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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人历史编纂思想探析

2020-03-04吴凤霞

关键词:史书史料

吴凤霞

(渤海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辽宁 锦州121013)

元代是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时期,各民族在大统一的背景下有了更加广泛的接触和交往,多民族文化交融普遍展开。就史学而言,元代呈现出多方面的继承性,本文试对元人有关历史编纂的言论略作梳理和分析。

一、采摭的“博观约取”与“取信舍疑”

史书编纂必然涉及史料的搜集和取舍。元代的一些史官和文人在其论著中对此有所论及。比如,元代中期曾一度任职于翰林国史院的程钜夫就有关于史料取舍的评议:

史莫信于《书》《春秋》,莫博于《史记》,后之稽古者舍此何以哉?然孔子断自唐虞,政以世近而可信也。司马迁乃上述黄帝以来,又远详其世次,先儒固尝疑之矣。至于诸家编纪沿讹袭舛,此皆好博之过。后惟康节《经世书》以历纪之,始明白可信。然好奇惑异者犹不能据依,著述纷然,莫之统壹。近平章白云翁以政事余暇,悉取诸家纪载而集正之,一以康节为准,名曰《历代帝王纪年纂要》,亦上及羲、农者,因备博览而已。呜呼!白云知所去取哉!白云信道笃学,博观约取,于天下之务莫不尽然,不独是书也。①程钜夫:《程钜夫集》卷15《历代帝王纪年纂要序》,王齐洲、温庆新点校,湖北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242页。

这里,程钜夫讨论史书采摭,强调了“信”与“博”,肯定《尚书》《春秋》之信和《史记》之博,但他也指出司马迁《史记》和诸编纪都不免过于追求“博”,或令人疑惑,或有讹舛。他赞赏宋人邵雍《经世书》所记世次的明白可信,同时褒扬白云先生察罕所编《历代帝王纪年纂要》的“博观约取”,且表明了他关于采摭的主张——史书应博而有信。

黄溍是元代中后期著名的儒臣,他也曾在翰林国史院任职,他所作《辩史十六则》讨论诸史也涉及采摭问题。比如,关于《史记·黄帝本纪》,他认为其史料取自百家言,舍弃“其文不雅驯”者,而选择“其言尤雅者”。关于黄帝之死的记述,《史记》各处的记载并不一致,他提到:“书首故取公孙卿获宝鼎迎日推策之说,而不取其仙登于天之语,直书曰:‘黄帝崩,葬桥山。’乃于《封禅书》备述卿言:黄帝骑龙上天。至武帝问黄帝冢,则又称:‘或对曰:黄帝已仙,群臣葬其衣冠。’或者,疑辞也。其叙事可谓婉而直、微而显矣。”①黄溍:《黄溍集》卷7《辩史十六则》“其二”,王颋点校,浙江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227页。黄溍敬仰司马迁,关于《史记》黄帝之事的异辞,他解释为“疑辞”,且称如此叙事为“婉而直、微而显”。其实,《史记》黄帝之事扑朔迷离的记载显然是由于取材多途造成的。黄溍对于《史记》追记黄帝征伐事是有怀疑的,他认为既然以征伐得天下自黄帝开始,“汤之放桀,何以谓‘予恐来世以台为口实’。仲虺作诰,何以不引阪泉之事为言乎?”他观察到孔子序《尚书》没有言及黄帝,“断自唐虞而下”,孔子系《易》则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因此,他评论道:“学者考信于六艺,而阙其所不知可也”②黄溍:《黄溍集》卷7《辩史十六则》“其三”,第227页。。这其实也论及到采摭的取信舍疑。黄溍还提及史书编纂应选取可靠性比较高的史料,他指出《湘山野录》有关李继迁赐名和封王的记载与《宋实录》《大诏令》不合,说明其记载不是都可靠,但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和陈均《编年备要》却“独有取”,关于宋太祖开宝九年十月壬子夜之事,这两书也都“舍正史而取《野录》”③黄溍:《黄溍集》卷7《辩史十六则》“其十一”,第230—231页。。黄溍还列举了《齐东野语》记事的错误。④黄溍:《黄溍集》卷7《辩史十六则》“其十二”“其十三”,第231—232页。在黄溍看来,正史和野史相比,正史可信度要高一些,这是他就相关记载比较后得出的认识。他也强调要对所用的史料进行考订,以免“旁采传闻之异辞”而致误。⑤黄溍:《黄溍集》卷7《辩史十六则》“其十五”,第233页。这可以看作是他认同的一个采摭原则。黄溍还提到史家视野的重要,他读《谭汝楫传》特别有感慨,他联系欧阳修作《桑怿传》的感受,“谓司马迁所书皆伟烈奇节士,怪今人如迁所书者少,疑迁特雄文善壮其说,古人未必然。及得怿事,乃知迁书不诬,今人固有不尽知也”⑥黄溍:《黄溍集》卷10《读谭汝楫传》,第349页。。这段记述肯定了司马迁搜访史料的广泛,显然也申明了这样的观点:秉史笔者在史料采摭方面要尽量求全,避免遗漏以影响人们对历史的全面认识。

