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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探究

2020-03-25胡佳艳

法制与社会 2020年5期
关键词:培养现状培养模式应用型

关键词 应用型 法学人才 培养现状 培养模式

作者简介:胡佳艳,广东警官学院,高教研究实习员,研究方向:法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2.215

一、我国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现状及法学专业毕业生的窘境

據不完全统计,我国2017年法学类专业对口就业率为85.5%,位居所有专业排名中的倒数第四,这为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带去巨大的压力,不仅是就业市场需求逐渐趋于饱和,而且与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存在很大关系,接下来文章将对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一)培养目标较为单一

现阶段,我国部分院校所采取人才培养模式中的培养目标相对单一,具体体现只是局限于满足某一指定岗位或是特定部门的实际工作需求。以往所采取的法学教育方式更注重理论教学,其开设的有关课程主要将国家所发布的主要基本法律作为标准,将传授学生科学与系统的法理与法律知识作为主要教学目的。而将这一培养目标逐步落实的过程中,却忽视社会针对法治人才的真实需求,未能对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加以培养,因此大部分法学专业毕业学生,难以有效处理实际问题。此外,专业教育同质化也是十分常见的问题。大部分法学院校所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存在一定的雷同性,未能依据学校的自身优势,对学生进行培养定位与细化,进而无法解决专业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我们以综合型院校为例,其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雷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切实培养可以满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实现“德智体美”综合发展的人才;(2)培养满足我国“公、检、法、司”机关所需的专业型人才;(3)不仅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而且可以适应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实用型人才”等。

由此可见,各个学校在法学专业所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存在一定的雷同性,不能做到准确定位。

(二)法律实践仅流于形式

从法学专业实质来看,其具备较高的实践性,与理论教学相对比,实践教学属于整个教学环节中的薄弱处。部分院校依旧将“实习”作为专业实践教学的主要路径,而且实践环节十分单一,即使都在积极举办模拟法庭等教学活动,可实际教学效果却不是很理想。

(三)所使用的教学方法相对落后

讲解理论和注释法条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主要形式。部分教师会使用“满堂灌”的授课方式,教师在课堂中占据主导地位,对于学生仅需要熟记其中的要领与结论即可,不需要学生参与其中也不需要其进行独立思考从而形成自己的见解。但是法学理论知识十分抽象,所以学生理解起来十分困难。而使用这种相对传统的教学方法极易造成学生理论与实践相脱轨,既不能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也不能锻炼学生逻辑思维与实践操作能力。

二、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目标

在进行实际教育过程中,最核心的目的之一就是提高学生自身的职业能力与水平,通过构建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一方面能够以学生学习特点为抓手,有效提高学生学习效果,一方面还能对综合职业能力进行有效培养,以此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因此,在进行课堂教学时,应该与学习岗位需求、学习特征与其职业规划等相关内容相结合,以学生实际能力开展定向教学提高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在培养法学人才的过程中,构建并使用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一方面有助于对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素质与职业能力进行培养,另一方面还能提高课堂教学成果,让课堂教学更具互动性,教师可以采取练习法,扮演法等多种教学方式。我们以其中的练习法为例,其通过充分训练职业技能,使学生可以更为熟练地掌握并运用相关技能。通过高度还原现实工作情境让学生能够熟练地掌握工作技巧,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作为教学目标,能够在提高学生学习效率的基础上,增强学生综合能力,而通过开展师生协作项目则可以有效提高学生的通用技能。

三、法学应用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一)加强实践教学

1.开展模拟法庭课程

这一课程能够有效模拟实际法庭环境,对学生的辩论、辩护、对答以及书写判决书等各种能力进行有效培养。针对模拟法庭来讲,基于教师的有效指导下,以角色分配的方式参加模拟法庭审理,这样学生能够将相应的法律知识和程序法知识有效使用到具体案件中,在学生参与诉讼整个环节中,能够知道实际案件中的审理流程。除此之外,也可以开设“法律诊所”这一课程,也就是要将学生带入真实案件之中,以此培养学生在办理实际案件过程中需要具备的会见事件当事人、揪出案件争点、正确书写诉状等各种法律文书、辩护等诸多方面的实践能力。

