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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互联网媒体的内容运营和动漫意见广告营销新模式

2020-07-17彭珂珂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20年5期
关键词:互联网

彭珂珂

基金项目:2015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触屏时代动漫意见广告的创新与应用研究”部分研究成果(编号:15YBA097)

摘 要: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移动类手机媒体种类繁多,也收获了范围广泛的用户群体。庞大的用户群体,也让越来越多的广告商嗅到更广阔的广告投放空间,而这便催生了更多的广告营销新模式。广告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千姿百态的,其中动漫意见广告作为新的广告营销模式,是广告界的一种创新。本文从移动类媒介的特点、动漫意见广告营销模式的特征和优势等方面来探索互联网媒体的内容运营和动漫意见广告营销新模式。

关键词:互联网;移动类媒介;动漫意见广告

随着智能手机快速流行,用智能手机搜索网页、观看视频等也越来越方便。智能手机的最大客户群体当属年轻人,而且大部分年轻人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也是超前的,因此,动漫意见广告在移动类媒介中的投放就能精准定位这些数量庞大的用户群体。比如点开微博,等待进入主界面的几秒时间内,便可放入一个可爱、灵动的动漫广告,既不会让等待变成无聊,同时又可以展示广告产品,以达到增进产品销量的极佳效果。而这也是互联网媒体的内容运营和动漫意见广告营销新模式。

一、互联网媒介的传播特征

(一)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

微博、微信是当下发展最快的互联网媒介新形式,与传统的新闻网站最大的区别在于它的传播速度和便捷性。而且微信、微博的传播途径众多、传播范围广泛,受众可以随时随地运用这类移动类媒介分享身边的新鲜事。这个过程中,体现出互联网媒介的便捷、高效、快速的传播特征,能够满足人们的各类需求。便捷、高效、快速的传播方式,才是当前吸引受众眼球的最佳通道。当受众点开微博的时候,其首页广告的呈现方式,对使用的人们来说是最为直接的观看模式;微信在其功能中的朋友圈中投放的广告,穿插在用户所浏览的朋友圈动态的中间,让用户不经意间观看到广告,以达成广告投放的效果。因此,微博、微信的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足以体现出互联网媒介的传播特征的一大优势。

(二)传播效果更加明显化和丰富化

广告主运用互联网媒介新的传播模式,创造企业的品牌价值,并以增强盈利能力为主要目的。由于互联网媒介的受众群体庞大,因此作为高速有效费用低廉的传播方式,互联网媒介已经成为当下极其重要的一个传播渠道。通过这一渠道使广大消费者对广告产品有了全新的认知,帮助广告主在市场竞争中不断获得优势。因此,越來越多的广告主选择这一渠道进行产品推广。

二、互联网媒体中的动漫意见广告的特征

“在这样的文化中,视觉文化普遍地渗透于当代人的文化整体经验之中,文化的价值属性是视觉性的,文化构成的基本方式是视觉化的”。动漫文化是一种视觉文化,动漫意见广告也成为广告行业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动漫本身就是艺术的一种表现形式,通过风格明显的动漫人物和场景、灵动悦耳的音乐,吸引用户加深观感体验。动漫意见广告还有一大优势是受众对动漫的接受程度较高,画风鲜明软萌极大程度上弱化了民众对广告的抵触情绪。而且动漫意见广告感染力强、丰富的视听表现力再加上可操作性强,以及广泛的传播途径,致使它在互联网媒体中发展迅速。

(一)信息性

在互联网媒体中的动漫意见广告能够完美的展示广告产品的各种硬属性、软属性,而且动漫广告可以表达出个性化的互联网时代信息、社会日常信息,以及虚拟的拟人化表现方式,特别是抽象化的概念都可以明确表达,极大的满足了用户需求。广大用户通过动漫意见广告中各类信息的呈现,综合广告观感,以达到对广告产品的各类硬属性、软属性的了解,最大限度地展示出广告产品的属性。

(二)趣味性

有趣的画面能够吸引受众的眼睛,并主动接收信息。动漫广告广泛应用动漫角色作为其广告主角,动漫角色以其活泼可爱的外貌特征、丰富有趣的语言表情、生动灵活的肢体表现展现出极强的亲和力,是吸引受众注意力的首要因素。内容风趣幽默、画面感强、形式活泼多样的动漫意见广告才能让观众在众多互联网媒体中的耳目一新,并如同身临其境。而且有的动漫意见广告在制作上,采取了真人加动漫的方式,真人与动漫事物的有机融合,极好的呈现出广告的互动效果,更能够让受众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更增加了动漫意见广告的趣味性。

(三)想象性

互联网媒体中的动漫意见广告常常采用虚拟的动漫角色、动漫事物,极大地满足了观众们的视觉体验。广告创作者大开脑洞,利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将现实事物,通过夸张的表现方式,给观众带来奇妙的体验。例如脑白金广告中的两位精神烁烁老爷爷和老奶奶,极尽展现了增强体质的主题设计,设计内容就准确表达出了产品的主题定位。再比如美年达广告中对橙子的动漫化,使受众一目了然看到广告中所突出表达的产品特点,而且通过水浪的冲击,让受众能够想象到产品的清爽口感。2012年一部名为《熊出没》的动画片火遍大江南北。《熊出没》是近年来受众比较广泛的一部动画片,故事中的三个主角,熊大、熊二和光头强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了,所带来的影响力可以说是不可估量的。它们所拥有的广阔的受众群体,是广告主的心之所向。诸如“乳酸菌”饮料、“绿森林硅藻泥”等产品,便是广告主以熊大、熊二和光头强作为形象代言人,利用其广泛的影响力,拉近受众的亲近感,并以此迅速打开市场,不间断地投放在互联网这类新媒体上,提高了知名度,获得市场份额。在广告传播的过程中,会吸引越来越多的潜在客户。

