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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与阐释:小农政治认知与转型期江南农民离村的叙事悖论

2019-09-28李发根

人文杂志 2019年9期
关键词:阐释观念

李发根

内容提要 小农社会是专制统治的基础,专制权力进一步塑造并强化了小农社会。这种社会形态成为传统社会统治阶级乡村政策的理论依据与实践诉求。集中表现为:通过政治权力将农民束缚、分散于土地之上,以强化对人力、物力资源的控制,防范农民被“他者”组织动员。从而使得传统中国社会长期停留于农业时代,小农观念植根于社会思维之中。到了近代,特别是19世纪末期至全面抗战前夕,伴随着工业文明影响之全球化现象的出现,在比较利益下,农民大量离村转向城市工商业。然而,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当时关注江南乡村的学者在叙事中几乎将这一进步现象视为乡村危机之因应,他们的相关主张在本质上与小农政治诉求异曲同工,是逆时代潮流以回归人身依附关系为特征的传统社会。

关键词 观念 阐释 小农政治 工业文明 农民离村

〔中图分类号〕K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9)09-0099-10

农民离村是20世纪中前期中国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也是时人叙述乡村危机的主要特征之一。当时一部颇具影响的新编辞典将“农民离村”定义为:“农民因农村贫困化(资本家与地主过度榨取的结果)及城市产业发达之诱引而离开农村,移向城市的运动。”①即农民离村的根本原因在于乡村破产。一部高校教材写道:“天灾人祸,苛捐杂税,兵匪之忧,高利贷之剥削,皆是中国农村崩溃农民离乡背井之绝大原因。”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薛暮桥认为:“農村副业的衰落,和水旱灾荒的纷至沓来,逼得几千百万中国农民不得不抛弃家乡,向外寻生路。”③吴至信指出,农民离村虽然是现代社会进化的自然现象,但中国农民离村的主要原因乃是农村崩溃。④无疑,相关表述都为后来者书写这一时期中国农村提供了重要的史料支撑,以至于谈及当时的农民离村,大体上囿于乡村危机的范畴。⑤

然而,类似叙事在同时期工业化兴起的江南⑥地区则并不准确。工业文明作为一种全球化现象,在转型初期,致使农民离村主要是比较利益的产物,为推动农民走出人身依附关系的传统社会和他们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马俊亚的研究表明:江南农民离村并非因为农家经济破产,而是工业化带来较高工资的结果。参见马俊亚:《近代江南地区劳动力市场层次与劳动力循环》,《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3期;马俊亚:《用脚表述: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乡村危机的另类叙事》,《文史哲》2016年第5期。龚启圣等认为:20世纪30年代,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大量非农业劳动收入机会的存在,帮助了那些有剩余劳动力的家庭更好地使用人力资源,使得这一时期该地区农民的人均收入增加了50%,直到全面抗战的到来才开始降低。长江下游地区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并非由于贫穷,主要是因为更好的教育水平和更高的收入。参见龚启圣、李耀辉、白南生:《20世纪30年代扬子江下游地区中国农民的理性与农业经济》,苏基朗、[美]马若孟编:《近代中国的条约港经济:制度变迁与经济表现的实证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37~164页;James Kai-sing Kung, Nansheng Bai and Yiu-fai Lee, “ Human Capital, Migration, and a ‘ Vent for Surplus Rural Labor in 1930s China: The Case of the Lower Yangzi,” Economic History Review, vol.64, no.S1,2011,pp.117~119.那么,何以在转型时期,农民离村而选择经济、生活环境更为优越的城镇被当时的学者一味地视为乡村危机?他们的相关应对主张为何依旧像王朝时代统治者的政治诉求?就目前所及,尚未有人基于传统中国小农政治塑造社会观念的角度来阐释这一叙事。周其仁指出,从经济学推理来说,工业化发展与农民进城是一种进步现象。他在探讨1949年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国家限制农民进城时也认为,这与中国农耕历史悠久,在工业化起步之际观念的矛盾有重要关联(周其仁:《城乡中国》,中信出版社,2018年,第50~54页)。

一、小农社会:专制统治的基石与皇权政治诉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调,小农社会与专制统治之间具有密不可分的关联。马克思在谈论受英国入侵前的印度时指出,公社作为印度乡村最基本的组织形式,这种宗法式的小农经济“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它们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的作为和历史首创精神”。[德]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853~854页。类似于印度的公社,村社(мир)是俄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农村基本组织形式,在俄语中,“村社”与“世界”是同一个词汇,这种封闭的村社文化使得俄国农民“独立个人的自由个性成长异常缓慢”,也是专制统治生长的土壤。参见金雁:《俄罗斯村社文化及其民族性》,《人文杂志》2006年第4期;金雁:《苏俄现代化与改革研究》,东方出版社,2013年,第124~125页。针对俄国民粹派学者鼓吹“村社制”的平均主义和自我保护,列宁一针见血地指出:村社阻碍了农民移动、迁居的自由,也就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前苏联]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列宁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290页。村社把农民束缚于土地之上,“事实上它起了中世纪界限的作用,使农民分隔开来,把农民牢牢地束缚在小联合体中或束缚在失去任何‘存在意义的类别中。”[前苏联]列宁:《19世纪末俄国的土地问题》,《列宁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54页。村社也就成为俄国专制统治的基础。

