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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法治困境与维度探析

2019-12-04孙佳萌

青年与社会 2019年30期
关键词:体制创新行政管理维度

摘 要:改革开放数十年以来,我国曾多次开展行政体制的创新和改革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行走体制存在一些不足有待创新和完善。为了更好的落实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文章选择就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法治困境与维度进行探析,并设计如下阐述框架,可确保阐述的全面性和科学性。首先,分析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维度主要内容,力求自我相关理论知识点,为后文的阐述奠定理论基础。其次,分析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法治的困境,掌握其在发展中面临不足,最后结合面临挑战和困境,制定更好开展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举措,以此更加高效的完成此项工作。

关键词: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法治困境;维度

社会的进步、国家经济和文化以及政治的发展,与行政管理的体质创新工作联系密切,决定当下我国社会的发展,制约着我国未来社会的进步。因此,结合当下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的开展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极为必要。只有这样才能突破以往发展局限,发挥法制思维的最大作用,确保法律的强制性和权威性以及道德性,保证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效果和质量,利用法制去约束,确保法律的强制性与道德的自律性以及信仰的自觉性可全面的协调,更好的去把法制健身转换为法制思维的事件,去带动社会的稳定和长远发展。

一、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维度内容

维度是一个具有物理性特征的名词,是时空结合所构成的立体概念。法制外在的维度能够解决掉法制思维以及非法制思维相互间存在的问题。同时,法制外在的维度,也作为一种约束能力,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约束,利于人们可以更好的遵守法律,贯彻法律之上的标准,利用法制思维去解决自己在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具体来讲,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维度,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从思维方式这一角度来讲,就是要落实法律至上的标准,把法制思维作为导向,明确法制思维的重要性,如明确法制思维是德治思维以及神至思维之上的,要求各个法律标准不可与法制思维对立,告知大众无论哪一种法制均不可以与大致思维相抵抗。

其次,把思维客体作为出发点,也就是在当下社会的全部法律规定以及社会规范中,明确宪法地位的权威性,各个社会意识、社会规范均不可以与宪法以及各个法律标准相背驰。

最后,站在思维主体这一角度分析,法制思维主要对象必须是社会整体成员,如主体可以是政党、社会组织、法人等角色。不同主体在法律面前具有平等的原则,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任何主体也都不可以超过法律规定要求的范围。

有上述的分析可以得出,法制思维所具有的约束力是较为直接的,其处于全部思维的主导位置,可约束并规范人们的行为,并对不合理行为给予严格的处罚。

二、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法治的困境

(一)法制制度不够健全

法律制度缺失完善性和健全性,是受到社会历史的发展影响。对于我国来说,我国在很漫长的一段时间中,均是把人民放在主要位置,开展以人为主的法制管理。此外,在社会发展较为缓慢的阶段,也夹杂着神治。因此,和西方国家比较,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工作,较为落后,建设的法律制度缺失完整性。我国法律制度这一问题,定会导致在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期间,受到牵连和营销,影响体制创新的进展。

(二)实质的法制与形式法制实际界限较为模糊

形式的法制是指那些进行法制各类工具以及形式,注重法制整个程序以及外在性。对于法制来说,其形式上追求的为法制社会稳定性以及人们对于法律权威的尊重性、信服性和认可性。结合实际来看,当下法律大环境下,出现了两者界限的模糊性,导致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改革期间,出现法律理念相互之间抵触问题,缺失明确的科学思维指导,导致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无法顺利开展。

(三)受到大环境影响较大,影响创新效果

经济的繁荣、社会的稳定发展影响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就当下我国来说,整体发展形式较好,但是受到以往政治以及经济事件的营销,导致我国政治以及经济发展波动。如新疆势力和台独势力的强大,均为行政体制创新发展带来阻碍和不利影响。因此,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工作,需要有耐心和循序渐进的开展,切莫过急,这样才能稳中求胜,更好的去落实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工作。

三、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建议

(一)坚持形式和法制的相对优位原则,确保法制的健全性

坚持形式和法制的相对优位,可确保行政体制突破以往限制,突破行政合法这一逻辑怪圈。详细来说,要想落实好此项工作,需要做好以下接点工作:其一,坚持形式法制的优位原则,在行政体制的创新环节,需要明确行政主体的立法权力,切实去改变部门的立法,避免出现地方立法出现利益化和工具化问题。其二,坚持形式的法制优位原则。在行政体制创新期间,要确定各级政府以及部门的执法权力清单,这样才能更加高效的配置和行使权力。其三,坚持形式的法制原则。创新行政体制期间,必须把分权制衡作为基础原则,确保行政的决策权力、监督权力以及执行权力相互分离。其四,需要坚持形式法制的优位原则,在实际创新过程中,构建满足有效运行的完善机制,以此强化行政决策效果,确保决策具有公平性和公开性,强化信息化的程度,调动大众参与的积极性。

(二)坚持合理性的思维与法制思维的基本目标

坚持合理性的思维与法制思维的基本目标,需要具体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处理好体制的创新与法制稳定性之间的关系,及时确定那些实践中较为成熟的经验以及做法,利用立法将其明确,这一样不仅可以保证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性,也确保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温星星,以免出现乏力强制问题。其二:妥善的处理好法制的可预期以及体制创新的不确定性,并且针对那些创新期间产生的稳定性内容以及举措,必须及时利用立法将其确定,以此去维护法制创新的规范性以及法律性。其三,妥善的去处理行政管理的创新效率和公平性之间的竞争,切莫违背法律的公平性标准,要把经济的效率性作为思维导向,利用原则去约束和制定政策,通過上述举措维护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性、公正性以及合法性。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影响社会的进步和经济发展。但是,要想发挥行政管理体制的最大价值,凸显其公平性,必须了解在创新过程中面临的挑战,如法律制度不够健全、实质法制和形式法制出现界限模糊问题等。并结合实际存在不足,利用合理举措去解决,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法治的困境,坚持形式和法制的相对优位原则,坚持形式法制的优位原则,健全法律制度,明确划分实质法律和形式法制的界限,妥善的去处理行政管理一直的创新效率和公平性之间的竞争,妥善的处理好法制的可预期以及体制创新的不确定性。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出现理想之间相互抵触等问题,强化创新的想,把分权制衡作为基础原则,确保行政的决策权力带动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姜峰.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法治困境与维度[J].电脑迷,2018(11):153.

[2] 郭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法治困境与维度[J].智库时代,2018(44):1+3.

[3] 叶景升.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创新要点分析[J].经贸实践,2018(18):271+273.

[4] 杨新.新形势下高校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研究[J].中国民族博览,2018(08):98-99.

[5] 高颖.政府行政管理的体制创新路径选择[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8(08):90-91.

[6] 史凤林.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法治困境与维度[J].行政法学研究,2015(05):19-27.

作者简介:孙佳萌(1986.11- ),女,汉族,辽宁辽中人,辽宁大学,办公室科员,研究实习员,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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