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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2020-02-14申佳怡

建材与装饰 2020年8期
关键词:投标人评标工程量

申佳怡

(大连财经学院 辽宁大连 116100)

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涉及多个阶段,其中招投标是一个特殊而又重要的阶段,它起到承接设计和项目实施阶段的作用,也是确定甲乙双方工作内容、责任与权利关系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招投标双方最看重的就是合同价格,这也是建设项目成本控制最重要的一环。就目前情况而言,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已经比较全面,可是施工前的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情况却不太理想,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1 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意义

招投标是项目投资建设的重要一环,它对以后的施工直至至竣工结算都有直接的影响。对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进行控制,有利于对工程投资的规模和施工阶段造价进行了解和核实,能够增加造价的可控性,还可以避免各种恶性竞争行为的发生,有助于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招标文件的编制问题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中,招标文件是最具关键性的文件之一,其中包含招标人对投标人基本资质的要求,同时也对整个工程项目建设流程进行详细设计。目前招标文件编制过程易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设置的不合理,不依据工程项目的实际特征和需求来设定资格审查的条件,对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设置歧视性条款。这样做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数量减少,竞争性降低,不利于招标人获得更有利的中标价格。其次标底编制不合理,目前,不少建设单位选择第三方的代理机构来帮助其编制招标文件,这样做的好处是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所编制出的招标书往往在形制上规范完整,但其对项目的整体状况无法像招标方本身那样了解,因此相较于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招标文件来说第三方机构编制的招标书对项目建设的许多要求都比较模糊,难以对计价和计量提出具体的要求,导致标底不合理会对投标方的报价产生很大影响,增加了中标的难度,影响造价工作的开展。最后,合同中的条款设置不明确,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中标后基本不能修改,因此一旦出现纰漏不仅会给双方带来法律上的风险,也会对造价控制产生不良影响,如: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人工费、材料费发生变动引起的价格涨幅应该如何去调节解决争议,为控制造价埋下了隐患。

2.2 工程量清单方面的问题

我国自2003年之后大力推广在竞争投标时使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新型投标方式,而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偶尔会出现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多有不符的情况。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清单计算有误、项目特征表述含糊、实际的工程量与清单不符、清单项重复或遗漏等,那么结算时就可能导致承包人向业主提出索赔等经济纠纷。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不严谨会阻碍后续施工、结算阶段的成本控制,增加双方纠纷。

2.3 招投标工作中的不规范操作对造价的影响

从招标方的角度来看,私下定标是招标方在招标过程中会出现的主要问题。这种行为导致招标的形式流于表面,主要表现为招标方不按规定进行招标,使得招标流程只是走个过场,无法发挥其本来的效用。招标方出于私心往往无视规则滥用职权,不仅规避公开招标,私下里完成工程项目的招标流程,并且采取明招标暗定标来谋取私利,无法达成造价控制的最佳效果。

从投标方的角度来看,不规范操作主要是恶性竞标,一些承包商为了中标,在投标时无视市场规则,恶意做低价格进行竞标,但以投标书的定价获得项目施工权之后却无法获得利益,后期施工单位往往会提出追加费用或者为了不亏损可能采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劣质材料来施工以压缩成本,结果导致工程质量下降,项目验收阶段不过关,重新返工,导致预算增加。这些问题的出现导致相对公平的招投标机制变成了投标方之间恶意竞争的平台,以上不管出现哪种情况都会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产生很大影响。

2.4 评标方法不科学

基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不足的状况来看,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中采用的评标方法不科学,目前最常用的两种评标方法分别是最低价评标法和综合评估法。最低价评标法的好处是在满足业主的要求的前提下,报价越低得分越高,能够将工程造价控制在较低的水平。但一种评标方法的采用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项目本身的具体情况。最低投标价法不适用难度较大,复杂繁琐的项目,一味追求低价可能导致工程质量的下降,若竣工后验收不合格或出现安全事故,反而更加损害招标方的经济效益,控制造价的困难也会加大。而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报价不是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唯一方面,且为防止出现不合理的低价中标,通常会规定报价得分在综合评估得分中的比重以减少恶意低价中标的可能性。但这种方法的弊端是打分容易不客观,受评标人主观影响太大,存在结果被操控的可能,不利于投标人平等的竞标,增加了控制造价的难度。

