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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合作博弈理论提升武警部队军事经济监督实效的必要性思考

2019-11-12林翰轩徐开洋

经营者 2019年18期
关键词:武警部队

林翰轩?徐开洋

摘 要 武警部队军事经济监督存在职能弱化、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深入问题根本,则是因为多元的监督主体结构耗散,各监督力量在相互博弈中减弱了相互之间的监督合力,影响了监督工作的顺畅开展。对此,运用具备优势选择和协作效应的合作博弈理论协调监督运行机制,进而提升武警部队军事经济监督实效,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 合作博弈理论 武警部队 军事经济监督

一、是明晰主体权责、从效率维度提升武警部队经济监督实效的需要

武警部队军事经济监督的监督主体相互之间的权责关系是一个较为完整的系统:审计部门监督经费收支、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经济活动,业务部门进行内部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司法部门对经济活动进行事后监督,社会群众监督主要通过舆论等形式进行“权利监督”等。不同部门之间缺乏信息共享,监督主体间的相互配合关系尚未理顺,在监督权限、程序、对象等方面或多或少存在交叉重叠。相对模糊的监督主体权责不仅给监督工作增添了不必要的负担,还是各方推卸责任的借口,制约了监督权力的发挥。[1]

将合作博弈理论应用于武警部队军事经济监督体系,对主体间的成本分摊进行研究,能够进一步明确权责关系,从效率维度提升武警部队军事经济监督工作实效。一方面,明确和规范军委审计部门、武警部队各级业务部门、纪检巡视部门、军事司法机关、社会舆论和广大官兵等监督主体的基本地位、主要职责、权限范围及运行程序,处理好监督体系中的垂直和横向关系,既能缩减监督空白或重叠,又能简化上下级之间请示汇报的烦琐程序。另一方面,从经济权责角度分析,明确监督主体职责,能够强化其责任意识。因此要加快监督工作步调,必须明确监督方、被监督方和协作监督方的权责关系。

二、是畅通机构运行、从效度维度提升武警部队经济监督实效的需要

武警部队军事经济监督体系中,审计部门、业务部门、纪检部门和广大官兵等在实际的监督体系运行中配合较少,多元监督主体各自为战,缺乏协调各监督机构的促进监督沟通的枢纽,导致相互掣肘等现象时有发生,监督效度无法达到最大化,阻碍了监督目标的实现,很难发挥出监督系统的整体效力。

武警部队军事经济监督体系是一个由审计、业务、司法等多种监督形式组成的有机整体。[2]要发挥监督体系的整体功能,必须加强不同的监督主体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完善监督主体合作联盟,搭建多方主体的共同协商平台,优化监督资源配置,有助于扩大权威,从而建立全面、立体、长效的监督系统,整合监督职能,提高监督的效度。将合作博弈理论应用到武警部队军事经济监督效度领域,是促进监督主体之间的沟通交流的重要途径,也是协调监督运行的有效保证。

三、是健全法律法规、从效力维度提升武警部队经济监督实效的需要

监督的效力是指监督活动对被监督对象的约束力。军事经济监督法规制度的构建是推进武警部队军事经济监督法制化、提升监督效力的根本保证。现阶段,武警部队军事经济监督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一是军事监督法规不完整。目前,我军在经济监督方面还没有一部系统性的综合法规,一些重点领域的监督活动不能做到有法可依。二是已有的监督法律法规存在漏洞。比如没有对监督程序和范围的作出明确规定,缺乏对监督主体的再监督机制等。顯然,法规制度上的不足,导致监督活动实施不够顺畅,同时限制了监督的效力发挥。

在法律法规层面,运用合作博弈理论指导建立监督主体共同遵循的联合监督规章制度,是从效力维度提升武警部队军事经济监督实效的需要。该规章制度是一种由各方监督博弈主体共同达成,并由各监督博弈方共同遵循、相互协调、共同运行的协议。该法规实质上是一部包含多种监督形式、多股监督力量的综合性法规。科学权威的军事经济监督法规的制定产生,是我军经济监督制度发展的重要历程,更是推进武警部队军事经济监督工作的关键一步。因此,将合作博弈理论应用于武警部队军事经济监督法律体系的构建,对提升军事经济监督效力、解决长期以来军事经济监督体系中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和促进军事经济监督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具有重大意义。

四、是深化主体理念、从效益维度提升武警部队经济监督实效的需要

监督的理念是指监督人员的思想意识方面,监督人员的监督理念是否深刻直接决定经济监督质量的高低。当下,武警部队军事经济监督理念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监督主体主动意识不强。具体是指各监督主体缺乏主动性,行使监督职权较为被动。深入根本,是缺乏对监督人员的激励机制,监督收益较为模糊,导致监督人员不主动作为,监督动机不够强烈。二是监督主体合作意识不浓。部分军事经济监督部门注重自我管理,忽视部门间的合作,对不同主体间的沟通造成阻碍,合作意识没有内化到监督主体中,大大降低了军事经济监督效益。

在监督理念层面,运用合作博弈理论对监督活动的收益进行量化处理,有利于增强经济监督主体的主动意识和合作倾向,是从效益维度提升武警部队军事经济监督实效的需要。合作联盟监督模型注重对监督效益进行量化分析,对具体的经济监督活动中的主要收益进行细化,能够积极引导监督主体的行为,并提供持续的激励作用。同时,合作博弈理论注重整体理性,系统的平衡状态处于科学和谐的利益分配状态,这能够促进各监督主体端正自身位置,加强相互间的合作与协商,进而达成武警部队军事经济监督主体之间的稳定联合监督。

(作者单位为武警后勤学院)

[作者简介:林翰轩(1995—),女,浙江江山人,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防经济。徐开洋(1995—),女,北京人,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防经济。]

参考文献

[1] 李莉.基于合作博弈的行政监督实效提升对策研究[D].湘潭大学,2014.

[2] 易有明,武竞雄,陈永越.以审计为主导的军事经济监督体系研究[J].军事经济研究,2016(04):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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