博学善文的苏天爵在其所上章疏《修功臣列传》中也表达了关于史料搜求与采择的认识。他强调:“夫史固欲其核实,事尤贵乎网罗。”⑦苏天爵:《滋溪文稿》卷26《修功臣列传》,陈高华、孟繁清点校,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445页。但当时的史馆在史料搜求上存在问题,难以达成全面网罗史料的要求。他指出:“今史馆修书,不过行之有司,俾之采录。或功臣子孙衰替,而无人供报;或有司惮烦,而不尽施行。事之卒不能具者,此也。”⑧苏天爵:《滋溪文稿》卷26《修功臣列传》,第445页。为此,他建议史官采摭相关史料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并严立“程限”。至于搜求人物传记类资料的标准,他不赞成依据官品来定,同时指出当时修史条例有偏颇,即“止见采取嘉言善行”,而忽视“奸臣贼子之事”。他评论道:“彼又何惮而不为恶乎!且如阿合马、桑哥、帖失、倒剌沙之流,皆当明著其欺罔之罪,弑逆之谋,庶几奸邪之徒有所敬畏。”⑨苏天爵:《滋溪文稿》卷26《修功臣列传》,第446页。他提示史官应当注意:“诸家所具事迹,多出于孝子慈孙之言,门人故吏之手,恐有不实。”⑩苏天爵:《滋溪文稿》卷26《修功臣列传》,第446页。他认为解决的办法是:“当参以刑曹之过簿,吏部之行止,如此则善恶备书,而无虚美隐恶之议矣。”⑪苏天爵:《滋溪文稿》卷26《修功臣列传》,第446页。其所论可谓切中要害,是基于实录要求而强调的善恶兼采。

参与编写《大元太常集礼稿》的李好文认为,史书资料自然需要有条不紊地认真访求,同时,及时做好史料汇编也很重要,因为“岁月既久,不无散逸”①李好文:《太常集礼稿序》,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卷1459(第47册),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425页。。元修辽、金、宋三史的总裁官之一——欧阳玄也曾论及史料的汇集和取舍,他认为:“举天下之大,四海之众,其事悉萃于一史氏,使书之,虽罄渭川之竹以为简,竭徂徕之松以为煤,焉能保其无缺逸乎?”②欧阳玄:《圭斋文集补编》卷8《浦阳人物记序》,《欧阳玄全集》,汤锐校点整理,四川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92页。言外之意,史官记史难以完全反映客观历史全貌,必然要有所选择。冯福京在论述地方州县志书资料搜求和取舍的标准时指出:对于旧载,“芟其芜,黜其不实”③冯福京:《昌国州图志前序》,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卷1028(第32册),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278页。;至于搜访遗逸,“事不关于风教,物不系于钱谷,诗不发于性情,文不根于义理,皆一切不取”④冯福京:《乐清县志序》,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卷1028(第32册),第279页。。其目的也很明确,所谓“使州之缺文者于所补,以俟掌建邦之六典者采焉”⑤冯福京:《昌国州图志前序》,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卷1028(第32册),第278页。,“以备天子史官之采录”,“定为传信之书,庶非无益之作”。⑥冯福京:《乐清县志序》,第279页。可见,其采摭原则一是传信,二是有益于社会。

