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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行业的商业模式与虚拟创业的关系研究

2020-02-17王国顺周国秀

福建茶叶 2020年1期
关键词:产品组合信息处理商业模式

王国顺,周国秀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北京 100048)

1 引言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引发了创业形式的转变,使创业活动能够在虚拟网络中蓬勃发展(辜胜阻等,2016)。其中,P2P平台通过其硬件和软件改进以及连接技术的新应用促进了虚拟创业(Mačiulienė和 Skaržauskienė,2016)。P2P平台是以互联网为平台的新型融资模式,且作为一个新兴的金融业态引起了企业界和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在其主要的商业模式中,P2P网络贷款又是一种最重要的商业模式(李昕旸等,2017)。

自2007年P2P平台在中国兴起以来,丰富了融资渠道,盘活了民间闲置资本,提高了创业企业成功率,在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P2P平台作为一种从国外引入的新兴商业模式,在我国社会征信体系不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措施不完善的情境下,其发展受到了很大阻碍,大批P2P平台企业出现各种各样的经营问题,有的甚至被大范围取缔。P2P平台的发展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反思,许多学者分别从监管法律完善、技术应用、商业模式对比分析等层面对P2P平台展开研究,以期能够促进P2P平台在我国的稳健有序发展。

虚拟创业的新环境不同于传统的物理环境,允许企业和用户之间以无数方式进行无缝连接。此外,P2P平台可以实现基于互联网技术和民间借贷方式的融合。这些平台为社会关系、可扩展的技术基础以及植根于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提供了机会(Emekter等,2016)。然而,这种范式的P2P平台的潜力仍然未被探索,对这些新业务方式或是什么使其成功的见解仍然未知。特别是,现有的研究没有说明新业务如何在P2P平台上运行和蓬勃发展。因此,激励本研究的思考是:P2P平台企业公司遵循的商业模式是什么?其价值驱动因素又是如何作用于虚拟创业企业绩效?

利用P2P平台提供的优势进行虚拟创业的成功案例,成为微型和中小型企业颇具吸引力的创业方案(Millman等,2009)。学者们认为电子商务平台的商业模式的应用应尽可能地适应虚拟网络背景的特征(Amit和Zott,2001)。事实上,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学者们已经在基于平台的市场形势研究了商业模式和竞争框架(Zhu和Iansiti,2012;田光宁,2014)。然而,在P2P平台领域,其商业模式价值驱动因素构成及如何促进虚拟创业绩效仍然不得而知。通过仔细研究P2P平台的商业模式,虚拟创业企业家可以更好地理解如何在这种环境中整合价值以获取利润。

近年来,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uzzy-Set 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FSQCA)已经被管理学科的各个领域广泛运用于探索多个因素的“联合效应”和“互动关系”(Ragin,2008)。基于以上论述,本文借鉴Ragin(2008)的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进行因果关系的构型分析,主要探寻P2P平台商业模式的四个价值驱动因素(信息处理能力、网络关系、创新实践和产品组合)对促进虚拟创业绩效的联合效应,以及四个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借此揭示P2P平台促进虚拟创业绩效提升的关键推动因素。

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2.1 虚拟企业的界定

虚拟企业也被称为企业动态联盟,关于其内涵的界定,国内学者的核心思想已达成共识,即建立在互联网技术的信息共享基础上的一种动态组织结构,企业家们通过高效利用电子商务信息,结合不同资源与优势,快速生产、经营产品,抢占市场先机,获得竞争优势(焦梦蕾等,2018),学术界对于虚拟企业的研究内容主要涉及虚拟企业内涵、结构及模式、运营、应用及评价等。虚拟企业的产生,使得企业的界限变得模糊,扩大了企业的价值链,提高了资源的配置效率(孙巧云,2019)。在信息时代背景下,虚拟企业组织(如阿里巴巴,腾讯)已逐渐成为企业创新发展的一种广泛的合作模式(周添池等,2018)。