3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有效措施

3.1 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

为提高招标文件的科学性与全面性,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以下这些方面:首先一定要遵循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编制,技术要求及商务条件要切合实际,不能盲目的提高标准。要结合项目本身的特点,合理的设置投标人资格审核条件,给予投标人足够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选择出资质最优的承包方,对于控制项目的造价有很大帮助。其次要注意标底编制的合理性,这就需要编制标底的工作人员时时关注行业动向,对地方现行的计价标准规定规范充分了解,避免信息闭塞而造成失误。最后,还要注意明确合同条款的内容在表述上尽量完整详细,例如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是按月结算还是分段结算或者竣工后一次结算要标清楚。对于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动可采取固定合同价加变更签证的结算方式,要注意不是所有材料都可以随意进行价格调整,应在招标文件中对主要材料和设备进行详细要求,如型号、计量等级以及技术标准等,尽量减少材料和设备变动引起的价格变更有利于成本控制工作的进行。

3.2 提高工程量清单的质量

了解工程图纸是建设施工的前提也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基础,在编制清单前进行图纸会审加大对图纸审查的力度,建设方应集合相关单位一同进行审查,将图纸上标注不清的、尺寸不严谨的以及与实际不符的地方进行更改,保证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还需注意图纸设计的深度是否足以支撑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一旦出现问题马上进行修改。

其次是计算工程量时要结合图纸,统筹现场等因素按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设置清单项、计算清单工程量,以避免重复,漏项,并确保结果的准确。

另外,对清单的二次审核也是很有必要的,应在清单编制完成后增加审核的程序,审核清单项目是否重复或漏项,项目特征描述是否清晰,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这些措施有利于找出清单中存在的漏洞,使结果更加具有科学性。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项目计价的基础也是工程款结算的依据,通过提高工程量清单的质量有利于提高造价控制的水平。

3.3 完善招投标制度

为了对招投标报价实施有效监管,须严格遵守相应法律法规政策。针对招标方虚假招标的问题重要的是政府部门的要做好监督,对招标过程中的重点资料进行过备案,查找解决违规的内容。在开标过程中保证有公证人在场监督,及时纠正开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对于所有参与竞标的建筑单位,要严格审核其资质,确保其基础条件能够达到投标的标准不会干扰招投标工作。要求异常低价的报价人对其给出的价格作出揭示,若不能对价格做出合理的解释,不允许其中标。完善的招投标制度能进一步推动由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的成熟,通过众多竞标企业间的竞争最终确立的价格往往是非常合理的,因此对于控制工程造价具有很好的效果。

3.4 科学合理的评标

为保证竞标的公平性、科学性,要建立动态的评标方法。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难度、结构等来调整评标方法,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来选择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指标权重。对于难度较大或工期紧张的项目则应增加对工期及相技术方面在评标方法中的权重,而对投标报价指标的权重适当降低。对于结构复杂,工种繁多的项目就应相应的增加技术、资历等指标的权重。在量化各种指标的权重时不要设定一个数值,而是一个区间。根据项目的情况在这个区间的范围内去做调整,这样做既符合规定又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有效提高评标的科学性。此外,行政监督部门还应加强管理力度,要严格审核评标委员会工作人员的资质,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强化专业技能并对其进行评估,由监察部门定期汇总,对失职或违法乱纪的人员进行清理,减少评标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有利于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科学的评标体系,能够有效区分建筑单位,放眼整体优中选优,挑出综合素质最佳的单位中标,有利于控制造价争取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4 总结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项目的不断发展,造价控制对于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以往比较重视施工过程中以及最后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其实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作为事前的主动控制也是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造价控制的重要一环。加强对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是保证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更加合理的重要环节。这个阶段的造价控制对于控制前期项目投资以及后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结算等都有一定帮助,也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和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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