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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间性视域下的文本解读

2020-05-13胡小娟

语文教学与研究(教研天地) 2020年4期
关键词:瑟夫于勒菲利普

胡小娟

主体间性是现代西方哲学和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是西方现代哲学家对人类的生存体验和生存意义的重新阐释。主体间性理论最早是由拉康提出来的,在概念的形成历史过程中,事实上涉及了三个领域,从而也形成了三种涵义不同的主体间性概念:社会学的主体间性、认识论的主体间性和本体论(存在论、解释学)的主体间性。主体间性也在现代哲学的发展中影响着人们对生存的理解,像胡塞尔、海德格尔、哈马贝斯等都有各自的见解。本文是基于主体间性理论对《我的叔叔于勒》这篇经典文章进行分析,试图挖掘人物内心深处的情感。

一、作为儿童的“我”内心的谅解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是从“我”的视角来叙述,所以我们看到的就是“我”以回忆的形式记叙了“我们”一家与于勒之间的故事。莫泊桑在小说中构建独特的第一人称内焦点体验视角。“在内焦点中,叙述焦点与一个人物重合,于是他变成一切感觉,包括把他当作对象的感性的虚构主体:叙事可以把这个人物的感觉和想法全部告诉我们”。[1]“我”的一切感受与想法都是通过回忆来实现的,但是当时的“我”与写这篇文章的“我”是跨越了时空而相遇、对话的。文章也就是基于这个视角分析了“我”的体谅与解脱。

(一)“我”对家庭、父母的体谅

这篇文章是从“我”,也就是文中的若瑟夫的角度来写的。文中对于“我”的描写虽然不多,但是“我”却非常重要。“我”和叔叔于勒之间的对话,我内心的呼唤成为文章的“文眼”,是让读者十分动容的。母亲派我去付钱时,“我”冒着被母亲责怪的风险,给了叔叔10个铜子的小费。在笔者看来,这不仅仅是小费,更多的是“我”对叔叔的同情与关爱。跳出文章来看,若瑟夫正是由于“给小费”这一举动受到了许多读者的赞赏,同时也给文章增添了一点温情。那么既然若瑟夫有机会与叔叔接触,为什么不与他相认呢?

笔者认为有两点原因:一方面,文章中写到父亲在船上认出于勒的过程中,母亲的表现经历了“莫名其妙——怕起来了——哆嗦——暴怒”这一过程,但是从文章中明显可以看出母亲才是最淡定的,在一定程度上母亲是家里的决定者。所以没有母亲的允许,“我”是不敢也不可能与叔叔相认的。另一方面,文中高潮部分有一句对若瑟夫的描述:“父亲赶紧走去。我这次可跟着他走了,心里面异常紧张。”从“紧张”可以看出“我”的担心,叔叔原来是全家人的希望和精神支撑,可如果卖牡蛎的人真的是于勒,那这对我们家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父亲的损失没法赔偿了,意味着我们家的别墅置不了了,意味着“我”二姐的婚姻可能会受到影响,意味着我们家的一切现状都不会改变……

那么从这里来看,若瑟夫没有不顾一切地认于勒,是对于家庭、父母的体谅,因为若是于勒回归他们的家庭之后,他们的家境不仅可能没有改变,反而会变得更糟。

(二)“我”内心的解脱

在对《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的教学当中,有的学生会认为若瑟夫原本有机会当面认他的亲叔叔,但是他没有这么做。然而他只会在心里默念,只会在心里懊悔,这样显得若瑟夫很不真诚。但其实文章被选入教材之后,由于删去了开头和结尾,所以读者对若瑟夫的形象无法全面地理解和解读,这对若瑟夫是不公平的。我们先来看一下被删去的部分。

原文开头是:

一个白胡子穷老头向我们乞讨小钱,我的同伴若瑟夫·达佛朗司竟给了他五法郎的一个银币。我觉得很奇怪,他于是对我说:

这个穷汉使我回想起一桩故事,这故事,我一直记着不忘,我这就讲给您听。事情是这样的……

原文的结尾是:

此后我再也没有见过我父亲的弟弟。

以后您还会看见我有时候要拿一个五法郎的银币给要饭的,其缘故就在此。

读了原文的开头和结尾,我们其实可以体会到若瑟夫对于叔叔于勒其实是心怀愧疚的。课文中其实也有体现,“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纹的水手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又老又穷苦的脸,满脸愁容,狼狈不堪”。这些外貌描写字里行间都透露着“我”对于勒真切的同情。所以“我”才会从心底里呼唤“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

那么由于种种原因,“我”无法与叔叔在那样的情况下相认,这成了“我”很久以来的心事和遗憾。所以笔者认为,从删减部分中“我”对于穷汉的大方以及一直以来保持的救济习惯都是对于“我”心底愧疚的弥补,更是对心灵的一种解脱。

这一部分主要是从儿童视角出发来进行分析,文章中的“谅解”体现在“我”的身上,也是当时的“我”与现在的“我”之间对话,“我”对家人的是体谅,“我”对自己的是解脱。

二、作为兄弟的菲利普和于勒之间的“谅解”