2.2 P2P平台的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本质上是企业与外界互动所形成的、以价值创造和获取为导向的基础架构的理论凝练和概括(Baden-Fuller和Morgan,2010)。新创企业是否能在商业竞争中生存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商业模式的创新程度(迟考勋,邵月婷,2019)。关于电子商务领域的商业模式研究,大部分集中于实体和网络零售企业,王国顺等(2013)探讨了实体与网络零售企业协同下商业模式的组成要素,实体零售在受到网络零售的冲击下,线上线下全渠道的商业模式成为零售业未来发展的关键路径,而O2O模式又是全渠道发展关注的重点(申维娜,2016),黄杰(2019)探索了互联网时代消费升级背景下新零售企业商业模式的创新路径。然而电子商务领域其他新兴平台的商业模式研究很少,特别是P2P平台,由于收集虚拟企业的数据存在一定难度,导致了这类研究的缺乏(Amit和Zott,2001)。

国内学者关于P2P平台商业模式的研究并不多,主要包括商业模式的分类、要素构成、评价以及不同类型商业模式之间的对比分析。学者们基于不同的视角,对P2P平台商业模式进行了分类研究:李凯(2014)将P2P平台商业模式分为四类:纯中介模式、保证金模式、债券转让模式以及信贷资产证券模式;丁晨(2015)根据业务运作方式将P2P行业商业模式分为纯线下对线下(宜信模式)、纯线上(拍拍贷、人人贷、宜人贷)以及线下对线上(新新贷)三种,在对宜信商业模式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宜信模式发展的建议;周耀东(2014)在P2P网贷平台运营模式的分析中,根据担保模式归纳了四种主要的运营模式,即无担保线上模式、有担保线上模式、线下模式以及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

P2P平台商业模式构成要素方面的研究,周耀东(2014)借鉴王雪冬,董大海(2013)价值要素的四阶段(洞察价值、创造价值、传递价值、获取价值)表达模型,分别对我国P2P网贷平台的价值模式(洞察需求、细分市场、价值主张)、运营模式(价值网设计、价值网定位、价值创造)、营销模式(品牌、渠道)以及营利模式(收入模式、成本结构、利润模式)进行了一一阐释。

关于P2P平台商业模式评价的研究,邱添(2015)运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构建了P2P网络借贷商业模式创新的综合评价模型,并选择人人贷作为代表性案例展开进一步分析;尤利群等(2015)确立了P2P网贷平台商业模式具体构成要素为品牌、服务、技术、透明度、流动性、风险收益、盈利现状和盈利潜力,运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构建P2P网络借贷平台商业模式评价模型,为平台的商业模式优化提供建议,最后结合人人贷案例验证了模型的可行性。

国内学者对P2P平台商业模式对比分析的研究较多,宋鹏程,邹震田(2014)通过对比分析具有代表性的“线上+线下”的P2P平台商业模式,对拥有银行牌照的大型金融机构和区域性商业银行介入该行业提出了具体建议。崔同宇等(2015)对我国网贷市场中三个具体平台企业的商业模式进行了案例分析,运用结构化方法,对我国网贷市场商业模式设计(价值定位、盈利模式设计、业务模式设计、营销模式设计、组织管理)及网贷市场和平台的监管提出了具体建议。王斌斌等(2015)在对国内外P2P网贷商业模式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对陆金所的商业模式(业务模式、盈利模式、风控模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从而对我国P2P网贷行业的发展规律及趋势有了更明确的认识。曾雪云等(2017)通过对陆金所和Lending Club的商业模式、商业价值、风险控制进行对比分析,对我国P2P网络借贷的发展提出建议。张超等(2017)对国内外P2P网贷的典型平台商业模式进行对比分析,重点研究了“聚有财”的经营模式、风险控制和存在的问题与优势,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综上可知,已有文献仅停留在系统分析层面,在对P2P平台商业模式分类基础上,分析各自商业模式之间的差异性,然而对P2P平台企业商业模式产生这些差异的根本原因以及整个P2P行业优秀的商业模式共性未展开深入的研究。

