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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黔西南森林变迁的社会原因

2020-01-09刘荣昆

关键词:黔西南兴义森林

刘荣昆, 朱 红

(1. 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2. 贵州师范大学 教师教育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黔西南地区清代初年设安龙府,雍正时改为南笼府,嘉庆三年(1798)改兴义府。本文所指的黔西南,位于中国贵州的西南部,与广西、云南交界,地处滇、黔、桂三省区的结合部,大致包括现在的兴义市、普安县、晴隆县、兴仁县、贞丰县、册亨县、望漠县和安龙县。清代中后期,黔西南地区出现大量涉林碑刻,其中一部分为纯粹的护林碑刻,如《绿荫“永垂不朽”碑》《长贡护林碑》《必克“众议坟山禁砍树木”碑》《长贡“万古不朽”护林碑》,其它一些碑刻中也有大量保护森林的规约,这既是黔西南地区人们环保意识增强的表现,同时又是森林遭受破坏所引发的应对机制。黔西南地区的石漠化问题是一个历史过程,清代这一区域人地关系紧张、森林破坏加剧是其历史根源。目前学界在贵州森林变迁方面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对森林变迁原因的关注略显薄弱[1-4]。本文以清代黔西南地区为中心,从环境史角度探究人地关系对森林变迁的影响,深层次剖析致使森林变迁的社会因素。

一、 清代黔西南森林变迁概况

(一) 明代中后期黔西南良好的森林状态

明代中后期黔西南地区森林茂密,有大量原始森林存在。嘉靖年间,北盘江区域林木葱郁,“山多冬青木,祁寒不凋,严莽蒙幂,幽阴翳空,败叶腐草,厚积成途”[5]卷二·山川志。古代以落叶、枯草入肥的生产情况下,森林中能够自然堆积较厚的“败叶腐草”,说明这些区域人为活动有限,以致森林茂密、草木茂盛。瘴气的产生与生物的多寡密切相关,“生物群落繁多”是产生瘴气的重要条件之一,瘴气会随物种减少和消失而相应减弱和消亡[6]。瘴气可视为古代西南地区森林茂密或者衰减的重要标志,在炎热及相对密闭的地理环境下,茂密的森林生发严重瘴气的可能性较高,森林减退瘴气也会减弱或消失。明代中后期有很多描写黔西南瘴疠的诗句,如:何景明《盘江行》“日光射壁蛮烟黄,雨气蒸江瘴波赤。”[7]289杨慎《盘江行》“可怜盘江河,年年瘴疠多。”[7]290徐中行《盘江阻雨》“已怜远道妻孥累,更恐年衰瘴疠侵。”[7]290杜拯《过盘江》“泛泛盘江三月天,一篷瘴两夜郎船。”[7]290陈士奇《题铁桥》“瘴水春犹早,炎方日未齐。”[7]324汪克昌《安南三田记》“岩箐榛莽,蛮烟瘴雨之中。”[7]415诗句瘴气横行的现象大多为诗人亲身经历,严重瘴气的背后折射出明代中后期黔西南地区开发程度不高、森林茂密的自然环境特征。野生动物种类及数量的多寡可作为一定区域森林状况的重要参照,特别是处于食物链上端的动物更能反映出一定区域的森林变迁情况。虎对森林面积及茂密程度都有较高要求,大面积的茂密森林才能满足虎在食物、繁殖、长距离活动等方面的生存需求,古代虎数量的多寡通常与森林状况的好坏相对应。明弘治年间何景明《盘江行》中有描绘虎出没的诗句“瑶妇清晨出深洞,虎群白昼行空林。”[7]289虎通常在夜晚行动,然而白天虎群出没,说明人烟稀少,“虎群”显示出虎的数量不在少数,因为虎要在较好的森林生态系统中生存,“虎群”反映出较好的森林状况。

