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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路径选择

2020-07-14冯雪

新西部 2020年6期
关键词:乡村治理乡村振兴

冯雪

摘 要 本文以咸阳典型的农业型乡镇为研究对象,针对咸阳市乡村治理存在的自治虚化、法治淡化,德治弱化等突出问题,提出构建“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来实现乡村善治和乡村振兴。以乡村自治为根本,激发内生动力;以法治为引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思想基础;以德治为支撑,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情感基础。

关键词 乡村振兴 乡村治理 三治结合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而当前我国社会中最大的发展不平衡,就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就是农村发展不充分。这样的基本国情要求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目前,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不会改变,大量农民生活在农村的国情不会改变。因此,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则为有力保障,其中乡村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

咸阳市乡村的基本面貌

1、农村内部整合能力较弱

咸阳市的农村历来以自耕农为主体,伴随着工业经济的兴起,农村进入了一种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耕半工的家庭经营模式。而半工半耕这种模式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农民家庭的分离,进而导致农村缺乏统一的宗族结构和文化的整合及凝聚,所以,农村的内部整合愈发困难,越来越离散和原子化。另一方面,十八大以来,干群关系虽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干群与村民相互之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并没有因乡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而有明显改善,村民行动愈趋理性化和原子化,乡村治理陷入了利益僵局,乡村内部整合举步维艰。

2、村庄外部资源供给不均衡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已史无前例地写入党章,也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在国家政策和资源不断倾斜之下,马太效应日益明显。“少出事、多出彩”成为地方政府的主导逻辑,在内外因共同作用之下,村庄呈现出两种面貌:一是项目性重点示范村,积极主动的村干部有关系、有能力进而有渠道向上“跑项目、争项目”,并且项目不断叠加,会成为重点打造的示范性村莊,如礼泉的袁家村、白村等;另一种是沦落为破落离散村,安于现状不作为的村干部没有能力和渠道主动积极争取国家项目,陷于越贫困越分散越空心化的恶性循环中。

咸阳市乡村治理面临的突出问题

1、村民自治弱化,基层党支部软弱涣散

一是乡村空心化导致村民自治弱化。受市场经济以及打工经济的影响,大量农民外出务工,村庄越来越空心化,自治主体的缺失导致村民自治流于形式,形同虚设。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重大事项的决定等基本不清楚。村中的年轻人长期生活在城市,他们与其他村民的关系日益疏远,人情往来较少,代际关系减弱,由此带来村庄原子化和家庭空心化,对村庄的认同感不断降低,不再关心农村发展。村中的老年人普遍认为现在的人远不如以前,精于算计、斤斤计较,人际关系紧张,矛盾突出。二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软弱涣散还未得到根本解决。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没有渠道争取国家项目的村庄往往是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咸阳市农村党支部普遍存在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和文化水平偏低、缺乏引领村民致富的经济发展能力,工作方式陈旧不适应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建设美丽乡村的新要求。

2、法治思维尚未树立

一是村干部不尊法。一部分基层干部在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分配资源时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咸阳市纪委曝光通报了1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件。同时,村霸还一定程度地存在。二是群众不信法。在实践中,群众的法治思维还没有及时树立起来,尤其是通过理性方式、法治手段来解决社会纠纷、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习惯还未完全培养起来。三是现代的法治观念与乡村社会水土不服。在一个讲人情面子关系、论亲疏远近差序格局的社会中,法治观念、权利意识还未很好地与乡村社会相适应。

3、德治不断弱化

一是传统的礼治秩序基本瓦解。维持社会秩序的传统规范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断解构,伦理道德的约束力在逐渐下降,各种习俗的力量也在逐渐趋于淡化。村民尤其是年轻人已不再认同传统的价值体系和道德规范,对村庄的文化活动、红白喜事很少参与,人与人之间交往更加理性化、利益化。许多留守老人无人赡养,婆媳关系紧张的问题大量存在。二是民间权威在群众生活中的影响力也在逐渐减退。由人情往来以及相互信任关系构成的自主性的基本秩序即社会资本基本碎片化,一些村民对打工在外的同乡打工状况或生活状态一概不清楚,甚至父母对子女的生活状况都不很清楚,乡村社会越来越离散日趋原子化。

咸阳市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几点思考

1、以乡村自治为根本,激发内生动力

(1)不断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选强配好支部班子,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其真正成为农民群众的领路人和主心骨。一是以党建为抓手,打造各自的党建品牌,加强两委班子建设。同时重点选拔“好人+能人”的民主型领导干部,不断加强阵地建设,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建立选派第一书记的长效机制。全面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