先前的研究表明,电子商务的价值创造潜力取决于四个相互依存的因素,即:效率、互补性、锁定性和新颖性(Amit和Zott,2001)。商业模式的这些组成部分以互相联系的方式彼此产生影响,形成了一种协同特征(Zott等,2011)。例如,网络影响搜寻者对机会信息的访问,因此在网络与信息处理之间存在某种联系,秦剑和杨永峰(2015)从商业网络和政治网络两个层面探讨了网络关系对市场信息获取和利用的作用。信息处理工具有助于更好地管理产品组合并将其与已确定的市场需求相匹配(Kekre和Srinivasan,1990)。信息内容如何在创业网络中流动,与公司绩效有关(Busenitz等,2003)。网络与创新实践之间的关系并不新鲜,创新的传播经常通过网络发生(Wang等,2015)。信息处理工具的创新性增加了信息处理的能力(Norton,2004)。因此,商业模式的价值驱动因素组合能够有效地帮助企业构建和利用多种资源,以实现盈利和获取更大的价值。

2.3 信息处理理论

信息处理理论(information processing theory,IPT)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其主要思想为信息处理需求同信息处理能力匹配获得好的组织绩效(Tushman等,1978)。组织外部环境的不明确性和组织效能的高要求,要求决策者处理越来越多的信息,信息处理理论可以通过对环境和目标的分析来确定组织信息处理要求及应具备的信息处理能力,提高组织对未来的预测能力,避免风险。有关信息处理理论的研究,国内学者主要将其应用于语言学习(姚思雅等,2017;于晓宇等,2019)、组织间协作(曲刚,2006;孙凯等,2013;丁翠,2017)等领域,并没有对理论本身展开研究。

企业战略运营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受到时间、信息和信息处理能力的约束或支持,信息搜寻者在决策中会遇到一些困难,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可以有效指导企业制定决策。在面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时,需要增强企业获取和利用有效市场信息的能力,而增强企业处理信息能力的一个关键是获取和利用信息处理工具的能力。企业试图通过收集、处理和运行相关数据来处理不确定性(Daft和Weick,1984)。因此,落在企业家身上的一项重要战略活动包括选择要处理的信息并确定如何处理它(Rollins等,2012)。良好的信息处理能力能够使客户、上下游企业数据信息被快速收集、分析、处理和传递,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决策风险,帮助企业快速把握消费者需求。虽然成熟企业可以轻松应对传播或处理管理其所需的大量信息的挑战,但对于资源较少的创业型企业来说,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信息处理与企业的各种商业要素相关,如信息的扫描、解释和回应,与企业绩效相关(Thomas等,1993)。信息处理工具和功能的改进也会导致企业盈利能力的积极变化(Norton,2004)。P2P信贷平台的企业可用的信息处理工具非常广泛,虚拟企业可以通过以低成本开发和利用信息处理能力来获得众多优势。信息处理能力为降低风险提供了实用性,充当了管理信息不对称的辅助手段,并且有助于降低信息的复杂性(Görling和Rehn,2008)。因此,利用信息处理能力获得优势的虚拟企业家企业具有较高水平的企业绩效。

2.4 网络理论

Gadde和Mattsson(1987)将网络的概念引入管理学研究领域,企业价值的获取受到社会网络和价值网络的影响。社会网络主要研究个体之间的关系,学术界一致认为社会网络是个体之间形成的稳定关系,社会网络理论的研究主要有强弱关系理论、结构洞理论和社会资源理论三个分支。关于价值网络的研究主要围绕价值网络形态(刘东,2003;刘海潮,2007;余东华等,2008)、运作机制(章超斌,2013)、竞争优势(袁青燕,2013)及其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等展开。价值网络中的顾客价值导向(郭贤达等,2009;王晓辉,2010;方楚等,2011)、核心能力(Grudinschi等,2015;Nalebuff等,1997;王建平等,2018;刘茜,2014;简兆权等,2008)以及网络关系(Hendriks,1999;江积海等,2014)对于企业绩效均有一定影响,网络关系是组织间关系中最常见的形式之一。卢东斌等(2005)定义网络关系为网络组织内部各个行为主体即网结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联系,以及网络之间边际的相互交错与融合。已有研究表明,网络关系可以以多种方式使组织受益:作为建立信任的机制(Gruber,2007;Lin et al.,2013;Freedman and Jin,2014;杨洪涛等,2015),强大的网络关系是增加P2P平台融资成功可能性和降低违约风险的重要因素;促成协作和学习(Schilling和Phelps,2007;潘宏亮等,2010),处在联盟网络中的企业将具有更大的创新产出;作为获取重要资源的手段(朱芳芳,2018),网络效应直接影响企业价值的实现;作为创新的辅助手段(Bessant等,2005)等。专业化分工的不断深入提高了创新知识的复杂性,单个企业很难独自获取到创新所需全部资源,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打破自身原有组织边界,选择开放性思维,通过与自身关系密切的的社会群体间的合作与竞争、共享与创造获取创新所需的信息与资源,从竞争发展到竞合,企业只有处理好价值网络各环节的利益关系,才能持久的获得商业模式创新带来的收益(阳双梅,2013)。在线平台中,网络实际上是一种嵌入式关系。它们是“通过电子技术发起和维护的,并为与交换关系中存在的相似问题提供解决方案的组织间连接。”(Fowler等,2004)。网络关系的嵌入通过商业模式创新能间接有效地作用于企业绩效(张肖,2018)。

