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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保障机制探讨

2019-10-08白昊

新一代 2019年14期

白昊

摘 要: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促使高等教育必然走向线上与线下教育融通的发展之路。各自为政,闭门造车的封闭办学模式已不适应现代科技发展和社会发展所提出的新型人才培养要求。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可以助推普通高等院校步入发展快车道,实现各高校资源互通,合作共享,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为确保贵州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的有序及高效运行,应从政策、管理、技术等层面构建比较完善的保障机制。

关键词:贵州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政策保障;管理保障;技术保障

据2018年贵州统计年鉴所示,贵州普通高等学校现有70所,主要集中在省内各大中城市,尤以省会城市贵阳居多,达36所,其次黔南州9所,遵义市7所,毕节市、铜仁市各5所,可以看出,贵州省内普通高校布局呈一家独大之势,高校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因此,贵州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应先依托所在城市普通高校进行市域内教育资源远程共享,再在此基础之上,进而向邻近城市高校拓展,推动近域城市群高校教育资源远程共享,最后再扩及全省,乃至与省外高校实现教育资源远程共享。当然,也可借力政府规划及宏观政策助推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如政府强力推动的《黔中城市群发展规划》对所涉贵阳、安顺、遵义、毕节、都匀、凯里等城市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资源区域共享就是重大利好。[1]贵州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机制的良好运行,必须有合理、高效、有力的保障机制为其保驾护航。在此,我们从政策、管理、技术三个层面探讨贵州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的保障机制,即政策保障、管理保障和技术保障。[2]

一、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的政策保障

由于大部分社会资源掌握在政府手里,因此,政府行政机关对各项社会事务和实际工作有着巨大的推动力量。政府出台的政策对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团体或个人的行动具有规范和指导作用。它不仅对实际工作有着极强的导向作用,而且也是维护其正常运转的坚实保障。贵州各城市群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同样需要有政策的引导和保障。

(一)建立健全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的法规政策及制度体系

贵州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离不开政策法规及制度的强力推动和保障引导,没有政策法规和制度的约束与引领,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就有可能因失范而陷入野蛮生长的境地,乱作为或不作为就有可能成为常态。推进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需要政策法规及制度的方向引导和规范保障。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是一项系统性要求较高的过程,影响因素比较多并涉及多个方面,因此,有关资源共享的法规政策牵涉的问题多,它们之间紧密联系,形成了一个法规政策体系。这个法规政策体系按制定、颁布主体来分,至少可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等几个层次;按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共享的过程来分,应该有主体责任协调法规政策、教育资源信息采集法规政策、教育资源信息分类管理法规政策、教育资源信息使用法规政策、教育资源信息安全法规政策等。按法规政策主要作用对象,又可分为有关资源共享的财政金融支持性的法规政策和人事协调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按法规政策的影响范围,又有宏观与具体政策之分。具体而言,国家和政府应制定纲领性、系统性和指导性的法规政策,从宏观层面来调控、引导资源共享行为。除此之外,还应该制定和实施具体的政策条例以激励区域内的各高校及其它参与主体积极推动远程教育资源共享事业深入发展,同时协调校际关系,平衡各方利益等。

(二)制定财政金融扶持保障政策

在建立、完善贵州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保障机制的过程中,贵州省政府、各城市群地市级政府及相应教育部门,应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充分利用财政金融杠杆和利益机制,具体使用财政拨款、教育专项经费划拨等手段,加大对各城市群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扶持力度。同时,区域内各级政府根据相应的财政金融法规政策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的投入保障机制。此外,还应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鼓励个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捐款融资,并且通过金融信贷、科技开发、风险投资等途径多方筹集资金。要建立教育经费分配、使用、监管、审计等政策法规,确保合理分配经费,按规使用,避免教育经费的违规使用。

(三)制定促进教育资源区域共享的人事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

人是最宝贵的资源,也是推动贵州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共建的主体。只有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人士、高校领导、教师等的共享共建积极性,才能促进各城市群区域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共建事业向前发展。政府应制定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及配套政策,引导高校人才流动,促成科研人员、高校教师及其他人才积极参与并推动区域教育资源共享共建。确立鼓励人才区域共享的组织管理制度、分配制度、激励制度、考核制度、知识产权制度等,消除束缚人才的政策制度障碍,消解影响人才共享参与积极性的不合理措施或政策制度。有益于各城市群区域共享的互聘、联聘、专兼职、职称挂钩评聘制度等要积极制定、完善并加以推广。总而言之,制定有利于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的人事管理制度及配套政策,不仅能推动高等教育资源的区域共享,更有利于各种资源的共建,对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共建事业具有强大的助推力。

二、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的管理保障

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牵涉多种机构,其正常运转需要多元主体的积极介入与协作,需要调和涉入其中的各種要素,协调各种关系,控制各种力量与资源。因此,要保障资源区域共享事业高效运转需要强力、智慧的管理。在此,我们主要从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两方面来探讨贵州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共享的管理保障机制问题。

(一)管理机构

贵州各城市群区域远程高等教育资源共享要顺利发展和深入推进,必须建立省级或各区域级的资源共享共建组织架构。这个组织架构顶层是国家层面设置的信息资源共享共建组织,其次是省级政府内设的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其成员包括省市政府主要领导、相关部门主管领导(财政、教育、文化等)、企事业单位领导代表、知名专家等。上述机构可以是半官方或准官方性质,不一定非要设定为常设实体机构。因为其成员来源广且常有变化,工作机制也不规范、稳定。它们的主要职能是:发挥指导、调节、规范、协调、咨询等作用,全盘考虑全国或全省信息资源,可以高屋建瓴地整合、调配、优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其主要任务是促进全国或全省信息资源共享共建整体化工作。第三层,各级教育部门应设立专司“资源共享共建”的“准”行政机构,因为人员构成除教育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外单位人员,如高校校长、行内专家、社会贤达等,具有半官方半民间性质。这些组织机构可以推进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工作,协调、联系和指导下属或基层具体单位的资源共建共享工作等。第四层是联席会议、高校联盟委员会、协会等中间层民间性质组织,它们依其紧密程度可以分为松散型、紧密型、中间型三种型态。其主要职能是联系、协调、平衡、共议、会商有关组织成员资源共建共享问题的组织。许多具体的有关区域共建共享的发展问题、矛盾问题、困难问题、协作问题、区域局部问题等都需要这个处于宏观组织与微观组织(具体高校)中间的组织来完成。共享共建问题的本质就是多元主体间的合作、协调、互通。联席会议、高校联盟委员会等中间层组织设置的初衷就是要承担起这一本质任务。第五层就是基层具体的执行单位。各城市群区域内高校就是资源共建共享任务的具体执行单位。实际上市内大学城高校、邻近高校、同类高校等都可以结成小范围的协作体、联合体、共同体等以便更好地实现资源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