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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夜宴左氏庄》系年新考

2019-11-13

中国韵文学刊 2019年3期
关键词:扁舟夜宴杜诗

(复旦大学 历史学系,上海 200433)

浦起龙有言:“编杜者,编年为上,古近分体次之,分门为类者乃最劣。”将杜甫诗歌编年成集,已成诸家共识。只有通过编年,方能最大限度展示出杜甫本人的心境变化。但今日流传的杜诗并未经过杜甫本人审定编排,因此诸家编年多有不同。曾祥波认为:“首先应遵从校勘学重祖本源流之义例为前提,以杜集最初之王洙本为源头,在无版本依据的情况下,再以合乎情理的逻辑推论为准则。”然而,对王洙本编年的质疑,在宋代就已有之。陈尚君早已指出,王洙本在编年上多有舛误,曾祥波本人也未必遵从这一要求(详下)。同时,在对杜诗编年的实际检讨中,通过分析杜诗中的蛛丝马迹,除却诗题、诗句中有明显时间指向的诗歌外,往往可做多种解释。因此,现存杜诗在编年问题上,大多都存在多种意见。《夜宴左氏庄》(以下简称《夜宴》)就存在编年的问题。我认为,无论从多首杜诗内部的牵连,还是当时政治环境的变化来看,《夜宴》一诗当系于杜甫应制举失败的天宝六载(747)之后。

一 洪业说的提出及其问题

今日所见编年杜诗,多以《游龙门奉先寺》《望岳》或《登兖州城楼》为首章,认为这是杜甫开元二十三年(735)科举落第后游齐赵时所作,杜甫时年二十四五岁。然而,杜甫在开元十九年(731)二十岁时,曾游历吴越,学者多以为期间必有诗作。之所以今日不传,是因为杜甫后来曾经将少作删汰,如《杜诗详注》引卢世《紫房遗论》云:

公少游吴越时,必有著作,今不少概见,断自龙门奉先始,或其后自裁定,汰去前诗耶。

然而,若是将开元二十三年之前所作之诗全部删汰,一时又让人无法接受,因此学者一度致力于发掘作于《游龙门奉先寺》之前的诗歌,《夜宴》由此进入学者的考察范围。

《夜宴》诗云:

林凤纤月落,衣露静琴张。

暗水流花径,春星带草堂。

检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

诗罢闻吴咏,扁舟意不忘。

洪业率先指出,此诗当作于开元二十三年(735)或更早。他认为“检书”“看剑”都跟杜甫即将结束吴越之行、返回准备科举考试有关;“吴咏”代表了吴地方言,更让洪业相信此诗应作于杜甫游历吴越之时。更重要的是,“扁舟意不忘”暗含范蠡故事,表明杜甫在听懂并理解吴咏的基础上,“能确切地了解并被范蠡功成身退的故事所打动,我们的诗人是否已经想到了科考之后进入仕途的机遇?……如果将此诗系年于南方游历结束的735年暮春,它将变得极富意味”。作为洪业《杜甫》一书的译者,曾祥波也认可此说,并在考释杜诗时,“采是(引者案:指洪业)说,定为杜诗之首章”。显然,若按照前述曾祥波曾经提出的文献学标准原则,那么在他看来,王洙本的《夜宴》系年并不可靠而有必要改动,洪业所论则是“合乎情理的逻辑推论”。

若从洪业所说将《夜宴》定于开元二十三年(735)科举考试之前,此诗无疑展现出杜甫在青年时代就有着极高的政治抱负和觉悟,可以极大地拓展研究杜甫思想的进路。然而,从宋人王洙、黄鹤,到清人仇兆鳌、杨伦、浦起龙,在常见常用的杜诗集中,无一人将《夜宴》定为杜诗首章、系年于开元二十三年(735)。如《杜诗镜铨》《杜诗详注》均将《夜宴》置于《过宋员外之问旧庄》和《临邑舍弟书至,苦雨……》之间,《读杜心解》则置于开元二十九年(741)至天宝三载(744)之间。除曾祥波外,今人注杜诗,亦多不采洪业之见。如邓魁英将《夜宴》定于《画鹰》和《临邑舍弟书至,苦雨……》之间,谓“在洛阳时所作”。萧涤非定于《李监宅二首》和《龙门》之间。也就是说,除洪业、曾祥波外,宋人、清人乃至今日多数学者,均将《夜宴》视作杜甫科举落第后,游历齐赵时,或之后返回洛阳前后的作品。尽管下文将要论及,过往诸家对此诗的系年依据不足,但他们都谨慎地没有将其置于杜诗首章。