(二) 清代前期至中期黔西南地区森林渐次转衰

清代前期至中期黔西南地区的森林状况有所衰减,这种迹象在清代前期已露出苗头。清康熙年间黔西南地区的瘴疠已有所缓解,田榕在《盘江放歌》中写道:“虎豹遁逃瘴疠息,江花江草无时休。”[7]291康熙朝之后描写黔西南的诗歌中几乎未见“瘴”及与之相关的字眼,“瘴”在诗歌书写中出现频次的减退与瘴气的弱化有关,进而从侧面反映出森林减少的迹象。乾隆年间,南笼府野生动物变得稀少,“兽则豹、麂、兔、野狗,羊之属见于山箐,至熊、虎、豚鹿则际太平日久,间有,非常物也。”[8]卷二·地理志熊、虎、豚鹿已较鲜见,其它野生动物也要在人迹罕至的山箐才有出没。乾隆七年(1742),安南县(今晴隆)发生虎患:“安南县有虎患。”[7]710“虎患”的发生与虎的生存空间受挤压有关,在生存空间压缩的情况下,虎的食物减少,于是与占领其生存空间的居民发生冲突并酿成灾祸。

(三) 清代后期黔西南地区森林急剧衰减

清代后期,黔西南地区森林急剧衰减。曾经“林木蓊密”的安隆箐,咸丰年间变为“林木较昔稍疏朗”[7]553,“蓊密”与“疏朗”的鲜明对比中透露出森林急剧衰减的信息。咸丰年间的《兴义府志》“兽属”中已没有虎的记录,仅记录了“马、猿、麂、獐、豹、山獭、豪猪、豺”等八种兽类[7]622。神林通常是位于村寨附近具有一定神圣性的森林,性质主要有风水林、水源林、坟山林等,因其神圣性通常会处于严肃的封禁状态,具有树木茂密及生物多样性等优越的生态特征。然而到了清代后期,坟山林、风水林遭到砍伐破坏的现象屡见不鲜。立于咸丰七年(1857)的《长贡护林碑》起因于坟山林遭到破坏“竟有不识之子孙,几毁伤龙脉,砍伐古树,惊动龙神,祖茔不安。”[9]102立碑的目的在于保护坟山林“是以合族老幼子孙,合同公议,故立碑以示后世子孙;如有妄砍树木,挖伤坟墓者,严拿赴公治罪,莫怪言之不先。”[9]102立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的《必克“众议坟山禁砍树木”碑》明确提出禁止砍伐坟山林以保护龙脉“故戎瓦坟山,积树以培风水;戎赖岗林止伐,以补后龙。”[9]108立于咸丰五年(1855)的《绿荫“永垂不朽”碑》因过度放牧、开采石厂等原因致使风水林遭到严重破坏,“近来因屋后丙山牧放牲畜,草木因之濯濯,掀开石厂,巍石遂成嶙峋。”[9]101立碑旨在保护龙脉风水:“□后龙培植树木,禁止开挖,庶几龙脉丰满,人物咸□。”[9]101禁忌性较强的坟山林、风水林都遭到砍伐,说明森林遭破坏的程度很严重。在传统信仰观念浓厚的时代,传统信仰中蕴含着浓烈的生态保护意识,然而在森林资源减少的情况下,保护森林的传统信仰变得苍白无力,根植于民众思想深处的神林禁忌悄然消逝,森林破坏愈发加剧。神林遭破坏是森林资源匮乏情况下的过激行为,进一步加速了森林减退。与森林破坏相关的一些灾害也能反映出森林衰退的严重程度。森林破坏严重的情况下,降雨量随之减少,引发频繁旱灾,争相祭龙求雨就是旱灾频繁的文化外现:“最是端公生计好,年来争请庆龙神。”[7]586反映出旱灾发生频率较高,请端公祭龙神求雨的情况时有发生。森林衰退严重的另一个表现形式就是石漠化,那时虽然没有石漠化这一学术名词,石漠化现象已确实存在。到了咸丰年间,因山地开发较为严重,“欹侧各占二三亩,纵横尽辟千万峰”,石漠化渐趋凸显,已出现“山山戴石嫌土薄,夜夜降雨怨天慵”的状况[7]274。造成石漠化的根本原因在于森林破坏后,水土难以保持,很难形成新的植被,地面岩石突兀,当地人把这种现象称为“白石清”,即后来专业术语中的“石漠化”。