2.开展实际案例教学

这种教学方式能够增强学生理解法律条文和实际应用法律的能力。所谓案例教学其主要是指,学生通过研究与学习大量的真实案例来感悟法律精神实质与掌握基本原则。例如哈佛法学院在其最新改革中,给予我们一定启示:在专业有关课程中,并不是学习与了解指定法律有关上诉意见,而是教师会为学生提供一个有可能涉及许多法律部门更具复杂性的问题,该问题有可能会涉及伦理学、政治学甚至是经济学等方面内容;该问题不仅是地方性的而且也许是全球性的。教师将问题抛出需要学生进行分组讨论,就此问题进行摘要撰写,小组所制定的解决方案一方面要与法律规定相符合,另一方面还需对其他因素进行充分考虑,这样无论是客户还是法律工作者均能在伦理方面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然后再采取角色扮演教学让其扮演初级律师,将小组最终成果展现给资深律师,资深律师会对其进行细致评估。这样一来,学生还需要自己去了解法律哲学的不同学派,而学生所学习到的知识能够让其通过不同的视角与方法解释法律。

3.设计URTP研究项目

在有关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自行寻找法学领域中的热点问题或是新问题、而且要将问题转化成文字资料,在资料中学生不仅要逻辑思维清晰而且要表达充分,试着应用部门法知识以及法学理论深入分析法律问题并制定科学的解决方案,以此增强学生的抽象思考能力。对于毕业实习而言,应最大限度确保学生均有机会进入有关企业的法务部门或是司法机关实习,最好将实习时间安排在两个月左右,要确保在实习对口单位有具体指导人员,这样有助于在实际工作环境中对学生的各种能力进行综合锻炼。

4.依据实际情况适当地采取翻转课堂式教学模式

教师在课前把教学视频、讲座、电子书、课件等上传到教学平台并发布学习任务,学生通过在课前观看这些资料完成教师布置的任务,课堂上教师可以重点讲解学生反映不太懂或不会的问题,其他简单的知识就可以一带而过,还可以通过提问、测验等方式检验学生自主学习的效果。这样既可以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可以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学习,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二)将通识教育与专才教育相结合

当今科技不断发展,信息技术不断发达,全球化和国际化日益加强,社会的快速进步使得单纯的专业性人才已经不再符合其发展需要。通识教育更重视学生在健全人格、人文情怀、科学精神及社会责任感上的收获与成长。通识教育强调“通”,专才教育强调“专”,二者相结合才能培养出知识广博又在某一领域有专长的人才。以某院校《2019级法学人才专业培养方案》为例,法学专业学生四年课程总数为56门,其中通识课程12门,约占总课程的20%,内容只涉及政治、英语、计算机、体育、心理学、军事理论等传统科目。而其他80%的课程都与法学专业息息相关,完全不涉及文、史、艺、德、数等领域。目前制定這种人才培养方案的院校不是少数,缺乏通识教育的人才培养使得法学毕业生中有许多都正义感、责任感淡化,是非混淆,道德素质低下;还有许多动手能力弱,不懂得理论联系实际,缺乏创新精神。因此,我国高校长期实行的专业化教育模式迫切呼唤大学通识教育的出现。

(三)法律专业考试

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重要培养机制之一就是考试与淘汰制度。对于考试而言,不仅可以对学生实际学业情况进行测试,并且还能起到对学生引导的作用。在以往应试教育模式下,所产生的考试制度更倾向于考查学生掌握的理论知识,所以在学生身上体现的是高分低能,进而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造成阻碍。从某一角度来讲,法学教育属于法学素质教育,所以应对考试及淘汰制度进行适当改革,从而满足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实际需求。

第一,改革专业考试内容,要将法律运用能力的考核内容提高到50%以上。

第二,优化考试方式,不仅要采取闭卷的形式,而且应依据任课教师要求与考试内容允许考生讨论。

第三,可以采用考核或是考试的方式检测职业技能课。

第四,对评定学生成绩的方式加以优化,提高评估方法的多样化,由此对学生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掌握水平进行客观评价。

第五,制定科学的淘汰制度,可以控制年级淘汰率在6%之内。

四、结语

基于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对法学人才的培养提供更进一步的要求,构建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和人才需求与时代发展形势相符合。若想真正实现该培养目标,相关院校需使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取代以往应试型人才培养机制,实现知识传授和综合能力培养有效结合,进而真正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为社会发展培养出高层次应用型法学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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