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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小企业融资优化问题研究

2019-11-27李静然

智富时代 2019年9期

【摘 要】中小企业是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本文通过研究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并借鉴国际经验及自身发展经验,提出了需要政府政策上的支持,金融机构融资服务的提升,以及中小企业自身的努力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融资服务

一、引言

中小企业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中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在世界500强企业中,中国民营企业由2010年的1家增加到2018年的28家。中国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中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为中国的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更加具有灵活性和主动性,具有一定的优势(Acs、Audretsch,1990),2004年欧盟关于中小企业创新报告中指出在部分欧盟成员国中,一些小规模的制造企业创新程度高于规模以上企业。

二、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对中小企业标准的划分标准也经历了多次调整(朱建青,2011)。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十个阶段,1962年之前的三次调整,均是以单一指标作为界定标准,对中国中小企业进行界定。1978年之后,采取了多元化的指标标准,1988年之后的数次调整都是根据行业不同进行的细化调整。2011年,首次界定了微型企业的评定依据。2017年对此完善修订,并出台了相应的统计办法。

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比较对象是大型企业的融资情况,具体体现是,对比中国小微企业对整体经济的贡献情況,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不够。2017年,中国小徹企业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GDP的比例约60%、纳税占国家税收总额的比例约50%,而2017年未中国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货款余额占企业货款余额的比例约37.8%,小微企业的经济贡献与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货款支持力度有较大差距。

以经济贡献测算,货款空间预计为当前规模的1.6-2.5倍。由于中国小微企业的经済贡献与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不匹配,小微企业货款业务尚存在未被满足的市场空间。以中国小微企业的GDP占比为基准,以中国大中型企业的融资情況为目标,估算金融机构小微企业的货款空间,预计分別为2017年末实际货款余额的2.45倍,目前中国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货款业务空间较大、发展还尚处早期。

测算方式:以中国小微企业的GDP占比为基准,以中国大中型企业的融资情況为目标,测出A7=2.45。

A2=1-A1

A4=A3÷A2

A5=A4-A3

A7=A5÷A6

其中,A1表示2017年小微企业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GDP的比例,数据来源为《关于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几个视角》;A2表示2017年大中型企业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GDP的比例,核算方式为A2=1-A1;A3表示2017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大中型企业货款余额(亿元人民币),数据来源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A4表示2017年以大中型企业的GDP贡献占比测算总体企业货款余额空间(亿元人民币),核算方式为A4=A3÷A2;A5表示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空间(亿元人民币),核算方式为A5=A4-A3;A6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2017年末实际货款余额(亿元人民币),数据来源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A7表示2017年小微企业货款余额空间与实际货款余额的比例,核算方式为A7=A5÷A6。

三、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世界性的难题,世界各国普遍重视保护中小企业,促进其发展,并且结合本国的国情,做出了一些创新。中国在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时可以充分汲取先进国家的经验、比较和借鉴国内一些成熟有效的做法,探索构建富有中国特色的融资创新模式。

美国政府首先通过完善立法,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环境保障;其次,美国政府通过设立专门负责中小企业事物的行政机构——中小企业管理局(SBA),对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从而对中小企业进行培育和保护。SBA的通过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并通过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给予不同的政策红利,帮助初创型企业渡过融资难关。

日本政府的经验可以归纳为以法为基,系统完善的法律体系为中小企业保驾护航。建立专门的融资机构和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项服务,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拓宽了渠道,提供了融资保障。通过政府,民间投资,企业引资三个方面共同发展的措施,化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中国于2003年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是中国第一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门的法律,但是,当时制定时并未将小微企业单独列出。2017年修订后,该法在多方面着重提出扶持小微企业的办法: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向小微企业倾斜;实行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等优惠政策;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改善融资环境;特殊人群创办小微企业给予特别税收优惠及收费减免;鼓励建设和创办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孵化基地等。

四、对策建议

优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离不开政府、金融业和企业自身的共同努力。政府部门应主动为中小企业创造平等的融资环境。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切实发挥中小企业各类公共服务机构的作用,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由于金融机构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更加关注大型企业的融资问题。但是,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知道,中小企业在寻求外源融资时,首选还是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而且中国的金融机构普遍是国有或者国有控股机构。所以金融机构在保障自身盈利性和流动性的同时,也应该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金融机构可以积极创新产品,推出适合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产品,开展“银税互动”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僅需要政府政策上的支持,金融机构融资服务的提升,还需要中小企业自身的努力。首先,中小企业应该规范发展,完善内部的财务制度以及加强内部管理,形成高效、透明的中小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其次,中小企业应该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机遇,以创新驱动企业转型升级,积极进入新兴产业和新兴领域。再次,中小企业要重视人才的培养。企业家自身可以注重自我提升,拓宽视野。可以引进外部人才,促进企业活力,也可以形成内部人才培养机制,激发企业人才的积极性。最后,中小企业应该积极转变观念,积极寻求除了间接融资,内部融资之外的融资渠道,可以尝试股权融资、基金融资等资本融资方式,树立利用多种融资渠道进行组合融资的新观念,进一步增强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林毅夫,李永军. 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 经济研究.2001.(1):10-18.

[2]吕劲松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思考[J].金融研究2015.(11):115-123.

作者简介:李静然(1995—),河南南阳人,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