虽然传统中国可能并未存在印度式的公社和俄国式的村社,但小农生产方式的存续,使得社会人口主体的农民像他们邻国的“阶级兄弟”一样被束缚在土地上,缺乏正常流动的动力,从而构成专制统治的基础。早在民国时期,王亚南就谈道,当一部分人掌握土地这种基本生产手段,另一部分人需要利用土地生存时,二者就结成了一种隶属关系。帝王专制政治的绝对支配权,归根结底是建立在对全社会基本生产手段——土地——的全面控制上。而掌控土地者为了维护和强化这种隶属关系,则会构建政治、法律、道德等一整套举措。这也是中国即便自秦汉以降基本不存在西欧式封建制度,但封建社会形态依旧长期存在,甚至强化的重要原因。总之,中国的专制政体,“是随中国的封建的地主经济的产生而出现的,它主要是建立在那种经济基础上的”。王亚南:《中国官僚政治研究》,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44~46、55页。同时期的社会学家袁方也指出:“中国的皇权一直是建筑在农业基础之上的;而且也只有在这种农业的基础上,这类皇权才能维持。”袁方:《皇权下的商贾》,吴晗、费孝通等:《皇权与绅权》,观察社,1948年,第90页。增渊龙夫对中国古代社会的研究认为,通过制度安排对民众及其土地进行控制是支撑专制权力的根本。[日]增渊龙夫:《中国古代的社会与国家》,吕静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246页。在王震中看来,战国时期郡县制的推行和以授田制为特色的土地国有制的实行所塑造的小农社会是秦汉以降专制政体形成的基础和条件。王震中:《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与王权的形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65页。

另一方面,专制权力为了维护和巩固统治而进一步强化了这种社会形态。刘泽华从专制权力入手来解析传统社会。他认为,“君主专制体制主要不是地主制为主导的经济关系的集中,而是社会主要由权力自上而下实行支配和控制。”刘泽华:《八十自述:走在思考的路上》,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7年,第279页。古代国家为了维护和强化统治,首先就是利用专制权力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并严格规定了家庭形态。春秋时期,管仲曾言:“昔者,圣王之治天下也,……定民之居,成民之事”;所谓“成民之事”,即“四民者,勿使杂处,杂处则言哤,其事易”。统治者严格规定士农工商的处所并强制职业沿袭。对于农民,则令“群萃而州处”,“从事于田野”,以达到“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农之子恒为农”。[战国]左丘明:《国语》卷6《齐语》,胡文波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48~151页。鉴于“谈说之士,则民游而轻其君;事处士,则民远而非其上;事勇士,则民竞而轻其禁;技艺之士用,则民剽而易徙;商贾之士佚且利,则民缘而议其上。”为强化专制权力,“私利塞于外,则民务属于农;属于农则朴;朴则畏令”。[战国]商鞅:《商君书》第2卷《算地第六》,张觉点校,岳麓书社,1990年,第21、22页。就连通常认为商鞅变法中废除了奴隶土地国有制,确立了土地私有制,有利于人身依附关系松懈的“废井田,开阡陌”,其深层目的也不过是为了促进大家族的分化,由官方确认小农的私有地,以强化政治权力的渗透与控制。[日]守屋美都雄:《中国古代的家族与国家》,钱杭、杨晓芬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72~74页。法家学术的集大成者韩非也强调:“民不越鄉而交,无百里之戚。……治之至也。”[战国]韩非:《韩非子》,蒋重跃注评,凤凰出版社,2010年,第25页。即通过对民众进行严格的人身控制以强化君主统治。

