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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实践研究

2019-11-13白晓卿水电十四局大理聚能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大理671000

新生代 2019年10期
关键词:腐败权力监督

白晓卿 水电十四局大理聚能投资有限公司 云南大理 671000

一、提出背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再次强调,“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这是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目标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的努力,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二、充分认识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的重大意义

腐败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具有“想腐败”的思想动机;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能腐败”的客观条件;惩治腐败的方法、措施和途径不完善,诱发“敢腐败”的侥幸心理。不敢腐强调的是惩治和震慑,不能腐强调的是防范和监督,不想腐强调的是教育和自律。建立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其实质就是通过思想道德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和严厉打击等多种手段,消除主客观两个层面容易滋生腐败的因素,让不想伸手者不必伸手,让想伸手者不便伸手、不易得手,让能伸手者莫要伸手、伸手必被捉。“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之间具有深刻的内在逻辑联系,构成一个完备的闭环系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有机整体。既相互区别、相互独立,又彼此联系、环环相扣。有效防治腐败,必须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管齐下,建立长效机制。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我们党着眼于新的形势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对各级党组织进行全面扫描,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以雷霆万钧之势惩治腐败,不遗余力加强追逃追赃工作。可以说,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三、当前国有企业易发生腐败原因分析

(一)廉政学习不够,意识形态不强

1、政治腐败根源于“思想腐败、价值观腐败”,当前很多企业在改革中过程中,只注重提高经济效益,而忽视了政治理论的学习,放松了个人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从而使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落伍,沦为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的俘虏。

2、部分干部对党纪国法观念淡薄,廉洁从业意识自觉性不高:一是缺乏学习意识,拒腐防变的防线没有筑牢。认为法纪教育只是某些部门的工作和事情,与己无关,将党纪条规束之高阁,不学法,不懂纪, “无知无畏”,犯了错误,还不知自己犯了什么错误;二是学习不够深入,存在应付学习,似懂非懂,标准不清,界线不明,稀里糊涂做出了违规违纪的事情;三是“自我定论”。认为纪律是对领导干部的,普通党员和员工手中无权,纪律与他们“勿搭界”,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一不留神”,懵懵懂懂犯了错。

(二)制度建设和监督处置力度不够

在制度建设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制度执行不严格,不到位。比如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往往要求别的人多了,自我监督的少了,领导班子没有很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也没有很好地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没有很好地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往往拉不开情面,不能很好地开展积极、健康地思想斗争,致使一些问题未能有效防范,未能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损害了领导的形象和威信,一定程度也影响了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

(三)权力过于集中

权力过分集中,往往造成正常监督缺失,不受或少受监督,同时当监督缺位时,权利就会被滥用,从而为腐败开了方便之门。

(四)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不够规范,监督机制不严格

主要表现在群众参与面还还不够广泛;监督方法不够多,针对性不够强;监督主体的作用发挥不够理想。

四、如何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的基本要义是从严惩腐败、制度建设和思想教育三个方面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三维立体防线。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治标与治本同推进、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着力在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筑牢拒腐思想根基上下功夫,努力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一)严肃惩治,打造“不敢腐”防线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要加大正风肃纪、严明纪律、惩治腐败力度,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拍,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以治标促进治本,让意欲腐败者在带电的高压线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

1、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有腐必惩之、有贪必严处,对任何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及人员,严惩不贷,正确对待权力谨慎使用权利、不敢乱用权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使党员不敢腐败。一是严厉惩治腐败,增加腐败成本,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贪必肃,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一查到底,每一个党员干部牢记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二是建立健全腐败案件有效查办机制。加强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查办案件程序,严明办案纪律,提高办案效率,客服“不敢查、不想查、压案不查、查而无果”的困难,树立腐败案件无“特区”、反腐无“禁区”的查办案件理念。

2、切实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预防和遏制腐败关键在源头,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充分发挥监督的整体效能;同时要不断提高执纪水平,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使敢于违纪贪腐的人付出代价,使领导干部心生戒惧,不敢贪腐。形成持续震慑,巩固不敢腐,推动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3、加大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做好重点人员、重点岗位的监督。使行政权力的运行处于众目睽睽之下,避免“暗箱操作”。一旦出现腐败现象,有畅通、敏捷的检举、控告、罢免等制度来制止这种行为,不使腐败分子“痛苦一阵子,幸福一辈子”,而是使腐败分子“提心吊胆一阵子,痛苦折磨一辈子”。重点做好盯紧“关键少数”,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要领域,重点查处违反“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违规招标、违规采购等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反腐败工作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一线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建章立制,扎牢“不能腐”笼子