二、 清代黔西南森林变迁的原始动因:人地矛盾

(一) 清代初期黔西南地区人地矛盾初露端倪

明代末年,黔西南地区人口较少,“盘江居民甚少,两岸壁立,水深无底。”[7]951雍正年间的改土归流促使黔西南地区得到进一步开发,掀起黔西南地区第一次较大的移民流入浪潮。嘉庆二年以前,已经“汉苗之夹杂混淆”[10]288,部分客民进入黔西南地区后,从流官、土司、土目手中低价购置土地,然后转租给当地群众,原来的土著民族沦为佃户,遭受客民盘剥。客民对土著的盘剥尤甚,“南笼仲苗性愚而犷······工作悉取给汉人,汉人居其地者,率诱夺其利,讼于官,多不得直;仲苗佃汉人田,租入如期,不敢少升合。汉人于额租外多索酒食,不敢校;有贷汉人赀者,虽铢两,数年后至千百,不能偿,汉人拘辱人。”[7]790土著民族遭受客民高额地租、高利贷的双重剥削,即便伸张也得不到官府的保护,在不堪忍受官府、汉族地主、高利贷者及土司、土目的残酷剥削情况下,促使土著民族揭竿起义。较典型的有发生于嘉庆二年(1797)的南笼起义,这次起义的直接原因固然是阶级矛盾激化,其深层原因在于人地矛盾。此时黔西南地区的人地矛盾已初露端倪,土著民族企图以起义的方式捍卫自己原有的土地资源权益。

(二) 清代中期黔西南地区人地矛盾突显

南笼起义后,“自二年变后,旷土甚多,楚、蜀及他郡民移家就垦者络绎于道,谓之‘注田种’。”[7]965进入兴义县的移民尤为突出,“时地经嘉庆二年苗变后,设县未久,田多荒芜,熙招民开垦复业,予以籽种,荒田始治。”[7]966嘉庆二年兵变后,滇、粤、川、楚等省进入黔西南地区租种土地者不少,“从前兵燹之后,苗民稀少,招集滇、粤、川、楚等省之人佃种。”[7]474大量移民进入黔西南地区,黔西南地处滇黔桂交界,一些原本有入滇、入粤计划的移民在经过黔西南时留居于此,“下游各郡以及川播贫民,偶值岁有不登,携老挈幼担负而来,或入滇,或入粤。由郡经过因而逗留者,每岁冬春,日以数百计,于是汉佃亦多。”[10]289兴义县客民数量较多,“兴义一府为全省至要之地,而兴义一县尤为府属至要之处,故客民多凑集其地。”[10]290以前人迹罕至之地,如今也有大量客民进入“惟布雄之营界居捧鲊、黄坪之间,地方宽阔,昔日为人烟不到之区。历久相沿,客民深入其中。”[10]290造成“客多主少”的局面[10]290,兴义县在嘉庆年间外来移民已超过本地人口。黔西南其它地区南笼起义之后也有大量移民涌入,贞丰州“合计客民五千四百三十三户”[10]292,册亨州同所“客民五百二十六户”[10]292安龙县“苗少屯多······四里曰新化、安仁、淳德、会昌,悉系屯民,间有苗民,尽属屯民佃户。”[10]292普安县“庄户佃户有产无产各客户共四千二百七十一户”[10]294,兴义府“客民共二万五千六百三十二户”[10]294随着移民数量增多,嘉庆中后期黔西南地区的人地关系矛盾已经凸显,嘉庆年间兴义知府周蔼联的诗句反映了这种状况“山馀废垒无人戍,户乞荒坪买犊耕。”[7]965地势平坦的地方都被开垦出来,特别是牛耕的普及,对垦荒更是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道光初年,兴义府客民在贵州省比例最高,占全省34.4%[11]。大量客民涌入并非因为黔西南地区有大量优越富余的土地资源,而与官方组织的移民、黔西南的“插花地”地理位置吸引来的自由移民等都有密切关系。道光初年较大的客民人口比例是嘉庆年间大量移民涌入的结果,道光初年兴义府“各州县客民共二万五千六百三十户”[10]294。如兴义县嘉庆年间客民数量已占较大比例,“缘自嘉庆二年苗变,土著之苗民日耗,流寓之客民日增。现在统计男妇大小四万五百六十二名口,客民十居七八,苗民不过十之二三。”[12]226从诸多记载可以看出,嘉庆二年是黔西南地区移民增多的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在此之后的一两年时间里,形成猛烈的移民浪潮,致使黔西南地区山多耕地少、耕地质量不高的土地资源环境更加严峻。黔西南地区土著民族汉化倾向加剧也发生在南笼起义后,随着汉族移民增多,土著民族的汉化倾向加重,“乡寨半属仲苗。自嘉庆二年剿平后······服饰言动,多学汉人,几不可辨。苗妇多学汉装,婚嫁多学汉礼。”[7]474汉化倾向可反向推论汉族人口增多的事实,在汉族人口增多的情况下,原土著民族或出于对汉文化的欣赏,或出于为了与汉族移民更好的沟通交往,或主动或被动地学习模仿汉族的文化习俗。有学者认为“雍正时期是人为因素开始影响贵州石漠化的重要时期”[13],这仅是总体情况,实际上各地有区域性特征,黔西南地区人为因素对石漠化的重要影响相对较晚,主要以嘉庆二年(1797)南笼起义为临界点。

