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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自然保护地管理现状与优化建议

2019-11-29余琼

农家科技下旬刊 2019年10期
关键词:优化建议管理现状

余琼

摘 要:本文通过对瓮安县自然保护地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优化建议。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实现了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的目标。

关键词:自然保护地;管理现状;优化建议

瓮安县以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和江界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是该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的样板,也是该县开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的重要基地,提升了瓮安对外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近年来,瓮安县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管理规范有序,基础设施逐渐完善,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接待人次逐年递增,旅游综合收入稳步增长,为瓮安县打赢“三大攻坚战”贡献了力量。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对瓮安县自然保护地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优化建议。

一、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

瓮安县现有自然保护地5个,总面积为44773.9公顷。分别是贵州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5172.9公顷、贵州瓮安江界河风景名胜区13850公顷、雍江国家级水利风景区13040公顷、江界河大桥县级自然保护区10100公顷、朱家山县级自然保护区2611公顷。

1.贵州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基本情况。贵州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于2004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2017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调整经营面积为5172.9公顷,由朱家山、江界河、大丰洞、西坡4个景区组成。2005年已编制总体规划并通过省林业厅审查备案实施。《贵州瓮安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2019年-2027年)于2019年1月26日通过省级审查,于2019年3月底已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待批复。

2.江界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基本情况。江界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于200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总面积138.5平方公里。由“江界河、猴场会议会址、穿洞河”三大景区和外围14个独立景点组成。《瓮安江界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規划(2017-2030年)》于2016年9月通过部际联席会议审查,目前正待国务院审批。

3.雍江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基本情况。雍江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于2018年经水利部批准设立,面积为13040公顷。未编制总体规划。

4.朱家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朱家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于1995年由瓮安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面积为2611公顷。2018年编制了《瓮安县朱家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8-2022)》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复。

5.江界河大桥县级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江界河大桥县级自然保护区于1995年由瓮安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面积为10100公顷。2018年编制了《瓮安县江界河大桥县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8-2022)》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复。

二、自然保护地存在的问题

1.保护地重叠设置、多头管理。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朱家山景区与朱家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完全重叠;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江界河景区与江界河风景名胜区江界河景区重叠1763公顷,与江界河大桥县级自然保护区重叠2131公顷;江界河大桥县级自然保护区与江界河风景名胜区江界河景区重叠5717公顷;三区重叠1735公顷;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大丰洞景区与江界河风景名胜区的大丰洞独立景点重叠30公顷。雍江国家水利风景名胜区与江界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部分重叠。贵州瓮安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贵州瓮安江界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同一地块在管理职能上的交叉重叠不利于全县自然保护地整体工作的推进。

2.机构编制人员不匹配。一是江界河风景名胜区管理范围大、景区景点多且较为分散,仅10名管理人员编制,无专业技术人员。二是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专业技术岗位仅3名,导致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上不去,挫伤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三是雍江水利风景区虽然在瓮安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加挂瓮安县雍江水利风景区管理所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管理体制,增加了相应的职能职责,但未增加编制和人员。四是两个县级自然保护区虽然在瓮安县朱家山国有林场和瓮安县国有林场加挂了朱家山自然保护站和江界河自然保护站的牌子,增加了相应的职能职责,但未增加编制和人员。

3.多规融合衔接不够。一是5个自然保护地之间总体规划衔接不够,功能分区不够合理。二是自然保护地与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城区规划、矿区规划衔接不够,保护与发展矛盾较为突出。

三、优化自然保护地的思路和建议

依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第八条:整合交叉重叠的自然保护地。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为原则,遵从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整合各类自然保护地,解决自然保护地区域交叉、空间重叠的问题,将符合条件的优先整合设立国家公园,其他各类自然保护地按照同级别保护强度优先、不同级别低级别服从高级别的原则进行整合,做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特提出如下优化建议:

1.保留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进一步优化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一是将朱家山景区周边的永和镇长岭村、岚关乡岚关村、岚关乡章阁村集体管理的国家公益林纳入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规划,不再保留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江界河景区、西坡景区、大丰洞景区。二是将朱家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纳入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规划,不再保留朱家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的牌子。调整后的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只有朱家山景区,面积增加了约27公顷,保护强度未降低、保护性质未改变。既解决了原有景区分散难以管理的问题,又解决了与其它自然保护地重叠设置、多头管理的问题,实现了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的目标。

2.保留江界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进一步优化江界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一是将江界河大桥县级自然保护区和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江界河景区范围纳入江界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不再保留江界河大桥县级自然保护区和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江界河景区的牌子,保留江界河风景名胜区江界河景区。二是将猴场会议会址景区和穿洞河景区内无自然景观资源的二、三级保护区调出管理,将猴场会议会址景区和穿洞河景区的一级保护区列入江界河风景名胜区的两个独立景点进行规划,不再保留江界河风景名胜区的猴场会议会址景区和穿洞河景区。三是将擦耳岩独立景点和垛丁关独立景点及周边自然景观资源整合为擦耳岩景区进行规划,新增江界河风景名胜区擦耳岩景区。四是保留江界河风景名胜区的其它独立景点,进一步优化江界河风景名胜区的瓮安动物化石群独立景点规划。调整后的江界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共有2个景区,14个独立景点,面积增加了约150公顷,保护强度未降低、保护性质未改变。这样既解决了自然保护地区域交叉、空间重叠的问题,又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发展。鉴于江界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江界河景区属于省管河流,建议将江界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作为省级管理的自然保护地,将管理机构纳入省级直属管理。

3.不再保留雍江国家水利风景区。鉴于雍江国家水利风景区与江界河国家风景名胜区部分重叠,不再保留雍江国家水利风景区。

4.不再保留两个县级自然保护区。鉴于朱家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已列入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与管理,江界河大桥县级自然保护区已列入江界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管理,不再保留两个县级自然保护区的牌子。

参考文献:

[1]《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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