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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当代价值

2020-01-19马青连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时代

王 硕,马青连

(安徽医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 23000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以下简称“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中首次提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一系列法治新概念,法治建设在新时代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引起了学界的空前关注。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遵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承袭马克思法治思想的核心内涵,借鉴列宁在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实践经验,根据新时代的具体国情,法治理论上取得重大突破,为我国法治理论体系开辟了新天地,指引着我国法治实践的进一步探索,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反腐倡廉、全面从严治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实践指南。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创造了深刻的理论价值

“每个原理都有其出现的世纪。”[1](P148)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正是新时代的产物,服务于时代之发展。追溯法治的源起,早在古希腊时期,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对法治做出阐释,“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2](P199)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承袭了古希腊先哲的法治理念,顺应时代潮流,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3]为当代中国法治指明了理论方向。

(一)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

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包含以下三点:一是法的产生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法律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受经济关系的制约;二是法具有阶级属性,其本质是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三是论述了法治与民主、法治与人权的关系,主张“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4](P489)同时提出人是法律的主体和目的的观点,“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5](P71-72)最终实现“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6](P683)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问世标志着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正式确立。“马恩”法治思想根据当时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扬弃,从现象到本质,科学地揭示了法与国家、法与社会、法与人民的关系,为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的体系化、学科化提供了理论来源,为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埋下重要根基。

列宁成功领导了俄国革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首次把“马恩”法治思想运用于俄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用实践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制,为什么要建设社会主义法制以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制”[7](P64)等问题。列宁高度重视立法,他说:“如果没有一个能够强制人们遵守权利准则的机构,权利也就等于零。”[8](P200)因此在短时间内俄国就完成了以宪法为首的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列宁认为,宪法法律应直接体现人民利益,“保证全体公民直接参加国家的管理,保证全体公民享有自由集会、自由讨论自己的事情和通过各种团体和报纸影响国家事务的权力”。[9](P90)“法律就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10](P292)执法上,列宁指出“法律必须要有执行机关保证执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保障人们的权利”。[11](P130)司法上,列宁重视人民对苏联政府的监督,设立了人民监督机构,“要根据法制来管理国家”,主张党的领导、政府立法权以及人民监督权的分立,“党的代表大会不能直接制定法律”;守法上,列宁坚持“法律一旦确定,必须得到严格的遵守,否则就是一纸空文”。[12]同时,他强调法律应该顺应实践进行立改废,其法治建设经验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提供了借鉴范本。

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继承了马克思、列宁以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的观点。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它关乎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关乎到政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关系到人民权益。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习近平提出:“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十九大报告中55次提及“法治”,203次提及“人民”,法治与人民是分不开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忘初心,心系人民,习近平说:“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绝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利益。”[13](P91)

(二)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毛泽东是首位把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运用于新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领导人,他提出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民民主法制思想。毛泽东承袭马克思的法治观点,以人民民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商鞅徙木立信论》中谈到“法律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一个国家拥有完善的法律便是这个国家的幸福”,[14]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性质。毛泽东强调“一个国家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根本大法”,[15](P328)并颁布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开创了重宪崇法的开端。

邓小平执政时期认真总结和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开创性地提出了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打开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门,他提出了著名的“两手抓”思想,“现代化建设其中经济和法制都不能缺席,二者协调发展,齐头并进,哪一个方面也不能落下”。[16](P117)邓小平主张用法制保障生产力的发展,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人民民主,他强调“保障民主必须依靠法治,即使领导人改变,也要将民主贯彻执行下去”,[16](P189)实现了现代化法制的真正飞跃。邓小平厘清了民主和法制、党的领导和法制、权力和法制这三对关系,首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邓小平确立了依法治国思想,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诞生,他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引路人。

江泽民执政时期我国正式开启了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真正走向现代法治之路。在其执政时期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并且首次将 “依法治国”纳入到宪法大纲,实现了“法制国家”到“法治国家”的突破,并将之载入到党的纲领性文件中,具有非凡的历史意义。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科学论证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的关系,明确了法治建设的目标、原则和路径,使我国真正实现了从人治到法治的历史性跨越,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第三次飞跃。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的法治建设思想,提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尤其是2004年人权入宪,具有划时代的法治意义。胡锦涛传承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内核,继承并发扬老一辈领导人法治理论思路,强化宪法的权威,弘扬法治精神,提出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全局和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011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我国民主法制史的里程碑,也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新起点”,[17]与此同时我国法治建设迈向一个新台阶。

