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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行法治 维护公平正义

2019-11-04李延吉

浙江人大 2019年10期
关键词:案件

李延吉

行大道者,法治天下;谋万世者,以法为基。为推动公检法司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前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以及宁波、衢州、象山、龙游、新昌、嵊州等地开展调研,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形成调研报告。

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近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卢斌正忙得脚不沾地时,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法官,我现在坐不了高铁怎么办啊?”由于法官、申请人胡某和被执行人梁某身处浙江、四川和湖南三地,卢斌通过电话指导双方进入移动微法院。通过小程序,胡某发送自己的银行卡信息,10分钟后就收到了梁某的转账,此时距离法官接到梁某电话仅30分钟。

这种“加速度”,在移动微法院发展进程中越发稀松平常。这个不起眼的“小程序”,最终撬动了移动电子诉讼制度的“大变革”。移动微法院从余姚诞生,在宁波成长,在浙江壮大,向全国推广,被誉为司法工具的重大创新、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最佳实践案例。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我省努力创造更多浙江司法经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探索实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持续推出高质量的服务举措。如省公安厅57.1%的事项立等可取,144个高频民生事项实现“掌上办”,73个事项实现全流程“跑零次”;省司法厅建成多功能于一体的“12348”浙江法网,大力推进远程视频公证,全面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

可以说,改革的源头活水在基层,创新的澎湃动力也在基层。

调研发现,公检法司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形成了具有鲜明浙江特色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如公安机关积极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深入实施“新五小工程”,在全省85%以上的派出所建立了驻所“警调衔接”工作室;全省法院改革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推广“龙山经验”“普陀模式”。

8月中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副主任赵光君一行到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开展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调研。

座谈会上,梁黎明充分肯定省公检法司机关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大力推进智能应用,探索形成一系列特色鲜明的工作载体,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浙江经验。

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调研报告指出,我省加强有关敏感物资管控,深化严打暴恐活动;加大对违法网贷案件的打击力度,在全国率先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办案规范,积极追赃挽损,妥善处理有关群体访事件;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快审快判,同时引导律师依法依规代理辩护。着眼落实不同所有制、内外资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省法院依法公正处理台湾台塑集团下属企业合同纠纷案,为台资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5000万元;在全国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率先适用惩罚性赔偿。省检察院部署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专项监督。

从去年11月起,一支浩浩荡荡的“法治体检”队伍走进了浙江的民营企业。浙江省司法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省律协启动为民营企业进行免费“法治体检”。

“我们民营企业,真实感受到了春风般的温暖。”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利军说,目前浙江乃至中国良好的营商环境,让宝业集团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鼓励,“不管是司法部‘保护民企20条,还是现在这个‘法治体检活动,帮助我们发展的具体举措越来越多。”

这是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一个缩影。此外,省公安厅建立全国首家专门从事经济犯罪侦防工作的公益组织并开办电视专栏,省司法厅部署开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专项行动”。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为重点,稳字当头,我省认真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为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是评价公正司法的一把标尺。公检法司机关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展现了新担当新作为。

调研报告指出,我省把涉民生类案件摆在突出位置,公安机关重拳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和盗抢骗、毒品犯罪,开展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强力推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头盔;各级法院积极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高民事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各级检察院创新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通过公益诉讼实现生态环保等五大领域全覆盖;各级公检法机关共同依法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维护司法秩序。

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公检法司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调研组指出:

营商环境方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要继续加大,“举证难”、审理周期较长、违法成本低等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集中专项打击效果不夠好,企业获得感还不强;虚假诉讼多发高发,企业“内鬼”职务侵占、恶意“逃废债”等违法犯罪依然多发;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不高,逃避、规避执行时有发生,影响司法权威;涉企案件的执法、裁判尺度不一,部分司(执)法人员就案办案、机械简单;企业法律服务的持续性不够强,企业借贷、股权质押、互联互保等风险隐患仍然较大。

履职为民方面。个别司(执)法人员工作理念存在偏差,有的业务水平不高、作风不正、纪律不严、精神状态不佳,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一些案件处理的实际效果与群众的真实感受有差距;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众涉民生案件未取得实质性突破,P2P等违法网贷案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打击力度亟需进一步加大;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较为原则,缺少完整规范的诉前程序。

监督管理方面。部分司(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规范化建设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责任追究机制还不完善。基层基础方面。随着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深入推进,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前移到了基层一线,加上互联网等新类型案件日益增多,各系统基层单位和派出机构普遍面临人员力量紧张、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基层社会治理在少数地方有“上热、中温、下冷”的情况。衔接配合方面。公检法司机关之间的协同配合问题需要进一步推动解决。

工作保障方面。公检法司机关机构职能深度调整过程中,有些职业保障措施未能同步跟进,基层派出所用车、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报销、刑事案件指派律师和值班律师经费保障等具体问题,应予以关注;有些司法雇员、警务辅助人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不强,能力素养参差不齐,职业队伍不稳定;一些监狱面临关押能力不足问题,教育管理力量相对薄弱。

更高站位、更高标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上述问题,调研组建议,公检法司机关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

“紧扣中心大局,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调研组指出,要把握“稳进”这个大局,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着重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把依法办案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减轻受害者损失;进一步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积极争取设立杭州知识产权法院,探索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制度和监督机制;在依法办理涉企案件的基础上,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保障正常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鼓励探索个人破产制度,建立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调研报告指出,要进一步提升人民安全感幸福感,坚决依法从严打击涉黑涉恶、食药农环、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等犯罪,常态化整治道路交通违法,做深做实检察公益诉讼。

同时,调研组指出,深化职能体系建设,加快构建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加强人民法庭、司法所建设,推动基层检察室创新转型发展,建立健全新型社区警务机制,加快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重点打通公检法司之间不衔接、不协同的瓶颈问题;深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公检法司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强化执法全流程记录和现场执法规范指引,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法治化,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监狱执法和强制戒毒制度体系,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深化智能化建设,进一步发挥优势,推动智能应用平台不断迭代升级、走在前列。

“强化监督制约,全面落实执法司法责任。”调研组提出,在权责统一上下功夫,既要认真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强化法官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又要准确厘清干预过问案件和正常监督管理的界限,强化院庭长监管职责,完善权力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责任,真正做到“谁办案、誰负责”;在互相制约上下功夫,加快实现跨部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运行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法律监督,加强人大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省法院、省检察院还要督促市县配合同级人大常委会做好履职评议工作;在从严管理上下功夫,坚持不懈整顿纪律作风。

“完善保障措施,加快补齐工作建设短板。积极引进优秀专业人才,加大培训交流力度,健全素能培养体系;进一步转变执法司法理念,努力打破增编增人的惯性思维,整合内部资源,强化科技支撑,促进产生聚合效应。”调研组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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