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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筑牢信息安全的“防火墙”

2019-11-30何玲孟佳惠

中国信用 2019年11期
关键词:信息网络防火墙个人信息

◎文/本刊记者 何玲 实习记者 孟佳惠

随着互联网对人们生活的渗透,人们的许多在线行为也被互联网服务商不断观察和记录,由此生成的海量个人数据,在给用户使用带来便利的同时,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网络平台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事件频发。2017、2018年小红书连续两年被爆泄露用户隐私;在某求职平台上,个人简历以1元的价格公开售卖……网络平台泄露个人信息给很多用户带来无尽的烦恼,有的频频接到诈骗和推销电话;有的因诈骗者精准说出个人信息而上当受骗,导致严重经济损失……

对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有关部门一直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然而,目前的相关执法、打击行动大多侧重于个人信息贩卖产业链的末端,而由于相关法规的缺失,对个人信息泄露初始环节即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打击、惩处,却一直未有效展开。网络平台泄露用户信息难追责,已经成为个人信息泄露难以遏制的一个重要原因。

个人信息安全亟待“护航”

徐州某网络科技公司开发、运营的一款手机赚钱类APP在用户安装、运行使用过程中,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未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未经被收集者同意……这是今年9月,江苏徐州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1条、第64条规定,对该网络科技公司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大数据时代,互联网带来了便利,但也引发了新的风险,个人信息泄露已成为网民们的“心病”。车险还没到期,就接到一堆推销电话;刚在一家中介看了房,就莫名接到其他中介公司的卖房电话;陌生号码打过来问你要不要理财、要不要贷款……生活中,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导致的各种“骚扰”、诈骗不胜枚举,给个人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

但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你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被泄露的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局限于电话号码和名字了。拍照比个“剪刀手”,不法分子有可能就获取了你的指纹信息;在“换脸”软件上眨眨眼、抬抬头,你的个人脸部数据可能就被泄露了……

近日发布的《2019年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活动总报告》显示,有58.75%网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过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大多数网民都遇到过怀疑或确认个人信息被泄露、被盗用的情形。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也称,“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泄露风险严峻”是上半年互联网网络安全状况具有的四大特点之一。

当下,诸多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收集和储存了人们大量的个人信息。与此同时,移动APP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现象大量存在,埋下诸多信息安全隐患。只要出现管理疏漏,就很容易导致个人信息非法流出。

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平表示,目前很多掌握着海量公民个人信息的公众企业,特别是大型互联网公司已成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重灾区。因此,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网络信息泄露将担刑责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和规范来保障个人信息安全。2019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

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介绍,近年来,网络犯罪呈上升趋势,各种传统犯罪日益向互联网迁移,网络犯罪呈高发多发态势,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9月,全国法院共审理相关网络犯罪案件260件,判决473人。其中,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刑事案件159件、223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刑事案件98件、247人。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解释》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具体从泄露的用户信息数量、后果严重程度等方面加以判断。该司法解释明确,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用户信息泄露,具有“致使泄露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百条以上的”“致使泄露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用户信息五千条以上的”等8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同时,值得关注的是,提供信息发布、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网络支付、网络预约、网络购物、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站建设、安全防护、广告推广、应用商店等信息网络应用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也均被纳入“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范围。

严惩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事关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姜启波介绍称,制定该《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加大对涉民生犯罪惩治力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严惩“信息盗窃”一举多赢

“必须看到,此举不但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而且是抓到了点子上,打到了七寸处,有助于打造健康有序的网络市场,促进人们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利国利民利个人,一举多得。”在《解释》发布的第二天,红网评论文章“网络经营泄密入刑,让人拍手叫好”如此称赞道。

7月26日,广东省公安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广东警方展开“净网2019”专项行动,上半年共侦破网络主侦案件521起,刑事拘留3780余人,缴获被泄露窃取买卖的公民个人信息15亿余条,同比分别上升23.51%、18.04%、78.56%。图为广东省公安厅内展示的涉案物品(中新社 发)

如今,互联网已融入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不过在给人提供现代化科技方便快捷的同时,也给用户造成信息泄露、财产损失等诸多烦恼,呈现出愈演愈烈、逐渐形成黑色产业链之势,直接影响了人们的安居乐业和社会稳定和谐。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非法盗取、贩卖、传播个人信息,一些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愿履行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助长电信网络诈骗、引发“人肉搜索”等社会问题,凡此种种,让人们在拥抱互联网时心生不安全感,也无益于用户信息的源头把控和有效管理。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指出,未经公民同意获取其个人信息属于违反法律,可以追究民法和行政法上的责任。刘晓春还分析,非法获取的公民信息,危害最大的是用于诈骗、身份盗用等“黑灰产”,也有用来营销的,如骚扰电话等,都会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造成不同程度损害。网络黑市交易目前主要还是靠刑事制裁,除了传统手段外,还需要更多的大数据溯源和监控技术支持。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律师提到,从法律层面明确犯罪条款,并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有利于从源头上打击和预防此类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不受侵犯和损害。

生活中,之所以此类案件高发,固然源于一些人胆大妄为,为了牟利不惜铤而走险;但也与执法无据,打击不力,姑息纵容有直接关系。专家表示,只有法律利剑高悬,社会各界齐抓共管,架构高压红线,才能让人不敢违法、不愿违法。同时让顶风违法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个个追逃,没有任何滋生和立足的土壤,方能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此类违法犯罪,确保用户的隐私安全和网购市场的规范运营。

有专家认为,将《解释》执行、落实到位,有利于更好地用法治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使人民群众更安全、更放心地畅享“网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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