在主体间性理论发展过程中,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雅思贝尔斯不赞成海德格尔将他人纳入自我当中,而是提出了他人与自我互为主体的问题。在他看来,他人不仅是我的环境,我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和我一样是自由的主体,也在创造者自己的生活。

基于此理论,在《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中,于勒和菲利普可以同时看做文章中的主体,而且是互为主体。于勒曾经和菲利普生活在一起,后来由于欠债被送去美洲。之后于勒在信中给菲利普一家人的希望已经大大影响了他们的生活,甚至成为他们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但与此同时,于勒也是一个自由的主体,他在远离亲人之外的美洲创造着自己的生活。尽管与此,两个主体之间却存在着超越心灵的体谅和解脱。

(一)于勒对哥哥的体谅

文章前面介绍了于勒在人们心中是一个“行為不正”“坏蛋”“无赖”的形象。由于欠了很多钱,所以被送到了美洲。但是于勒在那里赚了钱之后写信回来说要赔偿哥哥的损失,在第二封信中也说到自己赚了钱之后会回来与“我”们一家人过快活的日子。后来经过船长的口中证实,于勒确实曾经发过财。试想,这样一个当时被人们十分嫌弃、厌恶的人,在发了财之后仍然惦记着自己的亲兄弟,想着还清自己的债务,想着与别人一起分享,这样的人难道没有一点善心吗?我认为这是于勒心存善念的一方面表现。

十多年之久,于勒再也没有来信。这十多年他可能经历了由贫穷——富裕——贫穷这样一个过程,没有人知道他心里的落差有多大,没人知道他贫穷的时候过得有多艰辛,但是他在哈佛尔是有亲人的,他赚了一点钱,但却没有直接回来,或许我们可以猜想于勒想要赚更多的钱,想要归还哥哥菲利普的钱,想要他们一家人过上更加快活的日子。当他再一次落魄时,他仍旧没有回来,而是靠着卖牡蛎维持生计。生活又一次跌入谷底,他不去寻求哥哥的帮助,不去给他造成额外的负担,这也是对菲利普及其家人的一种体谅。

(二)兄弟之间的解脱

很多人对人在解读这篇文章时,从中看到了菲利普夫妇的绝情、冷漠,认为他们不与落魄的于勒相认是一种不近人情的表现,因为于勒是菲利普的亲弟弟,他们是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但是我认为船上的不相认是对兄弟彼此的解脱。

首先,菲利普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无情,他尽到了哥哥的责任,对于自己的弟弟还是十分关爱的。文章在极细微之处都有体现,此处列举两例。

1.文中第六段写到:“于勒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2]句子中“大大”一词表明了于勒叔叔占用“我”父亲的财产数目应该不小,而菲利普也愿意把这些钱借给于勒,正因为他们是兄弟关系,他们之间有手足之情,这一细节反映了菲利普是一个重视兄弟情谊的好哥哥。

2.文中母亲派若瑟夫去付钱时,给了他五法郎的银币,但是若瑟夫回来时却将钱给了父亲,之后就被母亲发现“我”私自给叔叔小费的事情。那么若瑟夫为什么回来时将钱给了父亲呢?我想是由于若瑟夫私自给了小费之后怕母亲发现,毕竟“我”家里过得很拮据,所以想要父亲替“我”保守秘密。但是同样在乎金钱的父亲怎么可能没有发现钱少了很多呢?我想父亲肯定发现了,只是没有拆穿而已,因为“我”给小费的那个人正是他的亲弟弟于勒啊!那么从这里来说,菲利普是个有情有义的人,他始终没有放弃与于勒之间的兄弟之情。

其次,于勒也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于勒第一次写信给菲利普全家就表明自己赚了一点钱,希望能够赔偿哥哥。这就说明他还记得这笔账,想要还给自己的哥哥,那么在人们心中,在菲利普家人心中,于勒就不再是一个“坏蛋”“流氓”“无赖”的形象了。再加上后來于勒落魄之后,他没有直接回来找自己的哥哥救济,我们可以看出于勒本质并不坏,相反他还是一个有自尊心的人。

如此一来,我们可以设想一下,有情有义的哥哥与自尊心很强的弟弟相遇之后会是怎样的呢?这样的相遇是对的吗?是可以改变彼此现状的吗?那么我认为莫泊桑的伟大之处就在于让他们成为了“最亲近的陌生人”。

哥哥看到自己满心期待的弟弟在眼前卖牡蛎时,之前满心设想的别墅和快活的生活在那一瞬间化为泡影。菲利普的内心是失落的,但是作为哥哥来说,他恐怕更多的是心疼。对菲利普来说,若是相认,自己不能给于勒更多的帮助,况且于勒回来之后也还不了他的钱。对于勒来说,若是相认,自己在哥哥面前居然是如此糟糕模样,之前在信里的承诺也变得十分可笑,这对他的自尊心该是多么大的打击啊!因此在船上的不相认是对彼此的解脱。