自秦朝以降,中国的王朝统治虽少有秦代那样表象的、单纯的严刑峻法,但本质上都是奉行专制政体的“秦制”。正如毛泽东所言:“祖龙魂死秦犹在,……百代都行秦政法。”毛泽东:《读〈封建论〉呈郭老》,徐涛编著:《毛泽东诗词全编》,湖北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360页。加之崇古观念,历代王朝统治者都借宣扬“农本”以塑造关心民瘼的仁君形象。但是,这一举措从根本上是为了进一步塑造小农社会,将广大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以强化社会控制,维护专制权力。农民出身,历经元末大动乱的明太祖朱元璋深知控制农民对于维系皇权统治的意义。因此,问鼎天下后,由于他建立的王朝只是重构了专制特权,为维护统治而强化对自身曾经属于的那个被压迫群体——农民——的控制则属必然之举。于是他一再下旨:“天下四民各守其业,不许游食”;“右先哲王之时,其民有四,曰士农工商,皆专其业,所以国无游民,人安物阜,而致治雍雍也。……榜谕天下,其令四民务在各守本业,医卜者、土著不得远游,凡出入作息,乡邻必互知之”;“若有不务耕种,专事末作者,是为游民,则逮捕之”。[明]夏原吉、[明]胡广等修纂:《明太祖实录》卷175,洪武十八年九月戊子,“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1962年,第2663页;[明]夏原吉、[明]胡广等修纂:《明太祖实录》卷177,洪武十九年四月壬寅,“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1962年,第2687页;[明]夏原吉、[明]胡广等修纂:《明太祖实录》卷208,“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1962年,第3099页。从而强制规定了平民的职业及活动范围,将不务农的平民划入非法的“游民”行列,施以刑罚。到了清代,大力宣扬“劝课农桑”乃“为政之本”的盛清统治者们将之与防范“游民”“惰民”等强化社会控制的目的融于一体。雍正皇帝谕旨:“养民之道惟在劝农务”,而“舍本逐末”则与“游手无赖”天然联系。[清]鄂尔泰、[清]张廷玉等修纂:《世宗宪皇帝实录》卷24,雍正二年九月戊申,中华书局,1985年,第380~381页。深谙皇权政治的乾隆皇帝数次颁下圣旨,禁止“逐末”,“课百姓以农桑本务”,“朕欲驱天下之民,使皆尽力南亩”。此举之成效甚至成为他考核地方督抚“优劣”的重要标准。[清]庆桂、[清]董诰等修纂:《高宗纯皇帝实录》卷42,乾隆二年五月庚子,中华书局,1985年,第755~756页。萧公权在对19世纪清代乡村社会控制的研究中谈道,统治者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保持对其臣民的牢固控制,以确保自己及子孙的皇位能做得安稳”。萧公权:《中国乡村:论19世纪的帝国控制》,张皓、张升译,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3页。袁方在考察皇权时代何以“重农抑商”时认为,此举根本上还是在于商人的兴起及其造成的人口流动可能对皇权产生冲击,只有“趋民而归之农,以著于地”才能维系皇权之本。袁方:《皇权下的商贾》,吴晗、费孝通等:《皇权与绅权》,观察社,1948年,第84~93页。

概言之,如同巴林顿·摩尔(Barrington Moore, Jr)所说,小农政治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农民流动会给那些有组织动员能力的人提供威胁专制统治的契机。[美]巴林顿·摩尔:《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现代世界形成过程中的地主和农民》,王茁、顾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6年,第173页。因此,传统中国王朝乡村政策的根本目的都是将农民束缚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通过政治权力控制经济趋势,制止民间独立自主的经济活动,扼杀农民在专制统治之外生存的可能性,以此达到将农民束缚于特定土地上之目的。这种社会形态中的农民,“最适于强权政治对其进行统治与暴力侵夺”,农民的经济、家庭、生活以至于命运都受制于专制权力。刘泽华、汪茂和、王兰仲:《专制权力与中国社会》,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37~39、104~109页。

虽然中国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存在较大规模的商品市场,并且至迟在北宋时就拥有了庞大的海外市场。Jack A. Goldstone, “ Capitalism, ” in William H. McNeill et al., eds., Berkshire Encyclopedia of World History, Great Barrington: Berkshire Publishing Group LLC, 2010, p.456.甚至有学者对比中西历史进程,将宋代中国视为“近代初期”(early modern),并认为这一形态比西欧的近代出现的还要早。但刘子健一语道破这一虚象,他认为,这种比较史学或全球史分析得出宋代中国的“近代”特征与中西对比没有实质性意义。因为,宋代以后的中国既没有接踵而至的持续的近代化进程,也没有出现近代化的发展。相反,却在“近代”的表象下,生长出顽固的专制传统。在传统中国,政治权力始终居于支配地位,而西欧步入近代以后,经济因素逐渐处于舞台中央。⑨[美]刘子健:《中国转向内在:两宋之际的文化转向》,赵冬梅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7~8、153页。故而,在传统中国无法生成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所认为的“享有无与伦比的自由”“自成天地,自由发展”的西欧式城市——这是推动西欧工商业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环节。[法]费尔南多·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1卷《日常生活的结构:可能和不可能》,顾良、施康强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第605~608页。反观中国的城市只能依附于专制权力,是权力的象征。费孝通:《乡土重建》,岳麓书社,2012年,第23页。即便有生产力的提高、商贸的拓展和城市化的进程,但都无法打破专制权力的支配地位。⑨基于此,何炳棣认为,传统中国只有“资本主义萌芽”,却难以自发生成西欧那样的资本主义体制。Ping-ti Ho, 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 Aspects of Social Mobility, 1368-1911, New York: Science Editions, 1964, pp.160~161.进而无法出现马克思所描述的自由、平等的现代社会。[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04~205页。质言之,正是专制权力与小农社会的牢固结合,使得中国长期停留于农业时代。同时,这种传统政治体制塑造的小农社会观念也植根于中国人的思维之中。

二、乡村危机:传统观念的存续与转型下江南农民离村的书写偏向

恩格斯指出:观念“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这一观念的形成,需要一定的历史条件,而这种历史条件本身又以长期的以往的历史为前提。”[德]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484~485页。马克思认为,只有在某种生产方式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状态内,其主导的观念才占据统治地位。[德]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7页。中国长期的专制统治与小农生产方式的牢固结合,进一步强化了小农社会观念。正如普列汉诺夫所言,人的心理“一部分由生长在经济上的全部社会政治制度所决定的”。[俄]普列汉诺夫:《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3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2年,第195页。这种观念在中国数千年历史进程中形成并不断强化,从而长期支配着人们的思维与表达。蒋梦麟在反思中国文化时就曾谈道:“中国哲学的目标是求安定。”任何改变,即便是进步的,都可能招致对现实的不满,进而破坏社会安定。蒋梦麟:《西潮与新潮》,中华书局,2017年,第331页。因此,即便到了19世纪晚期至全面抗战前,江南的工业化得以规模发展,并出现像所有历经工业化转型的国家和地区那样,在比较利益的推动下,大量农民离村转向城市工商业,但这一划时代的进步却几乎无一例外地被掌握话语权的学者视为乡村破产的结果。

