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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初期工作探析

2019-10-15乐凡

文教资料 2019年22期

乐凡

摘    要: 南京難民区国际委员会在南京沦陷后的救济工作,挽救了无数难民的生命。但由于内在原因及外在原因,难民区国际委员会解散后以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继续其工作,并与世界红卍字会南京分会组成临时急赈联合会共同进行难民救济工作。

关键词: 国际委员会    工作调整    救济工作

1937年11月22日若干在南京人士本着人道主义组成南京难民区国际委员会,12月8日南京难民区国际委员会正式发布《告南京市民书》,为当时恐慌的南京市民提供暂时的栖息之地。国际委员会设立原是计划在军事行动过程中对南京难民作紧急救济服务工作,但是南京混乱的社会秩序、破灭的经济、难民安全问题打破难民区国际委员会的临时救济性质的自身设定。然而由于救济难民之多而致的经济拮据问题、国际委员会不欲助长难民依赖性及难民区内半行政性质工作而致日军当局阻拦打压等因素,国际委员会开始缩减工作期限和范围。本文就国际委员会缩减工作原因,以及解散改名为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后的救济工作安排,进行探析。

一、国际委员会工作缩减原因

(一)内在原因

尽管安全区在筹备之时就获得中国当局的支持与合作,南京市政府拨给难民区委员会米2万包,面粉1万袋,现金捐款八万元,但是由于战时运输困难,战事扩展快速,在南京沦陷前运入“国际委员会堆栈仅9067包,面粉仅大同面粉厂所捐之1000袋,市政府所捐者全未收到”。国际委员会在难民进入前就呼吁难民携带所有食物前来,在日军入城后的六星期中大部分难民赖以私人存粮维持,因此难民所携私人存粮几近消耗。在如此情况下难民区委员会仍在“十二月十七日至三十一日期间发米2035包,一月份发米2721包,二月份发米1935包”①,总计发米6691包,仅前三月的救济工作就已消耗国际委员会所收存食粮的七成。且多数在战事初期逃离南京躲避到周边乡间的难民,随着时间推迟所带财物消耗殆尽不得不重返城内,此外还有南京附近被焚被劫的各地人民向南京涌来,国际委员会又须应对大量贫民食宿问题。

南京市政府拨给的尚未运入国际委员会栈堆的10933袋米、10000袋面粉的转运权已经由中国当局换成了日本当局,之后日方当局要求委员会放弃对这批物资的所有权及索赔,物资被挪作与国际委员会毫不相干的其他用途。且国际委员会就地购买补充粮食或从上海进口粮食的计划受到日军当局的阻止,委员会的粮食储备已大大减少。1938年2月14日的《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关于形势的内部报告》中报告“目前还有1267袋米、266袋面粉和12袋蚕豆”②。储备粮只能维持2个星期的免费发放,即截止到3月1日。“虽军事行动迅即过去,但是军事行动所致之混乱与经济资源之破坏至深且大”③,时间越展长,国际委员会经济耗散越大,面临着紧迫的经济拮据问题。

国际救济委员会主席约翰·拉贝、费奇及财务主任科勒格尔的离开使委员会工作受到影响。会中原有受过教育有知识基础和工作能力之人,在其被困南京时乐于为委员会难民救济工作效力,但随着战事局部中止,寓居他处的家属需要照顾便另谋出路。又因“国际救济委员会工作均为志愿服务,其中若干星期提供给工作人员至多仅粮食而已,亦未约定长期雇用”④,会中得力人员离开导致继续维持先前工作缺乏力量。且救济人员中有渐以其职位为既得利益把持不放,对救济工作实施带来弊端,以上种种对国际委员会的工作调整产生了影响。

(二)外在原因

随着时间的推迟,难民越来越习惯于收容所内的生活,逐渐有不竭尽全力谋求自立危险的趋势。鉴于其他城市已发生情况的经验及为了避免助长难民依赖性,委员会考虑对收容所救济工作的缩减以此保留资金以供后用。再者难民中也有部分人自主离开难民区,如“家室未被焚毁或洗劫之人急欲使其一部分家人回居家中以保全残余之物,还有因沿海及南京附近各地的交通逐渐恢复,难民中有离开南京到他处投亲者”⑤,难民离开难民区使国际委员会对救济工作进行调整。