综上,搜寻史料与采用史料是史书编纂过程中不同又紧密关联的两个环节,上述数人从史书编纂的实践和理论层面阐明的主张主要有:搜集史料力求网罗殆尽,尽量没有遗漏;采用史料则要取信、舍疑,或奖善惩恶,以树立为善楷模,警戒奸邪之徒。

二、史法的相关评议

关于史法,刘知幾《史通》有系统深入的探讨,大概由于读《史通》受其启发,或表达自己读史的体会,或总结修史的经验,元人的一些文章也论及史法的得失。大致说来,他们关于史法的评议可归纳为以下两方面:

(一)关于史法的变化

郝经的《经史》一文,除了论述经史关系,还述及关于史法演变的认识:

古无史之完书,三变而讫于今。左氏始以传《春秋》,错诸国而合之。马迁作《史记》,离历代而分之。温公作《通鉴》,复错历代而合之。三变而史之法尽矣。⑦郝经:《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19《经史》,秦雪清点校,山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91页。

从郝经上述的评论看,他认可的史法变化有三:一是《左传》,一是《史记》,一是《资治通鉴》。左氏、司马迁、司马光采用不同的叙事方式在合分之间实现了史法的变更,或“错诸国而合之”,或“离历代而分之”,或“错历代而合之”,他认为这三部书已经囊括著史之法的变化模式,这是他理解的史法之变。

王恽撰有《迁固纪传不同说》,文章主要针对宋儒《论项羽纪传不同说》而置评。他认为宋儒所论求之太过,他不同意宋儒所谓司马迁与班固个人见解的差异导致项羽纪传不同之说,他的看法是通史与朝代史史体不同决定了二人关于项羽的记载体例有别。他分析道:“子长之所以纪,笔削历代之史也。其意盖以历年相承,不可中阙,犹存夫以月击时之法也。孟坚之所以传,先汉一代之史也。”⑧王恽著、杨亮、钟彦飞点校:《王恽全集汇校》卷45《迁固纪传不同说》,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2138页。也就是说,关于项羽,司马迁的纪和班固的传的差异主要在于通史和朝代史的叙述方法不同。在他看来,史书的体例与史书的体裁相关,而且二者会相互制约。王恽的观点虽不能完全否定宋儒之说,却也不无道理。

(二)诸种史法特点各异

胡祗遹对史传和编年予以比较,得出自己的认识:

史传,一人之本末皆备。始焉如何起身,中焉如何,终焉如何而盖棺,然亦十得二三。前人嘉言善行,堕失者多。且如子房之佐汉,今之所传,五六事耳。五年之战斗,事定之后,又若干岁而卒,其实良等岂若是之简哉?不读《通鉴》,不见迁、固之冗长;不读《通鉴纲目》,不见《春秋》之谨严。《纲目》法《春秋》、《通鉴》,编年纪事,无以加矣。然后知作史之制,不系道统,不关治体,善不足以为法,恶不足以为戒,浮词细事,皆不足取。①胡祗遹:《胡祗遹集》卷20《癸亥冬观纲目》,魏崇武、周思成校点,吉林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420—421页。

胡祗遹的倾向性显而易见,编年体和纪传体相比较,他赞赏编年体史书的谨严简洁,尤其推崇《通鉴纲目》的是非分明。他认为史传(纪传体)似繁实简,并没有涵盖全部历史,也是有选择地叙事。在他看来,关键是史传往往不得要领,未能把道统、治体作为记述主题,令人难明善恶以为鉴诫。这已经涉及史意,不单单是论史法了。