关于转型时期农民离村的重大历史意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过较为全面的论述。工业文明对农民的积极影响就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工业化的发展创立了大城市,推动了人口从农业向工业流动,城市人口大大增加了,“因而使很大一部分农民脱离了农村的愚昧状态”。[德]马克思、[德]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405页。列宁对俄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的系统研究一再强调这一历史进程对于农民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他认为,传统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常态下的农民只能被固定在他们所居住的乡村,只有到了现代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才推动了农民的大规模流动;而没有这样的流动,就不可能有农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的发展。生产方式的变革“撕毁了掩盖阶级关系的一切传统的、宗法式的屏障和外衣”。用列宁的话说,“迁移是防止农民‘生苔的极重要的因素之一,历史堆积在他们身上的苔藓太多了。不造成居民的流动,就不可能有居民的开化。”这种流动“是进步的现象。它把居民从偏僻的、落后的、被历史遗忘的穷乡僻壤拉出来,卷入现代社会生活的旋涡。它提高居民的文化程度及觉悟,使他们养成文明的习惯和需要。……外出到城市去,可以提高农民的公民身份,使他们跳出乡村根深蒂固的宗法式与人身的依附关系及等级关系的深渊”。概言之,現代工业完成了工业和农业分离的改造,创造了与以往不同的生活制度、家庭关系制度、较高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境界。[前苏联]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列宁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282~283、216、218~220、530~531、502~503页。

面对转型时期的社会进步现象,当时关注江南乡村的学者在相关叙事中都不自觉地涉及到其中的进步要素,但受传统观念支配,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将之视为乡村危机之因应。上海作为当时中国工业化最发达的城市,其对周边地区乡村的影响最为深远。1930年,上海社会局刊文针对周边农村自近代以来出现的大规模人口流动谈道,“农家之居住,如是不能恒久”。虽然论者意识到这一现象是现代工商业发展带动的,但亦持消极态度,深有遗憾之感。上海市社会局编:《上海市百四十户农家调查(一)》,《社会月刊》1930年第2卷第2号,第7页。当时一位探讨宝山农村副业的学者写道:“上海资本主义的煤灰,逐渐破坏了这平静自足的田园生活,转移了自来男耕女织的旧习,改变了男人女人谋生的方法。”然而,作者却对妇女在农业之外,前往上海“‘做洋纱、‘织布、‘摇袜或居家包结毛线物”的现象感到失望和无奈,认为她们已经不能像从前那样“深居简出”。陈凡:《宝山农村的副业》,《东方杂志》第32卷第18号,1935年,第105~106页。

类似的表述在探讨江南其他城市工业化之于乡村影响的学者那里同样成为一种概念化的书写。在这一时期江南工业发展水平仅次于上海的无锡,工业化推动农民离村也是极为普遍的现象。1935年,国民政府主持的调查一再强调,无锡工商业发达,“农民离村之事日多,无怪膏腴之区,而仍不少旷土”。但基于传统观念和土地整理之目的,却认为无锡农村如同中国其他区域的乡村一样也陷入破产之中,农民离村就是最好的证明。阮荫槐:《无锡之土地整理(二)》,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6册,成文出版社,1977年,第18253页。有学者对无锡的调查即便认为是比较利益带动农民离土离村,但依然对这一现象提出批判,认为农民离村导致农业衰败:“锡地为工业区域,工厂林立,谋生较易,厂中所得,较优于田中所获,以致有重工而轻农之趋势,农业现象,渐呈衰落,环视村中田畦农作,咸感农工之不作。”由农转工提高了民众的生活水平,却被简单地视为民性趋奢:“妇女咸赴厂作工,经济状况,尚不觉十分困难,性情朴实,不尚奢华,惟以工商业发达,受外来之习化,渐趋浮华。”汤成:《江苏无锡一百户农家经济调查》,《农业周报》1936年第21期。当时《无锡乡土教材》的作者们正确地认识到“种田不如做工”,然而,由于在近12万的无锡工人中,女工占大多数,故而对这一与传统礼教相冲突的社会现象提出批评,认为“他[她]们本是农家的妇女”,离村入厂,“不是好的现象”。姚铭盘等:《无锡乡土教材》第4册,赵永良、蔡增基主编:《无锡历史文献丛书》第1辑,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22页。