在P2P平台中,虚拟企业家通过论坛和讨论板获得当前销售商的网络。这种访问方式有助于直接连接到处于创业过程不同阶段的供应商和虚拟平台的其他用户,有助于促进业务运营的多个方面。P2P平台上的同行网络在企业的运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Kuhn和Galloway,2015),企业间的价值协同和价值互动为消费者创造持续价值,有利于企业价值空间的拓展(于伟,陈智峰,2019),对创业企业的绩效产生积极的影响(王伟等,2018)。

2.5 创新理论

创新理论的发展主要经历了线性驱动、系统驱动、多系统驱动(三螺旋过渡)、生态系统驱动四个阶段(董铠军等,2018)。薛光明(2017)系统地梳理和总结了马克思、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经济增长理论、国家创新体系理论、区域创新体系理论及其最新进展等一系列创新理论的发展脉络。佀妲(2018)通过文献归纳分析了创新理论的研究现状,在创新内容方面,学者们关注最多的是技术创新,在创新形式方面,自主创新受到更多关注,同时,创新能力、创新网络、创新行为、创新模式、创新效率、创新战略、创新系统等也是创新研究的重要领域,且对企业创新绩效产生影响。

商业模式的创新表现为一种与利益相关方形成的新交易形式、新盈利模式和新收支模式(李鸿磊等,2018)。在驱动产业升级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薛维峰,2013)。商业模式中的创新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创新(王雪冬和董大海,2013);行政系统或内部运营创新(Han等,1998)以及与客户有关的创新,如李鸿磊(2018)基于价值共创的视角,从“企业的功能角色”和“价值创造环节”出发,提出了商业模式“九宫格”分类法,有助于清晰地区分不同商业模式的价值创造逻辑,为企业商业模式升级与创新提供更多可选择的路径。熊彼特(1934)强调创业企业在产品、服务、材料、流程或组织方面创新的重要性。创新是价值创造的重要来源(Amit和Zott,2001)。各种创新实践可以促进企业的运营规划、战术布安排和战略任务(Kollmann和Krell,2011)。创新的商业模式已成为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有利于企业获取优质的市场资源,发现新的盈利增长点,从而提升企业绩效(吴晓波和赵子溢,2017)。

在P2P平台上,创新通过引入新的商业模式带来一种新的创业形式,而且,企业内部的创新能力(成功实施创新实践的能力)能够产生更高的组织绩效(Hult等,2003)。与同行及客户沟通以及与潜在客户互动等创新实践将有助于改善企业的多个业务流程,从而提升企业绩效。

2.6 产品线理论

目前产品线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产品质量纵向差异化、顾客对产品的认知成本以及产品成本等方面(孔德珊,2016)。关于产品质量纵向差异化有关研究文献主要从产品属性的角度论述纵向产品质量对社会福利的影响(Hahn,2006),以及从价格的角度论述纵向差异化对市场的影响(Brynjolfsson等,2000;白让让,2010)。顾客对产品的认知相关研究主要从认知成本(Guo等,2012;陈志洪,2014)和认知风险(蒋明华,2009)两方面进行论述。产品成本相关研究主要从产供销各利益相关方的角度分析产品线设计问题(Netessine等,2007;叶凯等,2010)。

