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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就业问题分析

2019-11-16樊琴

赢未来 2019年7期
关键词:就业问题妇女少数民族

樊琴

摘要:新疆是多民族地区,民生关系到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妇女的解放和就业是妇女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本文通过对少数民族妇女就业问题、对策及妇女地位的分析,提出了妇女在“扶贫”工作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分析了少数民族妇女就业困难的根源。

关键词: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就业问题

1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就业的基本状况

根据新疆统计年鉴,全疆少数民族人口约为1664万人,新疆地区(包括巴州、阿克苏、克州、喀什、和田五个地州)少数民族人口913万人,约占全区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5%,新疆少数民族的就业问题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全疆整个少数民族社会的就业问题。根据有关调研发现,全疆少数民族就业人口主要集中在第一产业,即农业产业中,其次第三产业的发展也为就业提供了大量的机会。新疆男女比例接近1:1,通过对以上数据的分析,也可推算出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在各产业中的就业比例,即在第一产业拥有绝对数量的妇女参与农业劳动,其次是第三产业服务业,最后才是第二产业工业行业。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就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是:显性就业人数少,就业层次低,就业过程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

2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就业的特点

近年来,全疆各级政府加大了妇女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妇女就业权利的具体措施。自治区妇联始终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在资金保障与平台搭建方面为推进妇女就业再就业工作做了多项卓有成效的具体工作,全疆妇女就业数量呈平稳增长态势。通过对新疆的少数民族妇女的就業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发现新疆少数民族妇女的基本就业趋势以及就业类型以几种典型特点为主。

2.1就业渠道逐步由单一向多元转变

目前,新疆已逐步走出“一亩三分地上打转”的就业思路和模式,抓住各种机遇,让更多的人实现就业: 抓住扩大内需的机遇,加强基础设施和新农村建设,协调和组织富余劳动力参与农村学校、农村道路、供水防病改善、农村水利、抗震安居等民生工程建设; 关注的规模种植鲜花和水果、设施农业和其他高附加值的现代农业,针对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如农产品加工、餐饮、旅游、和商业循环,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在农业推广; 我们将引导剩余劳动力转移在自治区重点工业项目,如石油和石化、矿产开发、煤炭、电力和煤炭化工、食品加工、机房地产开发,以有机结合就业与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目前在公路、水利、城乡抗震安居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使用当地农民工的比例达到30%~40%。

通过参加妇联组织的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技能培训,新疆少数民族妇女拓展了就业的领域和行业,掌握了果树栽培、粮棉种植、药材开发、牛羊育肥、桑蚕养殖、大棚蔬菜、各种花卉的栽培技术,发展缝纫、刺绣、编织、民间工艺等传统的工艺技术等。

2.2就业空间向区内、区外发展

早期新疆农村少数民族妇女主要以乡内就业为主,不同月收入家庭呈现相同的就业倾向。总体上新疆农户家庭成员县外务工的人员比重非常小。乡(镇)内就业成为农村劳动力主要的就业渠道。省外就业极少,劳务输出至国外几乎是空白。

近年来,受东部产业结构升级、内地吸纳劳动力减弱等因素的影响,新疆地区有组织赴东部企业务工人数从“十一五”的年均10万人次降为目前的2万人次左右[1]。与此同时,自治区结合新形势,加大了就近就地转移步伐,新疆地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开始以疆内就地就近转移为主。

2.3劳动力输出形式转向多元化主体组织、多形式输出

新疆农村劳动力从“三缘”向政府组织流转过渡,以创收为目标。早期农村劳动力主要靠“三缘”(血缘、人缘、地缘)关系,随着政府工作重心的转移,开始形成有组织的大规模转移。新疆地区积极探索各种劳务输出新模式,适时出台劳动力转移中介组织扶持和奖励办法,引导和鼓励农牧民成立以劳动力转移为经营内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劳务经纪人组织,努力构建农村、市场、政府三者之间的“沟通桥梁”。

2.4就业性质逐渐向非公有制经济单位转变

新疆目前就业载体主要还是集体经济中的国有单位,但就新疆统计局数据显示,新疆近几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为迅速,非公有制经济体开始成为新疆就业人口的主要载体之一。

通过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可以增加企业就业,有利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融入工业文明和现代生活方式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可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把新疆与周边国家地缘相近、人文相通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作出特殊贡献。

3新疆农村少数民族妇女就业的制约因素

3.1经济滞后,产业结构不平衡

新疆地区受交通瓶颈的制约和地缘政治的影响,发展的社会起点低,社会财富积累单薄。工业化水平偏低,非农业化和经济增长速度影响了人口的聚集,资金的流入。造成地区经济基础差、底子薄,少数民族妇女沦落为弱势群体。而相对滞后的地方经济发展,使得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妇女缺少就业的物质基础,成为影响少数民族妇女就业的结构性因素,工业企业数量少,吸纳就业容量有限,“招工难”与“就业难”普遍存在,使得少数民族妇女在劳动生产和创造财富中难于发挥作用。

3.2就业人口供需不平衡,农村富余劳动力较多

由于特殊的生育政策,新疆人口自然增长率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新疆四地州人口增长更是远高于全疆和全国水平。长期以来,新疆少数民族农村劳动力低流动,持续贫困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新疆四地州已呈现出人口基数大、生育旺盛期人数多、生育高峰峰值持续时间长等特点,年出生人口已占全疆出生总人口的60%以上[2]。

3.3政策、法规的不完善给妇女就业带来影响

由于特殊的历史和现实原因,受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尤其是临时性、季节性等非正规就业引发的妇女劳动权益受侵害问题凸显。原本这种非正规就业正在成为吸纳女性剩余劳动力、缓解就业压力的主要渠道之一,但是由于非正规就业具有低层次、无保障、过渡性的特点,导致发生劳动纠纷时,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均无法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3.4地域与历史原因,就业远离区内外市场