(三) 清代后期黔西南地区人地矛盾激烈

道光年间,黔西南地区人口进一步增长。清道光年间陈熙在《江底官渡记》中说“兴义为新开苗疆。”[7]337此语表明清政府对黔西南地区的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促使外来人口快速增长。“苗民之户口殷繁······迨后历年久远,屯民日渐滋生,族党亲故,授引依附而来。”[10]288土著苗民和迁移来的客民在清代时期都增长较快,尤其是客民增长迅速,待先来者安定下来后,亲戚朋友随之前来投奔,如此一来,更增加了客民的数量。道光年间,兴义县客民占人口的大多数,“客民居十之七八,苗民居十之二三。”咸丰年间兴义府人口与原来相比,增长了二十倍,“今考之户口册,户则七万九千五百有奇,口则二十八万一千九百有奇,二十倍于旧,生齿可谓日蕃矣。”[7]447兴义府形成汉族与少数民族杂居的局面“又以郡界粤滇,汉苗杂处。”[7]968随着大量汉族进入,苗已无生熟之别,都变成了熟苗“苗无生熟看官何。”[7]981

道光年间以来,黔西南地区的人地矛盾已到了十分突出的境地,很多地方都有人工垦殖的痕迹,正所谓“兴义各属已无不垦之山”[14]卷五十一·外篇一。激烈的人地矛盾以土客矛盾、偷盗、赌博等社会问题的形式外化出来。土客矛盾中常见的就是争夺土地资源,大量移民涌入之后,以购买、开荒等形式占有大量土地,使得土著民族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生存资料因之减少,导致土著民族的不满情绪上涨。汉民兼并土著土地的问题引起官方重视,立于道光十六年(1836)的《岩鱼晓谕碑》规定“汉民典买苗寨田土,□□□□款,使□苗永安,待此生计宽裕,同享太平之福。”[9]121此规定旨在严禁汉民典买土著土地,以便让土著有生计来源,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偷盗、赌博行为的频繁发生,表面看是治安问题,但究其底里,与区域内人口增多,生计资源短缺、闲散人口增加都有关系。清代中后期黔西南地区的碑刻上有很多偷盗、赌博方面的记载。偷盗方面,有以防盗为主要目的的碑刻,如立于道光三年(1823)的《海河“奉示勒石齐心捕盗”碑》,立于道光九年(1829)的《禁止匪贼碑》。防盗的内容有树木、牲畜、粮食等等,以防止偷盗粮食居多,《海河“奉示勒石齐心捕盗”碑》“议盗窃粮食、竹木”[9]117立于道光十七年(1837)的《者冲“立碑安民”碑》谈及无业游民“盗谷物杂粮”[9]122。立于道光十八年(1838)的《岂凡晓谕碑》有防流民偷窃山粮之意“流民恃强讨乞,乘间肆窃······现当山粮将熟之期,若不先为防范,事必攘成事端。”[9]125立于道光二十六年(1846)的《阿能寨谨白碑》“□□盗贼甚多······良善□耕,均为盗贼食其粒。”[9]99粮食成为主要偷盗对象透露出在人口增多,土地资源不足的情况下,缺粮状况较为突出,这是人地关系矛盾的直接社会后果。赌博方面,立于道光十四年(1834)的《阿红晓谕碑》有“不准窝藏赌博”的禁令[9]119立于道光二十七年(1837)的《马黑“永垂千古”碑》认为“奸情盗贼,起于赌博”[9]99,禁革款目的第一条就是“不许赌钱”[9]100,立于咸丰九年(1859)的《阿能寨谨白碑》有“凡寨内不许窝藏赌徒引脚贼盗”的禁令[9]103,立于祺祥元年(1862)的《乃言乡规碑》主要针对赌博、偷盗、奸情而立“杜绝盗源,须除赌博;欲愍民命,须除奸情。”[9]103-104立于同治六年(1867)的《秧佑乡规碑》把“不准赌博婪贪”至于禁令首条[9]105,大量的偷盗现象与生活资料短缺有关,进而推之,是农业社会在人口增多的情况下,人地关系紧张的社会反馈,在人多地少的情况下,部分人成为无业游民,把生存资源寄托在赌博上。

