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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初中阶段道德与法治教育创新的思考

2020-06-15李恒中

天津教育·中 2020年5期
关键词:教育创新初中教育

李恒中

【摘  要】在新常态下,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受传统《思想品德》灌输式教育、程式化教育等影响,在教育实效上还存在着明显不足。现阶段我国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中存在着教学情境上脱离学生实际情况、教学方式囿于传统主体性教学模式等突出问题。约翰·杜威民主教育思想终极价值是为了人的幸福生存,在教育的主体间性上则表现为平等的导向。约翰·杜威民主教育思想对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创新的启示可以从生活化的教学引导设计策略、多样化生活情境教学策略、合作对话式教学策略上展开开发校本课程与校本教材等。

【关键词】初中教育;道德与法治教育;杜威民主教育思想;教育创新

在我国现有的教育体制下,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自由发展的学生为目的的素质教育,是一个基本的行进方向。自2017年以来,我国初中教育阶段传统意义上的《思想品德》课程变更为《道德与法治》,这既是教育本身不断深化改革,深化育人创新的必然产物,又是我国教育因应新常态下塑造“全面依法治国”现代公民的迫切需求。一个时代教育有一个时代主题、路径依赖,这一点本质上是由这个时代主要矛盾决定的。在新常态下,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受传统《思想品德》灌输式教育、封闭式教育、课堂化教育、应试化教育、程式化教育等路径依赖影响,在教育实效上还存在着显著不足。作为从道德与法治教育“供给侧”视角的一種审视,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学家、哲学家约翰·杜威的民主教育思想对现阶段我国初中生的道德与法治教育创新具有相当大的借鉴作用,我们有必要加强对这方面知识的动员和知识借鉴。

一、现阶段我国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2017年我国实施新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改革以来,新的教材、新的课程设计、新的教学案例等层出不穷,但是在教学实践中仍然存在着这样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教学引导:缺少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趣味性

初中生阶段的学生在生理发育和思想发育上已经接近成年人,已经初步具有成年人的一些思维方式和价值逻辑,但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处于一个尚未完全定型定格,具有极强的青春叛逆期特征。因此,包括道德与法治教育在内的课程创新,首要从“初中生群体”所呈现出来的这个社会心理特征实际出发。从初中《道德与法治》这门课程自身具有的理论特点来看,它在内涵上融“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两个核心为一体,尽管给初中生呈现出来的是一些相对基础性、入门性的知识常识,但是课程本身具有的思想性、哲学性、伦理性等“形而上”层面的特点,决定了课程教学本身需要教师在课前实施一定的引导;另外,《道德与法治》课程在知识面和知识来源上的全面性、综合性、现实性、理论性与实践性高度融合等特点,也决定了深处“象牙塔”“温室大棚”中的初中生非常需要教师有针对性地加强“知识引导”,从而将学生的“主观世界”与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客观世界”有机联系起来。但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受大班教学、教师较少而学生太多等现实因素的影响,往往在课前导入方面存在导入较少,导入的生活趣味性不强,导入过程过度依赖教材或教案,客观上没有真正从“接受美学”主张的“以学生为中心”的角度进行教学引导设计,从而导致教学引导过程中学生审美疲劳、知识疲劳、兴趣锐减等突出问题。

(二)教学情境:存在脱离学生实际情况

在教育系统论中,“教学情境”是一个很特殊却又很重要的在场因素,对于包括《道德与法治》教育在内的任何学科教学而言,如果教学情境与教学课程知识本身不能发生有机联系,导致的结果就是“死记硬背”“机械化”“教条化”“应试化”“工具化”等,这一点与现代素质教育倡导的核心素养培养、以学养人理念等是格格不入的。

根据我们的调研,受长期的应试教育、大班教学等体制性路径依赖因素影响,现有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中缺乏有效的“教学情境”植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挑战。例如:在对待“民主教育”这一主题时,有些教师往往习惯于从教材本身出发灌输性地、先入为主式地、先验性地、宏观式地向学生兜售“应当如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而没有结合初中生日常的小组学习、班级管理、学生会事务、校园公共事务治理、团员生活等这些典型的生活情境、教学情境等开展教学布展,从而也就导致教学效果中存在的低效、无效、失效。

(三)教学方式:囿于传统主体性教学模式

尽管我国早在21世纪初就提出了“素质教育”模式,并将其作为一种超越传统的“应试教育”体制或教学模式的替代性方案。但是在现有教育环境下,从小学阶段、初中阶段到高中阶段乃至大学教育阶段,各学科形形色色的应试教育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在这种教学背景下,教师和学生群体实际上形成了一种高度共识,即《道德与法治》教学有效性的最终评价依据、最有效的评价标准实际上还是考试成绩。因此,在这种逻辑制约下,教师和学生群体实际上成为一种“共谋的共同体”,教师负责灌输式教育、划重点式教育,而学生则扮演这些知识的承接者、应试教育的参与者、成绩符号的承担者。

因此,在主体性教育哲学的指导下,走向并巩固“教师主体性”就成为现有初中阶段《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存在的一种教育异化现象,尽管并不十分符合“生本教育”理念,但是却有现实合理性。而作为一种客观教学效果之呈现,初中生原本应当从《道德与法治》中习得的民主、自由、协商、法律意识等观念很大程度上被这种灌输式的教学方式所淹没了。

二、约翰·杜威民主教育思想的主要内涵

当我们今天面对初中阶段《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时,一方面固然要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进行反思,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地进行知识考古,吸收和借鉴西方思想界的知识营养。就《道德与法治》教学而言,约翰·杜威的民主教育思想十分具有借鉴价值,其内涵主要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进行把握:

(一)民主教育的终极价值:为了人的幸福生存

从教育目的论角度来看,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恰好提供了两种类型、两种性质的知识,其一为“内在自律”属性的道德,其二是“外在强制”属性的法律,两者的有机结合便可以使一个健全的人“随心所欲不逾矩”,而在杜威看来这种目的论便是“人的幸福存在”。西方社会进入“现代性政治”之后,普遍建立起了资产阶级民主代议制,在政治道路上实现了主体性意识的萌发,个体自我意识的强化,契约精神的普及,理性化的彰显,专业性科层制官僚的出现等。杜威认为,作为一种民主主义的“民主教育”在实践论的目的层面上应当是致力于走向“善治”,走向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幸福共治”,用他自己的话来讲就是,民主及其教育“不仅表示各社会群体之间更加自由地相互影响,而且还指向改变社会习惯,通过应付由于多方面交往所产生的新情况,社会习惯得以不断地重新调整。”

(二)民主教育的主体间性:平等导向

《道德与法治》教育在最终实践层面上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人的主体性如何与人的主体性和谐相处的问题,比如说当人与人之间产生价值的分歧、利益的冲突、观念的不一致等问题时,究竟应当如何走向一种可持续的“主体间性”?在约翰·杜威看来,道德和法律分别从“自律”和“他律”两个维度为我们提供一种选择,即我们对道德、法治的追求,不仅体现为社会交际意义上的“平等”,还应当体现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平等对话。杜威对民主的追求很大程度上平等大于自由。为了实现他这种“作为平等的民主”之理想,他一方面提倡他的“生活化教育思想”即“教育即生活”,倡导在生活中、工作中进行生活化的民主主义教育;另一方面又主张在学校教育序列中渗透进“平等民主理念”。

三、约翰·杜威民主教育思想对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创新的启示

(一)生活化的教学引导设计策略

就价值关怀而言,杜威把“人的需要”作為一个重要的教学尺度。对于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教学者而言,应当遵循生活化的教学原则,将符合学生生活化实际的教学引导创新作为先导环节。例如:在涉及民主意识教育主题时,尽量避免直接从国家、社会层面的“大民主”角度进行知识引导,转而从初中生身边的“学生会换届”“班级班务公开”“班级小组讨论”“班干部义务劳动”等被学生喜闻乐见的“民主”形式入手进行引导。转而可以逐步过渡到“校园事务中教师代表会议”“小区业主委员会”“农村村民自治”以及“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等中观层面的道德与法治常识。最终再过渡到教材、课本上宏观的国家民主、社会民主等层面,循序渐进地引导学生从自身生活化的场景出发去认识和看到课本知识。

(二)多样化生活情境教学策略

本质来看,在教学过程中实施“情景化教学”是生活化教育理论的延伸,也是生活化教学引导在教学链条上的升华。根据杜威的民主教育思想,教会学生民主思想的最好方法,不在于课本传授,而在于生活情境的体验。围绕这一主题,教师在实施《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过程中,可以大胆尝试多样化的生活情境教学策略。例如:针对初中生性格叛逆的现实特点,在教授法治知识方面可以引入校园学生犯罪方面的“典型负面案例”,警醒学生遵纪守法。又如:在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可以把教学课堂设置在消防队、火灾灾后现场、机动车事故处置信息平台等方面,让学生可以在多样化的具体生活情境中真正将相关的道德与法治知识入心入脑、随行随落。

(三)合作对话式教学策略

初中生因为自身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在心智模式上与成年教师客观上确实存在一定的“不匹配”,但是这一点不能成为我们实施“主体间性”教学模式的障碍。根据杜威民主教育理论,民主之所以为民主,既是源于实践意义上的平等对话之需要,又是教学过程中师生之间开展知识互动的一种常态路径。结合上文所述,我们建议引入师生对话式的教学模式或者称之为交互主体性教学模式。在具体的实施策略上,以《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涉及的“课程实践”单元为例,可以选取涉及青少年犯罪审判方面比较成熟的案例,以学生为主体分组扮演法官、当事人、辩护律师、证人等,将“模拟法庭”这种教学模式引入课堂当中,教师扮演模拟法庭的总导演、服务员、指导员和评论员,由学生自主按照设计的法庭剧本进行法庭辩论,调查取证,无罪辩护等,在这种近乎实践的情景中让学生真正体验道德与法律的碰撞、人与人的契约精神与合作精神等,从而超越传统的课本教学、应试教育,真正在知识习得中实现“以学养人”的教学目标。

(四)开发校本课程与校本教材

2017年初中阶段兴起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最鲜明的一个特点就是走向“生命教育”,即以培养学生正确健康的生命观念为导向,在培养的方式方法上提倡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开展生命健康教育。根据约翰·杜威的生活化教育理念,初中阶段的学生在道德与法治知识的获取方面,相比较于宏观抽象的理论知识,更容易接受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故事”,对于自己学校的道德与法治案例故事更有接纳力。因此,我们建议教师们可以从学校、从学生身边的先进典型或落后典型案例入手,自我开发校本课程和校本教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语言、审美偏好、价值偏好等进行教育,从而可以显著提升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郭泽忠.“供给侧”视域下思想政治教育改革初探——技能教学活动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供给功能[J].高教论坛,2016(12).

[2]吴文芳.以学养人——漫谈小学语文教师的学养修炼之道[J].写作(上旬),2015(8).

[3]衣俊卿.现代性的维度及其当代命运[J].中国社会科学,2004(4).

[4][美]约翰·杜威.民主主义与教育[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6.

(责任编辑  王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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