难民区国际救济委员会由于得到了中国官方的支持,承担了政治真空时期的社会管理问题,其在难民区工作的半行政性质,导致日本军事当局认为难民区是有敌意的外国势力存在。且难民区区委员会对日军暴行的抗议和揭露,妨碍了其“膺惩暴支”战略目的的实施,日当局对难民区委员会抱有敌意和仇视的态度。日军当局“为恢复社会治安,矫正难民依靠欧美的弊风,确立自立自治规范”⑥,组织亲日伪政权自治委员会从而获得对难民的控制权。为了达到目的,日军当局决定强迫难民离开难民区,甚至向难民区国际委员会下达“令于二月四日以前解散收容所,必要时得使用武力”的通知⑦。

基于上述种种原因,难民区国际委员会不得不缩减其工作期限与范围,在二月至三月初期间结束六处收容所工作,在三四月间结束了十三处收容所工作。在日军当局的种种干涉和压迫下,1938年2月18日南京难民区委员会决定即日解散,以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的名义继续进行其难民救济工作。

二、国际委员会组织结构和财务来源

(一)组织结构

原安全区委员会设理事会和委员会,理事会中由约翰H·D·拉贝担任国际委员会主席,刘易斯S·C·史迈士为秘书,乔治·费奇为总干事,杭立武为副总干事,克里斯蒂安·克勒格尔为财务主管,汤忠谟为中方秘书处主任。委员会总稽查为爱德华·施佩林,下设粮食委员会,韩湘琳为主任,休伯特L·索恩为副主任,成员有孙耀三、朱静、蔡朝松、晁老五、萧、C·C·孟、周保新;设住房委员会,王廷为主任,查尔斯·里格斯为副主任,成员有查尔斯·吉、朱舒畅(音译)、欧文C·C·朱、许豪禄、王明德、Y·S·张、王有成;设卫生委员会,沈玉书为主任,C·S·特里默大夫为副主任;设运输委员会,E·L·希尔施贝格为主任,R·R·哈茨为副主任⑧,后又增设秩序恢复委员会、赈济委员会、难民营管理部和特别委员会即预算委员会。1938年2月18日理事会会议上推选W·P·米尔斯牧师为委员会副主席,在拉贝离开南京后代替其继续工作;刘易斯S·C·史迈士除担任原有秘书职位外,接替克里斯蒂安·克勒格尔兼任财务主任一职;H·L·索恩接替费奇去美后的总干事一职。⑨

国际委员会的工作人员,除了一些司机和苦力外,其他都是志愿工作者。在国际委员会的过渡期总共雇用了420人,这其中包括从苦力到委员会负责人个层次不一的员工。

一九三八年五月十七日、十九日下午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世界红卍字会南京分会于在宁海路国际救济委员会总干事处举行第一、二两次双方代表会议,决议成立“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红卍字会京会临时急赈联合会”为合作组织,以出席会议的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代表米尔士、刘怀德、韩湘林,世界红卍字会南京分会杜肖岚、许定一、夏以敬为此会全体委员,推许定一、韩湘林二人为常务委员,负责处理会内外每日应行各事,每星期开委员会一次。联合会内设调查组、事务组两组,调查组负责调查南京市难民赤贫者;事务组设办事员,由两会分别指派人员担任,负责办理缮筹、登记一切事物,由世界红卍字会南京分会许定一兼任二组主任;由史密士、杜肖岚担任联合会司库⑩。