20世纪30年代中期,费孝通基于吴江开弦弓村的生活调研就指出,1910年代至1930年代,江南城市工业的发展吸引了大量农村劳动力。但他认为,“这种人口流动对农村社区的传统社会结构是一种破坏性力量”。费孝通:《江村经济》,戴可景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02~203页。成长于工业化勃兴时期的太仓直塘镇人杨公怀发现,受工业化推动,“农村妇女,耳濡目染,也渐习于城镇化了。饮食要讲究,衣要入时,有许多人,粗衣淡饮的生活已过不惯,在农村不能满足欲望,自然只有向都市跑。近年太仓农村妇女到都市去的,确不在少数。农村中骤然少了许多劳动妇女,而带来了豪奢的风尚。农村经济衰落的程度,自然一天深刻一天了。”杨公怀:《太仓农村经济崩溃的写真》,《沪农》1936年第3、4期合刊。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妇女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环境而前往城镇做工,并因此促进了生活水平的提高。但矛盾的是,这一进步现象在论者眼中却被视作“农村经济衰落”。个中缘由也是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农民应该安土重迁,妇女更不应抛头露面。1935年,有学者在研究江阴农家妇女生活时注意到,困于乡土是对农民的压榨与摧残,“而多数贫农宁可株守小块土地,极度压榨自己的妻女”。当时城市工业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农民离村进城做工,显然研究者也意识到这一社会变迁对于妇女解放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却依旧站在农家破产的角度看待农民离村。罗琼:《江苏江阴农村中的劳动妇女》,《东方杂志》1935年第8期。即使到了20世纪40年代,也有学者对江北南通工业化带动农民离村的现象提出批判:“机上之工作甚为辛苦,不安份[分]之农民受乱世之引诱离开农村另谋生计者非无人,幸尚在少数耳。”蒋赓霖:《南通附近农村经济之面面观》,《中国经济》1944年第8期。显然,农民受经济利益和生活环境的吸引而离村进厂,却被掌握话语权的书写者视作离经叛道。

类似的叙事在那些关注浙北乡村的學者笔下也很为常见。一位研究嘉兴土地问题的官方学者在谈论当时的农民离村时认为,那些未受城市工商业发展吸引而依旧固守乡村的农民是“安分守己、听天由命”。反之,那些走出乡土者,则被视为“背井离乡”,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的安定,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钱承泽:《嘉兴县之租佃制度》,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59册,成文出版社,1977年,第30232页。同样,一位官方学者在考察平湖农村经济时则指出:“农民性富保守,安土重迁,非至万不得已时,决不愿轻易抛弃田园而他往。……自爱者挤入都市,寻找工作,乃形成农民人口之减少,荒地之增加,都市人口过剩,增加产业预备军,构成机构之农民离村,农村乃根本崩溃矣,……卒至经济工起纷乱,而影响于政治之动摇也。”论者认为:“近年都市畸形发展,致乡村农民弃乡就市,本县地近上海,影响更大。”此即农村崩溃。段荫寿:《平湖农村之经济研究》,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45册,成文出版社,1977年,第22795~22796、22801页。这种书写范式都是典型的小农政治塑造的传统观念支配下的表达,即站在维系统治的角度而无视农民自身发展之诉求。

抛开当时社会上有关乡村理论问题探讨中占据主导思潮的是“以农立国”还是“以工立国”不论,绝大部分关注乡村的学者,他们的基本认知是相同的,传统观念主导的思维模式还难以突破旧式的牢笼,无法准确认识工业文明与农村离村的历史意义。因此,但凡人口流动,往往都被视为社会动荡、乡村危机、动摇国本等破坏性现象。这一影响一直延续到建国后。建国初期,中共苏南区党委基于革命立场一再强调苏南(现江苏南部与上海地区)农村像中国其他地区的乡村一样,深受“封建统治,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的剥削,农民“生活困难,耕种土地不得,将田典卖,而从事了别种职叶[业],农叶[业]生产减少,形成了农村经济的破产,农村经济一蹶不振”。但另一方面,他们的调查却一再与这种笼统的概念化表述相悖。当时中共苏南区党委主持的农村调查发现,由于城市工商业发达,很多农民进厂做工,“群众生活水平一般较高,……阶级斗争,不易发动”。江苏省档案馆藏:《苏南郊区土改准备工作会议记录及市郊情况调查材料,附:欧阳惠林同志汇报郊区土改会议情况及赵部长指示的记录(1951年1月18日——3月2日)》,全宗号:7006,目录号:002,案卷号:0261。对上海郊区四个典型农村的调查发现:“郊区性地区群众生活来源多种多样,而一般存在着重工轻农的思想,……农村性地区群众也很羡慕工人生活。”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市郊区土改委员会关于土改中郊区四个村的典型调查材料(1950年12月)》,档案号:B14-1-81。对上海最东北的高桥区的十二保六个甲的调查发现,“群众是重工商轻农桑(如不少农民反映作工作商赚钱多,种田的是处于迫不得已而为之……有些男人种田认为是羞耻等)。”上海市档案馆藏:《中共上海市委郊区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查郊区租佃关系问题的通知、报告(1949年)》,档案号:A71-1-10。在无锡郊区农村,“农民从事其他职业的收入比种田的收入多,因此,相对地放轻松了。农民反映:一个人在工厂做工可养活一家数口人;一个人做一天买卖,一家几口人就不愁吃。”江苏省档案馆藏:《无锡市、县关于农村情况调查(1950年)》,全宗号:7006,目录号:003,案卷号:0256。类似情形在当时的江南地区十分普遍。

