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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条件下我国零售商业模式创新研究

2020-06-22朱智蔡宁

商业经济 2020年6期
关键词:模式创新大数据

朱智 蔡宁

[摘 要] 实体零售在商品流通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它是商流、物流、资金流的重要载体和媒介,是扩大再生产和引导消费的重要窗口和风向标,是维护市场稳定、促进市场繁荣的中坚力量,是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关键行业。近年来,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我国实体零售业业态不断创新,新的零售商业模式也不断涌现。在大数据条件下,创新我国零售商业进、销、运、存四大环节的运营模式以及商业盈利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大数据的作用下,实体零售的基础设施将出现日新月异的变化,其智能化将是最明显的特征,其协同化和可塑化也会愈加明显。实体零售的成本会不断降低、效率不断提高、体验感不断增强,彰显效率与体验,促进零售业态的高级化、合理化。

[关键词] 大数据;零售商业;模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 F73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6043(2020)06-0063-02

传统零售商业模式创新与重构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对商业模式演进的必然要求。可以说,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将带来商业模式的颠覆。例如,全方位的营销和服务升级、精准营销和定制客户服务在智慧的客户体验领域将体现的异彩纷呈;商品结构和品质优化以及供应链优化在智慧的商品和供应链管理领域不断升华;财务管理、劳动力管理和防损/防偷盗管理等在智慧的运营领域也将日新月异。零售企业已经充分意识到大数据对其未来实体零售发展的战略意义,并将大数据分析作为向未来转型升级的核心驱动力。零售业态应完成资源整合者和生态系统角色调整,从产业链中介向价值网络主导转变。以零售商业模式作为资源整合平台,减低社会流通成本。以大数据为支撑,提供精准的定向邀约,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互动式购物体验。利用技术升级和创新,以消费者为中心,重构人货场,打造智能商业设施,全面优化消费体验,实现基于消费者、场景和货物流通实现多方共赢和全面提升。帮助实体零售打通线上流量与线下体验,向新零售升级。以零售商业模式为核心形成生态系统,不断提升零售业态的全要素生产率(经营绩效),增强网络外部性,最终变革零售业态盈利模式,实现零售业态的网络化、服务化、融合化、信息化、连锁化的新经济特征。

一、大数据对我国零售商业模式创新的客观要求

商业实体零售在商品流通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它是商流、物流、资金流的重要载体和媒介,是扩大再生产和引导消费的重要窗口和风向标,是维护市场稳定、促进市场繁荣的中坚力量,是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关键行业。目前,随着我国实体零售业发展规模持续扩大、业态不断创新,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断加强,同时出许多突出问题也暴露出来。例如,发展方式粗放、发展模式落后、有效供给不足、运行效率不高、千店一面等現象广泛存在。当前,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消费需求结构的不断调整,实体零售业的竞争压力不断加大,实体零售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近年来,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我国实体零售业业态不断创新,新的零售商业模式也不断涌现。第一次零售革命是百货商店,原来初级商业“前店后厂”的小作坊运作模式被雨后春笋般出现的百货商店模式打破了。连锁商店的出现被誉为第二次零售革命,它以批量进货成本低、开架经营服务人员少、自由选择商品顾客兴致高为显著特征,形成了统一化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标识、统一进货和统一配送等规模化运作模式,大大地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超级市场被誉为第三次零售革命,实现大型超级实体零售店面开架销售、基本取消售货员,顾客自我服务,使顾客在采购商品的同时,大大增加体验快乐。已经开始的第四次零售革命,是实体零售的基础设施将出现日新月异的变化,其智能化将是最明显的特征,其协同化和可塑化也会愈加明显。实体零售的成本会不断降低、效率不断提高、体验感不断增强,彰显效率与体验,大数据对中国零售业提出了客观要求。从大流通的分销时代到大卖场、大终端的品牌加盟代理,再到渠道主旋律的电子商务等都已经让整个市场陷入疲软状态,进入裂变期,急需新模式创新。大数据促进零售业发展从传统商业模式向大数据背景下的新零售转变,从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先导产业研究框架转向价值网络主导的基础产业研究框架,从需求刺激的“逆周期”短期宏观政策向提高零售业全要素生产率的长期政策转变,从满足需求的粗放式发展路径向创造需求的集约化、创新驱动发展路径转变。大数据要求我们重新建立购、销、运、存四大环节新模式及盈利新模式,实现零售业态的高级化、合理化,打造智慧的购物体验、构建智慧的商品管理与供应链网络以及实现智慧的运营。

二、大数据条件下我国零售商业模式创新思考

在大数据条件下,创新零售商业模式的目的就是要减少流通环节所产生的费用,也就是尽可能地减少实体零售各级销售代理渠道和环节,大幅度压缩成本,以便消费者能够买到货真价实、物美价廉的商品,在厂商、消费者之间实现双赢。同时,将节省的成本全部让利给消费者,真正打造工厂到用户零距离、少环节、能体验的营销理念,解决工厂和用户渠道之间的层层困难。零售商业新模式就是以在商品的生产、流通与销售过程过程中,大力引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实体零售进行升级改造,重塑商业生态圈,并促进电子商务服务、商业实体体验以及现代物流配送等业态深度有机融合发展。