会议规定由中西各一人负责管理赈灾管理事项以示郑重,且一切开支手续必须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否则赈款概不拨发。粥厂职员由国、卍双方各派半数互相协同处理之。粥票的发散由双方组成调查团,负责详细调查难民情况以杜流弊。调查工作从五月四日开始,以六月四日暂行停收计划,每调查组由国、卍两会各派一人切实调查,双方调查人员认为此户难民暂不须救济者可回会报告载由调查组决定救济与否,每日以调查三十至五十户为标准。关于购办粥厂用具及食米等项,须由国、卍双方共同协商办理。一切开支在可能范围内尽量从俭,米价不得过高,米质不要太次,以便留资继续救济。米粮储存地点决议由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原有仓库代为存储保管并兼理分发。赈济工作中的经常费用除薪工由两会各自担任外,由联合会转款动之。

(二)财务来源

1938年2月14日的《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关于形势的内部报告》中记录国际委员会当时现金资源为30万元,主要来自于下列组织:

根据上述列表,南京方面共得100000元,上海方面获得善款125000元,共计225000元,与列表中记载315000元相差金额90000元。报告中记叙一部分款项是受行情波动的债券,又据1938年2月12日召开的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会议纪要中记录上海为南京工作总共募捐到约21.1万元,其中10万元为自由债券,故此表中相差金额为上海捐助中的10万元自由债券,因行情波动,现金数额有轻微变化。

三、主要工作

(一)设冷粥厂

以清明为截止之期,天气逐渐转暖,粥厂所煮之粥不能黏合不堪久停,稍停必致变味则不能就食,延续之前的救济工作已不再适时。遂将施粥改为设冷粥厂,即以米代粥,散放食米,如此相较于散放热粥更轻易。散放热粥必须煤水人工,所需费用甚多,冷粥厂只需发米粮,工作上仅需置稽核调查散放粮米十余人即可,敷布亦可,在节省开支的同时可减免日日领粥散放之劳。根据来厂就食者户籍以及请求或介绍者造具名册,再派员确实调查系无力为炊者,按其人口以每户大三小二人五口为限发放,五为日一计,合计后填给票据令其按期来厂验领。

夏赈设五台山、善司庙、石观音三处赈米地点,五台山于六月七日开始,善司庙于六月十六日开始,除星期外每日轮流地点按户散放。每户每次拨给七日粮,大人每天每口四合,小孩八岁以下每日每口二合。自六月至九月,得援助之贫民共计13865户,约当南京城内全人口之百分之二十,其中以八月份所发数量最多,总计发米2535包,麦2511包。

(二)散放现金救济

随着储备粮的减少,委员会难以继续向难民发放大量免费米面,在自治委员会出售米和其他食品的情况下,改为散放现金救济实为一种有效方式。散放现金对于一般普通难民而言颇有受益,原阶级不同、品类自异中下的难民对赈济接受度较高,但是对于上级人士,他们大半或为官商,或为士绅,或为世裔,既不愿承受受振之名,又不肯向人借贷,甚至在不能举火、饔飧不继的情况下仍旧羞于启口。

国、卍两会决议制定四联振票发交各慈善团体,请各慈善团体就所知者填其姓氏年龄、籍贯人口,后送处归齐。派员确切调查情况分别六元、四元、二元三种等次,各发恤金以资救济,一九三八年六月十六日就已收到瓦屋贫寒者二百七十六户的现金救济请求名单,据统计一九三八年五月至一九三九年春共发救济金10671元,平均每户3.29元。

(三)借贷

战后南京难民谋生乏术,城市经济尚未恢复,难民大有告贷无门之势。国、卍两会拟筹办贷济处转相借贷,欲以难民借其力量从事小本经营,即使日得蝇头微利也可糊口而维生命。会议决议制就请求书、保证书,由借款人来处申请、填具请求书,觅定保证人填具保证书,保证人担保证偿还责任。原拟试办五百户,每户五元,不取利息。以五十日为期,每日偿还一角,五日一缴,持折计数。若其缴清仍可续借,则或仍用原保,或另改他保,以期周转相借。