胡三省的《资治通鉴音注序》关于史体也有讨论。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他特别欣赏《资治通鉴》,但他对司马迁所创立的纪传体也持肯定的态度。他有言:“子长之史,虽为纪、表、书、传、世家,自班孟坚以下,不能易。虽以纪纪年,而书事略甚。盖其事分见志传,纪宜略也。”②胡三省:《资治通鉴注序》,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卷257(第8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262页。他承认纪传体史书有其优长和持久的生命力,而且,他理解纪传体各体例之间的关联与呼应。

戴表元读《国语》,对于其史法有评论称:“此书不专载事,遂称《国语》。”③戴表元:《剡源集》卷23《读国语》,《戴表元集》,陆晓冬、黄天美点校,浙江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459页。他认为司马迁也深受《国语》史法的启发。他讲:“先儒奇太史公变编年为杂体,有作古之材。以余观之,殆放于《国语》而为之也。”④戴表元:《剡源集》卷23《读国语》,《戴表元集》,第459页。对于司马迁所列人物传的处理,戴表元大多表示认同。比如,他认为:“按太史公不为孙膑特立传,而附于孙武,盖其事微耳,而世人称之常过实。”⑤戴表元:《剡源集》卷22《孙膑附传》,《戴表元集》,第442页。他讲:“世言太史公不知孔子,吾读《孟子荀卿列传》,亦灿然知所趣舍哉。”⑥戴表元:《剡源集》卷22《孟子荀卿列传》,《戴表元集》,第447页。他还说:“某观太史公之为书,务在推尊孔子。而欲广其道,则录其所尝从游之士为《弟子传》。”⑦戴表元:《剡源集》卷22《孔子弟子传总论》,《戴表元集》,第455页。戴表元对于人们在《通鉴纲目》问世后批评司马温公不能尊蜀汉而黜魏远吴予以辩驳。他指出,司马光写史明确申明了体例问题:“记事不得不属纪年,纪年不得不承旧史。故乃传述为文,而使观者自详焉。非立褒贬之法,拨乱反正,如《春秋》然也。”⑧戴表元:《剡源集》卷19《题王希圣续汉春秋后》,《戴表元集》,第394页。而朱熹的《通鉴纲目》则意欲“行《春秋》之事”,为此他认为“《通鉴》之事,弘于鲁史;《纲目》之心,俭于《春秋》”⑨戴表元:《剡源集》卷19《题王希圣续汉春秋后》,《戴表元集》,第394页。。在戴表元看来,正是《资治通鉴》《资治通鉴纲目》二书史法不同致使有关三国史的记述统系有别。

马端临《文献通考》“自序”中论及史书体裁、体例,他肯定司马迁创立纪传体通史之功,委婉地批评了班固断代为史,并对司马光《资治通鉴》一书的通史规模给予赞赏。但他也指出,因著述体要的原因,《资治通鉴》在历史内容的详略安排上体现出有得有失。⑩马端临:《文献通考》卷首《自序》,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页。瞿林东先生认为,马端临的“著述自有体要,其势不能以两得也”指出了历史编纂上的一个理论问题,即史书体裁和史书内容的一致性。⑪瞿林东:《略说古代史家史学批评的辩证方法》,《求是学刊》2010年第5期。在马端临看来,司马光所选体裁并不合适,他认为“理乱兴衰”不相因,而“典章经制”实相因。马端临赞扬《通典》记述上古至唐代天宝年间典章制度的功劳,称:“凡历代因革之故,粲然可考。”⑫马端临:《文献通考》卷首《自序》,第1页。他对《通典》有承袭,也有发展,他明确说明如田赋、钱币、户口、职役、征榷、市籴、土贡、国用、选举、学校、职官、郊社、宗庙、王礼、乐、兵、刑、舆地、四裔诸门类,“俱效《通典》之成规”,只是在内容上有所变化,所谓“自天宝以前,则增益其事迹之所未备,离析其门类之所未详;自天宝以后至宋嘉定之末,则续而成之”①马端临:《文献通考》卷首《自序》,第2页。,而经籍、帝系、封建、象纬、物异五门采摭诸书而成②马端临:《文献通考》卷首《自序》,第3页。。可以明确的是,就史书体裁内容而言,马端临倾心于通史撰述,究心典章经制的因革之故,其目标是完成一部有关典章经制的集大成之作。