(一)大数据条件下我国零售商业“购”的新模式

商品采购在传统零售行业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可以说,零售商业“购”决定着“销、运、存”,没有“购”得好,“销、运、存”就不可能存在较好的经济价值。其中传统商业商品流动速度较慢,但在大数据、“互联网+”背景下,由于信息更新速度加快,大数据能够将消费者日新月异的需求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并且第一时间将掌握的消费者需求信息快速传达至制造者手中,生产者做出快速反应,提高适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

(二)大数据条件下我国零售商业“销”的新模式

转变商业模式,强化消费体验,从注重销售额,向侧重引来客流转变。以提高服务质量为宗旨,重构人、货、场的关系,为消费者提高体验最强的店面和最赏心悦目的商品。以大数据为支撑,提供精准的定向邀约,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互动式购物体验。以消费者为中心,重构人货场,打造智能商业设施,全面优化消费体验。

(三)大数据条件下我国零售商业“运”的新模式

大数据条件下商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大大缩短,距离越来越近,大数据为物流提供了翅膀,商品到达消费者手中的速度越来越快。通过分拣机器人和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解决传送的速度,搭载成熟的上下游及配送体系,实现自己有特色的产品的交付。

(四)大数据条件下我国零售商业“存”的新模式

在大数据、“互联网+”背景下,信息更新速度加快,零售行业可以第一时间掌握消费者的快速需求信息,互联网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的物美价廉的商品。随时“购”,可以大大降低库存,甚至可以做到零库存。

(五)大数据条件下我国零售商业盈利的新模式

“渠道为王”的传统商业模式被大数据打破,实体零售普遍采用的购销差价、联营扣点和场地费等盈利模式,已经难以为继。“连接”是传统零售企业在大数据、互联网时代获得突破的关键渠道,从与消费者和合作伙伴的连接中获利,以“连接”利润获得持续价值。

三、大数据条件下我国零售商业模式创新的路径与政策支持

(一)大数据条件下零售商业模式创新的路径

1.坚持以数据作为决策依据。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商业环境,流量来源已经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渠道已经碎片化,人人皆渠道,每个人的朋友圈就是一个天然的渠道。单纯靠店面已经不能带来客流,坐着等客无疑是坐着等死,实体商业必须要有自己的引流渠道。大数据要求实体零售通过线上线下的深度融合,来服务消费者,连接消费者,营销消费者,为消费者打造个性化,精准化,智能化三位一体的消费体验。实体零售企业必须以数据为核心、平台和决策依据,与供应链、APP、微信等融会贯通,打通线上线下。

2.创新服务体验。顺应小众化、碎片化、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消费趋势,引导实体零售推广细致入微的点对点服务,拉长服务链条,打造价值链、贯通产业链。支持实体零售把大数据作为重要平台,细分消费者购买行为,运用精准服务和定制服务打造体验新空间。通过网络平台、移动终端、和新媒体,促进体验消费发展壮大。

3.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构建反映零售业发展环境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零售业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对接政府部门服务资源,通加快建设大数据公共服务云平台,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鼓励企业创新转型。加大多层次零售业人才队伍的培养,为实体零售提供更多掌握大数据技术与管理的综合创新人才。

(二)大数据条件下零售商业模式创新的政策支持

1.减轻实体零售企业税费负担。实体零售企业设立的科技型子公司从事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研发的,可按规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加计扣除,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政策,大力推广电子发票。落实工商用电同价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商业用户选择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试点。

2.加强对实体零售的财政与金融支持。按市场化原则设立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实施供应链融资创新,通过扩大消费信贷等信贷方式,拓宽实体零售融资渠道,对大数据型实体零售给予政策倾斜。鼓励采用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质押融资模式,支持商业银行完善实体零售商业金融服务。

3.促进公平竞争。加快构建生产与流通领域协同、线上与线下一体的监管体系。引导实体零售将线上服务与线下体验有机结合,促进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融合发展,鼓励实施智能化、网络化、一体化全产业链布局,提高信息化水平。鼓励实体零售企业数据平台通过市场化运作,向有需要的企业开放并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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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凤茹,王圣慧,李天柱,侯锡林.基于大数据产业链的新型商业模式研究[J].商业时代,20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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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李文莲,夏健明.基于“大数据”的商业模式创新[J].企业管理,2013(5).

[责任编辑:潘洪志]

[作者简介]  朱智(1966-),黑龙江哈尔滨人,哈尔滨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博士,研究员,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流通与现代服务业;蔡宁(1982-),江苏宿迁人,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黑龙江省商务经济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现代商品流通与运行,现代化信息流通体系建设研究。

[基金项目]  2018年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基于大数据视角的我国零售商业模式创新与重构研究(18JYD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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