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收费女婿”激怒前岳母,老太法庭索要带孙费

2019-11-18侗芷

妇女生活 2019年11期
关键词:陈慧抚养费外孙

侗芷

外孙过生日,女婿死活不肯露面,后来,她得知:女儿女婿两年前就离婚了,女婿陪女儿回娘家每次都要收费。外孙过生日前女婿未露面,是因为他索要1000元“出场费”未能如愿。一气之下,她将前女婿告上法庭,索要10年来的带孙费和替外孙缴的培训费,共40余万元。前女婿在法庭上却说这些费用属自愿赠予。法官会如何裁定呢?

女婿陪女儿回娘家竟“收费”

2019年4月8日,是北京市朝阳区张喜兰老人外孙冬冬的10岁生日。张喜兰忙活了一整天,张罗了一桌子好菜,就等着女儿陈慧和女婿李学鹏回来给外孙庆生。

张喜兰今年67岁,老伴去世早,她只有陈慧一个独生女,平时比较娇惯。因为心疼女儿,自从女儿生下儿子冬冬,张喜兰就把外孙带在身边。那天,她给女儿接连打了几个电话,催他们快点回家。直到晚上8点,饭菜都快凉了,女儿才一个人回到家。冬冬问妈妈:“爸爸呢,爸爸不来吃饭吗?”陈慧摸着儿子的头,轻声说:“你爸有事来不了了。” 张喜兰不满地问:“孩子过生日学鹏都不过来吃顿饭?”陈慧不耐烦地告诉母亲,她刚和李学鹏大吵了一架。

张喜兰亲自给女婿打去电话:“学鹏啊,我做了你最爱吃的炖牛排和红烧鱼,就等着你来呢!”谁承想,李学鹏死活就是不肯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一桌饭菜都凉了,张喜兰的心也随之变凉。她实在想不明白,女儿和女婿到底闹了什么矛盾。

那天过后,张喜兰盼着女儿女婿能尽快和好。可没想到,女儿自此搬来和她同住。李学鹏既没上过门,也没打过电话,对儿子冬冬也不闻不问。她心里很不是滋味儿,反复问女儿到底咋回事儿。

陈慧被问烦了,才说那天李学鹏向她要钱她没给,两人为此闹翻了。张喜兰更加纳闷了:李学鹏要钱干吗?女儿为啥不给呢?对此,陈慧不愿多说,只让母亲不要再管了。可她怎能不管呢?冬冬好久没见过爸爸了,思来想去,张喜兰决定去找女婿谈谈。

一天,张喜兰去找李学鹏。刚到门口,就听见屋里的人有说有笑,敲开门进屋一看,屋里除了李学鹏,竟然还有一个年轻漂亮的陌生女人。见有人来了,那个女人起身告辞。张喜兰在沙发上坐定后责怪道:“你咋能随便让别的女人来家里呢?传出去像什么话!”李学鹏不耐烦地说:“行了,行了,人家是来推销保险的,谁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张喜兰苦口婆心地劝道:“学鹏,不是妈说你,快40岁的人了,总得以家庭为重吧!再说,不为别的,也得为孩子考虑呀!”没想到,李学鹏竟脱口说道:“得了吧,我哪有家庭,我和你女儿早就离婚了!”张喜兰大吃一惊:“离婚?压根儿没听慧慧说过呀!”见张喜兰不相信,李学鹏索性拿出了离婚判决书,上面清楚地写着:准予原告陈慧与被告李学鹏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冬冬由原告陈慧抚养。一看落款日期,张喜兰更是瞠目结舌:原来女儿和女婿早在两年前就离婚了。

张喜兰一下子蒙了,她踉踉跄跄回到家,厉声责问陈慧:“你离婚了咋能瞒我这么久呢?”陈慧见纸包不住火,只好把实情和盘托出。

原来,陈慧和李学鹏结婚没多久,就经常为琐事吵闹。陈慧生性要强,从上学到工作,一直特别拼,尤其是儿子冬冬出生后,家里的开销一下子变大了,她更是早出晚归,经常出差和应酬。李学鹏得照顾孩子,并忙于家庭琐事,对此,他很不情愿,和陈慧多次发生争吵。但为了孩子,两人还是生活在一起,而且李学鹏挣钱确实不多,也就只好忍着。

后来,陈慧升职加薪,成了公司的副总。就在她觉得自己事业有成,打算抽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照顾家庭时,却发现丈夫变了。2016年秋,她发现丈夫竟喷起了香水,還老往外面跑,回到家对她也是爱搭不理。一天,趁李学鹏洗澡时,她偷看了他的微信聊天记录。不出所料,李学鹏早就和一个女人勾搭上了,两个人卿卿我我,聊得火热。为此,陈慧和李学鹏大吵大闹过几次。

陈慧对母亲说,冷静下来后她也想过,为了孩子将就着过算了。可李学鹏不肯和那个女人断绝来往。忍无可忍,她只能选择离婚。她害怕影响到儿子的学习,也担心母亲受刺激,就一直瞒着没敢说。这两年,李学鹏都是在配合她演戏。其实,两人早就不是夫妻了。

怒告前女婿索要“带孙费”

听了女儿的话,张喜兰心里五味杂陈,自己帮女儿女婿带孩子,就是希望减轻他们的负担,让他们好好过日子。可两人早就离婚了,还一直瞒着她!

