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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英词典中“设计”的词类问题探究

2020-05-23董玉双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词类汉英范畴

董玉双

(四川外国语大学 研究生院,重庆 400031)

词类研究源远流长,其中的汉语词类研究是国内外不少学者存在争议以及汉语语法研究中无法避免的一个问题[1]34。随着学术界对汉语研究的持续关注,汉语词类标注的研究也日渐显现出其重要性,国内学者在这一方面更是取得了不少成果[2-4]。在词类标注中,问题最多的是概括词的语法多功能现象(兼类问题)。王仁强指出:“兼类指一个多义的概括词或词项在社群语言系统层面词库中兼属两个或两个以上词类范畴的语法多功能现象,在语文词典中体现为兼类词。”[5]鉴于此,本文基于双层词类范畴化理论和语料库使用模式调查,以使用频率较高的双音词“设计”(在《现代汉语常用词表》(2008)中的频序为864)为研究对象进行个案研究,探讨该词的词类标注问题与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一、研究设计

笔者对10部大中型汉英词典进行查阅,发现这些词典对“设计”的词类标注存在两方面的分歧。

第一,《新时代汉英大词典》(第2版)、《汉英词典》(第3版)、《新世纪汉英大词典》(第2版)、《简明汉英词典》和《汉英双解词典》这5部词典分别标注了“设计”的词类。其中,《汉英词典》(第3版)、《新世纪汉英大词典》(第2版)将“设计”仅视为动词;而在《新时代汉英大词典》(第2版)、《简明汉英词典》《汉英双解词典》中,“设计”不仅有动词释义,还有对应的名词释义,这三部词典明确将“设计”一词视为动名兼类词。

第二,《汉英大词典》(第3版)、《汉英词典》(第1版)、《汉英词典》(修订版)、《汉英大辞典》和《外研社·现代汉英词典》(新版)这5部词典均未标注“设计”的词类,但从释义不难看出,它们均将“设计”视为动词。

鉴于词典中词类的标注并未统一,笔者大胆提出疑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现代汉语语料库(国家语委现汉语料库)是否同样存在词类标注不规范的现象?带着这一疑问,笔者进行了检索,“设计”在国家语委现汉语料库共有1 140条。因数量巨大,笔者随机选择了其中300条有效索引进行样本分析。果不其然,语料库中词类的标注出现了不一致现象。分析发现,300条词例中,240条动词,占总数80%,60条名词,占20%。然而,在分析样本的过程中发现,语料库中对“设计”词类的标注存在诸多问题:“设计”在做主宾语时前后的词类标注不一致;在“量词+设计”的用法中“设计”为动词,可这属于典型的名词用法;在句中做中心语受其他词修饰,均标注为动词。基于以上10部大中型词典和国家语委现汉语料库中的“设计”的词类标注,笔者产生了3个疑问:第一,仅有3部汉英词典对“设计”标有名词义项,其他汉英词典是否存在漏设名词义项的现象;第二,“设计”在词典中的词类归属究竟是什么;第三,导致汉英词典中“设计”词类标注存在分歧的原因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笔者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

二、研究方法

双层词类范畴化理论(Two-level Word Class Categorization Theory)是王仁强在2014年德国语言学会年会上提出的一种词类范畴化理论新模型[6],主要探讨现代汉语、现代英语等上千种分析语中概括词在社群语言层面的语法多功能现象。该理论强调词类存在两个层面,不同层面的词类需要不同的范畴化模式。 此外,王仁强和陈和敏以复杂适应系统语言观和常规拓展理论为指导,指出判断词类的标准要从个例频率、类型频率、历史分布和语域分布出发[7]。由此可见,要想准确判断“设计”在汉英词典(即社群语言层面)的词类属性,首先要判断“设计”在实际使用语境中的词类表征情况(即言语层面)。在此基础上,判断“设计”一词在言语层面的词类属性是否达到规约化程度,从而能够进入语言系统层面的词库中。本文基于双层词类范畴化理论,依托国家语委现汉语料库使用模式调查,以“设计”词条为研究对象,对其在10部汉英词典中的词类问题进行判定和分析,以期进一步证明双层词类范畴化理论模型在词类标注方面对于大中型双语词典编纂以及大中型语料库使用的强大影响力。

三、研究结果

(一)个例频率

现代汉语中词与非词的区分要以词的恰当定义为理论基础,以基于大型现代汉语语料库的用法调查为操作依据。词的构词用法普遍存在于多字语素之间,如设计费、设计员、设计楼等,其用法频繁出现,已然独立使用。统计发现,“设计”构词用法共7条,占2.33%,词用法293条,占97.67%。进一步统计数据表明,在293条“设计”的用法模式中,169条表示指称用法(名词属性),占57.68%,124条表示陈述用法(动词属性),占42.32%。

(二)类型频率

因“设计”的动词用法已达到规约化程度,故在此只需讨论其名词用法是否达到规约化。笔者对169条“设计”的指称用法(做主/宾语)进行类型频率调查时发现,“设计”的指称用法模式有7类,分别为“VP+设计”“设计+VP”“NP+的+设计”“Adj+的+设计”“介词+设计”“量词+设计”“VP+设计+(的)+NP”(见表1)。

表1 169条“设计”的指称用法分布情况

由表1可知,在169条“设计”的命题言语行为功能分布中,“设计”的指称用法主要出现于主宾语位置,可构成动宾结构、名词短语结构、形容词短语结构、介宾结构等,句法结构多样。同时,各个结构中搭配的具体词汇多样。由此可见,“设计”的指称用法类型频率较高。

