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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实践探讨

2019-11-29李美林

农家科技下旬刊 2019年10期

李美林

摘 要:本文从养殖场的建设、养殖户防疫和安全用药意识、防疫管理制度等方面分析了当前对于生猪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从合理规划养殖场、加强防疫和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建立健全的防疫管理制度、加强动物卫生监管执法力度等方面阐述了加强监管的策略。

关键词:生猪规模养殖;动物卫生监管;产地检疫;防疫管理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很多生猪规模养殖场逐渐发展起来,不断促进养殖业的发展。但养殖者的观念、养殖设施以及相关机构在动物监管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对于生猪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工作,监管部门应针对现存的问题采取合理措施,加强监管,保证动物卫生安全。

一、生猪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1.养殖场建设不合理

生猪养殖户大多将养殖场地建在民居附近,养殖户对于养殖场地的选择没有合理的规划,会加重疫情的传播。比如养殖场地与居民区或公路干线的距离大多不足;养殖场内没有按规定设置消毒设备,或消毒设备不能满足防疫的要求;养殖场的生产和工作区域未进行分开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不足;养殖场的隔离墙等未能很好的建立等。

2.养殖户防疫和安全用药意识淡薄

在生猪养殖户中很少有人会去主动学习和了解动物免疫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国家在防控动物免疫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方针不够了解,以及对相关的免疫技术掌握不足。由于养殖户防疫意识的淡薄和防疫手段的缺乏,导致其在养殖过程中对于疫病不能及时发现,对检疫不能主动进行申报。养殖户在检疫人员进行检疫检查时不愿配合,甚至逃避监督工作等等,致使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不能有效开展,埋下了疫情扩散和发展的隐患。

3.防疫管理制度不完善

完善的防疫管理制度能够为生猪养殖提供保障。很多养殖户在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方面没有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忽视日常养殖工作中对于相关信息的记录,对于检疫不能及时申报。一些养殖户还停留在散养户的水平,防疫水平较低,疫病发生频繁。

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制度不明确或不够详细,缺少相关的评估;对于养殖户的养殖档案、产地检疫、兽药使用等方面的监管不到位。

二、生猪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策略

1.合理规划养殖场

对于养殖场的建设,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中载有相关规定,养殖人员在建设养殖场之前应进行针对性的学习,在厂址选择方面应遵循以下要求:养殖场应与住宅区和公路等保证足够的距离;生产区、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合理规划,规范建设,对于污水等污染物的排放应进行无害化处理;相关的免疫、消毒等设备设施应建设到位;保障隔离和消毒工作,控制病原传播等。

2.加强防疫和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

宣传动物防疫知识。在法律法规方面,监管人员应积极利用微博、微信、报纸等平台或以开展座谈等方式,加强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及对于生猪养殖户应定期组织培训,使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掌握生猪养殖的疾病防治手段等养殖技术,从而提高生猪养殖的质量。相关部门应有计划的将科技带进生猪养殖群体中,例如,召集乡镇中的畜牧兽医和养殖户,创造沟通交流的机会,并使畜牧兽医人员与养殖户合作,并指导养殖户合理开展防疫工作,及时防治疫情。此外,对于生猪养殖户遇到的特殊问题,还应以到场服务的方式解答难题,提高养殖户的动物防疫意识和相关技能。

提高安全用药意识。采购和使用的兽药应符合相关规定。兽药的使用应科学、合理,并应对症下药。

3.建立健全的防疫管理制度

防疫管理制度的健全,应从免疫、用药、检疫申报、消毒、无公害处理等方面入手,使生猪免疫率达到100%。养殖户对于生猪的猪肺疫、猪丹毒等应及时进行防疫,并定期进行检测,保证免疫抗体的合格率。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监督管理制度、每年监管频次等,按期巡查,对生猪养殖场的相关信息,应及时的掌握和更新,并督促养殖企业及时主动的重新提出审查。定期完成养殖场所动物卫生监管风险的评估,并统计分析评估结果,掌握风险评估等级,并以此明确养殖场的重点监管对象,合理优化调整监管频次等。

4.加强动物卫生监管的执法力度

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在生猪养殖动物卫生监管的日常工作中,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应不断明确和强化,对于屠宰加工、销售和抛弃病死猪等违法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有效杜绝病死猪肉流入市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工作程序应有合理规划,对其监管机制应积极探索,不断健全。

加强养殖档案的监管。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及《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中载明了相关的规定,开展养殖档案的检查工作,统計养殖档案信息,对于生猪规模养殖场的兽药采购和使用数量,生猪存栏量、死亡率以及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数量等数据进行特定时间段的分析,并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如发现偏离或脱离的情况应作出进一步的核查以及纠正和查处。

加强产地检疫的监管。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要求生猪规模养殖场应在生猪离开产地前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对于生猪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数量数据进行统计,并对检疫档案记录进行核对,以及结合养殖档案数据,全面了解产地检疫的详细信息,针对逃避检疫和虚报检疫信息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的打击。

加强兽药使用的监管。对生猪规模养殖场仓库存放的兽药和进出仓记录进行相应的核查,深入查处使用假冒伪劣兽药以及违规使用兽药等行为,严格规范兽药使用。

三、结语

对生猪规模养殖的卫生监管工作提出优化方案,可以规范防疫行为,减少疫病发生,提高肉品质量,也能为生猪规模养殖户的经济效益提供保障。相关的监管部门应重视动物卫生监管工作的合理开展,提高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张永明.生猪规模养殖场卫生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湖北畜牧兽医,2017,38(09):47-48.

[2]林世泽.生猪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实践探讨[J].农家参谋,2019(16):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