张喜兰越想越气,打电话质问李学鹏:“慧慧哪点配不上你?学历比你高,挣钱比你多,又受那么大罪给你生了儿子,你有啥不满足的,还在外面找女人?”李学鹏在电话那头阴阳怪气地说:“陈慧是女强人,我哪里配得上她!她说我是大老粗,嫌弃我没本事,动不动就对我呼来喝去的,我找的不是老婆,是领导啊!”

张喜兰又问李学鹏:“我没有对不起你的地方吧?冬冬我天天带着,不让你操心,腰都快累断了,可你是咋做的?演戏骗我这么久!”李学鹏冷冷地回敬道:“要不是看在钱的份儿上,我才懒得演戏呢!”说完,他挂断了电话。

这下,张喜兰更糊涂了:啥叫看在钱的份儿上?她反复掂量着李学鹏的话,又想起女儿说过,两人吵架是因为李学鹏要钱她不给,说来说去都是钱惹的祸。张喜兰追问女儿:“学鹏给你要多少钱?”陈慧说:“1000块!”张喜兰愣住了:“为了1000块钱闹成这样?”陈慧急了:“1000块不是钱吗?我挣钱容易吗?再说了,你知道是啥钱吗?”陈慧哭着说出了这1000块钱背后的名堂。

原来,自从两年前离婚后,每次李学鹏陪陈慧回家看母亲都是收费的,起初一次收200元,后来涨到500元,这次回娘家,李学鹏张口要1000元。陈慧不给,骂他贪得无厌,两人彻底闹翻了。

听完女儿的哭诉,张喜兰气得牙痒,没想到她当儿子一样看待的人,竟是个“收费”女婿,她算是看清了李学鹏认钱不认人的真面目。

张喜兰咽不下这口气,找到李学鹏,要求他把她10年来带孩子的钱还清。李学鹏耍起了无赖:“看孩子是你自愿的,要钱你去找陈慧要,我一个子儿也没有!从结婚第一天起,陈慧就把我的银行卡拿走了,我每个月要点零花钱还得看她的脸色,搞得跟要饭似的,你好意思问乞丐要钱吗?”

张喜兰气得血压飙升,住进了医院。病愈后,她决定到法院起诉李学鹏,要求他支付她带孩子的费用,共计20余万元。

案件到了朝阳区人民法院陈斌法官手上。陈法官在给李学鹏送起诉书时,李学鹏气哼哼地问陈法官:“这个老太太糊涂了吧?她帮女儿带孩子,凭啥管我要钱?就算她要告,也得把我和陈慧一起告吧?”陈法官给李学鹏解释道:“起诉谁是原告的权利,原告可以放弃向陈慧主张权利!”

7月23日开庭那天,张喜兰坐在了原告席上,她说,虽然她自愿帮女儿女婿带孩子,但不是义务劳动。现在女儿女婿已经离婚,女儿的钱她可以不要,但女婿的钱必须要。李学鹏讥讽道:“你这是狮子大开口啊!要20万元,咋不去抢银行呢?”张喜兰气得浑身发抖,怒斥道:“你请个保姆每月也得三五千元吧?这些年,孩子住我的、吃我的、花我的,你以为养孩子容易吗?”

陈法官见双方矛盾激烈,一遍遍地劝双方要控制情绪,并告诉张喜兰,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她应当用证据证实自己养外孙的事实。张喜兰一听,从桌子下面摸出个布袋子,说:“我有的是证据!”接着,她从布袋里掏出一堆票据,摊在桌子上,说那都是证据,给孩子看病的,学乐器、学跆拳道、学钢琴、学围棋的,啥都有。

李学鹏却冷笑道:“谁让冬冬上这些乱七八糟的兴趣班的?谁同意给他报的名?就算报了名,那也是孩子他妈付的钱,我每个月都给生活费,你还要什么钱啊?”张喜兰指着李学鹏训斥道:“你好歹叫过我10年妈,你摸着良心问问自己,我把冬冬养这么大,啥时候问你要过钱?”陈法官向李学鹏发问:“你每月给多少生活费?在什么地方给的?现金还是转账?什么证据能证实你的说法?”李学鹏结结巴巴答不上来。张喜兰含着泪说:“我老伴走得早,我就慧慧一个女儿,要钱有啥用啊!我省吃俭用一辈子,最后还不是要留给孩子吗?”