于勒和菲利普之间是有着亲情羁绊的自由主体,正是因为存在他们之间的“谅解”,这样的亲情才会显得弥足珍贵。从上面的分析来看,笔者认为于勒选择不回归是对哥哥的真切体谅,而兄弟二人之间内心的理解是对彼此的解脱。

三、作为主体的于勒内心的“谅解”

主体间性是拉康提出来的,在阐述中他给现代性的主体性以致命的打击。他认为,主体是由其自身存在结构中的“他性”界定的,这种主体中的他性就是主体间性。他也认为主体的形成和他者密不可分,并且当主体把他者当作主体而不仅仅是客体时,才能形成他所谓的主体间性。

但是法国著名的哲学家、解释学家保罗·利科认为,他者是独立存在的他者,而不是被主体同化了的他者。如果将于勒看作文章的主体,那么文本中的他者除了菲利普夫妇、若瑟夫以外,还有“我”的姐姐、姐夫、船长。文章中他者在船上发生的任何事都是以于勒的出现为前提的,但是他者又是独立存在的主体,不会因为于勒的出现而消失或者隐藏起来。于勒作为主体正是在这些他者之间存在,并且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这里主要是以文中若瑟夫的姐姐、姐夫为例,具体分析于勒的体谅与解脱。

(一)于勒对“我”姐姐的体谅

课文中对于“我”的姐姐、姐夫的描述虽然不多,但是很关键。一共有三个地方:

1.“终于有一个看中二姐的人上门来了。他是公务员,没有什么钱,但是诚实可靠。我总认为这个青年之所以不再迟疑而下决心求婚,是因为有一天晚上我们给他看了于勒叔叔的信。”[3]

2.“既然若瑟夫已经知道,就让他去把他们找回来。最要留心的是别叫咱们女婿起疑心。”[4]

3.“她没再往下说,因为父亲指着女婿对她使了个眼色。”[5]

这三句话分别是从“我”、母亲、父亲的角度出发来写二姐夫的,在“我”眼里,二姐夫是个有些势利的人,那么二姐的婚姻基础是不稳固的。在父母看来,卖牡蛎的这个人是于勒这件事情一定要瞒着“我”的姐夫,不能让他知道。一旦得知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叔叔于勒,那么我想二姐的婚姻必然遭受影响,甚至有可能破裂。由此一来本来这个过得安稳的家里可能会掀起更大的风浪。由此我认为,于勒在落魄之后选择不回归、不相认更是对若瑟夫姐姐的一种体谅。

(二)于勒内心的解脱

于勒作为“我”和姐姐们的叔叔,他以前无论多么“行为不正”,家里的孩子们是不太清楚的。因为这些都是“我”听别人说的,文章中“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这一句话足以证明。那么在家里的孩子们心中,叔叔于勒是一个怎样的存在呢?

文中第八段提到“这封信使我们家里人深切感动。于勒,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所以在“我”和姐姐的心中,他们的叔叔于勒会赚很多钱回来,能够解决他们家里的困境。以后可以答应别人请吃饭的邀请,可以不用买减价的日用品,可以不用自己做长袍……那么对于每周日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散步这件事情,“我”是愿意的,姐姐们也是愿意的。

可是一旦穷困潦倒的于勒回到家里,这一切都破灭了,姐姐心目中那个能够解决一切困难的、高大的叔叔形象一下子跌倒了谷底。前面我们也提到,于勒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如果这样的情况一旦发生,于勒的内心该有多么失落,多么煎熬。所以,选择不回到菲利普家里也是对于勒内心的一种解脱。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中除了主体外,还有他者的存在,这一部分是针对他者当中的小人物“我的姐姐们”。在作者眼里,于勒不仅是“我”的叔叔,也是“我姐姐”的叔叔。由于婚姻的关系,叔叔成了姐姐人生中的一根纽带,在姐姐心目中的份量也增加了。基于此关系,那么在笔者看来,于勒的不回归是对姐姐的一种体谅,同时也是对自己内心的解脱。

由此笔者认为《我的叔叔于勒》这篇文章不单单是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人和人的关系,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的黑暗和腐朽。我们看到的于勒、菲利普夫妇也不单单全是单一的负面形象。这样的文章解读太过于死板,也会禁锢学生的思维。而主体间性理论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去认识文章中的人物,重新看待人物之间的关系。

参考文献:

[1]谭君强.叙述的力量:鲁迅小说叙事研究[M].云南:云南大学出版社,2000:47.

[2][3][4][5]课程教材研究所中学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语文·九年级(上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79.81.84.85.

[6]李燕.论主体间性视域下的文本解读[J].中国教育学刊,2016(09):66-70.

[7]李双丽.游走于文本与世界的小王子——《小王子》主体间性研究[D].甘肃:西北师范大学,2009.

[8]李杨.理想关系的诗性重构——主体间性视角下鲁迅《故乡》的文本解读[J].名作欣赏,2018(10):1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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