一定地域范围对人口数量的承载力有相应限度,如果人口数量及人的活动在地域承载范围内,就会有良性发展,反之则会因过度利用自然资源而引发生态恶化。喀斯特地理环境因其生态脆弱性,其人口承载力相对较低,清代中后期黔西南地区迅速增加的人口已超过其地域生态承载力,于是对生态系统和社会系统都带来较大压力。生态系统方面,人口的大量增加,在生计动力驱使下,垦荒、燃料等多种需求都是以破坏森林为代价的,维护山地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因素森林遭到破坏的情况下,进而引发一系列生态恶果。社会系统方面,促使客土矛盾、偷盗、赌博等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剧。

三、 清代黔西南森林变迁的直接动因:森林消耗加剧

(一) 垦荒造成森林的严重消耗

大量移民涌入黔西南地区,首先要解决基本的吃饭问题。在原有耕地有限的情况下,增加粮食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开垦荒地,开荒过程中势必造成农进林退的局面,有天然植被的地方土壤肥沃、土层深厚,更适合农作物生长,于是垦荒通常以破坏植被为第一程序,在此基础上开垦种植作物。农进林退现象在南笼起义后更为突出,嘉庆二年(1797)后,土著民族所拥有的耕地进一步受到压缩,耕种范围向山上扩充,道光年间贵州学政许乃普在《请留兴义苗租平粜备赈疏》中说到:“自嘉庆二年勘定之后,苗民逆绝田土入官作为科租,所有复业苗民,田亩无多,全恃山头地角栽种杂粮,迄今生齿日蕃,男无手艺,女不知织。”[7]473“山头地角栽种杂粮”是在破坏原有植被的基础上进行的,“男无手艺,女不知织”说明手工业不发达,生计主要依赖农业,单一的农业生计促进了开荒规模。尽管垦荒活动持续不断,但由于黔西南地区喀斯特地貌突出,可开垦的土地资源较少,于是垦荒向昔日人烟稀少的区域推进。兴义县自嘉庆三年(1798)以来,一些深山老箐也被开垦耕种,“其间歪染、养马、白云、法岩诸寨,皆系昔日顽苗恃险负隅之处,山高箐深,瘴疠尤甚,实夷脓要隘也。今则分为上、中、下三江,苗户日渐凋零,田土悉归客有。”[10]290“山高箐深,瘴疠尤甚”表明在南笼起义之前,这些区域有大量茂密森林,“田土悉归客有”,说明进入的移民兼并了“苗户”的土地,随着移民增多,加之汉族地主经济在这些区域蔓延膨胀,原有土地肯定满足不了生计及经济扩张的需求,移民过程中伴随着垦荒活动,耕地向林箐推进。昔日人迹罕至之地已有大量移民进入,“惟布雄之营界居捧鲊、黄坪之间,地方宽阔,昔日为人烟不到之区。历久相沿,客民深入其中。”[10]290迁来的移民除一小部分经商外,大多数深入山区进行农业垦荒,森林的破坏向深山进一步延伸。坟山林因其神圣性通常令人敬而远之,然而当移民数量较多,在生计动力的支配下,出现了开垦坟山林的事例。立于道光五年(1825)的《梁子背晓谕碑》反映了兴义县安章梁子背村民争夺开垦坟山林的案件,官方做出如下判决“惟岂埂埋有众姓坟冢,历系牧牛公山,断令二比均不得开挖栽种树木等项,让给黄姓祖坟前后左右四十弓,伊妻坟墓二十弓,二比遵结,饬令立石定界在案······嗣后尔等岂埂处牧牛官山,只许葬坟,不准开垦。”[9]118“众姓坟冢”体现出零星移民较多的状况,人口日蕃带来的生计压力促使人们开垦坟山林,当时可供开垦的林地资源已到了极限,否则不至于冒着侵犯神林的风险开挖垦种。喀斯特地质环境的土层较薄,耕种两三年后浅薄的土层被雨水冲刷殆尽,不得不另开荒地,越发加剧了森林的破坏。

