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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装备许可目录项目取消的影响及对策

2019-09-17姚红娟

财会学习 2019年24期
关键词:军品优惠许可

姚红娟

摘要:根据武器装备许可目录项目缩减的趋势,研究可能对原享受优惠单位的影响,并从成本、收入、利润、现金流、增值税的角度,结合具体事例进行测算对比分析,为企业管理提供思路。

关键词:许可目录项目;影响;免税;市场竞争;收入;利润;现金流;应对策略

2018年,国防科工局会同军委装备发展部出台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修订方案(2018版征求意见稿)》,新版目录从政府管理层面上解决了许可管理范围过宽、准入难等问题,有利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经济,带动创新创业中小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在新的形势下,有必要研究许可目录项目取消对原享受优惠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未雨绸缪,争取主动。

一、武器装备许可目录项目的变化

2017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副合深度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分系统及配套产品竞争,明确细化总体单位开展分系统及配套产品采购的规则要求。改进完善军品价格和税收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引导更多民口单位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竞争。

2018年许可目录修订方案,按照“该管的管住,不该管的放开”原则,仅保留对国家战略安全、社会公共安全有重要影响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项目其余项目全部取消许可限制。与2015年版《许可目录》相比,许可项目总数减少62%,大幅度缩减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管理范围。

二、武器装备许可目录项目取消对企业的影响

武器装备许可目录和军工产品免税直接挂钩,该政策发布后将对军工配套单位产生较大的影响。目前军品免税直接挂钩,该政策发布后将对军工配套单位产生较大影响。目前军品免税依据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要享受该通知中的优惠政策应当取得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一旦许可目录取消,可能面临无法享受军品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随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项目逐步取消许可限制,越来越多的企业可以从事原先不能涉足(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许可的,不得从事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科研生产项目,市场竞争也会越来越激烈。原先享有特殊权限及税收优惠的单位,将会面临市场竞争和税收成本的双重压力,如果不能转变观念,因时而变,提高生产效率、压缩成本、在采购和销售环节采取有效策略,将不可避免的会逐步失去竞争优势,甚至被淘汰出局。

三、许可目录项目取消的影响(实例测算)

以某单位为例,研究在不同采购、不同销售策略下对收入、成本、利润、现金流、增值税的影响,从而掌握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企业的利益不受影响。

例:假设某企业是享受军品免税的军工单位,且该单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项目仍有效,未来面临科研生产的项目部分或全部取消许可限制。采购的军品免税材料100万元,税率为0。目前仍享受军品免税清单的优惠政策,售价200万元(不含销项税)。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暂不考虑其他成本(水电、外协、测试、试验、劳务、差旅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

(一)采购环节的材料享受军品免税政策,进项税为零,销售环节按享受免税、不免税(总价不变)、不免税(上调售价)的具体情况:

从表1中可看出,在采购环节,成本(进项税为零)不变的情况下,如不再享受军品免税优惠,同时未能将需缴纳的增值税转至下游企业,会导致收入总额变小,利润和现金流都会变小,影响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

如果能因时而动,在项目取消许可的情况下,在销售环节将税收成本通过报价、提高售价予以对冲,将使企业利益基本不受影响。

(二)采购环节的材料含税价(进项税13%)与免税价一致(不接受加价)的具体情况:

从表2可看出,如果采购环节的含税价(不接受加价)与免税价持平情况下(通过采购环节招标比价,价税合计金额孰低原则选择供应商或优化材料成本):

销售环節仍享受免税优惠,则收入、利润、现金流基本不受影响;

销售环节不享受免税优惠,需缴纳增值税,且下游客户不接受加价情况下,企业的收入、利润、现金净流入都会减少;

销售环节不享受免税优惠,需缴纳增值税,下游客户接受13%加价情况下,企业的收入持平、利润额增加、现金净流量增加,是最理想的一种状态。

(三)采购环节的材料价款与免税价一致,进项税13%的具体情况:

从表3可看出,如果采购环节接受加价,材料价款与免税价持平情况下,会有13%的进项税。

销售环节仍享受免税优惠,则收入不变、利润和现金净流量都受影响,因为含税采购的进项税金不能抵扣,导致材料成本增加,利润和现金净流入减少。

销售环节不享受免税优惠,需缴纳增值税,且下游客户不接受加价情况下,企业的收入、利润、现金净流入都会减少,这是最差的情况。

情况九是理论状态,即采购、销售环节都接受13%的加价,收入、利润、现金净流入持平,但仍然会产生部分销售税金及附加、印花税的成本。

(四)销售环节不享受免税优惠,价格介于含税价和免税价中间(接受部分加价9%)的情况:

2019年4月1日现行增值税率13%,销售环节不享受免税优惠,下游客户接受部分加价,按在原价格基础上上浮9%测算。

从表4可看出,如果下游客户接受部分加价,企业在采购环节不采取相应措施,还是很难达到原有的利润和现金流水平,而且部分加价的情况下,收入的规模都会受到影响,考虑收入规模,部分加价的方案则不可取。

情况十一的是在采购环节有效进行了控制,所以利润和现金流比全免税的情况下有所增加,对注重利润的企业,该方案不失为一个折中策略。

四、对策及建议

虽然武器装备许可目录项目取消后,相关部门可能会出台相应的过渡政策,也可能以其他方式(备案制)使企业继续享受免增值税优惠,但大趋势是逐步取消武器装备许可限制,吸收优势民营经济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企业还是应从自身出发、练好内功、积极采取适合的购销策略,争取利润最大化。

(一)采购环节比价,合理确定供应商

材料采购环节,可通过公开招标,区别供应商身份,最优化选择供应商及采购价格。在仍享受军品免税优惠的情况下,因进项税不能抵扣,以价税合计孰低为最优(品质有保证),小规模纳税人税率较低,反而可能给出更优惠的价格。如不能继续享受军免,因增值税是价外税,则在招标比价环节重点比较不含税价的高低。

(二)提高产品售价,对冲税收成本

企业应提前考虑许可目录项目取消情况,尽早与客户沟通,就需缴纳的增值税,取得客户对价格上涨的认可,从而对冲采购环节中加价接受的税收成本。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得出部分加价,不仅不能保证原有的收入规模,而且还会影响利润和现金流量。

(三)加强成本控制,提升竞争力

面对税收成本的增加、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形势,为确保企业利润空间、发展、壮大,就一定要加强成本控制,可通过成本设计,选择材料,压缩成本;通过工艺改进,提高效率,节约人力成本等举措,增强企业竞争力。

(四)利用税收政策,降低纳税成本

积极关注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加强税企沟通,做好税收新旧政策衔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综合权衡,争取企业税收成本最优。

本文仅对配套层级中的某一企业单个产品进行了分析,企业在其中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如不能免税,则增加的成本必将逐级加价转移至最终客户。作为总体单位继续享受免税优惠,给最终用户的报价中必然包括配套单位的税收成本(进项税不能抵扣),影响军方采购定价。

在实际经营中,情况要复杂的多,企业应结合自身产业特点,综合运用系列措施,提升竞争能力,掌握主动,确保在新的形势下,企业利益不受影响。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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