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VOCs 排放调研
2020-07-08赵辉
赵辉
(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辽宁 大连116000)
1 研究背景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是一类有机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其定义为“在常温下,沸点50°C-260°C 的各种有机化合物”。许多VOCs 物质对生物体有毒[1],已成为我国重点城市群和重点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的重要前体物质之一[2]。VOCs 是一个庞大的有机物家族,常见的包括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三氯乙烯、三氯甲烷等。研究表明,在光照条件下,VOCs 与氮氧化物反应生成臭氧以及其他化学氧化产物和二次有机气溶胶[3]。VOCs 作为极具危害性的污染物,成为大气环境化学和复合型大气污染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以大连市为例,对主要VOCs的排放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评估方案。
2 VOCs 排放来源
国内不少学者开展对我国人为源VOCs 污染排放的研究工作,编制了我国VOC 排放清单[4],根据北京,上海等地VOCs 排放清单的染物分类,结合大连城市的自身特点,大连市VOCs 污染主要来源可以分为3 个大类,包括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
2.1 工业源
根据国家以及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相关要求,结合大连市工业企业的特点,我们把调查企业分为以下14 个大行业: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仓储业、表面涂装、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金属制品业、木制品制造、汽车整车制造、涂料制造、橡塑制品业、印刷、其他行业。在对以上14 个行业进行调研后,我们确定624 家企业进行VOCs 排放调查。
2.2 生活源
生活源调查主要涉及餐饮行业,干洗行业,加油站,汽车行业和建筑涂料。根据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和大连市工商局的名单,餐饮行业我们锁定大、中、小型饭店,食堂等总计7554 家,干洗行业我们锁定583 家,加油站296 家,汽车维修企业1272 家,建筑涂料则基于大连市统计年鉴。
2.3 移动源
移动源包括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本次调查对象主要为道路机动车,包括108.4 万辆汽油车,18.6 万辆柴油车和0.2 万辆液化天然汽车,非道路移动源不在本次调查范围内。
3 研究内容及方法
3.1 工业源
根据上海市VOCs 排放调查经验,我们设计了两类调查表,第一类适用于大型石化企业,第二类适用于其他企业。石化行业调查表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原辅材料,生产装置和工艺流程,密封点,工艺尾气,储罐,废水处理系统,火炬信息,循环水系统调查等;其他企业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原辅材料,排放口及污染治理设施,储罐信息以及废水收集和处理等。工业源调查以网上填报为主,我们根据搜集的数据质量和企业规模,选取了504 家企业进行入户调查。
3.2 生活源
生活源调查采用官方数据查询和抽样入户调查结合的方法。例如餐饮行业调查内容包括建筑项目投资额和建筑面积;干洗行业调查内容包括设备类型,设备总容量,有机溶剂类型等;加油站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汽油、柴油年销售量,油气回收装置安装状况等。
3.3 机动车源
机动车源主要调查大连市机动车保有量,车辆类型,燃料类型,排放标准等指标;机动车燃油年消耗量,包括汽油,柴油,液化天然气等。这些信息有的可以通过机动车排污管理处的数据得到,有的可以通过路边车流量数据实地考察获得。
4 各源头VOCs 计算方法
4.1 工业源
4.1.1 石化及有机化工企业核算方法
石化和有机化工企业采用国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中附件2 石化行业排放量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其中包括装卸、储罐、废水、冷却水、工艺废气等VOCs 排放量计算。石化及有机化工企业VOCs 排放量为VOCs 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量之和。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各生产工艺过程的排放量之和,单种工艺的VOCs 计算公式为
其中E有组织i为第i 种工艺装置有组织排放量,Oi为第i 种工艺装置原料使用量和产品产量,EF有组织i为第i 种工艺装置排放系数,ERi为第i 种工艺装置VOCs 去除率。无组织VOCs 排放量为密封点泄露、废水处理过程、装载操作过程和储罐无组织排放量之和,其中密封点主要包括阀门、泵密封、法兰、连接件、开口管线等,其VOCs 无组织排放量为各密封点排放量之和,废水处理过程VOCs 无组织排放量为各废水处理单元无组织排放量之和,石油炼制企业装载操作VOCs 无组织排放量为各装载操作设施无组织排放量之和,储罐无组织VOCs 排放主要来自立式和卧式固定顶罐、内浮、外浮顶罐等储罐的静止储存损耗和工作损耗,其VOCs 排放量可采用TANK 模型核算。
4.1.2 非石化及有机化工企业核算方法
非石化及有机化工企业计算方法包括物料衡算,面源风洞测定和经验法等,本次实验主要选择排放系数法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 气态污染物(年)排放量=(年)活动强度×污染物排放系数×(100%- 控制效率) 。
4.2 生活源
生活源的VOCs 排放量主要采用排放系数法进行估算,采用的估算公式如下: E EF AD ,其中E 为某类生活源排放量,EF 为排放因子,AD 为排放因子对应的活动水平数据。我们分别估算生活源中的餐饮,干洗,加油站和建筑涂料的VOCs,累加到一起。
4.3 机动车排放
机动车VOCs 排放主要选用国际机动车排放模型(International Vehicle Emission Model,IVEM)计算,模型计算所需的车辆技术文件和里程分布文件均来自大连市的实地调查结果。计算车型分为6 大类:包括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出租车、公交车、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各车型的燃料类型、车型尺寸、车龄大小和排放标准等级等详细技术参数来自大连市车辆信息数据库的统计结果,各车型车辆的行驶里程来自年检站的实际调查数据。
5 VOCs 排放调研和计算结果
调研结果显示,大连市主要VOCs 年排放总量为24.8 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最大,为17.4 万吨,占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其次为生活源,排放量为3.9 万吨;最后是机动车,排放量为3.5万吨。
173915 39202 34690 247807
6 结论
大连市是我国石油化工、石油储备及船舶制造行业的重镇,而上述行业均为VOCs 排放的大户。受工业源带动,大连市VOCs 排放比较多,因此VOCs 的排放控制是环保领域的重大问题,本文提供了VOCs 排放的计算方法,应该定期调查,实时了解VOCs 排放情况,分析防治措施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