四、结果分析

(一)“设计”的词类归属问题

基于双层词类范畴化理论,根据命题言语行为功能对“设计”进行重新分析,语料库中“设计”的指称用法有169条,占总样本数的57.68%,个例频率较高。此外,从表1可知,“设计”的指称用法在各结构分布众多,“VP+设计”和“NP+的+设计”两种结构类型占较高频率,分别为36.09%、30.77%。改进设计、研究设计、产品的设计等范例在日常生活中出现频繁,与“设计”搭配的名词用法范例众多。由此可见,“设计”的指称用法已具有较高的个例频率且使用类型多样,分布在不同结构之中,其名词用法已然达到规约化程度。因此,概括词“设计”在汉英词典中理应标注为动名兼类词。

由此可见,《汉英词典》(第1版)、《汉英词典》(修订版)、《汉英词典》(第3版)、《外研社·现代汉英词典》(新版)、《新世纪汉英大词典》(第2版)、《汉英大词典》(第3版)和《汉英大辞典》均存在漏设“设计”名词义项的现象。

(二)漏设“设计”名词义项的原因

词类标注是否准确将影响词典编纂质量。笔者认为,漏设名词义项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部分汉英词典未标注词类。《汉英大词典》(第3版)、《汉英词典》(第1版)、《汉英词典》(修订版)、《汉英大辞典》以及《外研社·现代汉英词典》(新版)都没有显著的词类标注系统。第二,汉英词典间义项标注不一致,《汉英词典》(第3版)和《新世纪汉英大词典》(第2版)将“设计”标为动词,而《新时代汉英大词典》(第2版)、《简明汉英词典》和《汉英双解词典》将“设计”标为动名兼类词。第三,词类与配例存在不一致现象。《新世纪汉英大词典》(第2版)中“设计”为动词,但“合理/完美的 ~ intelligent / integral design”“这些大楼是照他的 ~ 建造的。These buildings are after his designs.”中“设计”明显是名词义项。第四,汉英词典的词类标注以权威汉语词典的词类标注为蓝本。笔者查阅《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1、2、3版)和《现代汉语词典》(第5、6、7版)发现,这6部权威汉语词典都实现了全面的显性词类标注系统,分别将“设计”标注为动名兼类词。尽管如此,仍存在词例与词类标注不协调以及词例不够典型等问题,如《现代汉语词典》(第5、6、7版)“设计”动词义项词例中的“设计师”。虽然汉语词典中“设计”一词都标注为动名兼类,但汉英词典中仍存在漏设名词义项的现象。10部大中型汉英词典对“设计”一词的词类标注各有不同,是因为汉语词典间释义不一致。

20世纪70年代之前,范畴的定义仍是依据亚里士多德的经典范畴。经典范畴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二分法,把事物的范畴一分为二,忽略大量的中间现象和边缘范畴成员。后来,维特根斯坦提出家族相似性,拉波夫、罗施等分别提出范畴是以原形为中心的原型范畴理论,表明范畴是以家族相似性为纽带逐步向外扩展的连续体[8]38-58。经典范畴理论和原型范畴理论相关问题一直是学界关注和争议的焦点。研究词类标注的不少学者更是从亚里士多德的经典范畴理论出发,认为处理兼类词的词类范畴时应坚持兼类尽可能少的“简约原则”[9]。这些学者之所以遵循“简约原则”,主要原因在于受限于亚里士多德的经典逻辑。王仁强和杨旭指出:“分析语的词类问题之所以成为一个哥德巴赫猜想式的难题,根本原因在于误用了一阶(谓词)逻辑或曰经典逻辑。”[10]一阶逻辑是数学家、哲学家、语言学家使用的一种形式演绎系统,而语言是一个复杂适应系统,因此,经典逻辑中的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纷纷受到限制。显然,一阶逻辑只能解决封闭系统中的词类问题,无法合理解释复杂的词类双层问题(社群语言层面词库中概括词所体现的多功能现象和言语层面句法中个体词所体现的范畴模糊现象)。兼顾经典逻辑和模糊逻辑的双层词类范畴化理论认为,词类范畴存在两个层面,即个体词的词类范畴和概括词的词类范畴,兼类是社群语言系统层面高频概括词的语法多功能现象,个体词的固化(entrenchment)和概括词的规约化(conventionalization)需要遵循不同的范畴化过程。显然,此理论能够更好地解决现代汉语等分析语(如现代汉语和现代英语)的词类范畴化问题,并对大中型双语词典编纂以及大中型语料库在词类标注方面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结语

综上所述,汉英词典编纂遵循“简约原则”,汉语词类中兼类词呈现出尽可能少的现状,导致各大中型汉英词典中词类标注相互矛盾。研究表明,“设计”做名词表指称的个例频率和类型频率均达到规约化程度,在社群语言系统层面词库中应属动名兼类词。语料库的调查模式表明,词类标注应当系统而全面地调查该词的使用情况,摆脱“简约原则”的束缚,遵循语言使用事实且坚持汉语本位原则。此外,兼顾经典逻辑和模糊逻辑的双层词类范畴化理论认为,概括词和个体词的词类属性需要用不同的词类范畴化分析路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对分析语的词类范畴化问题提供了更完整合理的解释,并对大中型双语词典编纂以及大中型语料库在词类标注方面具有较大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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