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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闻传播类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中的非制度化实践

2019-11-19黄钦

声屏世界 2019年9期

黄钦

摘要:联合培养基地是新闻传播类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平台,由于行政级别不对等、工作节奏不协调、双方诉求不一致以及人员流动频繁等原因,相关制度和契约难以落实,大量非制度化实践充斥其间。通过社会关系网嵌入、资源交换、社会规范融合等方式,双方建构起社会资本,从而为制度运行创造条件。非制度化实践应谨防谋取不正当利益和形成人身依附关系。

关键词:新闻传播学  培养基地  非制度化实践

在媒介融合的时代背景下,无论学术型还是专业型新闻传播类研究生培养都需要通过业界实践获得第一手感性认知,这些经验对于他们从事理论研究和专业实践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与业界媒介融合日新月异相对的是,新闻传播人才培养依然恪守着传统媒体时代的专业标准,如新闻学主要面向纸媒,广播电视学主要面向广播电视机构,既有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要求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因此,在申报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时,高校的新闻传播院系自然会把传统主流媒体作为首选的合作对象,而且在部校共建新闻院系的背景下,与传统主流媒体的合作也更容易得到宣传部门的接纳和肯定。基于此,新闻传播类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往往采用“新闻院系+传统主流媒体”的建设模式,但这一模式在实践中存在着诸多现实问题。

基地建设中的制度困境

建设联合培养基地的目的是为了打通学界和业界之间的隔阂,培养既有理论素养又有实践技能的高级专业人才,实现产学研的良性互动。为此,高校与培养基地签署了合作协议,制定了相关制度,甚至成立了组织协调机构,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真正能够实现这一目标的为数不多。

行政级别不对等。地方高校在挑选合作对象时,级别低的看不上,级别高的又难以企及,因此可以联系的合作方一般是同级别的传统主流媒体。这里所说的同一级别,指的是高校与媒体的行政级别大致相当,但问题是,大量日常接洽事宜并非发生在学校这一层面上,而是由学校的二级教学单位——新闻院系来负责。显然,新闻院系和学校不是一个级别,但作为新闻院系的领导却要去和合作方——传统主流媒体进行对接。由此,我们便不难发现,新闻院系在联系媒体时往往会感到“店大欺客”,对接不顺畅,而新闻院系对于媒体提出的要求往往又需要向学校逐级请示汇报,工作效率不高。

工作节奏不协调。大众传媒与新闻院系尽管都与新闻有关,但它们所隶属的行业不同,工作节奏也不一样。大众传媒是“社会守望者”,必须保持对社会全天候的关注和监视。作为传统媒体的记者,“不在现场,就在去现场的路上”,高效率、快节奏、复合性是新闻工作的本色。高校人才培养讲究的是“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注重的是稳定性、系统性和长期性。工作节奏的不一致会带来诸多现实问题,如新闻单位经常会碰到一些急难险重任务需要高校师生参与,但人才培养有其内在规律性,不能拔苗助长,也不可能停课接受任务,即使是毕业实习,参与实习的研究生也还要完成毕业论文的开题、写作、预答辩、答辩等程序。因此,新闻媒体对学生的要求与新闻院校对学生的培养之间存在着时间节奏上的不协调。同样,新闻院系从新闻单位选拔的业界导师,由于工作繁忙和时间的不固定,也很难保证上课的规律性和节奏感,在研究生培养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也非常有限。

双方诉求不一致。作为人才培养的双方,新闻单位和新闻院系的诉求也不一致。不可否认,在合作过程中,新闻院系是主动的,新闻单位是被动的。新闻单位吸纳研究生参与实习,是对新闻院系希望与业界加强合作的一种回应,在部校共建新闻院系的背景下其实也是一种政治任务。新闻单位需要廉价劳动力,同时也希望发现和培养一些能够为其所用的优秀人才。新闻院系希望学生能够学以致用,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与社会需求接轨。而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他们只是把培养基地当作一个学习平台而已,他们毕业时不一定有能力、有意向或有条件留在培养基地工作。这就使得新闻单位在某种意义上也成了“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既要承担繁重的新闻采访报道任务,还要肩负为高校培养新闻传播人才的任务,而在缺少利益保障和激励机制的情况下,这种合作显然是不可持续的。

基地建设中的非制度化实践

作为基地建设的双方,高校和新闻单位之间制定协议和制度,以规范彼此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由于上述诸多制约因素,这些制度往往难以落实,取而代之的是一些非制度化实践。这些实践并非依靠协议或制度等契约形式来运行,而是依靠社会资本的发掘和培育来维系。所谓社会资本,是指社会关系网以及与此网络相伴而生的互惠和信任的交往规范,它是体制和制度得以运行的基石。在中国传统的人情社会中,契约的实施离不开社会资本的培育,而非制度化实践则为积累社会资本创造了条件。