同样,在当时的官方话语体系中,主流意识形态还是将这一现象视为帝国主义经济侵略下工商业“畸形发展”所致。苏南区党委指出:苏南地区很多农民转入城市从事工商业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接近京沪,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深入农村”。江苏省档案馆藏:《苏南农村经济情况(1949年12月)》,全宗号:7006,目录号:001,案卷号:0134。在上海,工商业发展使得各区农民的职业多样化,并削弱了农村的封建性,但在官方看来,个中缘由主要是:“因上海是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长期统治的堡垒。农民是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位一体的压迫和剥削,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统治,造成上海的畸形发展。”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市大场、新市、江湾、吴淞等区委关于土地改革工作总结(1951年)》,档案号:A71-2-81。针对江湾乡农民转向城市工商业的现象,土改工作的总结则谈道,这是“帝国主义统治的时代,上海经济上的虚肿繁荣”之产物。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市江湾土改实验乡的工作意见总结等(1950年12月25日)》,档案号:A71-2-78。

三、“农业化”:逆时代潮流与小农社会的倒退回归

面对转型时期工业化带动农民离村这一全球性的进步现象,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阐释还是在相关的实证研究中都有过较高的评价。就是关注江南乡村的学者在他们的表述中也不自觉地流露出符合全球化的进步特征,但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依旧将之视为乡村危机之因应。他们的相关主张不是顺应历史潮流推进工业化的进程,促成农民的流动和他们现代性的发展,相反,却一再像传统社会的专制统治者那样鼓吹维护小农社会,希图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上。

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推行土地整理计划时就提出:“经国之道,首在养民,养民之方,基于地利,地利不修,民生何托?故推行地政为经国之大计。”阮荫槐:《无锡之土地整理(一)》,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5册,成文出版社,1977年,第17379页。而推行地政,“积极仍在培获自耕农,此因国家基础之是否巩固,视其人民对其土地之感情如何?如人民对土地有生斯、食斯、葬斯之感,则获土之情殷,为国顾乡之奋斗亦烈,反之则必致流亡载道,社会不安,国本不固矣。夫惟自耕农民,安土重迁,对其土地之感情,最为深厚,若地主及工商业者,俱不足与之伦比,值此国家风雨飘摇,农村隐忧四伏之秋,积极培获自耕农,以固国基而杜社会乱源,实为推行地政之要图。”阮荫槐:《无锡之土地整理(二)》,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36册,成文出版社,1977年,第18253~18254页。这一图景如同费孝通所描述的“安土重迁,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不分秦汉、代代如是”,几乎完全依靠传统经验的小农社会。费孝通:《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61~63页。“培获自耕农”的根本目的在于将农民固定于土地上,以此作为维护统治之本。

上海社会局编辑出版的一篇文章的表述就是舊式观念支配现实书写的典型。文章认为:“农业性质安全,收获稳定,农民习故守成,自应安土乐居。故业农人家,既少暴富之可能,亦无意外之失败,子子孙孙往往不失其业。见异思迁,别图他项生计者,是所鲜见。上海濒海带江,土宜水利,迥非内地可及,天灾影响,直无其事。兼之华洋杂处,交通便利,政治革新,兵匪鲜见,以理而论,农户迁徙转让,似应稀少矣,然而适得其反,出于吾人意料之外。”上海市社会局编:《上海市百四十户农家调查(一)》,《社会月刊》1930年第2卷第2号,第6~7页。这是典型的小农社会观念,认为为了社会安定,农民应该专务耕种,不应流动,农民子子孙孙恒为农,而上层建筑的革新也同样应该巩固这一社会形态。费孝通认为“都市克乡村”,费孝通:《乡土重建》,岳麓书社,2012年,第16~17页。在对开弦弓村的调研中,他视当时江南城市工业化引起农民离村为一种破坏性力量,而国民政府对蚕丝业的改革就是要阻止这一进程。所以他强调,为解决中国农村的根本问题,应该“恢复农村企业”,即以乡村副业代替外出做工。费孝通:《江村经济》,戴可景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02~203、251页。主持嘉兴土地整理报告的学者同样认为:“解除佃农的痛苦,最彻底的办法,只有创造自耕农。”钱承泽:《嘉兴县之租佃制度》,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59册,成文出版社,1977年,第30363页。由农学家冯紫岗领导对嘉兴的农村调查指出:“使佃农及半自耕农甚至雇农,逐渐皆变而为自耕农,以达耕者有其田之最终目的。”冯紫岗编:《嘉兴县农村调查》,国立浙江大学、嘉兴县政府印行,1936年,第212页。负责平湖土地整理报告的学者谈道:“吾人深觉欲改进农村经济,改善农家经济状况,非消灭地主,创设自耕农,使耕者有其田不可。”段荫寿:《平湖农村之经济研究》,萧铮主编:《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第45册,成文出版社,1977年,第22776页。