产品作为价值交易的载体,其产品线设计并非一味追求宽度和广度,而应根据产品的产供销、市场需求和竞争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产品线的最佳组合方式(林民权,2016),其组合方式的多样化能够明显提高交易的频率(薛维峰,2013)。基本上,产品组合的复杂性囊括了其所提供的各种产品。它涉及通过向当前产品范围添加项目来填充和拉伸产品线,以及扩展当前产品范围(Kotler和Armstrong,2013)。互联网背景下,企业通过大数据挖掘消费者真实的需求和潜在的需求,及时提供新的产品或新的产品组合方式以真正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企业需要意识到构建一个针对消费者产品异质性需求的关键,进一步分散业务模块,从而推动企业扩大其产品组合(Schön,2010)。

因此,产品的组合为虚拟企业家提供了一个突出产品的长度和宽度,以促进P2P平台产品多样性的机会。具有足够多样化产品组合的创业企业能够更好地利用多样性产品,满足客户对不同产品的需求,进而可以获得更大的利润,保持竞争对手的优势(Hubert等,2016)。考虑到客户会在P2P网贷平台通过对不同商家的产品进行对比而做出决定,而目前P2P平台企业产品组合差异化程度较低,因此,通过多样化的产品组合方式来获取消费者的青睐尤其重要。例如,人人贷即拥有新手项目,又增添了一些明星项目,增加了客户选择的可能性,从网贷天眼的平台数据来看,其成交金额位列前10位。因此,拥有更多样的产品组合将有利于虚拟企业取得更好的绩效。

2.7 组态模型构建

基于对企业绩效前因研究的系统梳理,本文从信息处理理论、网络理论、创新理论和产品线出发,考察P2P平台企业如何通过商业模式价值驱动因素的选择来促进虚拟企业取得良好绩效。不同于传统单一考察某一变量影响的思路,从信息处理能力、网络关系、创新实践和产品组合四个方面出发,建立组态模型。其中信息处理能力根据受访者填写的分析工具的数量来评测;网络关系采用王伟等(2018)虚拟企业的网络关系构建的研究,设置10个题项测量;创新实践则采用Blumentritt和Danis(2006)的研究,测量受访者对他们业务的某些方面进行改进的频率。产品组合根据Cooper等(1999)关于产品组合的重要性的研究推导出适合P2P网贷平台的产品组合。后续数据分析将运用QCA方法,识别出能够带来虚拟企业绩效的组态。

3 研究设计

3.1 样本选取与来源

截至2019年6月,网贷天眼的行业数据板块显示共有1024家无问题P2P企业,我们从平台数据版块选取30日成交额数据排名前200的企业作为研究样本。通过调研公司,我们向取得联系的107家P2P企业发放调研问卷,共收回107份问卷,删去有重大缺失的问卷9份,最终获取有效问卷98份。

表3-1 98家P2P平台企业样本统计特征

3.2 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定性比较分析(QCA)方法,能够在方法上突破单一因素路径分析而转向多种因素的条件组合,这十分符合本研究关注商业模式价值驱动因素多维变量对虚拟企业绩效影响分析的整体思路,有助于厘清信息处理能力、网络关系、创新实践和产品组合对虚拟企业绩效的组态影响。此外,定性比较分析是一种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可以克服定量分析深度不够和定性分析外部效度缺乏问题。因此,本研究借鉴了Ragin(2008)的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进行因果关系的构型分析。这种方法系统地比较结果下引致因素的不同组合,并得出基于组态视角的原因组合结果。fsQCA不是寻找所有结果共同的前提条件,而是关注相同结果可能来自不同条件组合的可能性(Ragin,2008)。fsQCA强调因素组合而不是单个因素是导致结果产生的原因。此外,fsQCA具有捕捉等值性的可能性,其中多个因果条件组合可以产生相同的结果。

fsQCA允许分析复杂的因果关系并检验特定条件的主导性、必要性和充分性的假设。当某些条件成为大多数解决方案的核心条件时,此条件即为主导条件,也就是核心因素。如果一个结果既是必要的也是充分的,那它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每当结果存在时,条件将存在;(2)每当条件出现时,结果就会出现(Ragin,2008)。