(2)大力培育新型主体力量,充分发挥内生权威作用

虽然受打工经济的影响,大量年轻人外出打工,但有一部分人愿意留在农村,他们关心村庄发展,做事公平公正,充分吸纳这部分农村精英参与村庄治理,同时大力吸纳能人大户、返乡人员、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到村级干部队伍中,充分发挥他们在农业生产、村庄善治中的主体作用,形成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格局。

(3)充分发挥行政力量的引导功能

一是政府对村民自治进行规范和完善。村民自治除了民主选举,还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因此,相关自治法规的制定不能仅从村组织职能的设定和运行出发,也应立足于群众自治功能的发挥。二是政府着力探索适应变迁乡村的自治模式。兴平市子孝村依靠“四会一约”建立文明家园,有效地实现了乡村内部的整合,更好地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三是不断构建协商点,创新协商的民主形式。一部分村民只知道村干部是谁,至于工作的具体分工并不清楚,对农村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不知情。应充分将农村重点改革的领域如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以及精准扶贫脱贫等议题嵌入村民自治的全过程,强化利益联结与权利责任意识,从而增加社会认同感。

2、以法治为引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思想基础

(1)大力推进乡村基层政府依法行政

一是围绕农村的重点工作和改革发展实际,及时修订集体产权法律制度,加快制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农村生态环保等法律法规,强化农村执法队伍。干部处理矛盾不依法的状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一些涉及土地征迁安置、民生保障等方面,更多的方式是“和稀泥”,这直接损坏了党政形象以及法律权威。二是基层政府要有法治思维,更应自觉运用法治方式统筹社会力量,调节基层利益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引导群众合理有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法规化解矛盾和纠纷,让村民感受到法治的好处,以上率下,增强村民对法治的认同感,以带动村民信法守法习惯的养成。

(2)完善并创新农村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结合智慧咸阳建设,依托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律援助中心,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充分运用“大数据”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微服务”的服务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二是积极推进县(区)调委会、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员和镇、村(社区)调委会主任专职化建设。三是依托乡村,大力发展自发性的调解协会,让村内矛盾在村内自己解决。

(3)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思维能力

依托脱贫攻坚大背景下的“五下乡”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使法治常下鄉,常在乡。一是围绕“七五普法”规划,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目前咸阳市的普法工作重点由各级司法局完成,针对现状咸阳市也进行了很大的改善,如泾阳县公安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住建局、审计局、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33个执法涉法单位共300多人参加普法活动,对法治咸阳做出了很大贡献。二是依托“互联网+”和智慧咸阳建设,完善省、市、县、镇(乡)、村(社区)五级普法微博微信集群,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引领普法工作创新发展,实现普法平台智能化。三是依托咸阳市15个民主法治示范村,以法治报告会、现场交流座谈会的形式,用身边典型讲好咸阳法治故事。

3、以德治为支撑,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情感基础

(1)依托村情,恢复村规民约本色

村规民约具有汇集民意、聚集民智、化解民忧、维护民利的独特作用,能够增强村庄民众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一是乡镇政府不能提供村规民约示范文本,而是村委会组织村民反复讨论,尽量精简村规民约的内容。二是将流动人口纳入到村规民约的制定主体和约束对象中来。三是明晰村规民约的执行和监督主体。

(2)依托“德善咸阳”城市品牌,打造德善乡村社会

一是培育“德善”村民。依托乡村治理行动和新民风建设工程,在实践中依托传统节假日和传统文化,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其乡村道德、规范、人情、礼俗等文化资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继续开展道德模范选树宣传活动,用身边人讲好身边事。二是建设“德善”家庭。依托市里组织的全国文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各类评选活动,多角度深层次挖掘先进典型,全方位宣传先进事迹,积极组织巡回宣讲,让咸阳家庭讲好咸阳故事,彰显咸阳精神,打造“德善咸阳”的城市品牌。三是建设“德善”社会。在乡村建立道德评议团,建设文化礼堂和文化主题公园,开展道德评议活动,挑选道德模范、先进人物、能人先贤等担任道德观察员,定期组织开展道德评议活动。依托村规民约、文化主题公园、道德大讲堂、文化礼堂等平台,常态化开展好人好事宣讲,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落地生根。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P].人民出版社,2017.10.18.

[2]王孝成.健全“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N].学习时报,2018.1.18(03).

[3]景跃进.中国农村基层治理的逻辑转换[J].中国乡村发现,2018.2.14.

[4]郑风田.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J].中国乡村发现,2018.2.14.

作者简介

冯 雪 中共咸阳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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