从横向来看,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涵盖内容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有主次,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态上都紧密与法治结合,立体联动式发展,构建法治经济、建设法治型政府、打造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文化,通过严格立法创建良好生态家园,把法治中国、美丽中国、健康中国集于一体化建设。从国家层面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政党层面要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党;政府层面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用法治思维处理党和国家、党和政府、党和法的关系,让法治贯穿于我国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建设中去。习近平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上覆盖全社会参与主体范围,覆盖法治建设全过程,覆盖从制度到理念,从文本到意识,从客观到主观的多角度法治框架,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中培养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习近平在法治建设中坚持唯物辩证法,并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分清主次把握重点和主流突破法治建设道路上的重点和难点。当前我国进入新时代,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法治建设的重点也应根据形势改变。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得到极大改善,但人民对民主法治的需求日益增长,全面依法治国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当前我国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同时也是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的总抓手。

从纵向来看,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创造多个“首次”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重大发展。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毛泽东主持实施中国第一部宪法到邓小平重新组织完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八二宪法”,到胡锦涛执政时期人权入宪,再到习近平首次把“宪法法律至上”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把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宪法宣传日”,在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宪法宣誓仪式,让宪法不再“束之高阁”,主动走向司法部门的工作中,走向每一个公民的心中。新时代,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势在必行,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习近平首次提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概念更是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我国近七十年的法治建设是不断努力得来的成果,意味着我国法治建设是发展的、全面的、联系的,不仅有以宪法为核心的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正在完善的行政体制和司法体制,还有以监察体制为重点的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和权力监督体系。

(三)创新和完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理论基础

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创造性地提供了学理支撑。1999年,“依法治国”通过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宪法修正案第一次被明确写入宪法,开启了我国正式步入现代化法治国家之路。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经济比较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国家高度重视经济建设,大力发展生产力,依法治国作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部分在渐进式发展。现如今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跃居世界第二,经济水平达到世界前列,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全面依法治国在新时代显得尤为重要,法治建设跟得上经济的步伐才能更好地为国家社会服务。习近平把法治作为我党十一届四中全会的会议核心,全会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主题进行发言并通过决定,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预示着法治在我国迈向新时代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关键作用。2015年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摘录了习近平从2012年12月到2015年2月期间围绕法治方面的重要论述,从全面依法治国的内涵、原因、措施到意义的逻辑顺序系统阐述了该思想,为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体系化打下了理论基础。

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为法治中国建设铸就理论自信。2013年,习近平第一次提到“法治中国”,是综合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于一体的法治新概念新目标,旨在重点解决行政执法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问题。面对执法、司法中容易出现的以权压法、徇私舞弊等现象,习近平指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法律规制程序,用制度限制权力,让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环节层层递进,促进法治运作的良性循环。社会主义初期我国连一部保障公民权利的宪法都没有,短短几十年间的发展在借鉴西方法治思想精华的同时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第四次修宪已经完成,民法典正在编撰之中,各项法律法规更加细化健全,我国正在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迈进。同目前陷入民主政治危机的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蒸蒸日上,国泰民安,这一切离不开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的指导,为法治中国立于世界舞台成就光辉典范。

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彰显了鲜明的实践价值

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个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所有这些体系都是以本国过去的整个发展为基础的。”[18](P544)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就是顺应当前国内外环境应运而生的。“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19](P26)它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的行动指南;为反腐倡廉,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的行动指南