3.3 变量选取与校准

企业绩效:以前的研究表明,捕捉新企业绩效的多维性需要采用多种措施(Wiklund和Sheperd,2005)。主观方法对于评估更广泛的非财务方面的绩效特别有用,通常比客观指标更容易获得,并且显示其具有较强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借鉴Stam和Elfring(2008)的研究,通过因子分析发现仅有5个测量题项适合P2P平台的研究。指标包括:市场份额,毛利润,净利润率,产品和服务创新,客户满意度。受访者从1“更差”到7“更好”,对这些项目进行评分。

信息处理能力:由于信息处理工具和机制因环境的不同而不同,信息处理能力的操作化趋向于具体情境。本研究考虑各种可用于P2P平台的独特应用程序和小部件,企业可以选择使用这些工具(如网贷天眼的行业分析)。本研究根据受访者填写的分析工具的数量来评测企业的信息处理能力。

网络关系:王伟等(2018)认为创业者在网络中通过沟通可以获取新机会信息和中肯意见,提供了低成本学习的机会,有助于将知识尽快应用于企业的创建和运营中,以改善企业绩效。借鉴王伟等(2018)的研究,设置10个题项测量虚拟企业的网络关系构建,例如“在于其他企业的互动中交流创业经验和信息”。受访者从1“从来不”到7“非常频繁”,对这些项目进行评分。

创新实践:创新实践被用于测量改进或增加现有业务方面的元素(Blumentritt和Danis,2006)。采用本研究借鉴Blumentritt和Danis(2006)的研究,测量受访者通常多久对他们业务的某些方面进行改进。受访者从1“从不”到7“总是”,对这些项目进行评分,包含5个题项。

产品组合:Cooper等(1995)关于产品组合的重要性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推导出适合于P2P网贷平台的产品组合的调查问题。关于产品组合的一个示例问题是,我们企业有多种特色的产品项目。受访者从1“非常不同意”到7“非常同意”,对这些项目进行评分,包含4个题项。

在fsQCA技术中,其对所处理的数据要求是0~1的连续集,称之为成员隶属度。因此,在处理数据之前需要将本研究中变量的李克特量表测量进行校验,将其转化为完全隶属于某一成员、完全隶属于某一非成员身以及半隶属于某一成员的程度指标。借鉴宋华和卢强(2017)的研究,我们首先计算每个构念所有测项的平均值;其次,为由平均值构成的新的变量分配校验临界值,不同的临界值分别对应0.95、0.5以及0.05这3个成员隶属度。

表1 变量赋值

一、数据分析

本研究首先分析了商业模式的四个构成元素,即信息处理能力、网络关系、创新实践和产品组合各自解释虚拟创业企业绩效的程度。fsQCA结果显示,各前因条件对解释虚拟创业企业绩效的充分性均为超过0.9的一致率门槛值,从而不构成充分必要条件(Ragin,2008)。因此,我们需要从四个因素的组合视角出发,进一步分析因素构型对虚拟创业企业绩效的作用。

遵循Ragin(2008)给出的一致性临界值不低于0.75的建议,本文在对虚拟创业企业绩效分析中将一致性临界值设置为0.85。此外,为了确保样本频数大于或等于频数临界值的前因条件构型覆盖至少80%的样本企业(Ragin,2008),我们在分析中将样本频数临界值设置为8。综上,本研究结合简洁解和优化解的结果,得到如表2所示的构型结果。

如表2所示,我们得出3类主要构型,总体一致性为0.834,大于0.8的阈值,覆盖率达到了0.670。在第一种模式中,核心前因条件为信息处理能力,相同辅助条件为创新实践,两个子模式为“信息处理能力*创新实践*~产品组合”和“信息处理能力*网络关系*创新实践*产品组合”两种条件组合。“信息处理能力*创新实践*~产品组合”构型可以表述为:在高信息处理能力、高创新实践和低产品组合的综合作用下,虚拟创业企业取得较高绩效。“信息处理能力*网络关系*创新实践*产品组合”构型可以表述为:在高信息处理能力、高网络关系、高创新实践和高产品组合的综合作用下,虚拟创业企业取得较高绩效。两者的核心因素为信息处理能力,说明P2P网贷平台中的虚拟创业企业需要具备高水平的信息处理能力,对客户和投资商的行为进行多方面的解读和分析。

