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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思考

2019-10-21刘堃

科技风 2019年23期
关键词:纪检监察高校

刘堃

摘 要: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强化高校纪检机构监督作用。作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高等学校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基地,所以要打好反腐倡廉的攻坚战、持久战,就要坚守高校反腐败阵地,认识到加强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重要保障。本文从探索制约高校纪委工作的主要问题入手,探寻高校纪委工作产生短板的原因,进而浅谈加强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对策,希望对高校监察执纪工作提出参考意见。

关键词:高校;纪检监察;队伍思考

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不断深入推进,要不断对该项工作开展提出新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做到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强素质、转作风,敢担当、善作为,力求建设一支“成效突出、工作拔尖、作风一流”的纪检监察队伍。

一、高校纪委工作存在的短板

(一)“两个为主”落实不到位

“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在高校纪委工作中普遍能够得到较好落实,但在部分高校纪委开展工作中“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落实还不够到位。学校党委领导高校纪委的同时,高校纪委还要接受上级纪委的领导。这样的领导体制,在一定程度弱化了上级纪委对高校纪委的领导,导致了高校纪委缺乏问责独立性,同时还导致高校纪委权威性缺失,大大降低了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作用。“双重领导”体制体现仍不够明显,例如省纪委是省属高校的上级纪委,但相关的纪检监察室更多的负责日常监督,高校纪委在执纪审查过程中难以得到上级纪委的有力指导;在派驻机构实现全覆盖之后,相关纪检监察组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没有明确指导的职能。

(二)人员编制不合理

高校纪委内设机构数量和管理岗位数量明显不足;编制没有统一标准,还存在多年不变的情况;相对高校职工比例而言,纪检监察干部占职工党员比例差别较大。同时,高校纪委工作任务较重,监督执纪工作不可有丝毫松懈,但是高校纪委人员编制却相对较少,并且部分高校纪委工作在还存在纪检监察人员经验欠缺的问题,这就加剧了工作任务重和工作要求高之間矛盾。

(三)队伍结构建设不科学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往往面对的监督领域跨度较广,面对的案情有时较为复杂,工作量相对较大。这就要求高校纪检监察人员工作中不仅要具备专业素质,还要兼顾工作经验,干劲、魄力、经验等综合素质缺一不可。但是在队伍结构的安排中,干部年龄没有形成梯队,年轻干部任职时间短又经验不足,而老干部也存在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不够全面的短板,又兼之新老干部工作缺乏工作沟通和经验传授,加剧了工作难点多与工作时效性之间矛盾。[1]

(四)监督执纪水平不够高

监督执纪工作要求高校纪检监察人员具备足够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坚决破除困难的思想意识。在工作中对问题线索规范管理,在调查中做好与其他机关的沟通工作,在执行中要敏锐洞察问题、提出有效策略;同时更要排除思想顾虑、提高危机意识,结合以上标准来反观高校纪委现实工作,纪检监察人员监督执纪水平尚有提升空间。

二、高校纪委工作产生短板的原因

(一)缺乏完善的体制机制设计

高校纪委的体制机制建设中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主要职责等方面缺乏明确规定,机构设置缺乏统一规范。比如有的高校在单设纪委书记方面落实不到位,存在兼任问题;派驻教育厅纪检组与高校之间关系尚未明确等诸多问题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立性和严谨性。

(二)缺乏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视

高校作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高校纪检工作在高校发展过程中日益被重视起来。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保障。但由于多年形成的工作习惯和思维习惯,对于形成干部梯队建设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部分高校存在岗位流动性不足、干部年龄总体偏大、岗位培训不重视的现象。

(三)缺乏对“三转”落实的时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着力解决“种了别人地,荒了自家田”的问题。这就要求高校纪委也要积极响应、及时改进,加强“三转”思想学习,积极落实“三转”要求。但是高校纪委工作中由于纪检监察人员较少,承担职责之外任务的工作现象仍然存在;此外,不排除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对纪委“三转”认识不够,聚焦主业主责不够,影响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加强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策

(一)创新工作体制

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要确保独立性和严肃性,可以通过成立省纪委派出机构,与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合署办公,让高校纪工委具体负责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在人员编制反面也要积极采取改革,整合现有的人员编制,通过划分辖区,进行分区、分片、有针对想的建立高校执纪审查调查室,对高校违纪违法行为实施有针对性调查。

(二)规范机构设置

明确对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相关的规定办法,对高校纪检监察队伍的人员编制进行明确的确定,对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名称进行合理的统一,对高校纪检监察人员的职责权限进行明确的划分。推行单设纪委书记,制定实施高校纪委委员参与监督执纪实施办法,完善高校纪委与其他部门联席协作机制,积极培养队伍内部人才的同时,也要适当的开展人才引进,通过对各领域人才的培养和发掘,为加强高校纪检监督队伍建设设立纪检监察人才库。

(三)提高能力培养

为了保障监督执纪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重视纪检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推进落实“三转”要求,从加强监察工作理论学习和提高监督执纪能力两方面入手,理论教育、实践能力两手抓。通过进行思想教育培训,结合工作实际讨论,定期开展工作交流会,提升政治素养,加强实践锻炼;同时积极向优秀的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学习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岗位流动,吸引优秀的新生力量加入到队伍中来,保障队伍稳定前行的基础上,不断强化队伍力量。

四、结语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因此,保障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有效开展,要重视加强高校纪检队伍的建设,创新工作体制、规范机构设置、提高能力培养,持续推进增强高校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叶子红.关于加强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思考[J].法制博览,20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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