(二) 新农作物的引种对森林的破坏

清代中后期,黔西南地区新农作物的引种对促进开垦土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植物覆盖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代替。人口压力、适宜在山区种植的玉米、南瓜、棉花等刺激了垦荒活动进一步向土层较薄的山区漫延,山地上覆盖的植被被农作物取代。

1. 粮食作物的引种对森林的破坏

玉米在清代关于黔西南的文献中通常被称为包谷,黔西南地区有关玉米的记录最早出现在乾隆年间:“贵阳、安顺、南笼、黎平四府属大麦春收已经收割,小麦渐届黄熟,高粱、稗米、包谷等项俱极畅茂,早禾栽种齐全,晚稻已插十分之三。”[15]说明黔西南地区最迟在乾隆年间就已经种植玉米。清代中后期,玉米种植在黔西南地区推广开来,兴义县“至若包谷杂粮,则山头地角无处无之。”[12]225普安县“山地多种包谷、乔、菽之属。”[12]229兴义县、普安县有“牛虫火杆”习俗中反映出玉米的普及,“或有窃贼群起聚抢,各投包谷杆数枝,片刻堆高,即置贼于上而焚之,谓之曰‘牛虫’。”[7]588“投包谷杆数枝”说明玉米种植量较大。到咸丰年间,玉米已在黔西南地区全面普及:玉米在黔西南地区得以推广是解决口粮问题及山地环境适应性共同作用的结果,玉米在黔西南地区迅速推广与这一时期移民急剧增加是一致的。区域内人口迅速增加,高产的玉米作物正好能缓解粮食压力,时人感慨道:“包谷一名珍珠米,苞生如梁,山巅可种,无水亦生,其粒甚大,可以为饭,郡之贫民多以代谷。”[7]624“包谷,今全郡皆产,全郡多山,包谷宜山,故种之者较稻谷为多。”[7]624在“包谷宜山”的情况下,大量山地被开垦出来,玉米取代了大量山地植被。“玉粒俗名包谷,山地遍种,民咸赖之以济食。”[16]98玉米既适合山地环境,又能解决缺粮之困,在适宜山地及粮食需求的二元契合下,玉米普遍推广开来。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较强的原生植被代之以玉米后,引发了水土流失严重乃至石漠化问题,“山土瘠薄,田者垦种至二三年后,雨水冲刷,地即硗确,辄复他徙宜,其未能富实也。”[17]卷八·兴义府玉米耗费地力,根系不能稳固土壤,因此带来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稀薄的土层消失后,大量石头显露出来,出现石漠化灾变。几乎与玉米同一时段,南瓜种植得到大量普及,“郡产南瓜最多,尤多绝大者,郡人以瓜充蔬,收其子炒食,以代西瓜子。”[7]631根据南瓜适合在湿度不大、有一定攀附的生长条件,山地比较适合南瓜生长,南瓜产出越多,证明山地开发越多。

