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正式施行
2020-01-06
矿山安全信息 2020年42期
近日,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条例》(以下简称《数据共享开放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随着国家层面相继推进“放管服”“一网通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对贵州省政府数据整合共享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政府数据标准不规范,数据准确性、实时性不够,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共享开放仍不顺畅,信息孤岛、数据壁垒等问题依然存在,急需通过制定法规予以规范。
作为省级层面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地方性法规,《数据共享开放条例》从政府数据管理、数据共享、数据开放、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放事项,旨在推动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加快政府数据汇聚、融通、应用,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对于《数据共享开放条例》的施行,贵州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负责人表示欢迎,认为更广泛的数据来源将对打破应急管理数据壁垒起到积极作用。
作为一个强数据使用单位,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对数据管理、数据共享等依赖程度较重。切实实现数据的共享开放,必将对提升应急管理监管效能、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优化工作安排、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有力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