(四)叙事性

目前来说,广告制作者一般会选用具有故事情节的广告概念,利用故事性情节来吸引受众的眼球,从而提高受众的关注度。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日本动漫导演和作家新海诚制作的广告作品《某人的目光》《十字路口》等作品,通过细腻的画风、感人的情节、灵动的音乐,采用叙事的手法来讲广告故事,让观众对广告内容产生认同感,既是身边发生的事又仿佛离自己很远。新海诚的动画广告一般将内容营销与广告话题营销相结合,再加入感性诉求这一主线,将人们的喜怒哀乐等情感移情到广告产品上,从而在心理上对广告产品产生好感,最终发生相应的行为变化。近些年来,我国动漫市场上造就出了一些动漫明星,像兔斯基、张小盒、阿狸等等一些广为人知的动漫形象。这些动漫明星也都具有各自风格鲜明、独特的故事,而这些故事又往往与人们现实中的生活经历极为贴近,更能够让受众产生亲近感。这些动漫明星与受众建立的紧密联系,从而产生了巨大的消费预期,也就吸引着更多的广告主想要得到授权并进行合作,再通过采用叙事性的动漫广告来进行产品宣传。如此广阔的市场预期,带来了动漫意见广告的快速向好发展,其中叙事性的动漫意见广告得到广告主的青睐。因此,在互联网媒体中,具有叙事性的动漫意见广告也更为常见。

三、互联网媒体中的动漫意见广告的营销方式

目前,我们生活中常见的动漫广告制作手法有二维动漫、三维动漫等,其营销方式也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手机端和虚拟数字技术越来越趋于成熟,动漫意见广告的营销形式也更加丰富。

(一)二维动漫、三维动漫互联网营销传播

“这种视觉媒介的最大优点就在于它用于再现的形状都是二度的(平面的)和三度的(立体的),这要比一度的传统媒介(线性的)优越得多。这种多维度的空间不仅会提供关于某些物理对象或事件的完美思维模型,而且能够以同构的方式再现出理论推理时所需要的各个维度。”互联网动漫意见广告的传播关键是,能够将广告产品及其背后所存在的意义通过简洁的符号,以清晰明确的视觉形式表现出来。说到简洁,扁平化设计风格首当其冲,它是二维空间的一种表现形式,通过简单易懂的图形表达,以单纯的图形、形状,配以鲜亮的色块,使用色块的叠加来表现立体感。扁平化设计风格具有简洁、迅速、直观等优点,以图形动画和数据的一体化来表现极简主义。因此,根据互联网媒体的特点,广告制作者化繁为简,准确运用视觉符号,真实反映广告产品的形象,制作更加具有互动性、参与性强的动漫意见广告,瞬间抓住用户的心,从而勾起用户的购买欲望。

(二)有限动画技术互联网营销传播

有限动画技术是一种动画制作方法,是一种省时省力,低成本的制作方法,该方法减少了动画原画张数,使得动画不够细腻,但以出色的故事情节来吸引读者。这对于互联网媒体中的动漫意见广告来说,在一定的时间内突出主要剧情很有优势。如果与简洁、明艳的扁平化设计风格相结合,在表达方式上会更加明确、精准,使受众降低了对广告的排斥心理。

(三)传统动画元素互联网营销传播

水墨、年画等传统动画元素都能够激发现代动漫广告设计者更多的灵感。再加上国家大力弘扬传统文化,所以动漫意见广告的策划制作也应该融入传统动画元素。比如,民俗文化、甲骨文,建筑文化、古代的宫廷画像、神话传说等都可以作为实际的传统动画元素,使动漫意见广告具有更丰富的精神内涵和更深远的审美意境。例如,2013年由中宣部宣教局和中国网络电视台以天津泥人张的泥塑作品“梦娃”为原型,创作推出了“梦娃”系列动画公益广告。广告中的“梦娃”利用传统年画的风格元素,使广大受众感受到了浓浓的民族特色。短时间内,这个憨态可掬小胖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可谓影响廣泛,宣传效果达到了最佳。在我国,民众对于传统文化的接受程度很高,广告中使用传统动画元素能够迅速降低受众与广告产品之间的距离。因此,传统动画元素也可以成为动漫意见广告的“催化剂”,促进动漫意见广告设计技术和表现形式的创新发展。现代动漫意见广告的设计者将传统动画元素融入其中,结合广告需求,以及动漫意见广告本身的个性特色进行有机融合,以达到广告最佳效果。

结束语:

近些年来,互联网媒体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动漫意见广告便是时代发展与市场需求应运而生的产物。动漫意见广告拥有个性鲜明的人物、饱满的故事情节、明艳的画面色彩,给受众带来强烈的感官刺激的同时,让人过目不忘,使受众乐于接受广告产品,达到理想的广告宣传理想效果。动漫意见广告表现形式越来越多元化,拥有无限的发展空间和创意空间。总而言之,互联网媒体的内容运营和动漫意见广告营销新模式,需要根据广告形式、内容、用户等多方面探索,才能更好地发挥动漫意见广告的优势。

参考文献:

[1]DavidBenyon.PhilTurner,SusanTurner.DesigmngInteractiveSystems:People,Activities,Contexts,Technologies[M].2005.

[2]赵雅兰.互联网时代下动漫广告发展[J].新生代·下半月,2019(05).

[3]赖慧蓉.广告中的视觉符号与视觉传播[J].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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