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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用卡业务的风险防范分析

2019-12-09胡海涛

财讯 2019年25期
关键词:持卡人发卡银行卡

摘  要:个人信用卡是纯信用、无抵押的特殊银行卡。在商业银行零售业务转型过程中,成为个人业务发展的新热点。个人信用卡规模的不断壮大,人均持卡量和消费总量的扩大,也使信用卡贷款不良率有所提高,信用卡欺诈、非法套现、盗刷等现象屡有发生,如何防范个人信用卡风险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商业银行应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加强内部管理,主动采取落实“三亲见”、额度管理、商户巡检等措施防范风险。

关键词:个人信用卡;风险防范

由于金融科技的推广应用及国内支付清算市场开放进程的稳步推动,我国银行卡产业仍然方兴未艾。信用卡作为特殊的银行卡,因其准入门槛较高,过去发卡量并不大,但近几年,随着商业银行零售业务转型的需要,包括个人信用卡在内的银行卡消费场景搭建的越来越丰富,信用卡逐渐被广大金融消费者青睐,甚至已成为部分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发展的新热点。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信用卡现状

个人信用卡是纯信用、无抵押的特殊银行卡,在我国启动较晚,增速缓慢。近10年来,随着中国银联的成立、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居民消费信贷观念的转变以及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金融消费者的支付习惯也在悄然发生变化。信用卡的透支功能、分期还款等刺激了居民提前消费,使信用卡授信使用率逐年上升,并且增长空间依然较大。

在商业银行零售业务转型过程中,个人信用卡因其活跃性和风险分散的特点,带来的中间业务收入越来越可观。多数商业银行目前已将大量信贷额度投入到信用卡领域,通过车贷、分期通、消费信贷等,充分赋予个人信用卡新功能,将信用卡作为利润增收的创新点之一。

《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报告(2019)》数据显示,2018年,商业银行信用卡扩张进一步提速,交易额、活卡率以及人均持卡量等方面的增速均处于5年来的最高水平。2018年国内银行卡的发卡量为78.3亿张,较上一年增长11.4%。其中信用卡发卡量9.7亿张,同比增速为22.8%。信用卡活卡率达到了73.2%,人均持卡量0.7张,两项指标均处于历史高位。与此同时,信用卡未偿余额6.85万亿元,同比增长23.2%;信用卡损失率为1.27%,较上一年度上升0.1個百分点。

个人信用卡规模的不断壮大,人均持卡量和消费总量的上升,也使信用卡贷款不良率有所提高,信用卡欺诈、非法套现、盗刷等现象屡有发生,涉及信用卡的金融犯罪活动也在增加,信用卡业务管理中如何防范个人信用卡风险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商业银行个人信用卡业务风险来源

(1)来自商业银行自身的风险

1.对申领信用卡的客户准入条件放宽。有的商业银行为了完成发卡量指标,忽视了发卡质量,对个人客户准入放宽条件,埋下风险隐患。2019年7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开出罚单,理由之一就是“对部分信用卡申请人资信水平调查严重不尽职”;上海浦东银行信用卡中心,因对部分客户收入核定严重不审慎被处罚。

2.冒名办卡。银行对客户提交的申办资料审核不严,导致不法分子冒用他人名义申领信用卡,恶意消费,致使被冒名客户背负欠款、个人征信形成不良。如被冒名客户无过错,银行将承担全部损失,并因征信不良记录给被冒名客户造成较长时间的不利影响。

3.授信额度管理不规范,部分客户总授信额度严重超过客户资信水平,或临时授信额度管理不严,都可能引发客户超额透支,导致还款困难,甚至带来监管处罚。2019年7

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因不遵守授信额度管理制度对工行上海市第一支行、兴业银行及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等开出罚单。

4.收单商户准入审核不严、管理不善,导致个别商户准入条件不够、申办特约商户动机不纯,出现为信用卡客户提供虚假消费、虚假分期而套现的行为。

(2)来自信用卡持卡人的风险

1.客户出借信用卡给他人使用,形成冒名持卡。冒名持卡人消费或套现,如不能按期还款,很容易出现拖欠或不良。如出借方无力还款,将加大信用卡透支形成不良的概率,银行可能面临资金损失。

2.持卡人恶意透支、违规套现、逾期不还等信用风险,增大了商业银行催收成本。

三、商业银行个人信用卡业务的风险防范措施

我国有关信用卡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正在逐步健全,对商业银行控制个人信用卡风险起到保障作用。2016年6月15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的通知》,明确逐步全面关闭芯片磁条复合卡的磁条交易,过渡到使用更安全级别的芯片卡(IC卡);2017年11月04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首次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诈骗罪”纳入刑法范畴。商业银行还应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加强内部管理,主动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1)落实“三亲见”原则。按照《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公开、明确告知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基本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名,不得在客户不知情或违背客户意愿的情况下发卡”。个人信用卡不能代签代办,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发卡行应做到“亲见本人、亲见身份证件原件、亲见客户签名”,了解客户的真实意愿,防止冒名申领信用卡。对线上申办的信用卡,也要设置“三亲见”的审核环节。同时,借助金融科技力量,充分挖掘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通过业务系统筛选优质客户,并辅以人工审核,为进一步提升发卡规模和发卡质量创造条件。

(2)做好授信额度管理。发卡银行应对客户提供的收入证明、房产、车产等申办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并通过网络核查客户其他信息,审慎核准客户资信条件,授予与客户资信状况相适应的信用额度,建立预警机制。一旦持卡人的信用状况恶化,立即停止上调授信额度,并重新评估持卡人资信状况,适度下调或终止授信,使预知的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临时额度授信后要跟踪监测。

(3)建立风险预警模型。依托科技系统支持,建立风险预警模型,定期筛查疑点数据,及早发现并化解风险隐患。发卡银行应建立健全信用卡交易授权和风险监测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备、系统和人员,确保24小时交易授权和实时监控,对出现可疑交易的信用卡账户应当及时采取与持卡人联系确认、调整授信额度、锁定账户、紧急止付等风险管理措施。

(4)加强收单商户管理。商业银行对收单业务风险要高度重视,把好准入关,做好商户培训,特别要做好定期巡检工作,重点检查收单商户是否存在协助信用卡持卡人进行违规套现,POS机具是否脱离营业场所使用等。对大额刷卡交易进行重点监测,发现违法违规套现等行为,采取关闭POS渠道等措施防范风险。

(5)开展个人信用卡客户风险教育。商业银行日常应开展信用卡普法知识宣传,履行信用卡风险告知义务,满足信用卡持卡人快速、便捷、安全的用卡需求。

参考文献

[1]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01月13日实施,2011年第2号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的通知,2016年6月15日发布

[4]台州信用卡非法套现案例分析.辽宁大学.陈禹汐来源:知网

[5]三个案例带你读懂信用卡诈骗罪.天平南阳.来源:刑事法律圈,2019-01-14

[6]2018年信用卡行业分析报告来源:搜狐.财经2018-09-05

[7]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报告(2019).中国银联发布,2019-04-22

作者简介:胡海涛(1969—),女,汉族,吉林农安,六级风险经理,中级经济师、会计师,大学本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安支行,研究方向:银行业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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