袁桷比较《尚书》《春秋》与《史记》,作评论曰:“司马子长创为《史记》,首轩辕以逮汉武。或有孔子所芟者,子长乃从而录之。后人翕然以为有良史之才,爱其雄深雅健。凡操史笔者,如班孟坚、范蔚宗诸儒,争相蹈袭,是祖是式,而未有取法于《春秋》者焉。”③袁桷著,杨亮校注:《袁桷集校注》卷42《会试策问》,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1858页。他肯定《史记》的深远影响在于其史法。当然,他也是尊奉孔子的儒士,他解释说可能孔子的史法精深,圣言宏远,所以常人难以效仿。④袁桷著,杨亮校注:《袁桷集校注》卷42《会试策问》,第1858页。他还考察自东汉至宋代纪传、编年二体的发展情况,指出编年虽有荀悦、袁宏、孙盛之徒,但终究不如纪传体那么盛行,直到司马温公《资治通鉴》问世。

吴师道所撰《三国志杂论》论述历史问题间或论及史家著史之史法。比如,他论《三国志》关于“荀彧”的记载,提及史书载言、拟人之体。他认为史书载言,大概应“因其言而文之”,他批评司马光“曲为彧讳”,指责陈寿无识见,拟人不伦。⑤吴师道:《吴师道集》卷10《三国志杂论》,邱居里、邢新欣点校,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273页。关于“郤正”,吴师道讲:“郤正身草降笺,臣事仇贼,故其论姜维也,不斥其不忠不孝之大罪,而举其小善以为称,降叛之相为 也。陈寿取而著之篇,其自为论也,亦止责其‘黩战屡扰’而已。君臣之义,置而不论,可乎?”⑥吴师道:《吴师道集》卷10《三国志杂论》,第281页。这又是在说明史料取舍和议论问题,批评陈寿是非标准不明,导致史书选取史料和议论不能作出道德评判以正人心。

周伯琦曾论及前代史书体裁的优长,他说:“史学尚矣,纪事肇于《书》,编年创于《春秋》,具载类分昉于迁记,而历代则之,各有全史。《书》简而核,《春秋》正而严,《史》博而该。”⑦周伯琦:《通鉴外纪序》,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卷1388(第44册),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第537页。他认为纪事之体、编年之体、具载类分之体(纪传体)都有所长。

王袆曾论及实录与正史之体,他提到:“实录之体,仿乎编年,而臣僚之得立传者,其传皆系乎月日薨卒之下。及为正史,然后纪、表、志、传,门虽品别,而传又分名定目,各以类相从焉。然传之在实录者,不过具其行能劳烈之始末,而正史之传加以论赞之辞者,实录修于当时,正史撰于后代,且其体有不同故也。”⑧王袆:《王文忠公文集》卷5《国朝名臣传序》,《王袆集》,颜庆余点校,浙江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第137页。王袆在这里主要讲明了实录、正史在记述人物方面的不同,强调了实录与正史在人物编排上有别。前者系于月日薨卒之下,后者以类相从;前者只记“行能劳烈之始末”,后者还要加以“论赞之辞”;前者修于当时,后者撰于后代。王袆也称吕东莱“用古策书遗法”而作的《大事记》为“史家之大法”。⑨王袆:《王忠文公文集》卷8《大事记后记》,《王袆集》,第240页。