可以说,这一时期无论是国民政府主导的土地整理计划还是其他学者,在书写江南农民离村时几乎都将之视为乡村危机的产物与原因。主流的应对之策还是在于实现“耕者有其田”,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上,防止流动,以固“国本”。一言以蔽之,即在工业化时代推行农业化。这种观念与几千年来中国古代王朝统治者向社会灌输的理念与实践在本质上如出一辙。当历史的车轮驶入20世纪,工业文明引领的全球化进程已历经一个多世纪,中国业已遭受近百年屈辱,但这一屈辱的根源不是西方列强带来的,追本溯源是专制权力长期统治社会的产物。小农生产方式无法培育现代国家,相反,只会生成并强化专制权力;欲壮大民族国家,根本在于推进工业文明与现代世界接轨。这一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着深刻的认知。

马克思在批判法国大革命时期逐渐建立的小农土地所有制及其造成的恶果时指出,这一制度安排不是培育了自由的农民和政治的现代化,相反,这是在维护和巩固小农社会,根本上是在维系专制统治的基础。因为,在这样的生产方式下,人数众多、生活条件相同的农民,他们彼此之间没有多种多样的联系。这种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他们彼此之间只存在地域上的联系,而无法形成全国性的联系,建立政治组织,就这一点而言,“他们又不是一个阶级”。“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德]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762~763页。恩格斯认为:“封建剥削的根源不是由于人民被剥夺而离开了土地,相反地,是由于他们占有土地而离不开它。”[德]恩格斯:《美国工人运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20页。他在探讨19世纪中期资本主义尚不发达的德国、法国农村社会时谈道:“你们企图保护小农的所有权,这不是保护他们的自由,而仅仅是保护他们被奴役的特殊形式而已。”[德]恩格斯:《法德农民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63页。列宁在批判俄国村社的“平均主义”时谈道,“真正重要的问题根本不是土地的占有形式”,而是建立于小农生产方式上的各种依附关系,鼓吹村社的“平均”和“保护”,本质上是在维护专制统治对农民的盘剥。[前苏联]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列宁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290页。

马克思主义认为,大机器工业的发展创造了现代社会。现代国家的基础“是废除和取消了特权的社会,是使在政治上仍被特权束缚的生活要素获得自由的发达的市民社会。……自由工业和自由贸易正在消除享有特权的封闭状态,从而也在消除各种享有特权的封闭状态之间的斗争。……是摆脱了特权桎梏的自然生命力的不可遏止的普遍运动。”[德]马克思、[德]恩格斯:《神圣家族,或对批判的批判所做的批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12~313、316页。正是由于工业革命推进生产方式的根本性变革,使得“18世纪大踏步走向成熟的‘市民社会”,在这个自由竞争的社会中,个人表现为摆脱了“使他成为一定的狭隘人群的附属物”的“自然联系”。人的生产能力不再“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的最初的社会形式,而是形成了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和全面能力的体系。从而为“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创造了条件。[德]马克思:《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2、107~108页。工业化使得在现代生产方式占据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德]马克思、[德]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402~403页。对于消灭旧社会的堡垒——“农民”,“大工业起了最革命的作用”。[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578页。

江南自唐宋以降逐渐发展成为中国经济的核心区域,人口数量变化的总趋势是不断增长,在土地开发空间逐渐趋于边际的情况下,何以支撑总体上日益增加的人口?根本上是依靠农家经济结构的演变。从明清时期的“男耕女织”到近代前期的“织布主业化”,随后借助工业化和全球市场的扩张而不断调整原有的经济结构,甚至出现了“工业主业化”。参见李伯重:《多视角看江南经济史(1250-1850)》,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241~314页;马俊亚:《工业化与土布业:江苏近代农家经济结构的地区性演变》,《历史研究》2006年第3期。这是缓解江南总体上不断增加的人口压力并维持农家生计的主要原因。到了20世纪,在江南推行“农业化”,以防止和解决农民离村,只能是重新分配固定的果实而无法真正做大果实。单就经济角度而言,只有工业化推进生产方式的划时代变革才是当时的主要出路。对于在工商业发展使得地权日益分散的江南,无论是培植自耕农还是平均土地,其结果只能重塑小农社会。而这一观念的实践在1949年建国后的推行,及其造成的消极影响也已经在历史中被证明。

曹幸穗对民国时期苏南农村经济的研究表明,这里的耕地资源已经严重不足,即便现代工商业的发展使苏南的地权不是走向集中而是分散,但按人均最优可耕地而言,尚存60%的剩余劳动力。之所以在苏南乡村没有形成大的危机,主要是由于工业化的发展安置了相当一部分剩余劳动力。曹幸穗:《旧中国苏南农家经济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第41~51、111页。建国初期,中共苏南区党委的乡村调查就发现,农村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当发达,……纯靠收租剥削地主多为鳏寡孤独及一些中小地主,而农民也很多将自己的土地租出,转入城市做工或经商”。江苏省档案馆藏:《苏南农村经济情况(1949年12月)》,全宗号:7006,目录号:001,案卷号:0134。在上海,现存建国初的调查档案中就记载,郊区“人多地少,不从事其他职业,光种地的确不能维持或者不能完全维持自己家庭的生活”。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市大场、新市、江湾、吴淞等区委关于土地改革工作总结(1951年)》,档案号:A71-2-81。可以说,正是由于工业化发展吸纳了土地开发趋于边际下日益过剩的农村劳动力,他们将土地租出,转入工商业,从而缓解了这里不断增长的人口压力。这一点,建国初中共苏南区党委是准确认识到的。参见江苏省档案馆藏:《关于苏南区土改前农村基本情况和经济情况〈资料〉(1951年3月14日)》,全宗号:7006,目录号:002,案卷号:0265。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再一味地强调培植自耕农,其结果只能让工业文明曙光初现的江南倒退至小农社会。