张喜兰说得情真意切,李学鹏倒也没怎么反驳。可他在法庭辩论阶段却说:“我问过律师了,老太太为冬冬花的钱是自愿赠予,应该驳回诉讼请求。”张喜兰急了,对法官说:“哪有什么自愿赠予?明明就是我给他养孩子,他就是耍赖不给钱,法律总不能叫老实人吃亏吧!”

带孙花钱不属赠予须付费

案件审到这儿,陈法官明白了案件的焦点所在:张喜兰帮女儿女婿带了10年孩子,结果发现夫妻俩已经离婚两年多,现在她要让前女婿给一半的抚养费。按说张喜兰的请求也算合情合理。可李学鹏说,张喜兰帮着带孩子,包括花钱,那都是自愿的,属于赠予,听起来也有一定的道理。由于双方冲突激烈,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2019年8月3日,朝阳区人民法院下达裁定书。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予合同是赠予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予的合同。本案中,原告并没有做出赠予表示,而且她也没有把自己的财产给冬冬。其实她是为冬冬花费了抚养费,性质与赠予并不相同。因此,不能把原告带外孙的行为界定为赠予。张喜兰是冬冬的外婆,而不是父母,对冬冬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也没有约定的义务。为了保障冬冬的健康成长,张喜兰代替女儿女婿履行抚养义务,这种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在孩子的抚养费数额上,原告认为,10年来她为冬冬花了20多万元生活费,还有20多万元学习培训费,加起来一共40多万元,她要求被告给一半。不过,庭审中原告出示的票据付款人显示的都是陈慧,不能证明是原告花的钱,所以,关于学习培训费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對于原告张喜兰提出的生活费数额,法院认为,冬冬从出生起都是由她抚养,产生抚养费是必然的。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按照给付抚养人的平均工资不超过30%的范围内确定。根据李学鹏和陈慧的工资情况,确定每年应当支付的抚养费,8年来累加合计10万余元,陈慧和李学鹏一人一半,李学鹏应当承担的金额为5万余元。

法院裁定书中还有一个细节,即原告张喜兰主张10年抚养费,法院只计算了8年,这是因为陈慧和李学鹏离婚时,法院的判决已经确定了冬冬由陈慧抚养,李学鹏每月支付抚养费。所以,陈慧与李学鹏离婚后,张喜兰就不能收取外孙的抚养费了。最终,法院裁定李学鹏给付张喜兰抚养费5万余元。

领取判决书那天,李学鹏正在法庭签字,冬冬突然冲过来搂住了他的腰:“爸爸,你是不是不要我了?”李学鹏摸着儿子的头说:“咋可能呢,爸爸咋会不要你呢!”冬冬仰头看着李学鹏:“那你咋那么久都不来看我,是不是我惹你生气了呀?”李学鹏的声音有些颤抖:“冬冬,是爸爸不好,不是你的错!”见此情形,一旁的张喜兰和陈慧也都湿了眼眶。看到这一幕,陈法官叹了口气,对李学鹏说:“好多离异夫妻想见孩子都见不到,你倒好,让你见还不愿意见,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李学鹏惭愧地说:“我不是不愿见儿子,只是不想听他妈没完没了的教训,把我说得一无是处!”说着,他向陈慧望去。

见陈慧沉着脸一声不吭,陈法官对陈慧说:“孩子也需要爸爸,你这种强势的态度,会给人造成压力的,尤其是孩子,你看他那么小,就一直在看你的脸色,你不觉得孩子可怜吗?”陈慧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这时,李学鹏主动表态:“法官,我也不想事情闹成这样,冬冬是我的儿子,我保证以后每个月都会去看他!”李学鹏又对张喜兰说:“法院判多少钱我就给你多少,虽然我们不是一家人了,但也不至于变成仇人!”张喜兰叹了口气,说:“咋能是仇人呢?为了冬冬也不能太过分啊!”双方签完字,冬冬迫不及待地牵着爸爸的手,高高兴兴地离开了法院。之后,张喜兰和李学鹏都没有上诉。

回首本案,面对女儿女婿隐瞒离婚,张喜兰一怒之下诉至法院,让我们体会到,老人帮忙带孩子是一种情分,而不是一种义务。除此之外,陈慧性格过于强势,无形中给丈夫很大的压力,李学鹏选择出轨的方式排解内心的不满,实在为人所不齿。本应幸福的一家人说散就散了,年幼的孩子不得不去面对一个破碎的家庭。孩子的未来,才是他们更应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希望经历这场风波后,他们能真正明白:婚姻需要两个人的精心呵护和经营,任性和不理智只能加剧矛盾,让婚姻破裂。

〔编辑:刘波〕

猜你喜欢

陈慧抚养费外孙
已约定的抚养费能要求增加吗
抚养费的约定,在没有重大开支的情况下能违反吗
小外孙助我取稿费
Drawing
瓶盖“水龙头”
不同寻常的暑假
抚养费用,何时起算
未按时给付抚养费的违约金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回归童心近禅境
爷孙网络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