社会关系网的导入与情感需求型社会资本的积累。在传播学中,“六度空间”理论认为,世界上任何两个陌生人之间均可以通过最多不超过六个人而建立联系。新闻院系和新闻单位尽管分属教育和传媒两个行业,但毕竟都与新闻传播有关,因此,在他们之间很容易就能找到熟人线索,建立社会关系网。譬如,部分新闻单位的从业者可能毕业于新闻院系,是高校的优秀校友;新闻院系的教师可能之前就在合作的新闻单位工作,对新闻单位的情况比较熟悉;有的甚至会有夫妻、兄弟姐妹、父母子女等家庭关系嵌入其中,即不同单位的员工可能来自同一个家庭。依托这些关系网,我们不仅可以减少合作障碍,也可以通过合作进一步增进了解,加深情感。

社会信任的建立与连接性社会资本的积累。在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中,既有社会关系网的嵌入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基地建设需要更多陌生人的参与和协作。如果说既有社会关系网的导入能够迅速形成一种粘合性社会资本的话,那么,通过资源交换建立信任,则能够积累更多的连接性社会资本,吸引更多的陌生人参与其中。而所谓的资源交换,包括不同层次。第一层次是人力资本上的交换。业界人士可以到高校兼职授课,高校教师也可以到业界进参加培训、参与节目评审,双方通过酬劳的方式进行结算。第二层次是身份和地位上的提升。媒体从业者大都学历不高,高级职称者也很难获得研究生的培养资格,而高校却具有人才培养、导师评聘的权限,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可以创造条件优先照顾业界人士。同样,高校教师也非常需要业界实践的第一手材料以及他们的舆论宣传平台,以此提升科研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第三层次是高校和媒体在具体项目上的合作,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产学研相结合。这三个层次的合作由低到高,逐步演进,可以说,如果没有前两个层次上的合作实践与信任建立,產学研结合也难以实现。

社会规范资本的输入与融合。高校和媒体分属不同职业,其职业要求和规范也各不相同。社会对教师的要求是“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对媒体的要求是“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这些规范和要求都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因而表现为一种社会资本。在联合培养人才过程中,双方既可以将各自的社会资本导入其中,也可以通过角色互换来获得一种提升和超越。媒体从业者通过培养学生能够实现公共精神的传承,高校教师通过参与新闻实践可以守护公平与正义,两者在“公共性”上融合到了一起。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高校与媒体的合作具有与生俱来的姻缘关系。从历史上来看,我国最早的新闻教育机构——北京大学新闻学研究会,两位导师分别是来自学界的徐宝璜和来自业界的邵飘萍,正是他们共同构成了中国新闻传播教育的滥觞。

非制度化实践的误区

协议和契约是当事双方相互妥协的產物,它具有特定的主体特征和时空属性,无法因地、因时、因事制宜,一旦主体发生变化,条件发生改变,这些制度性条约便很难落到实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非制度化实践是对制度的补充和完善,而不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然而,在非制度化实践中,我们应该防止步入以下一些误区。

非制度化实践要谨防谋取不正当利益。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是一个资源整合过程。在合作当中,高校和媒体都有着不同的资源条件,高校拥有人力、智力和象征资本,媒体拥有实践、人脉、渠道资源,非制度化实践的目的正是为了更好地整合这些资源以服务于人才培养。毋庸置疑,资源整合的过程其实也是合作双方互相了解、加深情感,甚至也是形成利益共同体的过程,但是这个利益指向只能是公共利益,而不能中饱私囊,不能让合作方成为私人事务的廉价劳动力,更不能以个人私利绑架对方,贪图搭便车的便利。

非制度化实践要谨防形成人身依附关系。非制度化实践通过粘合和连接的方式很容易形成一种熟人社会,形成特定的“朋友圈”,他们之间的交往也可能会溢出工作边界,延伸到日常交往。这种关系是基于工作而形成的友谊,而不是某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的利益集团。首先,朋友圈的成员应该是等距离交往,不宜形成亲疏不同的“小圈子”“小山头”;其次,由这种关系所产生的交往和行动不应该突破法律法规的框限。只有守住这个底线,我们才能更好地完成人才培养任务。

[本文系2019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新闻传播类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运行机制及制度优化研究”(项目编号:JGY2019134)的阶段性成果](作者单位:广西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