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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自然保护地现状问题及处置建议

2019-12-30徐晓朋

绿色科技 2019年22期
关键词:公园生态

摘要:指出了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播州区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9个,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播州区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重叠设置、多头管理、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经过充分调查后,详细阐述了各类自然保护地现状,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处置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自然保护地;生态;公园

中图分类号:S759.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9)22-0056-03

1 引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精神,保障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顺利开展,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文件精神,对播州区自然保护地的现状进行调查评估,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处置和整改意见建议,供同行业界参考。

2 辖区内自然保护地概况

2.1 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

遵义市播州区地处贵州省北部,国土面积2487.63km2。辖区内有自然保护地共9个,规划面积10092.83hm2。其中自然保护区1个,规划面积3003.1hm2;风景名胜区2个,规划面积3356.08hm3;森林公园4个,规划面积2848.54hm2;湿地公园2个,规划面积885.11hm3。分别是:孙家大林县级自然保护区3003.1hm2;遵义娄山风景名胜区(乌江镇、三合镇、龙坑街道区域)3348.76hm2、泥江风景名胜区(西坪镇点)7.32hm3;象山省级森林公园990.53hm2、乌江县级森林公园1242.42hm3、西乡县级森林公园515.59hm2、孙家大林县级森林公园100hm2,遵义乐民河国家湿地公园692.6hm3、遵义兴隆省级湿地公园192.51hm2

9个自然保护地,建设范围涉及10个镇乡4个街道的部分村(社区),包括乌江镇、三合镇、石板镇、鸭溪镇、乐山镇、龙坪镇、西坪镇、马蹄镇、泮水镇、洪关乡、南白街道、播南街道、龙坑街道、桂花街道。

全区自1990年遵义娄山风景名胜区建立以来,自然保护地类型、数量、面积逐步增加,资源管理及保护力度明显增强;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机构编制逐步落实,资金投入逐步加大,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决策水平逐步提高,生态效益日益显现,社会影响不断扩大。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对资源保护、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作出了应有的贡献[2]。

2.2 主要保护对象

全区9个自然保护地分别以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资源为主要保护对象,以保护地内的红豆杉、穿山甲、红腹锦鸡等珍稀动植物资源、杜鹃植物群落、湿地自然风光、以及生物多样性为保护重点口

2.3 历史沿革

1990年8月,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遵义娄山省级风景名胜区;2004年11月,遵义县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孙家大林县级自然保护区;2006年7月,贵州省林业厅批准建立象山省级森林公园;2008年7月,遵义市林业局批准建立乌江县级森林公园;2014年12月,国家林业局批准试点建设遵义乐民河国家湿地公园;2014年12月,贵州省林业厅批准建立遵义兴隆省级湿地公园;2016年3月,遵义市林业局批准建立西乡县级森林公园和孙家大林县级森林公园。

2.4 资金来源

全区自建立自然保护地以来,国家、省、市、区各级财政投入遵义乐民河国家湿地公园、遵义兴隆省级湿地公园、象山省级森林公园、孙家大林县级自然保护区、乌江县级森林公园、西乡县级森林公园和孙家大林县级森林公园7个自然保护地建设资金共计32298万元(其中,象山森林公园于2016年升级打造,区级财力投入31000万元;乐民河投入建设资金920万元)。遵义娄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和湄江省级风景名胜区(西坪镇点)由管理主体投入,由于管理主体不在播州区,在播州区无投入。

2.5 机构现状及人员

(1)遵义乐民河国家湿地公园、象山省级森林公园由遵义市播州区公园管理所(加挂遵义市播州区湿地公园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编制人数10人,实际在编8人(2人因机改调整到自然资源局,未下编制),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4人(林业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2人),工勤人员3人。临时聘用人员17人(保洁员10人、河道巡查4人,文员3人)。

(2)孙家大林县级自然保护区和孙家大林县级森林公园由洪关乡林业站管理,加挂孙家大林县级自然保护区和孙家大林县级森林公园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三块牌子”。

(3)乌江县级森林公园由乌江国有林场管理,加挂乌江县级森林公园牌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4)西乡县级森林公园和遵义兴隆省级湿地公园无机构人员。