法治为全面深化改革注入前行的动力。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创造了世界性奇迹,经济飞速发展一跃位居世界前列,物质生活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单归因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改革开放还在于邓小平非常重视民主和法制建设。解放思想,发展民主法治从而为改革提供思想保障和制度保障。现在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新矛盾需要新思路新方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才能继续稳步发展,向前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带给人民更大的福祉。法治既是改革的稳定器也是改革的加速器。法治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为改革提供稳定的发展环境,同时通过国家立法可以提高政策的执行效率,为改革提供不竭的发展动力。市场经济需要法治规范市场秩序,社会需要法治营造和谐环境,法治思想在改革实践中得到丰富和发展,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当前如何把改革的红利惠及到更多的人,二次分配如何做到公平正义,如何解决事关民生问题,都需要运用法治思维通过法治方式处理改革中的利益协调,依法“做蛋糕”“切蛋糕”和“分蛋糕”,才能做好更大的“蛋糕”。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带领我国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法治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依托。先进的国家治理体系可以有效提升治理能力,反之,现代化的国家治理能力也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的成熟,法治则是这两者重要的催化剂。着眼于全球,不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致力于完善本国法治,法治精神和法治文明贯穿于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始终,可以说治理法治化是当今国家发展的趋势。从微观上看,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立法机关坚持科学立法、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做好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维护司法公正、全民在各行各业牢记宪法树立守法意识,有助于推进国家法治化治理水平。从宏观上看,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化建设,构筑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法治体系与法治理论“三位一体”辩证关系,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从全球观来看,我国一直积极推进全球治理观,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治理观能够提高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法治话语权,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

(二)为反腐倡廉、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法治是权力的枷锁,锁上党员干部的贪腐之心,锁住执政环境的腐败之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打造清正廉洁的党内环境,端正党员思想作风,不违法乱纪,不以权谋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厘清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指导我国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党统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都离不开党的领导,这从根本上区分于西方国家的法治。一个公正廉洁、以人民为中心的党才能带领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习近平要求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党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是防止党员领导干部蜕变的有力武器。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20]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对法治促成积极正面的影响,用不好,法治则会关上权力的笼子,让违法乱纪的党员干部受到法律的制裁,绝不能因为个别人破坏了党的纯洁性。回顾历史,党带领人民走过近一百年的风风雨雨,迎来了民族独立,新中国的成立,改革开放的巨大发展,党一直在自我净化自我革新,到如今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党的领导至关重要,绝不能让腐化之风侵蚀党员队伍,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为防止党员干部滥用权力提供了制度上的枷锁。

法治是惩治腐败的钥匙,打开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门。法治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立体式全覆盖的制度之网。首先,以立法促预防,制定严格的党内规章和严密的法律法规,让党员对触犯党纪党规国法国规望而生畏,“老虎”“苍蝇”一起打以儆效尤让党员干部不敢腐。其次,密织监督之网,2018年3月《监察法》的出台确立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滥用职权依法监察的制度,让广大党员干部从法律制度上不能腐。再次,加强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法治理念,公职人员在就职时启动宪法宣誓仪式,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信仰,在工作中自觉遵法守法信法,发自内心不想腐。依法治国的根基在基层,既要抓住“关键少数”,也要看到“全面”,从基层到中央,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惩治腐败不分等级,用制度的网全面覆盖。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依法执政、依规治党,惟其如此才能真正做到执政为民。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为全面从严治党开了一扇门,打开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制度净化器,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制度保障。

(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十九大报告提出:“从现在到二〇二〇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19](P27)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目标,处在紧急关头的首要任务,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两大支柱、两大引擎,改革和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源源不竭的动力和牢固的法治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达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政治制度健全完善,精神文明富足多样,社会公正平等和谐有序,生态环境改善良好,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治方式、法治手段和法治思维的运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中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战是重中之重,习近平高度重视立法上的保护工作。国家重修农村土地承包法、提出《耕地占用税法》的草案征求意见,通过《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三部污染防治专门法,填补大气、水土等环境保护上的立法空白,着力解决农村土地耕地问题和环境污染问题。“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21](P220)广大干部党员应当带头依法扶贫,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公权私用,不以权压法,对于工作不负责、职责不到位的要加强监督,严厉惩治不扶贫、扶假贫、假扶贫的行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21](P219)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为脱贫攻坚作了法治上最迅速最强大的保障。生态环境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恩格斯说过:“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22](P998)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他说:“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1](P230)结合当前生态状况,修订了节约能源法、防沙治沙法、环境保护税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一系列环保法律,从根源上解决污染防治问题。除了绿色中国战略我们还要积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19](P48)直接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当前我国针对看病难看病贵、医患关系紧张以及以药养医现状作出了一系列举措,2018年3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更有利于继续推进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的指导下,一系列医疗卫生的法律法规正在科学地进行立改废,《医疗健康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二审稿以及增加和完善疫苗药品管理相关规定都在进行中。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实践,除了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和健康中国这些具体举措外,还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关系到跳出“历史周期律”,摆脱“中等国家收入陷阱”的预言,关系到中国特色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关系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必须依靠法治对其进行科学指导和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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