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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劳动合同试用期

2019-11-12黄韬

经营者 2019年18期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

黄韬

摘 要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合同法》对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工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的重要保障机制,在《劳动合同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劳动合同试用期存在的一些问题出发,进行一些简要的分析和思考。

关键词 劳动合同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 分析和思考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建立良好关系的桥梁,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这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起规范作用,对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积极作用。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试”有尝试和考察的意思。“试用”就是在正式录用之前,尝试先使用、考察一段时间,看是否合适。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即劳动者、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律约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考核劳动者是否合格,劳动者也考核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过程。

(二)特征

1.自愿性原则。试用期必须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即劳动者、用人单位)自愿签订的,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结果。

2.特殊性原则。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中的一个特殊阶段。劳动关系当事人签订合同,在试用期期限内双方经过互相的考察,待试用期期限满后,再选择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3.时间性原则。同一家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多方面的考察。

4.法律性原则。用人单位、劳动者是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在法律上有约束条款。

二、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法律规定

(一)劳动合同期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订立3个月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才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家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试用期内的工资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明确规定,使劳动者的利益得到了保障。

(三)试用期内的合同解除

试用期劳动合同解除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规定是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三、劳动合同试用期存在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问题

这一规定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反复使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权利的行为,但没有考虑劳动者离职后再次被录用的情况。试用期期限问题可以视情况而定。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不可以是无条件的。目前从实际看,用人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核心内容,用人是否符合条件也是由用人单位说了算,因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三)签订劳动合同问题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在实际中,有很多劳动者、用人单位并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是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因此,避免因事实劳动关系引发的纠纷是当下棘手的问题。

四、完善我国试用期制度的一些观点和建议

(一)修改劳动合同试用期约定的次数

按法律约定,同一家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一规定过于绝对,没有考虑到劳动者离职后再次被录用的情形。建议视情况而定。

(二)加强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只有劳动者有充分的劳动法概念,才能切实使自己的合法劳动权利受法律保护。

(三)相关部门严格查处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制度的行为

目前我国法制还不够完善,劳动者缺乏劳动法律意识,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制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议法律应该明确录用条件,如:劳动者的教育背景、身体情况、工作经历、工作态度等。这些必须列入劳动合同书中,以便试用期结束后,预防用人单位随意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同中建议写明试用期间的考核制度,包括考核的时间、评委组成人员、测评方法、奖惩制度等。

(四)加强监督检查并加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目前仍存在很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议相关劳动保障部门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检查力度。若发现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一经法律部门调查发现,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五、结语

试用期制度不仅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还可以维护劳动者的利益。本文简单分析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的具体含义、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改善建议。目前,试用期制度的法律还不够完善,相信在众多专家、学者的研究和探讨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试用期制度的立法会更加全面,更好地帮助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王桦宇.劳动合同法实务操作[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2] 羅威.关于我国劳动合同试用期制度的研究[J].合肥学院学报,2009(1).

[3] 高大慧.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若干个问题[J].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07(3).

[4] 闫平平.对劳动合同试用期若干问题的简思[J].法制与社会,2012(9).

[5] 王志强.浅谈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录用条件[J].法制与经济,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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