新疆是一个相对孤立的封闭区域,与周边国家有高山峡谷相隔,距离经济中心较远,与相邻地州中心城市较远;远离全国经济和市场中心,处于国内市场的最末端;外向化程度低,紧邻的周边8国均为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其自身就业形势也不容乐观;因此,致使少数民族妇女富余劳动力向区外转移或是国际劳务输出的难度加大。

3.5教育投入与职业技能欠缺制约农村少数民族妇女就业

文化素质贫乏、生产技能水平低、汉语言水平不高导致了妇女创业就业难。在被调查的少数民族中,不识字和识字很少的占7.8%,小学文化的占32.6%,初中文化的占32.2%,文化素质缺乏,尤其是农村少数民族女性劳动力多为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学历偏低的群体,汉语言水平不高甚至不会汉语,制约了就业的广度。教育作为一种重要的人力资本,对就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3]以往该区域经济滞后,政府往往把有限财力最大限度地投入到经济建设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而在文化教育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少。

绝大多数新疆少数民族妇女以从事劳动密集型的产业为主,岗位技术含量较低,专业性不强,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住宿与餐饮业、卫生和社会保障及社会福利业、文化和体育以及娱乐业等行业。实用技术缺乏,大部分农村少数民族妇女对现代工业生产技术、技能不了解,没有能力到企业就业。

目前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深入推进,五地州作为援助重点,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产业投资项目大量集中开工建设,在本地很难找到足够的产业工人以及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一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现代化工业生产流程的落地企业部分已经开始投产运行,但由于本地应聘的工人文化知识和操作技术无法达到用人单位的要求,造成新设备无法运转,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

3.6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与就业观念制约

妇女的就业观念和心态有待调整。在调研中笔者发现妇女们都愿意从事美容美发、编织刺绣等较轻松体面地工作,像家政、月嫂这样服务型的行业无人问津。由于错误的择业观念、对就业的期望值过高、守旧的就业观念、错误的价值观念、心态不佳、竞争力弱等原因,就业多集中在于党政单位、学校、医院等观念中“吃皇粮”的单位,就业面狭窄。

在新疆少数民族聚居区,受传统思想影响,部分妇女不敢就业,在喀什自治区妇联驻村点,通过调查,了解到有75.4%的妇女“在农闲时,愿意外出打工”,但碍于婆婆和丈夫的压力或者孩子小没人照顾而受阻;其次,守旧的婚育观念导致部分妇女不愿创业就业。受守旧的婚育观念影响,一些女孩初中毕业后就迫于父母的压力过早嫁人,在一些妇女观念中普遍存在着“在家靠父母,出嫁靠丈夫”的依赖思想,从属观念较强,自卑自弱,主体意识淡薄,也不愿走出家门。第三,落后的性别差异思想导致妇女缺乏创业就业信心,“男尊女卑”的思想支配着妇女的命运,就是受这种传统的性别差异思想的影响,很多妇女还保留着女子不如男,女人做不成大事的偏执想法。

4促进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就业的建议与对策

4.1完善新疆农村少数民族妇女劳动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失业保险、养老补贴、医疗补助、生育补偿等社会保障制度,保障新疆所有少数民族妇女就业者均能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障。认真落实《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不断改善少数民族妇女的劳动环境,保障三资、乡镇、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的女工权益。

控制劳动力人口盲目增长,减少劳动力过剩。减少劳动力过多供给是减轻就业压力的重要途径。新疆贫困地区人口增长过快,对就业压力的影响不可低估。因。必须把新疆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工作放在重要地位,以减少劳动力人口的过量供给。同时抓好人口的综合治理,在保持現有生育水平不反弹的前提下,坚决杜绝计划外多育,促进人口出生率的进一步下降。只有这样,才能从人口和劳动力供给方面减轻新疆少数民族妇女的就业压力。

4.2加强培训力度,提高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就业能力

技术培训。从思想、舆论、制度等多方面宣传,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参加培训的少数民族妇女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调动其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同时鼓励就业单位和当地或者就近培训组织签订合同,培训结束直接进入单位工作,解除无法就业的后顾之忧。遵循“以需定培”的基本原则。坚持实施市场化再就业培训计划,对失业女性开展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培训,同时多与用人单位挂钩,做好推荐就业,逐步实现就地培训就地上岗。同时,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培训的质量。

培养典范。采取措施培养一批少数民族妇女经营能手,发挥她们的典型示范、辐射作用,使更多的新疆少数民族妇女掌握实用技术,推动产业化经营。自治区妇联以“三学三比”和“巾帼建功”活动为载体,依托各地职业培训基地,促进少数民族妇女就业。

4.3转变就业观念

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应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就业观念,增强失业风险意识和就业竞争意识,提高就业积极性和主动性。少数民族妇女应敢于从“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定位中摆脱出来,克服“依赖他人”、“期盼照顾”的弱者心态,强化竞争意识和参与意识,可以进入私营企业、个体企业打工,可以自主创业、自谋出路,选择临时工、季节工、钟点工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总之,要不断增强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就业竞争力,不但应加强技能培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还要帮助她们转变择业观念。宣传新的就业理念,通过网络找寻就业的方式方法等,为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外出进行非农就业提供新的助力。

参考文献

[1]新疆新疆三地州劳动力就业发展问题探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网站,2013-07-18.

[2]新疆四地州经济社会发展专题报告[R].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

[3]赖德胜, 孟大虎, 苏丽锋. 替代还是互补——大学生就业中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联合作用机制研究[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2,10(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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