2. 经济作物的引种对森林的破坏

清代中后期,黔西南部分地区棉花种植及纺织业较为兴盛。兴义府靠近南盘江及红水河沿岸气候炎热,适宜种植棉花,其中以贞丰州、普安县较为突出。贞丰州盛产棉花,“贞丰之下江册亨产棉花”“四时风月三时聚,白到棉花走下江”“野店风情似粤乡,棉花开遍白茫茫”[7]586等诗句反映出贞丰州棉花种植量较大。夜晚纺棉成为贞丰州日常劳作的一部分,“怜他月上三更后,有火无灯尚纺棉。”[7]587这说明贞丰州道光年间棉花种植已经广泛普及,几乎每个家庭都种植棉花。普安县新城大量种植棉花,出现了“家家儿女纺棉纱”[7]579的繁忙景象。在棉花高产量及棉纺织业兴旺的背后,毁林开荒成为其重要代价,生地种棉产量更高,这更刺激了开荒种棉的进程。贞丰州道光年间黄晋明的竹枝词反映出开山种棉的现象:“地棚高耸白云间,老树枯藤任意删。见说种棉生土好,还馀一半未开山。”[7]587在棉花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为了获得高质高产的棉花,棉农不惜清除植被种植棉花,“生地年年破草皮,山夷种就木棉枝”道出了贞丰州山地民族年年开荒种棉的情况[7]588。道光年间,罂粟在兴义府的部分山区蔓延开来,“郡属山多田少,惰地种罂粟花以牟重利。”[7]970因罂粟种植较为盛行,引发官方禁止种植,官方在罂粟花开时,派人到山区打花,“愁路青山是打花”[7]977。因官方禁种罂粟,一些烟户躲避到更偏远的山区种植,“去去下青山下看,几家烟户倚苍崖”[7]976,偏远地区通常属于未开垦地带,而且植被茂盛,开垦荒地种植罂粟显然破坏了大量的植被。

新引种的农作物不排除有一部分是在原有耕地上种植,但在清代之前贵州开垦出的耕地较为有限,而清代新增土地较多,这从清代各朝在全国田地中所占比率的增长可以看出,如表1[18]382。

从表1中可以看出,清代贵州田地在全国所占比率的峰值出现在1873年,达0.36,这与顺治年间相比,增多0.16,增长将近1倍,贵州山间平地仅占全省总面积的3%,大部分平地及较适宜耕种的坡地在清代以前已开垦耕种,实际上贵州清代新增耕地为坡度更大、人烟稀少的地域漫延,在清代初期贵州森林状况尚好的情况下,显然大部分新增田地取代了林地,这在黔西南地区也不例外,甚至更为突出。黔西南地区新垦耕地的增速在清代中后期更为突出,恰好与这一时期人口迅速增长与新引种农作物的普及相对应。新引种农作物助推土地开垦,传统农作物品种已经适应原有的耕地环境,新引种农作物种植于新开垦土地的几率较高,加之新引种农作物比较适宜在山地耕种,于是更加剧了山地垦荒。于是形成一组加剧森林衰减的生态逻辑:新引种农作物—开垦土地—破坏森林—开垦土地—新引种农作物,新引种农作物处于这组生态逻辑的两端,新引种农作物搭配新开垦的土地,为了获取更多收益,继续扩张开垦土地增加新引种农作物的种植,破坏森林处于这组生态逻辑的中间,新引种农作物及扩大其种植规模都以破坏森林为代价。

表1 清代各朝贵州田地占全国田地比率

(三) 林木资源的用量增加

传统农业社会对林木资源的依赖程度较高,住房、棺木、器物、薪柴等都要大量消耗森林,具体可分为木料和燃料两大块。消耗量与人口数量成正相关,清代中后期黔西南地区人口高速增长,道光初年兴义府人口约为43.7万[19]262,林木资源消耗量随之迅猛增长。

1. 木料消耗

古代住房、棺木、器物等方面都会大量用到木材。随着人口增多,住房需求量随之增加,在以木料建筑为主材的情况之下,住房导致的森林消耗不容低估。有学者估算1952年人均木材耗用量为0.07 m3[20]74,这时随着水泥用量的增多,此时的消耗量明显低于传统农业社会,加之古代殷实之家广建房屋的社会风气,清代黔西南地区住房造成的森林消耗量不容小觑,以43.7万的人口数计算,兴义府道光初年每年建房造成的木材消耗量达3.038万 m3,如果再加上仓房、畜舍等方面用材以及木构建筑因火灾、腐坏等带来的重建及翻修,每年实际消耗量要远高于此。