需要说明的是,元代中后期,在辽、金、宋三史编纂前后,一些文人、史官针对修史需要注意的问题及具体史例的制定作了比较深入的探讨。其中,袁桷所撰《修辽金宋史搜访遗书条列事状》言及新修《宋史》宜仿《晋书》设立载记之体,以记载宋之周邻的辽、金、西夏、高丽之事;苏天爵的《三史质疑》论及有争议的史事和人物的书法;修三史的史官们制定的《三史凡例》明确了辽、金、宋各史书法准则;由欧阳玄执笔的《进辽史表》《进金史表》《进宋史表》,还有三史序、论赞表明了史官在修史实践中对史学传统的遵循及根据历史的实际所作的变通。⑩参见吴凤霞《辽金元三朝史学批评的主旨和气概》,《北方文物》2018年第2期。这些论述都反映了元人在修史问题上的思考和认识。

由上述所列诸人的评论可知,元代文人、史官围绕史书史法这一主题而进行的评论涉及到纪传体、编年体、典志体、实录体等多种体裁的认识,也言及各体史书的评价,有平常笼统之说,也有一些启人心智的独到见解,可以说有一定的思想价值。

三、史书的本质特征与史文特点

史书最核心的特征是什么?史文与其他文字有何不同,元人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比如,黄溍对岳珂讳言其祖父岳飞早年经历的做法持批评意见,而对《忠简家传》如实记载相关的历史给予肯定。①黄溍:《黄溍集》卷7《辩史十六则》“其十四”,第232—233页。值得重视的是,他并不以维护名教的名义为岳珂开脱,表明至少对他而言信史追求已摆脱名教的束缚,这比之唐代刘知幾主张直笔却又维护名教在认识上前进了一大步。②刘知幾《史通·曲笔》有言:“史氏有事涉君亲,必言多隐讳,虽直道不足,而名教存焉。”见刘知幾:《史通》,浦起龙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96页。

冯福京认为:“史所以传信,传而不信,不如亡史。”可见,他判定史书的核心标准就是“传信”。他批评宋末史志多有不实,并分析了产生不实记载的社会原因及个人原因。他写道:

往宋末运,人主好谀,宰相导谀,士大夫习谀,内外遂以成风。操史笔者,多患得患失之夫,希合顾望,不惟泯其实,以诬公朝之是非,抑且驾其虚,以骋私意之向背。③冯福京:《昌国州图志前序》,第277—278页。

在批评宋末史志书的同时,冯福京表达了他对信史的认识,即信史不泯其实,不诬是非,不骋私意,记述真实情况,不作浮夸之辞,不误当世,也不贻祸来世苍生。

欧阳玄也讲:“立言之法,唯其公而已。惟其公也,非唯不因喜愠论人,亦不以穷达观人,但察其贤否为何如尔。苟或不然,则虽入帷屋,历台府,赞枢机,典藩翰,曾不若匹夫之所行者固不少。”④欧阳玄:《圭斋文集补编》卷8《浦阳人物记序》,《欧阳玄全集》,第592页。这里,欧阳玄论及立言所指范围广泛,不单纯指著史,但著史也包括其中,所谓的“公”是公正、客观之意,就人物记载和评论而言便是以贤否为标准,不应以穷达来判定,且不受论者喜愠干扰。

