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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创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研究

2019-12-22姚芬山西阳煤化工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新商务周刊 2019年22期
关键词:常态纪检监察主体

文/姚芬,山西阳煤化工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1 引言

国有企业由于自身发展规模较大,因此在管理的过程中也会受到各种各样客观因素的影响,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监督国有企业各项工作的宏观主体,在新常态的背景下也遇到了更多的风险和挑战,尤其是在面对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中所产生的问题时,纪检监察机构往往会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如何创新监察工作的模式和方法,在保证监督质量效益的同时促进国有企业的深入改革,是当下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主要任务。

2 立足现状,分析整体

自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以来,国有企业深入调整自身完善发展的改革步伐也在稳步推进。相应地,与国有企业工作相匹配的纪检监察工作,也得到了更为深入的落实和开展。

从国家的重视程度而言,目前我国的纪检工作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关注和重视。相关的党纪组织和政府部门对于纪检工作不仅召开了许多座谈会议,强调纪检工作的重要性,更出台了许多纪律文件,保证纪检工作的顺利进行;从国有企业的层面而言,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纪检机关对自身的任务和使命更为了解,对于工作更加认真负责。在国有企业的纪检工作中,企业不仅在内部打造了一支有纪律、有能力的高水平的纪检队伍,更是在日常的纪检工作中做到了严格按照纪律建设纪检工作,认真负责落实工作的相关内容;从纪检队伍自身的建设方面而言,纪检队伍也在尝试不同的新方法和新思路,将新的监督管理方案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在新常态背景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得到了综合性的提升。

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纪检监察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也无可避免的会存在问题。首先是行动力欠缺,当下国有企业的监督,在整体上并没有较为完善的制度作为基础。在具体的人员管理上,也没有严格的要求,缺乏标准的规范。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工作效率的低下,整体作风较为散漫,积极性有待提高,且部门之间配合不够默契,信息传递不够流畅。其次是问责机制不健全,在纪检监察机构的制度构建中,问责机制的设立是较为薄弱的一环。这也就意味着,纪检监察人员即使是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国有企业造成严重的损失,也没有在责任承担上,有明确的范围和界限。这种模式就会导致问题处理效率的降低。还有就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当下的纪检监察机构中,有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认为领导才是各项政策实施的主体,忽略了自身本应当发挥的作用,这样就会限制大政方针政策的落实,也会拖累国有企业的深入改革步伐。最后就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工作的内容,仅仅是国有企业已经生效的决策,或者是已经形成的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相关主体,并没有重视国有企业前中后期运行的监督和管理,许多细微处的问题和隐患没有进行及时处理和解决,从而导致了国有企业市场经营受挫。

3 对症下药,解决问题

根据上文中所叙述的当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大致将创新的方法和措施列为以下几点:

3.1 体制的强化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想从细微处实现质的飞跃,就必须在宏观层面上建立科学有力的体系和机制,要将相关工作明确的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用严格的制度和标准进行约束,以此来作为相关主体行为规范的指导,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其中要尤为重视的是纪检监察机构对国有企业的监督,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国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从根源处避免贪污腐败的产生。在制度上,要更加严格的强调违法乱纪的严重性,要在具体的章程上明确约束的范围。在实际行动上,纪检监察主体,要对国有企业,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进行全面的审核,包括相应的市场操作,营销计划的制定,各部门工作的开展,思想意识的教育等等。这样就可以在宏观和微观上共同保证国有企业管理的程序化。

3.2 上层建筑的强化

尽管国有企业的工作,离不开实际监督机制的约束,但其质量和水平仍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企业主体。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思想意识管理,顺应新常态的思想政治走向,阶段性的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更深层次地落实党的作风建设,提高自身的思想意识觉悟。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可以运用多样化的方式来深化自身对工作的理解,在开展主题教育的过程中,可以与实际的事例相结合,可以借助多媒体的形式,将思想意识具象化的展现出来。并且,纪检监察主体也可以通过网上平台来获取最新的政治资讯。

3.3 监察力度的强化

当下,国有企业在经营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可以总结为,徇私舞弊,贪污枉法,违法乱纪,罔顾事实等等。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在开展中也要抓住当下国企问题的重点,要加大对贪污企业主体的监察力度,对违法乱纪现象的惩罚力度也要有层次性的提高和发展。要在主观意识和客观事实上,提高纪检工作的威严和公信力。另外,纪检监察工作,也应当更加具有针对性和侧重性,要站在国企整体发展的角度上,分析高校管理工作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在日后的工作加强相应环节的制度保障和体系建设。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常态背景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创新大政方针的鲜明举措,也是顺应会主义发展需要,维护国有企业市场地位的应有之策。在创新的过程中,要注重思想意识的更新换代,在理念的拓展上,不断寻找新方法,树立新思路,以此来作为创新行动的指导。同时还需要纪检监察主体和国有企业管理主体之间的相互配合,要保证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国有企业市场经营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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