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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研究

2019-12-12吴燕

卷宗 2019年31期
关键词:违约责任劳动合同企业

吴燕

摘 要:近年来,受到我国经济体系转变因素的影响,国内各企业劳动合同纠纷问题数量不断提升,而企业在实际运营管理期间,对于劳动合同缺乏重视性,同时不签署劳动合同现象也广泛存在。其主要原因就是我国《劳动法》中违约责任存在的问题,导致一些企业管理人员对于劳动合同管理缺少良好重视性,致使管理体系、组织结构等存在一定不足与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笔者根据多年工作经验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以期不断完善我国《劳动合同法》。

关键词:企业;劳动合同;违约责任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类纠纷案件频发,政府也在不断出台相应政策和推进“减流程、高效率”办案措施。如我市的微诉讼平台上线,实现微信立案、在线调解、调解指引等多项功能,当事人还可对几类常见纠纷进行风险在线评估,如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离婚、买卖等。一系列的措施足可以证明妥善处理违约责任的重要性,然而每年各种劳动合同违约案件比比皆是,如何妥善处理?劳动合同违约真的让人束手无策吗?又或是劳动合同真的可以小心驶得万年船吗?本文将就劳合同违约责任进行阐述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1 企业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概念

我国劳动合同违约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问题引起的违约。劳动违约当事人一方为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行政、雇主;另一方为劳动者。包括因职工的录用、调动、辞退、劳动报酬、奖惩等而产生的合同违约。

1.1 企业劳动合同

当前在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过程中,所有企业都需要利用科学方法促进自身法律意识快速提升,结合法律法规与企业员工签署科学合理的劳动合同,并根据法律法规确保企业自身合法权利具有良好保障。

首先,员工与企业之间存在的关系为劳动关系,当双方签署劳动合同时,会产生相应的法律作用;其次,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后都需要满足劳动合同需求。如企业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以此为基础创建企业。员工也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自身能力、年龄等条件符合企业岗位需求,若不符合需求企业则不可以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最后,当员工与企业签署劳动合同后,双方都需要全面承担自身具有的义务与责任,同时也具有相应的权利。

1.2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概念

在我国的劳动法中,劳动合同通常是为了使劳动者与用人企业之间形成明确的权利与义务,则通过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来维系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签订时,必须具备法律效力和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要依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从我国的劳动法来看,其对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与说明,在企业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因为其中一方犯错,或双方当事人都有故意犯错的行为,并导致合同中的义务不能完全履行的行为发生,则应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中的内容,追究过错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值得注意的是,此合同有效的前提是在有效期之内,所以在有效期之外的案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当然,若无劳动合同,则违约责任也自然不存在。如果由劳动合同引起的其他原因的过错,本文则不专门进行研究与讨论,若此现象发生,应当用其他办法处理。

2 我国《劳动法》中违约责任存在的问题

在劳动法中,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法律重点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而违约责任如何追究与界定,这对于稳定我国劳动法、促进我国劳动法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但是,我国的立法有很强的滞后性缺陷,给司法实践上增添了不少的困难,出现了棘手的难题与困境。

2.1 承担责任的方式

根据我国当前的经验和情况来看,当出现问题时,采用劳动合同中的过错原则时,如果双方的过错证据都有出现,就很难判别。尤其是提供用人企业过错的证据时,劳动者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限制因素,如社会地位等,因此,这就造成用人企业常常会利用自身的优势来掩盖自身的过错。

2.2 人口就业压力巨大

从我国劳动力市场来看,与就业人口市场相比,劳动力的市场相对较小。这对劳动者非常不利,他们的自由和权利不容易被保护。所以,为了能够更好的使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则可以通过适用无过错原则来实现,但是,当前我国劳动法的过错责任的原则中,依然会导致双方当事人在举证方面中出现不公平的现象。所以,当前我国劳动法立法的原则与目的作出明确的说明与规定,大力提倡通过有效的、科学的法律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这样一来,也会使权利与举证之间产生某些矛盾,无法推动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中进行广泛适用。

2.3 不健全的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立法

用人企业在与劳动人员签署劳动合同期间,需要了解所有劳动合同内容,明确劳资关系与违约金等问题。确定违约金可为双方明确与执行自身义务提供良好支持,同时也属于一种科学合理的法律模式。然而在实际中,劳动者与企业发生一些劳动争议之后,也有大多数劳动者不知道利用劳动合同或者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解决劳动的争议。本人认为造成这一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劳动者自身素质的缺陷不足而导致的,而另一方面,是劳动者与用人企业之间的社会地位的差距而造成的。在如今残酷的生活现实中,就算劳动者通过合理的、正当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是最终结果可能依然无法有效解决劳动争议,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始终无法得到保障与维护。由此可见,当前我国的劳动法制度在设立时依然存在不全面性的缺点。

3 关于完善我国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立法的建议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方面,责任如何承担,由谁承担是最先需要关注的问题。本人通过分析认为,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如果采取劳动者与用人企业区别对待的方式承担相应的责任,则应该通过立法的规定与影响,严格审查用人企业的过错,尽量减小劳动者的过错。在对用人企业确认其责任的问题上,应当剔除主观因素、过错,并且严格要求等。这也就意味着,在承担违约责任时,用人企业应该主动承担,不应该借助主观因素作为逃避责任的理由或证据。由于在社会地位中,劳动者处于劣势,因此在发生劳动争议时要多为劳动者考虑,以承担过错责任原则为前提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劳动者在合法的情况下做出错误行为,则不应当追究其违约责任。在司法学界中,关于竞业禁止条款和商业秘密问题一直都被学者们关注,在这一研究中,此问题也同样不能视而不见。本人建议,当企业内部有劳动者离职时,应该把信息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合理的纳入法律系统,此条款必须在平等的情况下协商签订。明确法定损害赔偿范围,使法官的判别有标准可参考,从而推动法律明确化、合理化的运用到司法实践之中,进而减少法律适用中的麻烦。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客观因素影响下,我国《劳动法》中违约责任存在一定问题,需要通过完善劳动合同管理体系等方法,从基础上避免劳动纠纷问题的出现,为企业经济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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