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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建设中如何走出“下不为例”的管理误区

2019-11-27赵丰兴

智富时代 2019年9期
关键词:基层建设

赵丰兴

【摘 要】依法从严是基层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是基层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发展趋势。当下,一些管理骨干对“以人为本”的管理要求和“依法从严”的基本原则把握不准,错误地认为不分情节轻重、不究原委、不深入教育、最后不了了之的“下不为例”等所谓的“人性化管理”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喜欢把“下不为例”当做处理问题的秘密武器,屡试不爽。这实际上是回避问题、讳疾忌医,既不惩前又不毖后,结果势必让错误愈演愈烈,使“小病”恶变“大疾”。必须认清“下不为例”的危害,走出管理误区,依法管理,从严执纪,才能防微杜渐,正本清源。

【关键词】基层建设;依法从严;下不为例

时下,一些干部骨干在管理工作中经常把“下不为例”挂在嘴上,当作处理违规违纪问题或批评教育的手段,在开会点评或点名讲评时,也经常会听到“下不为例”这个词,诸如“这次犯的错就算了,下不为例”等等,部分管理者认为这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警示教育他人的有效措施,其实大错特错。表面看“下不为例”是对犯错人的一种宽容,体现的是一种“宰相肚里能撑船”的胸襟,实则“下不为例”本身就是违例,何来下次!

一、“下不为例”的危害及原因分析

(一)“下不为例”管理误区形成的原因

“下不为例”何以在基层管理活动中受到部分人员的追捧?综合分析,这种思想的存在不外乎有两种原因。一是违规者侥幸心理作祟,自认为偶尔破戒属于人之常情,抱着“没什么大不了”的心态,并以此来求得原谅。二是管理者主动迎合。这方面,或出于“能人治理”的思维惯性,以言代法;或出于坚持“传统”的行为习惯,抱残守缺;或出于个人利益的现实考虑,投资感情;或出于你好我好的中庸追求,做老好人,凡此种种。

(二)基层管理中“下不为例”的危害

“下不为例”,《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只能通融这一次”,引申出来也就是“这次就算了”。殊不知,下不为例实则是下必有例。的确有人会因为管理者的“下不为例”而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从而知错就改,牢记教训,遵章守纪。但实践证明,许多人会因为得到“下不为例”的饶恕而沾沾自喜,自以为找到了制度的漏洞,掌握了管理者的做事方法,不仅不知悔改,还会在违规违纪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变本加厉,最终害人害己;还有的人因为看到别人的“下不为例”而产生可以有下例的思想,从而效仿违规者,埋下违规违纪的隐患苗头,导致“下例”者屡禁不止。久而久之,损害的不仅是管理者的威严,破坏的不仅是制度的刚性,还会滋生执法可以不严、违法可以不究的氛围和土壤,破坏单位风清气正的整体氛围。

对于违规违纪者来说,得不到相应的惩处,就好比收到了“下不为例”的暗示和默许,就容易“好了伤疤忘了疼”,对其他潜在违规者而言,也会形成示范效应,增加了单位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概率,从而导致单位问题愈来愈多,愈来愈突出,愈来愈难以根除。对于管理者来说,无论出于何种考虑,其危害性更不可忽视。以言代法,必然出现执法随意、厚此薄彼的问题,导致执法不公,法规的公信力必定受损失。基层实践证明,“能人治理”保得了一时,管不住长久,单位建设容易大起大落。抱残守缺,为图方便沿用旧习和陋习,不思主动作为,仅以平息事态,获得一时的内部安稳为目标,那只能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并不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投资感情,看似人之常情,实际上是公私不分,出于自身目的和利益的考虑,滥用了手中的权利,庸俗了内部关系。做老好人,表现在同事之间就是不真诚、不真实,搞你好我好大家好,削弱的是团队意志,丧失的是个人原则,损害的是单位利益,同事之间虚情假意,便难以产生荣辱与共的真感情。一句话,“下不为例”与单位依法从严管理的要求背道而驰,不彻底解决,单位全面建设的质量就要受影响。

二、如何走出“下不为例”的管理误区

(一)认清“下不为例”管理误区的本质

“下不為例”表面看起来是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体现了管理者的人本思想,执纪者站在为他人切身利益的考虑的角度,采取放过一马的处理方式,具有很大的迷惑性,然而细细思量,“下不为例”与人性化管理是背道而驰的。“下不为例”本质上是以“人治”代替“法治”,是官本位思想的另一种体现,管理者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致使言重于法、权高于法的问题层出不穷,禁而不绝。“年年讲法治,年年老样子”,严重影响削弱了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导致出现赏罚不明,法不如权的不良倾向。另一方面,“下不为例”是一种“选择执行”的自由主义,执法者在管理过程中,对待违规违纪问题搞变通、打折扣,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好执行的就执行、不好执行的就不执行,能快速见效的就执行、不能快速见效的就不执行等行为,严重的破坏法规制度,大大消弱了法纪威严,对单位的全面建设产生巨大的危害。

(二)打牢依法从严管理的思想根基

要做到严格依法管理,必须加强法制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掌握依法管理的方法,打牢依法从严思想根基,并结合管理实际加强法制教育和训练,使所属人员明确依法管理的重要意义,了解自己的法律责任,不断提高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处置情况的能力。要熟悉法律知识,明确法律界限。熟知合法、违法、违规三者之间的明确界限,管理人员只有熟悉和掌握法律界限,明确法律责任和执法权限,加强依法管理的监督检查,才能严格依法管理。

(三)严格自我要求,破除侥幸心理

要时刻牢记经验教训,筑牢思想上的堤坝,做到防微杜渐,不给自己“下不为例”的借口和机会。要警惕“第一次”、杜绝“每一次”。万事开头难,一开始就慎重小心,才能走得稳,走得远,无论工作、学习、生活,都要遵章守纪,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来严格约束自己,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养成良好习惯并坚持下去。大多违法违纪的人,都是一开始没有把握好自己,往往都是抱着“下不为例”的侥幸心理,有了第一次“河边走”的尝试,最终“湿了鞋”,却悔之晚矣。可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认真对待“第一次”,坚决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时刻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自省,守住严以律己的第一道关口。

三、结语

作为基层管理人员,每天都会面对形形色色的矛盾问题,虽然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各异,但重要的是务必带头在单位树立起正确的导向,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切不可模棱两可、含糊其辞。要依法管理、从严执纪,抓单位人员法治信仰的坚定,法治思维的确立。运用法治方式抓管理,就是要做到凡事于法有据,坚持依据法规抓建设,依据制度抓管理,切实缩减人为裁量的自由空间。要树立刚性落实制度规定、公正公开从严执纪的良好导向,该严查的寸步不让,该追责的依纪实施,切不可使法规制度沦为可紧可松的橡皮绳,切实营造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公正氛围,督导全体人员在纪律规矩的约束下步调一致行动。当前,在各单位扎实推进依法从严管理的背景下,“下不为例”该休,有错必究当立!

【参考文献】

[1]王庆刚.“下不为例”VS“必有下例”[Z].学习研究,2016.12.07.

[2]陈颖. 走好人生每一步当“三慎”[Z]. 学习研究,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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