小额贷款主要是资助扶持一些手工业小作坊,全部贷款中有四分之三用在衣服与鞋之制作、纺织及食物之制作业上,家具与器皿、印刷、金工、理发及竹草工作之救助占数較少。申请贷款的难民中有百分之八十五是重操旧业者,委员会共放出个人贷款147宗,每宗平均42元,总额为7675元。

(四)接送难民

难民中有自战事开始从各地逃至南京者一类、至南京输送转道停滞者一类,难民安然返回原籍、各得其所,对于市容恢复、社会秩序稳定有重要意义。面对甚多流落在京未能回籍及逃避附近各县欲归不得、食住均无的难民,双方在代表会议上拟筹设难民收遣招待所三四所,难民收遣招待所设主任一人、干事二人、夫役三人,专办收遣事宜。如有难民自动回乡来所报告请求,均可由所收容遣送,或舟或车由会交涉办理。若有全无用费能力者,则可由本会酌给路途食粮代价以资接济。其有流落附近各乡县而欲回原籍者,可报由联合会察其情况设法接回。同时国际委员会与自治委员会的救济委员会进行合作,由“自治委员会为来自城镇的难民返家安排沪宁铁路沿线的免费运送,委员会则给那些难民发放少量现金补助,帮助他们返家后重新开始生活”。

(五)购置暑药防疫

夏季气候炎热干燥,染患时疫者甚多。世界红卍字会中华东南各联合办事处在支配南京赈款时内有此项预算,国、卍两会经聘请医士、购办药品,但因该赈款未能拨付,又因此间当道组成整个防疫计划未果,只得将所聘医士移转于卍字会原办施诊所内工作,逐日为民众施以防疫针与布种牛痘及加紧办理其他急救病症等项工作。对于距诊所鞭长莫及的区域,由卍字会动募或购办各种历有经验、效力最宏之暑药,尽量散放。在一九三八年春的防疫运动中,种痘者共为16256人,注射伤寒霍乱预防针者共在12000人以上。此外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获得了大宗鱼肝油以供鼓楼医院之用,并将大量鱼肝油分发给儿童。此外难民种尚无严重病症之流行,脚气病、痧子、猩红热之患者固多,然就当时局面而论死亡者尚少。

在解散改为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后,委员会仍受到日本军方的质疑与压迫。在一九三八年七月五日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发往世界红卍字会中华东南各会联合总办事处的南京工作困难情形函中称:“日方军政机关迭派专员到会询问本会与中央有无关系,及与国际合作有无关系。当告知本会只办理慈善,与中央无关。慈善系交助款至国际会,救济系临时。”尽管在此压迫政治环境及拮据经济环境下,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仍坚持救济工作,减轻了南京难民的苦楚,赢得了中国人民的感激和尊敬。

注释:

①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史料一组[J].民国档案,1997(4).

②⑧⑨[德]约翰·拉贝.拉贝日记[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7:653,132-133,664,675.

③④⑤⑦张宪文,主编.南京大屠杀史料集12:英美文书·安全区文书·自治委员会文书[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2010.

⑥辽宁省档案馆.满铁档案中有关南京大屠杀的一组史料[J].民国档案,1994(2).

⑩上海市档案馆.世界红卍字会中华东南各联合办事处与南京国际救济会驻沪办事处关于赈救拨款问题的会计录、来往函[Z].Q120-4-334.

张宪文,主编.南京大屠杀史料集70:耶鲁文献下[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南京:凤凰出版社,2010:507,504.

参考文献:

[1]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史料一组[J].民国档案,1997(4).

[2]辽宁省档案馆.满铁档案中有关南京大屠杀的一组史料[J].民国档案,1994(2).

[3]张宪文,主编.南京大屠杀史料集12:英美文书·安全区文书·自治委员会文书[M].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2010.

[4]张宪文主编.南京大屠杀史料集70:耶鲁文献下[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凤凰出版社,2010.

[5][德]约翰·拉贝.拉贝日记[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7.

[6]上海市档案馆.世界红卍字会中华东南各联合办事处与南京国际救济会驻沪办事处关于赈救拨款问题的会计录、来往函[Z].Q120-4-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