我们具体来看洪业的观点。他认为“检书”“烧烛”“看剑”各有所指:蜡烛常常是为了标志作诗的时间底线,书剑常常指一个人做好准备要为他的国家贡献自己的才学。正是由于他将“检书”等词作如上解,因而顺水推舟地将“扁舟意不忘”视作杜甫不忘范蠡故事,期待将来科考登第、仕途功成的情形,所以造成了他将《夜宴》系于科举之前的结果。只是“检书”“看剑”似乎并不能与科举考试、报效朝廷建立直接关联,可能仅是夜宴时的助兴活动。《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第21页载赵次公即持这样的看法:

谓之检书,则必寻讨事出之类。检或未获,宜乎烧烛至于短,此理之常然。因看剑而豪气生于此,快饮亦宜引杯长矣。

吉川幸次郎也认为这不过是宴会活动,主人将自己珍藏的书籍展示给客人,大家共同赏玩。此外,吉川幸次郎还认为“看剑”即鉴赏宝剑,与中国文明中的尚武精神有关。

同时,若我们仔细审视诗歌叙事,“诗罢闻吴咏”似是表明,在宴会作诗活动结束后,杜甫突然听得有人吟唱吴咏。若如洪业所说,杜甫是在吴地闻吴咏,那么一方面吴咏颇为常见,不必在诗罢之后听得,另一方面也不会因而产生“扁舟意不忘”的情绪来提醒自己不能忘却“扁舟意”。

二 应诏退还与《夜宴》

尽管前文对洪业说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分析,但却很难从根本上将其说推翻。同时,从宋人到清人对《夜宴》的系年,也不易否定。出现这一情况,一是如前所述,现存杜诗没有经过杜甫审定,留下了较多可探讨的空间;二是杜诗中用词用典可解释的角度也较多;三是我们能发现,过往诸家将《夜宴》定为游齐赵或稍后洛阳时代的作品,实际上也是没有实在根据的。如黄鹤就只能笼统地说:

公未得乡贡之前,游吴越,下第之后,游赵齐。此诗云:“诗罢闻吴咏,扁舟意不忘。”则是游齐赵时作。未详左氏庄在何郡,旧次在过宋之问旧庄后,则左氏庄亦当在河南。

仇兆鳌、浦起龙、邓魁英、萧涤非诸家,对此诗的编年亦微有差异。而且,“左氏庄”也不知在何处、是何人之庄。这似乎让我们陷入无的放矢的状态。

综合考量后,我认为《夜宴》应当系于天宝六载(747)杜甫应诏退还之后。所谓应诏退还,《资治通鉴》载:

上欲广求天下之士,命通一艺以上皆诣京师。李林甫恐草野之士对策斥言其奸恶,建言:“举人多卑贱愚聩,恐有俚言污浊圣听。”乃令郡县长官精加试练,灼然超绝者,具名送省,委尚书覆试,御史中丞监之,取名实相副者闻奏。既而至者皆试以诗、赋、论,遂无一人及第者,林甫乃上表贺野无遗贤。

从唐玄宗亲自下诏求士和李林甫恐“对策”来看,此当为制举。然而,一般制举不试诗、赋、论,且当由皇帝亲自考试,唐玄宗此次未亲测举子,终唐一代亦为少见,可见李林甫从中作梗之事。杜甫即参与了此次不正常的制举,最终“主上顷见征,欻然欲求伸。青冥却垂翅,蹭蹬无纵鳞”,以失败告终。这给杜甫带来极大的刺激。

一方面,杜甫对此次制举,颇有准备。应举前,他特地向汝阳王李琎献诗《赠特进汝阳王二十二韵》云“瓢饮惟三径,岩栖在百层。谬持蠡测海,况挹酒如渑。鸿宝宁全秘,丹梯庶可凌。淮王门有客,终不愧孙登”,仇兆鳌谓此乃“喜见知于王也”。