在浙北,民国时期,中国经济统计研究所相关人员于20世纪30年代对吴兴县的农村调查得出,仅就耕地而言,在地狭民稠的吴兴,根本无法生存,“以一般农户之小份有地,尚在日趋细分与缩小,普遍入于没落之途,耕地缺乏实为农民最大之痛苦”。中国经济统计研究所编:《吴兴农村经济》,中国经济统计研究所,1939年,第118页。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刘瑞生基于20世纪30年代嘉兴4312户农家的调查研究发现,在人地矛盾日益严重的情况下,只有发展现代工业才能优化农家经济。反之,将农民困于小块土地之上,恰恰是封建生产关系维系的基础。刘瑞生:《嘉兴四三一二户农业经营的研究》,《中山文化教育馆季刊》1937年第4卷第2期,第565~576页。曹锦清等基于杭嘉湖平原乡村的个案研究得出,经过土改,浙北原本就趋于分散的地权彻底分散化了,成为一个平等的小农社会。最终使得“共同富裕的梦想成为共同贫困的现实”。曹锦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北的社会文化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37~47页。王铭铭对福建安溪县美法村的个案研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例证。像江南农村一样,该村人多地少,在民国时期,受商贸发展的吸引,约有30%的村民改行从事航运业。土改使这部分人失去生计的工具,同时由于人多地狭,人均仅分得0.5亩地。他从经济角度谈及了农业化实践在集体化时代的危害:“‘农业化使农村人口进一步固定在土地上,失去移动能力。并且,由于大量非农人口并不习惯农业生产,因此农业产量和劳动力价值下降而且资源供给不足。”王铭铭:《村落视野中的家族、国家与社会——福建美法村的社区史》,王铭铭、[英]王斯福主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63、68~69页。

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在反思建国后的经济路线时也明确指出,由于小农平均主义思想“在我国漫长的历史和社会生活中有着极为深厚、广泛、长久的影响”,因此,自社会主义思想传播到中国以后,无论是当时颇具影响的思想家、政治家还是建国后“脱胎于农民,又处于小农经济汪洋大海包围之中的中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农民平均主义思想的一些影响”。虽然当时一些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认识到这种思想是不正确的,但建国后在农业领域的一些路线方针还是不同程度地受到小農思想左右,从而给党和国家造成巨大损失。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208~211页。

结语

专制权力支配社会是传统中国社会运行的核心机制。其不仅建基于小农社会之上,尤为重要的是进一步强化了小农社会,以实现将社会人口主体的农民束缚、分散在土地上。农民“只能在狭小的范围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阻碍他们作为一个阶级的形成,更无法生成全国性的政治组织,从而巩固和强化了专制统治。两千多年来,专制权力与小农社会的牢固结合,使得中国长期停留于农业时代,小农社会观念根植于中国文化之中。所以到了近代,尤其是19世纪晚期至全面抗战前,江南工业化规模发展带动大量农民离村时,这本是一个传统社会转向现代文明的划时代景象,但在论者笔下,几乎无一例外地成为乡村危机之因应。无论是官方还是非官方学者提出的应对之举大多与传统时代的统治者并无根本差异,其本质都是回归小农社会。

其实,不论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阐释还是全球历史进程的史实都向我们展示,在传统社会,小农生产方式使得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处于人身依附关系之中,他们只是一个个孤立的个体,无法生成独立自由的个性。只有工业文明带动生产方式的巨大变革,才能推动农民的良性规模流动,形成广泛的社会联系,促进社会的自由、平等的发展和农民独立个性的培育。身处这种现代化浪潮下,依然宣扬鼓吹“农业化”,不论主观意愿是有意还是无意,实质上是一种历史的倒退。

即便在当下,传统的乡村观念依旧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特别是每逢传统节日,网络上多会出现一些关于“乡村衰败”的随笔文章,但类似叙事基本上还停留于对农民离村导致乡村景观衰败的表述,而没有从这种“衰败”的背后考察更深层次的人的发展问题。就像列宁在批判民粹派时说道,在工业化背景下,农民离村不仅带来“纯经济上的”益处,而且一般来说是一种进步现象。社会的注意力不应当关注于用当地副业来代替外出做工,而应当集中于消除一切阻挡外出的障碍,从各方面促进外出。[前苏联]列宁:《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列宁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218页。无疑,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农村的人口流动还是社会流动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而伴随着人口的城镇化,乡村景观必然历经一个重新整合的过程。如果仅仅将转型时期乡村景观的凋敝视为农村的衰败,而不思考这种转型对于农民群体综合发展的历史意义,那么,这种思考逻辑本质上依旧局限于传统的思维模式之中。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历史系

责任编辑:黄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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