在第二种模式中,核心前因条件为网络关系,相同辅助条件为低产品组合,两个子模式为“网络关系*创新实践*~产品组合”和“信息处理能力*网络关系*~产品组合”两种条件组合。“网络关系*创新实践*~产品组合”构型可以表述为:在高网络关系、高创新实践和低产品组合的综合作用下,虚拟创业企业取得较高绩效。“信息处理能力*网络关系*~产品组合”构型可以表述为:在高信息处理能力、高网络关系和低产品组合的综合作用下,虚拟创业企业取得较高绩效。两者的核心因素为网络关系,说明利用与同行业的伙伴或竞争者搭建的网络渠道,可以有效地通过低廉的方式获取企业所需的资本和信息,尽管企业自身的产品组合缺乏新颖性,但可以依靠网络关系拓宽产品渠道。

第三种模式的核心前因条件为创新实践,缺失条件为网络关系和产品组合,该模式为“~网络关系*创新实践*~产品组合”,其构型可以表述为:在低网络关系、高创新实践和低产品组合的综合作用下,虚拟创业企业取得较高绩效。该构型的净覆盖率为0.002,说明存在很少的虚拟创业企业采取这种组合形式以提升企业绩效。

表2 虚拟创业企业绩效构型

4 研究结论与展望

4.1 研究结论

本文借鉴既有的商业模式研究(Amit和Zott,2001),并结合信息处理理论、网络理论、创新理论和产品线,从整体性框架的视角,来检验P2P平台网络信贷背景下商业模式的关联要素及引致虚拟创业企业绩效的要素组合。结果表明:(1)信息处理能力有助于虚拟创业企业搜寻和分析客户与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把握其需求与目的。(2)网络关系可以减少虚拟创业企业学习企业运营与管理、如何吸引投资人等的成本,拓宽其与其他同行间的互动渠道。(3)创新实践是虚拟创业企业必不可少的行为,需要其具有敢于冒险和先动的精神,不断进行新领域的探索。

对P2P平台而言,能够提供一个网络借贷的商业环境,其中包含许多与商业模式相关的特性,如竞争环境、市场机会等,对于使用该平台的公司而言是相同的。然而,随着利润激励这些企业,他们必须通过采取旨在加强自身市场地位的创新行动来充分证明自己。尽管创新实践对企业绩效具有核心影响,但值得注意的是其他驱动因素也需要在业务模型中出现。这种必要性是由于商业模式各因素对企业绩效结果的整体协同效应。利用网络资源以更好地了解和建立更好的联系,通过信息处理以改进产品和获取更新的信息,在不断的创新实践中开发更多的信息处理工具、建立关系网络并开发新产品组合。从而重视企业获取利益的商业模式价值驱动因素之间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关系。

商业模式的驱动因素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重要联系。重视信息处理能力、网络关系、创新实践和产品组合的商业模式为他们提供了一个适用于P2P环境的模式选择。虚拟创业企业家可以在商业模式中纳入关于价值驱动因素以发挥其协同效应,从而创造与传统途径相比更容易和更具成本效益的创业方式。通过在P2P平台上运用特色的商业模式,虚拟创业企业可以获得丰富的资源、知识、信息和通信技术工具以及客户群。这种获取所带来的好处使得企业可能需要专注于创新的不同方面,以便从数千家同行企业中提供差异化价值和服务。

4.2 不足与展望

同许多研究一样,本文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虽然发现了驱动P2P平台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四种因素,并对这些因素的互动关系进行了初步探讨,但是由于篇幅和方法的限制,对于不同驱动要素组合导致相同绩效结果背后的原因以及这些互动关系如何引导企业家进行商业模式创新的决策的讨论还不足。此外,本文主要截取平台企业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对于单个P2P平台企业背后的情境因素纳入分析框架,未来研究可以针对以上不足展开进一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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