(5)遵义娄山风景名胜区和湄江风景名胜区(西坪镇点)管理机构分别设置在汇川区和湄潭县。

2.6 设施建设

设施基本完善的有遵义乐民河国家湿地公园和象山省级森林公园,设施部分启动建设的有乌江县级森林公园、西乡县级森林公园、孙家大林县级自然保护区、孙家大林县级森林公園,设施未建的有遵义兴隆省级湿地公园。

2.7 管护现状

遵义市播州区公园管理所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区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遵义乐民河国家湿地公园和象山省级森林公园的日常管理,其他自然保护地的日常工作由所在地林业站管理。

2.8 开展的工作

全区自然保护地建立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孙家大林县级自然保护区、乌江县级森林公园,完成了森林资源调查、勘界、立牌工作;二是象山省级森林公园于2016年升级打造,目前南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70%;北区未建,只完成部分征地拆迁工作;三是西乡县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正在评审,开展了森林资源日常管护,完成了森林资源调查、景点打造、景点公路硬化绿化、人行道修缮等工作;四是孙家大林县级森林公园开展了日常管护,拟编制公园总体规划;五是遵义乐民河国家湿地公园已基本完成室外宣教设施建设,目前待国家级验收;六是遵义兴隆省级湿地公园编制了总体规划,完成了湿地资源调查报告。

3 辖区内自然保护地问题

3.1 管理问题

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管理机构未健全,经费投入不足。遵义乐民河国家湿地公园和象山省级森林公园有专门管理机构,设施基本完善;遵义娄山风景名胜区(乌江镇、三合镇、龙坑街道区域)和湄江风景名胜区(西坪镇点)管理机构分别涉及在汇川区和湄潭县,设施不完善;遵义兴隆省级湿地公园、乌江县级森林公园、西乡县级森林公园、孙家大林县级森林公园和孙家大林县级自然保护区5个自然保护地没有独立管理机构及人员,均由所在地的林业站代管,无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力度不够,体制机制需进一步理顺[3]。

3.2 历史遗留问题

(1)自然保护地范围内有耕地1633.9hm2,其中基本农田1315.09hm2

(2)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原住村民和城镇居民4692户、20601人。

(3)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重大基础设施有军事管理区、学校、农产品市场、城市街区等。

(4)自然保护区内涉及设置有探矿权面积591.69hm2

3.3 现实冲突问题

(1)孙家大林自然保护区与金仁桐高速公路建设、夹岩水库沟渠建设、以及核心区200hm2(1998年拍卖)非耕地开发有冲突。

(2)洪关乡联心村修建篙芝坝至石笋组通组路经过孙家大林自然保护区,群众已多次上访,影响维稳。

(3)遵义兴隆省级湿地公园规划与500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坝区的冲突。

(4)象山省级森林公园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上位规划的冲突。

3.4 主要威胁和风险

(1)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原住村民和城镇居民4692户、20601人。由于人为活动范围大,严重影响了自然保护地的管理[4]。保护区管理制约了群众生产生活发展,形成社会矛盾,群众不断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2)规划的国家和省级重大建设项目,如金仁桐高速、夹岩水库沟渠、贵阳至遵义城际快速通道、南(白)至龙(坪)快线等,将穿越自然保护地,给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带来风险。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发展规划与自然保护地范围重叠,不利于自然保护地的管理保护,同时也制约了城市建设的发展。

4 调查评估结论

经过对全区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的调查,在综合分析存在问题、威胁和风险的基础上,形成以下评估结论。

4.1 完全保留

完全保留西乡县级森林公园、孙家大林县级森林公园。

4.2 优化后保留

优化后保留遵义乐民河国家湿地公园、孙家大林县级自然保护区、象山省级森林公园。

4.2.1 理由

一是孙家大林县级自然保护区原住村民676户3309人,象山省级森林公园城填居民3290户13194人。二是遵义乐民河国家湿地公园与水泊渡峡谷漂流度假旅游区范围交叉重叠。三是象山省级森林公园与遵义娄山风景名胜区播雅天池景区空间重叠,公园内的城市街区、居民聚居区、军事管理区,存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冲突的问题。四是孙家大林县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原住民3户11人,缓冲区和实验区村民673户、3298人,居住区域面积44.49hm2,规划建设的金仁桐高速公路和夹岩水库沟渠穿越保护区,核心区200hm2拍卖的非耕地无法开发。

4.2.2 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第七条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第十六条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第十四条实行自然保护地差别化管控。

