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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管形势下P2P行业发展浅析

2019-12-12王鑫

今日财富 2019年32期
关键词:网贷借贷监管

王鑫

P2P网贷不仅是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一直以来,也被认为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之一。然而,在经历了数年飞速发展之后,由于行业监管不力,以及网贷平台自身风控的缺失,网贷行业成为金融系统性风险爆发的重灾区。本文首先阐述了在金融强监管形势下P2P行业面临的困境,接着对近年来其监管政策进行了梳理和解读,最后进一步对P2P行业未来发展进行了分析。

一、引言

P2P网络贷款,作为全新的互联网金融业态,从诞生之日起便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从最初的互金双雄“P2P与众筹”,到近些年,学界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研究仍集中在P2P与数字货币。但是另一方面,P2P行业从诞生起,平台爆雷、跑路倒闭事件一直没有间断,尤其2018年以来,更是迎来了金融强监管时期。P2P将何去何从?

二、P2P行业目前存在的困境

目前,P2P行业在内外因的共同作用下,发展遭遇严重挫折。现通过以下数据进行说明。

(一)据未央网及网贷之家数据,自从2015年以来,平台以每月88家平台的速度增长,但每月有更多的问题平台停业(90家),同时还带来数百亿资产的损失。P2P截止2019年7月底,诞生了6617家,停业及问题平台5830家,正常经营仅有787家。

(二)平台爆雷事件不断,有些影响堪称巨大。如E租宝事件,未兑付或损失金额达到380亿元,涉及89.54万人;再如2017年的善林金融事件,损失20.5亿元,涉及3万人。

(三)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数据,截至目前,行业借贷余额三个月连续下降,每月新增出借人由2017年9月的114.2万下降到2018年9月的18.8万,降幅巨大。

三、P2P行业监管政策及法规梳理

(一)2014年至2018年,互联网金融频频在每年一度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累计已达五次。

(二)2015年7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问世,该文件由央行会同十部委联合发布,定义了互联网金融的含义,以及监管方向,意义深远,因此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基本法”。

(三)2016年8月-2017年9月,由原银监会发布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备案、资金存管、信息披露三部指引文件(统称为“一法三指引”)相继落地,P2P网贷行业的法规体系初步建立。

(四)2017年-2018年8月,P2P网络借贷风险整改验收及合规检查的两部文件相继发布。文件要求,全部P2P网贷平台要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该项检查将在该年(2018年)年底前结束。

四、P2P行业监管政策、法规解读

首先,2014年至2018年,互联网金融已经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五次。从2014、15年两年的关键词“促进健康发展”,到2017、2018年的“警惕风险,健全监管”可看出,高层实际上对P2P的监管倾向是非常明确的,即鼓励其发展的同时,也要加大管控。尤其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将互联网金融与影子银行等重大问题相提并论,并明确了要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就要使其与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绝缘。这表明为了打赢化解风险攻坚战,必须将其中最要紧的一环,即作为互联网金融风险主要构成的网贷风险,加大管控力度。

其次,2018年的政府报告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表述由警惕到健全,不难看出,政策倾向已经发生明显转变。其实在2015年,政府对于互联网发展的政策基调便已经确定,到目前来看,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指导意见》中,提出鼓励要确保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具体来说,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以及服务的创新发展,是鼓励的。言下之意便是保证健康发展,就要做到防范风险。总之,对于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的积极作用,政策是给予充分肯定的。

五、P2P网贷行业还有发展前景吗

金融的根本问题,在于降低交易成本以及克服信息的不对称。在互联网金融 中,借贷双方之间的匹配,可以不依靠银行等金融中介,而是互联网直接匹配。互联网金融业态的代表P2P网络借贷,正是基于互联网平台、依托“大智移云”等前沿技术,大大降低交易成本以及信息不对称程度,并且使互联网金融交易所引致的巨大利益更加具备普惠性。

P2P行业对于社会经济的推动作用也是有目共睹的。一方面,对于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明显的作用。据权威数据,2007-2018年,P2P行业累计满足了2500万借款人、7.2万亿的资金需求。其中,为小微企业提供了大量融资。另一方面,对于消费金融发展、进而扩大内需方面,功不可没。据估计,P2P行业提供的消费金融贷款达到4000亿的规模,700多万人因此满足了消费需求。此外,截至2018年6月,贷款余额接近1.32万亿,大约只占我国信贷总规模的二百分之一,中国小微企業融资、个人消费贷的金融需求远远没有得到满足,待开发市场空间很大。

但是,P2P网贷平台自诞生便没有恪守其本分——即金融信息中介,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而是在中国金融市场刚兑成风的大环境下,不得不承担信用中介的角色。由于受到征信体系不完善、风控管理弱等原因的制约,P2P网贷平台作为信用中介,其运营风险远远大于银行等传统金融信用中介。由于中介定位模糊,P2P平台就成为爆发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高危领域,而这正是高层进行强监管最关键原因。

综上所述,在未来,随着合规检查的完成,P2P行业将趋于合规化、健全化。行业将进一步集中化,平台数量将进一步减少。但是P2P作为一种金融业态自有其内在生命力,那些合规经营、恪守信息中介本位的P2P平台,将作为传统金融业的重要补充,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作者单位: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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