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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超对接模式下农产品供应链生成机理研究

2019-11-27毛秀兰

智富时代 2019年9期
关键词:农产品供应链农超对接

【摘 要】目前,对农产品供应链生成机理特别是生成动因和实现条件上,缺乏足够的研究。首先,本文界定了相关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其次,在生成动因上发现降低交易成本是本质动因,获取竞争优势是环境动因,确保质量安全是底线动因。最后,在实现条件上发现对接双方具有各自资源的互补性是诱导性条件,对接双方的组织化水平程度较高是基础性条件,对接双方实现合作的效益最大化是根本性条件。对我国促进农超对接模式下农产品供应链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农超对接;农产品供应链;生成机理

一、相关概念界定

农超对接模式仅有超市(零售终端代表)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代表)环节,没有其他的中间环节。对接农产品的形式主要包括直供与直采。超市的优势在于现金流充沛、管理优势和技术优势突出,在没有其他流通组织的情况下也能实现和农户的对接,进而达到减少流通环节和降低物流成本的目标。

二、农超对接模式下农产品供应链生成动因

(一)降低交易成本是本质动因

农超对接模式下农产品供应链的本质动因是降低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包括了三个组成部分,分别为信息成本、谈判成本以及履约成本。第一,传统流通模式中农户需要搜寻市场信息,而往往农户受制于资源的匮乏缺乏对日新月异的市场信息的及时获取和灵活应变,导致信息成本很高。而农超对接模式下农产品可以直接销往超市,减少了农户搜寻信息的成本。第二,传统流通模式中农户处于由于自身组织化程度低处于弱势地位,容易面临被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或不合理的过高的农产品质量要求,导致谈判成本很高。而农超对接模式下,农户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份子,具有相应的组织地位,减少了谈判成本,提高了谈判效率。第三,由于农业是“靠天吃饭”,农产品市场价格具有较强的波动性,传统流通模式中交易主体往往会利用信息不对称或机会主义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导致违约成本的出现。而农超对接模式下,农户与超市通过购销合同明确生产标准、采购价格、权利义务、违约处理等条款,同时合作社也积极为农户争取权益,减少了履约成本。

(二)获取竞争优势是环境动因

一方面,农户面临竞争压力。农业生产力的大幅度提升让农户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以至于出现农产品的销路问题。在传统农产品的流通模式中,由于农产品的同质性极强造成农户丰产不丰收的现象非常普遍。农超对接模式有效解决了农户的农产品销路问题。只要农户按照超市提供的清单进行生产并达到品质标准,超市往往高于市场均价来收购这些农产品。农产品销路不愁,农户收入自然增加。

另一方面,超市也面临竞争压力。超市的竞争压力可以细分为超市与超市之间的竞争,农贸市场与超市之间的竞争。超市通过与农户对接,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更多物美价廉的新鲜农产品,进而带动超市人气,获得竞争优势。此外,超市通过直采直购,减少中间环节,让农产品的质量有保证,货源更稳定,成本更低廉,也就更比农贸市场能获得竞争优势。

(三)确保质量安全是底线动因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国人的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消费者的生命健康。2019年7月,农业农村部表示上半年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中,农产品的总体合格率达到97.2%,为历史最好水平。传统的流通模式中农产品经过收购商、批发市场、批发商、农贸市场摊位等多环节,一旦消费者发现购买的农产品出现问题很难追溯问题产品的来源。而在农超对接模式下,一旦出现类似问题,超市需要负责追查责任产品生产者和赔偿消费者。出于对超市自身声誉和形象的考虑,会甄选可靠货源,督促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和运输环节的管控,同时升级最新的质量检测设备来降低超市出现问题农产品的可能性,从而杜绝超市出现问题农产品事件。

三、农超对接模式下农产品供应链实现条件

(一)对接双方具有各自资源的互补性是诱导性条件

组织之间通过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取长补短,通过精诚合作来降低交易成本,获取竞争优势。农超对接模式中,各构成主体也具有各自的优势,可以细分为三。一是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要素优势,二是超市的市场资源优势,三是物流中心的配送优势。第一,在农产品供应链的上游,作为生产主体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尽管拥有大量土地、廉价劳力和品种多样的产品,但是缺乏市场需求信息以及有效的销售渠道,很难将生产要素的优势变为市场价值的优势。因而农超对接模式下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超市间有着资源互补优势。第二,在农产品供应链的下游,作为供应链终端的超市尽管拥有消费者需求信息、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但是出于对质优价廉、品类多样的农产品的稳定采购需求,在农超对接模式下能够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势。第三,理想状态下的农超对接模式下物流配送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超市合力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农产品的物流经验,而超市具有资金实力,发展冷链物流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农户获得了运销支持,超市则获得了成本优势,进而促进对接。

(二)对接双方的组织化水平程度较高是基础性条件

农户分散、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化程度较低是我国农产品物流存在的普遍问题。而超市的组织化水平也会影响到农超对接模式的实施效果。一是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有较高的组织化水平。从合作社目前发展的情况来看,还应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利益分配的透明性,提高管理水平,强化服务功能,加强新农人培养建设。这样才能在于超市的谈判沟通时处于平等地位,为农户争取更多利益。二是超市和对接体系也应当具有较高的组织化水平。超市作为大型零售商业组织,组织规模大,经营范围广。一方面通过谋篇布局、优化经营、提升理念可以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较高的组织化水平可以助力在与同业的横向竞争中取得优势。另一方面,超市应以促进农产品供应链发展的站位,对供应链成员提出较高品质的要求,以提升供应链的整体组织化水平,促进农超对接发展。

(三)对接双方实现合作的效益最大化是根本性条件

农户与超市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归根结底是出于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考虑。因而能否實现预期的经济收益是对接合作能否顺利开展的根本性条件。效益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直接效益,二是间接效益。对于直接效益,可以进行核算用数字来表达。农户与超市直接交易节省了中间环节差价让交易成本下降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超市的收入增加,获得了稳定的农产品来源。同时农产品的采购价相比传统农产品流通模式提升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农户收入增加,实现了双方合作效益最大化。对于间接效益,则不能用数字来加以衡量,通常包括企业社会责任等。通过对农户与合作社的技术帮扶,经济让利,农超对接模式助力精准扶贫,实现农户脱贫致富,也有助于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同时,价廉物美的农产品让消费者放心和青睐,有助于超市树立负责任的企业形象。

【参考文献】

[1]杨浩雄,孙祎琪,马家骥.“农超对接”过程中的订单违约问题研究[J].科研管理,2019(06)

作者简介:毛秀兰(1989-),女,江西吉安人,助教,硕士,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主要研究方向: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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