4.2.3 处置方案

遵义乐民河国家湿地公园:将公园与已经建设的水泊渡旅游项目127.03hm2调出公园范围(调整方案已通过省级评审,并提交国家级审查)。

象山省级森林公园:将公园内的城市街区、居民聚居区、军事管理区,以及与遵义娄山风景名胜区重叠部分等区域245.85hm2调出。

孙家大林县级自然保护区:将缓冲区、实验区内的村民集中居住区域44.4 9hm2调出保护区范围,核心区3户村民逐步有序搬迁,拍卖的非耕地实行补偿清退、解除合同,同时充分考虑金仁桐高速公路和夹岩水库沟渠穿越问题。

4.3 撤销(退出)

撤销遵义兴隆省级湿地公园,退出遵义娄山风景名胜区播雅天池景区、湄江风景名胜区(西坪镇点)。

4.3.1 理由

一是遵义兴隆省级湿地公园内有原住民84户共340人,规划建設的重点交通项目南龙快线穿过湿地公园,公园规划范围涉及500亩以上坝区永久基本农田,在公园批复后,未开展相关湿地建设工作。二是遵义娄山风景名胜区播雅天池景区内有城市建成区(七中和农产品市场片区)、军事管理区。三是湄江风景名胜区(西坪镇点)跨区县,不便于管理。

4.3.2 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第十条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地。

4.3.3 处置方案

按程序撤销遵义兴隆省级湿地公园,将播雅天池景区401公顷整体退出遵义娄山风景名胜区(退出方案已通过省级评审),将湄江风景名胜区(西坪镇点)退出管理范围。

4.4 与其他保护地整合

将乌江县级森林公园与遵义娄山风景名胜区(乌江镇、三合镇景区)整合,保留遵义娄山风景名胜区,撤销乌江县级森林公园。

4.4.1 理由

一是遵义娄山风景名胜区的乌江、三合景区有原住民493户、3023人,人口密集,与乌江县级森林公园地块相邻、相连并交叉重叠67.97hm2。二是在龙坑街道范围的播雅天池景区内有城市建成区(七中和农产品市场片区)、军事管理区,与象山省级森林公园空间重叠。

4.4.2 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第八条整合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第九条归并优化相邻自然保护地、第十六条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4.4.3 处置方案

一是将播雅天池景区整体退出娄山风景名胜区。二是将乌江森林公园(调整优化后面积1125.38hm2)与遵义娄山风景名胜区乌江、三合景区整合,撤销乌江县级森林公园。将乌江县级森林公园归并人遵义娄山风景名胜区(其中,贵遵城际快速通道穿越公园的范围除外,面积49.07hm2)。三是将风景名胜区的村民集中居住区域760.97hm2调整出自然保护地范围。

4.5 优化后将解决的问题

通过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地,一是可以解决保护地内原住村民和城填居民4692户20601人的生产生活问题,有利于地方政府开展脱贫攻坚;二是能有效解决自然保护地与城市规划重叠、坝区基本农田重叠的矛盾;三是解决了矿产规划、勘探及开发与保护地的矛盾。四是解决国家、省级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经济发展[5]。五是优化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地更加科学合理,更有保护价值,更有利于依法管理,更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

4.6 政策建议

建议加大生态补偿力度。自然保护地范围普遍存在原住居民多,耕地面积大,搬迁困难,要综合考虑自然保护地管理要求和解决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研究制定保护地内原住居民退出补偿方案,建立健全生态奖励与补偿制度[6],加大对生态保护地的转移支付力度,对居住在保护地内的居民实施生态移民,给予资金补偿,逐步迁出保护地,重点在移民养老保险政策、搬迁补偿资金方面予以支持,减少人类活动干扰,降低保护地管理压力。

参考文献:

[1]王梦君,孙鸿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路径初探[J].林业建设,2018,(3).

[2]闵庆文,马楠.生态保护红线与自然保護地体系的区别与联系[J].环境保护,2017,45(23).

[3]彭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内涵、构成与建设路径[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8(1).

[4]李俊生,蔚东英,朱彦鹏.建立健全国家公园体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代国家公园制度创新专栏序[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7,42(2).

[5]李金路.风景名胜区是最具中国特色的自然保护地[J].中国园林,2019,35(3).

[6]黄宝荣,王毅,苏利阳,等.我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进展、问题与对策建议[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8(33).

收稿日期:2019-09-16

作者简介:徐晓朋(1981-),男,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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