党的十九大指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体制障碍是最大的障碍,机制缺陷是根本的缺陷。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制度建设。必须不断健全制度体系,把篱笆扎紧,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狠抓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权利制约和监督。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制度,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使领导干部不能贪腐;

2、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做好预防监督。聚焦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节前发布作风建设通知,重申纪律要求,划出“红线”;持续开展明察暗访、督促检查,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利用十八大以后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例,进行学习剖析,以案释纪,以案为鉴,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建立健全权力约束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公开,保证权力阳光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制定科学完善的制度就是使权力尽可能公开透明,将权力运行置于众目睽睽之下,使腐败行为成为不可能。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使其“不能为”。一是提高决策透明度,遏制权力“寻找”机会,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提升信息公开度,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厂务公开、财务公开、重大信息公开制度。加大追责问责力度。问题出在哪个环节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出在哪个人身上就追究哪个人的责任,不姑息,不手软。二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压案不查、有责不追的,相关主责部门搞形式、搞变通、弄虚作假的,要层层追责问责。

党员干部只有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才能筑牢贪腐思想防线;只有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才能绷紧拒绝贪腐的弦,铲除贪腐的土壤。

(三)加强教育,构筑“不想腐”堤坝

“不想腐”就是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党员、干部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动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督促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使清风正气得到弘扬。”这一重要论述为构建不想腐的自律机制指明了方向。

1、加强学习教育,从思想认识上。一是要加强理想信念学习,使自身从内心上“不想腐”。要认识到“四风”危害之处,加强自身思想素质提升,武装自身思想,坚决抵制不良之风,要廉洁自律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上的精神,传承老一辈革命家优良作风传统,使自己从内心里面就不想去贪污腐败,从而远离不正四风。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和有关违纪违规案例,选取与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密切相关的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组织所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学习和自我测试,把测试与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等工作相结合,使党员干部通过学习知纪、明纪、讲纪、守纪,远离“红线””和“禁区”并促进党员干部提高学习主动性。

2、营造清正廉洁的执政氛围。要做到“不想腐”不仅仅单靠教育,还要提供制度和法律的保障,要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制度和严格的法律法规,是各级党员干部都能在头脑中生成、强化“不想腐”的意识,同时还要优化社会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社会风气清正,腐败也就失去了滋生的土壤,“不想腐”的时代就离我们越来越近了。一是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的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自觉抵制腐朽文化侵袭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执政和拒腐防变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 部廉政素质。二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各项规定、深入整治“四风”的部署要求,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盯,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要扭住不放、寸步不让、驰而不息地抓好节日期间的作风问题,要以强有力的问责,严格“一岗双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建设,通过舆论支持和文化支撑,营造清正廉洁的执政氛围。在采取多种手段加强教育的基础上,强化文化渗透,利用热点事件加强思想引导,直观地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廉政文化知识,使干部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促进领导干部把秉公用权、清廉自首内化为坚定信仰和自觉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打下坚实基础。最终实现不想贪腐。

3、严把选人用人关。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企好干部“20字”标准,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突出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日常严管、约束新机制,形成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机制和导向。一是在选人用人上,必须讲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政治标准,协助组织部门提拔重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弘扬用人的正气。二是。完善和改进干部考察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相关规定,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必须做到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制度,凡是确定的拟考察人选,在组织部门考察时,应同时由纪委进行审核,对经核查确有问题、不符合提拔条件的,应排除出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范围,坚持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考察识别干部,拓展考察广度深度,以干部成长轨迹和社会关系为基线,加强综合研判。对即使反映评价相对集中、议论较少的干部,也要深入分析,防止表面现象掩盖实际存在的问题;对业务能力突出的干部,更要严格政治标准,注重考察其政治素质、政治能力是否与拟任职务匹配,决不能降格以求,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坚决挡住“两面人”。

4、完善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完善工资福利待遇首要就是建立合理的薪酬激励和完善的晋升通道。对于干部职工建立合理的薪酬福利体系,满足生活需求,使正常收入的幸福远大于腐败的风险;建立合理的晋升通道,使自我价值的愿景得以实现,减少贪腐欲望的发生,形成防止腐败的预防措施。

(四)是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法治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监察法明确将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监察工作方针,就是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从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中汲取智慧,从实际出发实现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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