另一方面,应诏退还之后,杜甫写了一些事后诗,其中天宝九载(750)有赠韦济诗多首,直抒胸意。如《赠韦左丞丈济》:

有客虽安命,衰容岂壮夫。
家人忧几杖,甲子混泥途。
不谓矜余力,还来谒大巫。
岁寒仍顾遇,日暮且踟蹰。
老骥思千里,饥鹰待一呼。
君能微感激,亦足慰榛芜。

似言应诏退还,实属自己命在穷困,以至于面容衰改,老之将至。在更加著名的《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中,更是发出了“纨绔不饿死,儒冠多误身”的感叹,说自己本要“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却不料:

此意竟萧条,行歌非隐沦。
骑驴十三载,旅食京华春。
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
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
主上顷见征,欻然欲求伸。
青冥却垂翅,蹭蹬无纵鳞。

眼看可以通过制举改变在京华的非人、贫艰生活,却不料最终仍是一无所获,杜甫心中的不满和失望是可以想象的。天宝九载距离应诏退还已过三四年,但杜甫对此事显然仍耿耿于怀。

应诏退还所直接引发的情绪,就如《赠比部萧郎中十兄》中所云:

漂荡云天阔,沉埋日月奔。
致君时已晚,怀古意空存。
中散山阳锻,愚公野谷村。
宁纡长者辙,归老任乾坤。

仇兆鳌谓:“言漂泊沉沦,无复遭际矣。唯有学中散、愚公,玩世隐身而已。从此归老旧乡。”注家对以上几首诗的编年并未完全达成一致,但一般认为应作于应诏退还之后。而且《赠比部萧郎中十兄》所体现出归隐的思想,持续了相当一段时间。直到大约天宝十四载,还透露出这样的情绪:

终愧巢与由,未能易其节。
沉吟聊自遣,放歌颇愁绝。

仇兆鳌谓“既不能出图尧舜,又不得退作巢由,亦空负稷契初愿矣”,诚是。此时,杜甫已经通过献赋,先授河西尉,不拜,又改授右卫率府胄曹参军,正式做官了。但参军这类官,肯定非杜甫所愿。“终愧巢与由,未能易其节”,表现出杜甫感慨自己没有坚持做成隐士,又出来求仕做官,却仍旧不能遂心意的心态。

那么,杜甫的这种隐居思想,与《夜宴》有什么关系呢?我认为,《夜宴》一诗的关键,就在于最后一句“诗罢闻吴咏,扁舟意不忘”。宴会诗罢后,杜甫忽然听得早年游历吴越时习得的吴咏而生感慨,一方面勾起往事记忆,另一方面则是想起范蠡故事。

勾起往事记忆,杜甫由此怀念自己当年无忧无虑悠游吴越,不被科举、功名、稻粱谋所困的自由生活。想起范蠡故事,范蠡助越王勾践攻克吴国后驾舟而去,暗含离开仕途与政治、归隐山林之意。杜甫通过“吴咏”和“扁舟”,已经非常明显地表现出此时他对自由生活的向往和对功名的厌倦,以及渴望归隐山林的想法。以这一视角关照《夜宴》全诗,我们就会发现,看月、听琴、花径、草堂、检书、赋诗,都在暗示着恬静的隐居生活。顾宸说:“一章之中,鼓琴看剑,检书赋诗,乐事皆具。”乐事皆具,则杜甫显然已经沉醉于悠闲与山水、自然之中。这种情绪,与前引《赠韦左丞丈济》《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赠比部萧郎中十兄》等诗的基调颇为一致。

杜甫应举,包括常举和制举,两次不第。我之所以不把此诗系年在杜甫常举不第之时,是因为在唐代,常举不第乃平常之事。尽管杜甫自视甚高,“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但从现存杜诗来看,杜甫并没有对常举落第之事花费多少笔墨,也不太可能仅仅因为常举落第就要学范蠡驾舟归隐。因此,与其如洪业把《夜宴》定为杜诗首章,或如过往诸家并无绝对依据的情况下将《夜宴》定于杜甫常举落第后不久所作,我认为,从隐居思想的脉络来看,应将此诗定于天宝六载(747)杜甫应诏退还后。