人口数量增多,人口死亡数量随之攀升,加上棺木安葬普及,原土著的仲苗、倮夷等部族以火化安葬死者,到清代中期,随着大量汉族迁入,因受汉族习俗影响,土著民族改为棺木安葬逝者:“死则火化,今知用棺矣!”[12]223普通木棺每具平均需用木材0.3 m3[21]。历史时期每年人口死亡率为2.8%左右[20]70,以此推算,兴义府道光初年每年棺木消耗木材0.37万m3。棺木森林消耗量有增无减,而且棺木要选择高大标直的树木,这样的树木往往历经数十年才长成,在森林中具有更突出的生态效益,成熟植株在传播种子、涵养水源、防风固沙等方面都要优于幼年植株,棺木对森林生态效益有明显的负面影响。

古代木质生产生活用具占较大比例,车船农具、炊爨起居皆以木质为主流。清代黔西南地区也不例外,各种木质器具应有尽有,生产类有犁、耙、龙骨车、碓、圆臼、打谷筒、风箱、纺车以及铁制农具的柄等,炊爨类有木甑、木桶、木瓢、木碗、木筷等,起居类如木床,计量类如升斗,收纳类有各种木箱、木柜,总之,木质器具广泛使用、应有尽有,器用消耗的林木资源不可低估。

2. 燃料消耗

传统农业社会以薪柴为主要燃料,薪柴是林木资源消耗的又一大宗。嘉庆二年,南笼府城被起义军包围时,有关于薪柴的记录“诸生周琛请以其山木供薪”[7]959“城中出樵汲者”[7]961,当时燃料以木柴为主。道光年间黄晋明的诗句中反映出贞丰州农夫白天上山耕作、夜晚荷柴而归的劳作情景,“一日锄开山一面,月明犹自荷柴归。”[7]587这样的劳作方式在黔西南州较为普遍。有一些专门以打柴为生的樵夫,正如诗歌中描绘的那样“山中何处寄生涯,万绿丛中即是家。”[7]1085有学者估算,每人每日消耗薪柴1.65 kg,每年消耗0.6 t[20]70。这是20世纪80年代的估算量,此时燃料来源已呈多样化态势,薪柴消耗量仍如此大,可想在以薪柴为主要燃料的清代,其消耗量必高于此估算数据,以43.7万的人口数计算,兴义府道光初年每年薪柴消耗量达26.22万 t。这仅仅是日常生活的薪柴消耗,如果加上冶炼、烧窑等工业消耗,薪柴消耗量定大大高于此数。因薪柴消耗量大,随着薪柴采伐量递增,原本林木茂盛的山箐已不能满足薪柴之需,贞丰城西十余里的烟山“初建州时,山箐多,民爨咸资林木;近则人烟盛,樵采难给,皆赖此山及把兰山煤。”[7]269随着人口增多,薪柴供给不足,主要燃料向煤转移。

四、 结束语

清代黔西南地区森林变迁具有明显的阶段性,清朝前期至中期变化相对缓慢,表现出渐次衰减的特征,以南笼起义为临界点,清朝后期森林衰减较快。另外,变迁过程中表现出地域上的不平衡性,交通便利、地势平缓、移民相对集中的地区森林破坏程度更为严重,而相对闭塞、土著较多的地区森林保持较好,这与林木资源消耗总量低、土著传统生态思想等有密切关系。总体而言,致使黔西南地区森林变迁有自然和人为两大主要因素:就自然因素而言,喀斯特地理环境的森林破坏后呈不可逆态势,进而发生石漠化灾变;从人为因素观之,古代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关涉森林,森林利用程度较高,生计对森林的依赖性较强,如果不能在用林与护林之间形成很好的平衡,势必造成人进林退的恶果。黔西南地区的森林状况在明代后期尚好,然而到了清代,随着开发力度加大,人口数量剧增,森林衰减几乎与人口数量的增加及人的活动程度程正相关,特别是南笼起义之后,大量移民涌入黔西南地区,森林破坏程度愈发严重。以喀斯特地理环境为客观参数,在人口少、人为活动程度低的清代以前,黔西南地区森林状况较好,然而一旦人口增加、人为活动增多,其森林状况发生衰减,显而易见,人为的社会因素是黔西南地区森林衰减的根本原因,人口增多促发的人地矛盾是其根源,森林消耗加剧是其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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