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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技术与物流企业实践深度融合的驱动构型研究

2020-02-18钟昌宝教授刘科彤常州大学商学院江苏常州213164

商业经济研究 2020年4期
关键词:构型高管要素

钟昌宝 教授 刘科彤(常州大学商学院 江苏常州 213164)

当前,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不同行业融合正引发一场新的科技和产业革命,也为物流行业转型升级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作为决定行业发展水平的微观主体物流企业纷纷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商业模式与经营业态,出现了大量新信息技术与物流实践活动深度融合的现象。然而,有关互联网技术与物流企业实践活动深度融合的驱动要素有哪些,以及这些因素如何发挥作用,尚缺乏理论上的解释,因此研究互联网技术与物流企业实践活动深度融合的驱动要素及构型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纵观已有文献,发现有学者以制造企业为对象,分别探讨了制度、资源与能力、高管层面要素对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制造企业实践活动融合的驱动效应。谢康、李礼等(2009)基于趋同模型,并借助技术效率概念提出,研究与制定制造业信息化改造的激励政策与措施能够推动信息化与工业融合;Ulaga和Reinartz(2011)基于构建的资源能力框架,提出企业的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风险评估与规避能力、服务设计能力、产品-服务一体化能力和部署能力5大因素能够推动制造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张延华、肖静华等(2014)通过中国情境下的单案例探索性研究表明,高层管理者的信心与IT部门的信誉能够加强管理层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引导企业不断调整战略计划,推动实现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务的深度融合。

现有文献重点探讨了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制造业互动融合的驱动要素及机制,还不同程度佐证了互联网技术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深远影响。但是,上述研究成果是否适用于微观主体物流企业的“互联网+”深度融合驱动构型研究,尚值得商榷。此外,现有研究多基于单一视角且采用传统统计方法,无法反应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驱动要素所产生的组合驱动效应,因而不适用于互联网技术与物流企业实践活动深度融合的驱动构型研究。因此,本文拟基于扎根理论提炼出的互联网技术与物流企业实践活动深度融合驱动要素,运用问卷调查与定性比较分析法对各驱动要素所产生的前因条件组态进行分析,归纳驱动构型并据此提出建议。

互联网技术与物流企业实践深度融合的驱动要素识别

(一)研究方法与案例选择

为识别互联网技术与物流企业实践活动深度融合的关键驱动要素,采用扎根理论进行研究。扎根理论由社会学家Glaser和Strauss于1967年提出,是一种有效的基于经验资料构建理论模型的研究方法(赵红丹等,2012)。运用扎根理论进行探索性分析时,通过开放式编码、主轴式编码与选择性编码对资料进行分析,从中识别初始概念并建立概念间的范畴联系,构建驱动要素模型。然后,按照持续比较分析的思路,不断修正与完善已构建的驱动要素模型并进行饱和度检验。

所选案例皆为基于互联网技术开展深度融合实践的物流企业,案例资料通过两种方式获取:一是以电话与走访形式对物流企业员工、客户等进行访谈,收集一手资料;二是将网络新闻、社交网络评论与学术论文等作为二手资料,补充与丰富一手资料。其中,访谈对象须具备两年以上的互联网技术应用或管理创新经验,熟悉物流运作流程以及企业的“互联网+”发展战略。此外,样本数的确定依据抽取的新样本不能够提供新信息,通常样本数为20-30最适宜。因此,本文选取了京东、云鸟等29个样本,对25份进行分析,剩余4份用于检验。

(二)数据分析

开放式编码。使用英文字母对案例进行编号,如案例A,案例中的每条信息用an表示,概念化的结果用AN表示,共获得378条原始信息,得到45个概念,同类合并后为29个范畴,用BN表示,详见表1所示。