三 李邕、房琯与范蠡故事

当然,范蠡故事除了范蠡驾舟隐居外,还有另一层含义,即“功成身退”,以免遭到文种的悲剧。洪业就强调“功成身退”的一面,以论证《夜宴》代表了杜甫应科举常举之前的心态。然而,我们很难揣测悠游吴越时,杜甫对仕途的想法,洪业此论无从证实。我们发现,在天宝六载(747),杜甫之所以对政治感到失望,产生“扁舟意不忘”的情绪,恐怕与李邕、房琯二人的遭遇大有关系。

《旧唐书》卷九《玄宗纪下》载:

六载,正月辛巳朔,北海太守李邕、淄川太守裴敦复并以事连王曾、柳勣,遣使就杀之。

所谓“事连王曾、柳勣”,乃去年五载十二月,“赞善大夫杜有邻、著作郎王曾、左骁卫兵曹柳勣等为李林甫所构,并下狱死”。

李邕乃李善子,他被杀之事,颇有疑点。《旧唐书》说李邕“性豪侈,不拘细行,所在纵求财货,驰猎自恣。五载,奸赃事发”云云,但等到柳勣下狱后,《旧唐书》载:

吉温令勣引邕议及休咎,厚相赂遗,词状连引,勅刑部员外郎祁顺之、监察御史罗希奭驰往就郡决杀之,时年七十余。

吉温乃天宝年间著名的酷吏,深得李林甫之信任。此番处置李邕等人,很难说背后没有李林甫的授意。尽管李邕本人也是恃才傲物,但颇有名声:

邕素负美名,频被贬斥,皆以邕能文养士,贾生、信陵之流,执事忌胜,剥落在外。人间素有声称,后进不识,京、洛阡陌聚观,以为古人,或将眉目有异,衣冠望风,寻访门巷。

杜甫也曾得意地回忆与李邕的交往,云“李邕求识面,王翰愿为邻”。多年后,杜甫作八哀诗,中有《赠秘书监江夏李公邕》云:

忠贞负冤恨,宫阙深旒缀。
放逐早联翩,低垂困炎厉。
日斜鵩鸟入,魂断苍梧帝。
荣枯走不暇,星驾无安税。
几分汉廷竹,夙拥文侯篲。
终悲洛阳狱,事近小臣敝。
祸阶初负谤,易力何深哜。
伊昔临淄亭,酒酣托末契
…………
坡陀青州血,芜没汶阳瘗。
哀赠竟萧条,恩波延揭厉。
子孙存如线,旧客舟凝滞。
君臣尚论兵,将帅接燕蓟。
朗吟六公篇,忧来豁蒙蔽。

虽然已距李邕去世多年,但杜甫仍表达出他对李邕多次下狱最终致死的不满。

同时,《旧唐书》卷一一一《房琯传》载:

(天宝)五年正月,擢试给事中,赐爵漳南县男。时玄宗企慕古道,数游幸近甸……改温泉宫为华清宫,于宫所立百司廨舍,以琯有巧思,令充使缮理。事未毕,坐与李适之、韦坚等善,贬宜春太守。

房琯成了李林甫、李适之斗争的牺牲品。李适之罢相,在天宝五载(746),《资治通鉴》将房琯被贬之事系于天宝六载(747)。肃宗至德二载(757),杜甫强为房琯申辩,差点论罪下狱。据《旧唐书》所载,“房琯布衣时,与甫善”,以说明杜甫为何为房琯申辩。这说明,房、杜二人交情甚久,或在天宝六载之前,当已颇有结交。

李邕被杀,以及房琯被贬,背后都有时任宰相李林甫的身影。他们的遭遇,或许让杜甫联想到功成身退的范蠡,思考为官之道——若李、房二人能如范蠡一般离开官场,或许李邕就不会被杀,房琯也不会被贬。再联想到自己原本踌躇满志来参加制举,却最终失败,且原因亦在李林甫,则难免生出想要学范蠡那样归隐山林的想法。在这双重背景下,杜甫在左氏庄夜宴时,忽然听得吴咏,在回忆自己早年悠游吴越、不被功名利禄所缚的生活时,更产生了“扁舟意不忘”的心绪,提醒自己不能忘却范蠡驾舟归隐之情。因此,综合上述各方面,我认为将《夜宴》定于天宝六载(747)应诏退还之后所作,较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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