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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候选知府胡恩燮的《煤说》

2020-03-25吴晓煜

阳光 2020年3期
关键词:杂记土法矿工

在晚清时期有关煤炭的杂记中,光绪年间江苏南京人胡恩燮的《煤说》,是值得注意的一篇。此文见于胡恩燮《白下愚园集》卷八“患难一家言”中。

胡恩燮是个候选知府,在社会上有些声望。他曾受南洋通商大臣、两江总督左宗棠之命,在江苏铜山县利国驿(在今徐州),“聘洋矿司,入山探验煤铁”,结果当地煤炭适于开采。故“酌拟招商集资章程”,在得到批准后,承办煤矿。此矿后由其子胡光国接办。《煤说》一文,则是后来他在南京家(愚园)中所写文稿中的一篇杂记,记述了他开办煤矿的体会、观点及有关事项,并收录在《白下愚园集》一书中。此书初刊于光绪甲午年(1894年)。

《煤说》一文仅八百多字,内中所说皆为煤事,故为《煤说》。文笔流畅简洁,叙事清晰,充满对矿工的同情。不失为质量较高的煤矿杂文。由于此文较易找到,故仅就其中重点内容,分述其主要观点,以飨读者。

一是,他认为利国驿开煤矿,应“先用土法,参以西器,以撙节而求实效”。他所讲的土法即传统的人工采煤,西法则使用西方机器生产。他并不否认机器生产的“法甚便捷”,但有其弊端,即“弊在糜费”“人少工贵”,人力成本高。而土法生产,可以发挥“我中国工众价廉”,人力成本低的优势。因而他主张,第一步“因地制宜”,以土法为主,并参以西器;第二步待取得实效,有了资金积累之后,“再照西法,大开煤井”。这一看法虽有局限性,但在初办时期却不失为权宜之计。

二是,他对中国矿工(煤夫)之苦,抱有深切的同情。他说:“窃观天下力作之苦,未有若煤夫者”。煤夫劳作“胼手胝足”,“闻有班头威福自擅,各煤夫之进退生死,局总概不与闻者”。他认为这种状况“殊不可为法”。为此他指出开办煤矿必须“优傭值、杜中饱、恤劳苦、戒残虐”。他主张将工人“应得之钱”写入存折,由“本人到局如数给算”,不得由班头代领代发,“即免班头克扣”,“可杜种种弊窦”。

三是,提出一些井下保安措施。主要有:①“井下之水如多,必设提水机器,方有干土可容煤夫”。②加强支护,“煤壁煤穴必多用大木支撑”。③防止地下水涌出。“煤夫最惧地下水”,凡有地水将至预兆,“煤带红色,谓之挂红,即不令煤夫下井”。④加强通风。“必预设通气之井”,“多设火炉在内,升其炭气,引入空气”。⑤“用避火洋灯,预防轰然之变”。不采用明火照明,以免发生爆炸事故。这些措施有的是对传统经验的总结,有的则是采用西式办法。

四是,加强矿工的劳动保护。他要求在工人出井后,有浴锅供洗澡,“酌发新衣,浴后更换”。有疾病,“手足破烂之处,制良药敷治之”。要有休息日,年节放假。煤夫“休息之日,准其会亲友家人”。对于“勤者,加犒赏”。他认为,“煤夫更番力作”,非常辛苦,如此则使煤夫有“生人乐趣”,“苦中得乐”。这些都是可取的措施。

最后他特别指出,开办煤矿必须“因地制宜,力求简便良法,并广行善举,以冀尽心云尔”。这一观点当是他的切身感受与办煤矿的经验之谈,颇有借鉴价值。特别是他认为:“寻常开煤事,非身历者,不得而知”,“煤夫种种情形,罕所传述”。这就告诉人们,开办煤矿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非亲身经历,是不知内中底细的。而“煤夫种种情形,罕所传述”,则深刻地指出一个事实:真正为煤夫呼吁,真实记述矿工苦难与命运的作品是极少的。这种状况是不应该存在、必须加以改变的。一位晚清文人,有如此的看法,有如此發人深思的警句,实为难能可贵,值得思考。

(1989年11月5日)

吴晓煜:河北滦县人,1944年3月生。南开大学历史系毕业。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自然科学史学会会员,中国煤矿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煤炭工业志》编委会副主任委员、总纂。已出版《华夏与海国游记》《欧非见闻录》《中国古代咏煤诗》《夜耕村杂记》《学林漫笔》《纠正错别字》《中国古代煤炭开发史》《中国煤矿史读本(古代部分)》《中国煤矿安全史话》《煤史钩沉》《修志指要》《矿业史事杂俎》《中国煤炭碑刻》《名人与煤炭》《酒史钩沉》《瘟疫纵横谈》《向善的轨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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