主轴式编码。根据范畴间内在联系,在系统层面上聚类分析,见表2,最终得到15个主范畴,用CN表示。

选择式编码。借助表2中形成的15个主范畴,建立扎根理论模型,详见表3所示。观察表3,发现资源与能力驱动核心范畴包括三个要素,并且动态能力与其它两个要素均存在内在联系。同时,物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依托新技术创新物流活动,提高技术水平与运作效率,因此技术支撑、业务流程、研发投入属于技术驱动核心范畴。管理层积极调整组织结构、创新管理理念与方法能够降低深度融合内部阻力,所以组织结构、高管认知与管理活动属于高管驱动核心范畴。互联网技术与物流企业实践活动深度融合还会受到市场层面要素的驱动,适应市场结构变化、满足市场需求且能够及时调整营销方式的物流企业更容易成功。此外,物流企业“互联网+”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依托政府建立的市场交易或组织运行规则,加强对企业的监督与管理,所以政策支持、行业环境、战略选择隶属于制度驱动核心范畴,模型如图1所示。

表1 扎根理论开放式编码

饱和度检验。为保证研究信度,采用三种方法进行饱和度检验:一是对余下的4个样本进行开放式、主轴式和选择式编码,得到的结果与前文一致;二是对物流管理研究方向的教授与博士生进行访谈,发现现有主范畴均能覆盖访谈中的新概念;三是对国内外有关物流企业活动驱动要素的文献进行查阅,汇总后与构建的理论模型进行比较,发现也无法获得新范畴。因此,判定构建的驱动因素模型合理。

互联网技术与物流企业实践活动深度融合的驱动构型分析

(一)研究方法

定性比较分析法(QCA)是一种介于定性和定量,且能够兼得两种方法优势的综合研究策略。基本思想为依据集合论和布尔运算,探求前因条件组态如何引致被解释结果出现可观测的变化或不连续。QCA方法通常具有以下优势:首先,专注于变量的前因条件组态,丰富了前因条件变量的理论解释空间;其次,对数据不作过多要求,且能清晰识别出驱动某一特定结果的前因条件组态;再次,不仅能够理顺变量间的非对称关系,回答完全等效的因果关系问题,还能准确揭示因变量变异时自变量与其的内在联系,因而对管理领域中的组织构型研究具有极大吸引力;最后,还可以跨层次分析影响要素,且结果稳健性只与样本中个体是否具有代表性相关。因此,文章引入该方法用于研究。

(二)数据来源与变量赋值

数据来源于实地考察与问卷调查,首先对基于互联网技术开展深度融合实践的物流企业管理者与员工进行访谈,再结合以上调研对象的网络宣传资料,合理设计问卷测量问题。然后,以邮件形式对处于不同发展时期、不同地域的物流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60份问卷,回收52份,剔除无效问卷后,对余下的45份问卷进行分析处理。根据Marx等的研究,本文样本量能够明确区分随机与真实数据,保证分析结果的可靠性。

同时,依据前文模型,运用QCA方法对驱动要素进行赋值测量,按“二分归属原则”将问卷题项与结果标定为0或1,最终得到案例资料的变量赋值表,详见表4所示。

(三)互联网技术与物流企业实践活动深度融合的驱动构型识别

由于前因条件个数为5,共有2的5次方共32种观察组态。对于这32种组态,分别设定一致率和案例频数门槛值,从中筛选出能够充分解释特定结果出现的前因条件组态,即观察组态,剔除由于出现次数太少而导致不具备代表性与普遍性的前因条件组态避免不能被重复验证的极端个案出现在最终结果中。基于上述内容,设定本文案例频数门槛值为2,一致率门槛值为0.8。然后,提取导致互联网技术与物流企业实践活动深度融合结果的前因条件组态,即复杂解,再结合驱动要素进行简单类反事实分析(技术驱动)和困难类反事实分析(市场驱动),依次得出中间解与简洁解,并运用QCA符号汇报结果。

共有六种前因条件构型能够驱动互联网技术与物流企业实践活动深度融合,且全部都包括市场驱动变量,意味着该要素能够为互联网技术与物流企业实践活动深度融合实现奠定扎实基础。进一步回溯分析发现,物流企业实践活动要受到市场要素的驱动,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明确企业市场定位,开发新产品或服务满足顾客需求,并实施精准营销,详见表5。在QCA运算中,一致性和覆盖率是两项非常重要的指标,用于评判不同前因条件构型与结果的关系(池毛毛等,2017;程聪等,2016)。由表5可得,6种前因条件构型的一致性指标均为1,总体一致性指标也是1,都大于0.8的最低标准,表明前因条件是互联网技术与物流企业实践活动深度融合实现的充分必要条件。此外,用覆盖率指标衡量前因构型对结果的解释程度,可分为原始覆盖率、净覆盖率与总体覆盖率,指标越大,说明前因条件构型越能解释结果。进一步对具有相同核心条件的前因构型进行归类,得到互联网技术与物流企业实践活动深度融合的驱动构型:

1.高管驱动型。这一构型包括两个子模式(A1和A2),案例数分别为24与14,一致性与覆盖率均符合要求,这两类模型的案例素材来源重复性高,进一步分析发现两类模型皆来自同一优化解。此类构型突出了管理层的重要性,依托高管先进的管理理念与方法调整组织结构,整合顾客与环境因素,可以降低“互联网+”实践活动的内部阻力,由此命名为高管驱动型。最典型的代表莫过于顺丰速运。顺丰能在“四通一达”格局中成功突围,董事长王卫功不可没,在他的带领下顺丰依据业务环节将原有事业部划分为五大事业群,实施分权管理,同时还主张实施人性化管理,重视员工文化建设,推动“互联网+”思维融入公司创新发展,真正实现了互联网技术与物流企业实践活动深度融合。

2.资源与能力驱动型。此类构型包括B1与B2两个子模式,且这两个子模式来自同一优化解,一致性与覆盖率也均符合要求。该类驱动构型体现了受到市场需求变动的影响,物流企业运用互联网技术突破单个主体的资源、能力限制,交换与整合资金、知识等要素,推动企业走互联网化道路,因此命名为资源与能力驱动型。典型案例为菜鸟物流,基于建构的智能化网络平台,菜鸟不仅向卖家提供仓配、跨境网络服务和传统快递服务,还提供大数据分析、物流云服务与终端的代收代寄服务等,通过打通企业内外部信息边界,不仅挖掘出企业原有信息的潜在价值,还与供应链体系的其他参与者建构了良好关系,形成与客户、合作伙伴的全新链接与互动。

表 2 主范畴与各范畴之间的关系

表3 选择式编码形成的核心范畴

图1 互联网技术与物流企业实践活动深度融合的驱动因素模型

表4 变量赋值

表5 互联网技术与物流企业实践活动深度融合的前因条件构型

3.制度驱动型。这类构型同样包括两个相似但不相同的子模式(C1和C2),案例数分别为30和8,一致性与覆盖率也符合要求。此类构型充分体现了政府通过法规与政策加强对物流企业“互联网+”活动的引导,依靠宏观调控职能加强对企业的监督与管理,推动物流企业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因此可命名为制度驱动型。典型案例为丰巢快递柜,快递柜是在物流行业“互联网+”发展趋势与政府支持末端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产生,它的出现不仅解决了“最后一公里”配送的难题,降低了快递末端运营成本,还实现了公司、快递员、消费者三者之间的高效连接,同时也在不断拓展增值服务,在高效配送、用户群精准化上持续发力,这势必会给行业内的其他物流企业带来竞争压力,推动互联网技术广泛、深刻地融入到物流企业的实践活动中。

对策建议

根据研究结论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强化物流高管认知。一方面,应培育物流企业高管的大数据意识和思维,提升高管对互联网技术及其商业价值的认知程度,增强高管的基本知识储备;另一方面,鼓励高管积极参与物流企业的管理实践,科学、合理地划分各部门职责,加强研发、营销、运输等部门间的沟通与交流,发挥企业高管的示范带动作用。第二,加强物流企业资源整合与能力建设。一方面,构建以物流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体系,对内识别、选择与配置不同类型的资源,对外通过购买、联盟等方式汲取上下游企业资源,增加资源储备;另一方面,培育物流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在技术创新与自主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同时与大学、科研院所等不同机构开展合作,推动高校技术优势转变成物流企业市场优势,实现创新成果转化。第三,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一方面,健全物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政策信息公开制度和推送制度,降低物流企业在合法性获得以及“互联网+”建设过程中必须面对的制度压力;另一方面,简化面向物流企业及企业家的办事程序,同时加大对物流企业应用互联网技术创新实践活动的帮扶力度,为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制度与行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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