上述几位文史之士关于信史的理解虽然言辞有别,思想内涵却近似,即信史为纪实之史,事实需要详明准确,评论务求公正客观。

元代也有一些人强调史书的立意。郝经关于为史之意十分强调正人心风俗,苟宗道所作《郝公行状》有言:“公自弱冠,每以陈寿所修《三国志》统纪紊乱,尊魏抑汉,后世不公之甚,他日必当改作。及闻晦庵先生有《通鉴纲目》,尝语人曰:‘《纲目》虽夺魏统而与汉,然一代完书,终未改正。’公乃创作纪、传、序、志、论、赞等书,其辞例森严正大,雄深雅健,黜奸雄之僭伪,续一世之正统,则昭烈孔明之心,白日正中也。”⑤苟宗道:《故翰林侍读学士国信使郝公行状》,李修生主编:《全元文》卷406(第11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715页。可见,郝经改作《续后汉书》意欲从思想上和史实记述上修正《三国志》。胡祗遹在《读〈春秋〉》中这样解读《春秋》的立意:“圣人伤王纲之弛,逆臣贼子坏礼破义、虐刑滥杀,故明著其罪恶,以昭示后人。”⑥胡祗遹:《胡祗遹集》卷20《读春秋》,第416页。戴表元称:“余尝评太史公书,近于夫子《春秋》之义以十数。”⑦戴表元:《剡源集》卷19《题王理得山中观史吟后》,《戴表元集》,第395页戴表元是一个尊经重史的儒者,他认为,《史记》与《春秋》体裁虽然有别,但史意近似,因此他很看重《史记》,对于那些“徒玩其辞”的学者,对于那些“引古异同”的拘者的“攻之过苛”深表不满。元修三史的总裁官揭傒斯也有关于史书功用的言论,黄溍为其所撰的《神道碑》提及他领史事后每与僚属言:“欲求作史之法,须求作史之意。古人作史,善虽小必录,恶虽小必记,不然,何以示劝戒乎?”①黄溍:《黄溍集》卷31《翰林侍讲学士中奉大夫知制诰同修国史同知经筵事追封豫章郡公谥文安揭公神道碑》,第1139页。重视史意,强调明善恶以示劝诫,表明作为史官的揭傒斯不单纯讲求作史要符合史学的规范,他对史书的理解更在意所记内容的鉴戒和教化作用。在文臣们影响下,元顺帝对史书的认识也非同凡响,他曾对宰相阿鲁图等讲:“史书所系甚重,非儒士泛作文字也。彼一国人君行善则国兴,朕为君者宜取以为法;彼一朝行恶则国废,朕当取以为戒。然岂止儆劝人君,其间亦有为宰相事,善则卿等宜仿效,恶则宜监戒。朕与卿等皆当取前代善恶为勉。”②宋濂:《元史》卷139《阿鲁图传》,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3361—3362页。可见,元顺帝之所以重视史书的编纂在于他看到了史书关乎统治经验的传递。

基于对史书特征的认识,元末王袆给参政苏天爵的上书论及“纪事之文”的标准有言:

为文而善于纪事者,必其言足以综难遗之迹,迹足以终难明之状,状足以发难显之情,情足以著难隐之理;而又其为言也,必简而该,精而覈,深而易通,直而不肆,典实而无浮华,平易而无艰险,斯可以谓之文。而犹未也,文有体,其为体常不同,故无定体而有大体,必其大体纯正而明备,而后足以成乎。然天下古今之善于此,以自成其家者,固未始数数然也。嗟乎!纪事之文,其亦可谓诚难也矣。③王袆:《王忠文公文集》卷16《上苏大参书》,《王袆集》,第480页。

在这里王袆所讨论的“纪事之文”显然是包括史书在内的各种反映历史、现实的文字。他所认为的善于“纪事之文”既要准确表达出难以言说的“迹”“状”“情”“理”,又要讲究文字的表述技巧,臻于完美的境界:“简而该,精而覈,深而易通,直而不肆,典实而无浮华,平易而无艰险”,同时,还要有“体”,且无定体有大体,达到“大体纯正而明备”。

总的说来,元人关于史书编纂的言论,涉及到修史过程中的多个环节,既有关于史料搜求的原则,也有对史法得失的评判,还论及史书、史文的特性等,从表现形式看,零散片段,不成体系,思想内涵总体上显得中规中矩。可以肯定,元人所论在很大程度上汲取了以往朝代历史编纂思想中合理的成分。当然,也不乏理性的思索,体现了多民族大统一时代的包容与务实的精神品格,彰显了元朝对以往优秀史学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对今人而言,也是值得珍视的一份史学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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