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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教化:高校道德教育的应然资源

2019-09-10徐艳萍

教育文化论坛 2019年5期
关键词:完善路径

徐艳萍

摘 要:规范教化一直以来都是道德教育的主要方式,在高校道德教育中占主导地位,是高校道德教育的应然资源。这是由规范教化是高校道德教育的外核决定的:规范教化是高校道德教育的主要途径、直接保障和基本目标。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方式也暴露出德育目标观念化、德育内容政治化、教学方法单一化等问题,相应地,其完善路径应从环境、教育和大学生三方共同努力,从改革完善德育目标、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等方面有序推进。

关键词:规范教化;高校道德教育;问题诊断;完善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615(2019)05-0124-06

DOI:10.15958/j.cnki.jywhlt.2019.05.022

Normative Enlightenment: the Natural Resources of Moral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XU Yanping1,2

(1.Library of Chuxiong Normal University, Chuxiong, Yunnan, 675000,China; 2.School of Philosophy,Hubei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62,China)

Abstract:Normative education has always been the main way of moral education. Moral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occupies the leading position and is the natural resource of moral education. This is determined by the core characteristics of moral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Normative education is not only the main way of moral education, but also the direct guarantee and basic goal of moral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However,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this way also exposes the morbid problems such as the goal and idealization of moral education, the politicization of moral education content, and the simplification of teaching methods. Correspondingly, its improvement path should be orderly promoted from the aspects of environment, education and the joint efforts of students, and from the aspects of reforming and perfecting moral education objectives, innovating teaching methods and enriching teaching contents.

Key words:moral education of rule virtue;moral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problem diagnosis;improvement path

道德教育由道德和教育两个词组成。在我国,道德被认为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其本质是一种社会意识。我国著名伦理学家江畅教授给道德下的定义是:道德是一个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构成的复杂社会现象,也是以一定善恶观为指导、以追求善(包括德情、德性、德行)为指向的社会价值体系。道德不等于行为规范,其本质不是非制度性的规范,而是人类谋求更好生存的智慧 [1] 。 《说文解字》云:“教者,上所施,下所效也。” “育者,养子使作善也。”所以,教育不仅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教人“作善”,做有德性之人,道德教育是人们形成德性的基本途径,是人们“修身养性”、成为有德之人的基本方法,对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有着重大的影响。所谓道德教育,就是通过教育激发和唤醒个体的道德意识,传授其道德知识,并将其内化为自身的道德品质、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的活动。

在形成德行涵养的过程中,规范教化和德性涵养是两个基本的途径。其中,规范教化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高校大学生道德教育的主导方式,在高校道德教育中占主导地位。这是由规范教化本身的特点和优势所决定的。

一、规范教化是高校道德教育的外核

顧名思义,规范教化是指将社会所建立的道德规范通过教育的方式对受教育者施加外部影响,把道德规范相关知识“外灌”给受教者,激发其道德意识、规范其道德行为、培养其道德品质的过程。或者说,规范教化特指向人们传授社会既定的道德规范知识,同时期望受教育者依据既定的道德规范指导自己个人的日常行为,真正明白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规范教化是一种通过外在的手段或他律的方式,来行使道德规范的规诫功能,它以规范伦理学作为哲学基础,侧重于一定社会道德规范的“外铄”,致力于从社会有序发展的角度为道德教育提供优良的道德规范和原则,倾力于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道德规范的建立 [2] 。

这种方式一直是我国开展道德教育的主要方式,占有主导地位,是高校道德教育的外核,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规范教化是道德教育的主要途径

长期以来,规范教化一直是我国高校大学生道德教育的主要途径,这一方面是由我国教育传统性决定的,另一方面则是由规范教化本身的特点决定的。首先, 规范作为普遍的行为准则,对人们的行为有明确的指向性和可操作性,引导人们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可为。因此,规范教化的道德教育方式对人的行为具有很强的规范力和约束力。规范教育的理论依据“规范伦理”,是一种关于人应该如何行动的伦理,它告诉人们哪些行为是正当的、符合道德规范的,哪些行为是不正当的、违背道德规范的 [3] 。它直接告诉人们什么行为是善的,什么是应当的,什么是违反社会道德的,如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直接告诉人们应当怎样做才是符合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在社会成员整体道德水平不高的情况下,规范教化对规范个体的行为具有很强的规范性,直接用规范的形式给个人划定了一条道德界线,让个体通过道德教育接受这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不触犯社会的道德底线,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其次,规范教化的道德教育方式科学性、可操作性强,便于推行。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和不断探索,我国高校德育的规范教化方式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内容和教学方法,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得到了全面推广,使大学生全面掌握了道德知识和道德规范,为建构道德知识体系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再次,规范教化实施效果比较明显,由于他为社会提供各种各样的“规范”,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因此实施起来效果明显。在一定程度上说,只要人们按照规范办事,只要遵守了规范,不触碰道德底线,不违背道德规范,就是一个有基本道德素养的人。

2.规范教化是道德教育的直接保障

规范教化在我国高校道德教育中居于主导地位,是因为它是高校道德教育的直接保障。在谈到规范伦理对于人们德性养成时的作用时,当代美国著名伦理学家麦金太尔也不得不承认“任何充分的德性伦理都需要‘一种法则伦理’作为其副本”[4] 。我国学者也认为:“离开规范的德性,对人们而言不过是空洞的概念和纯粹的道德说教,道德教育也变成了毫无实际意义的形式主义和虚无缥缈的理想主义。倘若没有制度所提供的指引,道德的方向就很难把握,致使主体性的弘扬不仅不能服务于善,反而可能滋生出恶。”[5]

在人们道德水平普遍不高的情况下,社会不能仅指望人们依靠自己内心的道德信念来解决道德问题。必须凭借道德法则才行,虽然道德自律更具深层性,但自律远不如他律对人更具有强制性,对于维护道德秩序与社会稳定更具有稳定性。“道德问题并不能简单地通过高尚人格加以处理,只是依靠良知和品性是万万行不通的,道德问题的解决唯有凭借道德法则才行,虽然道德自律更具深层性,但自律远不如他律对人更具有强制性,对于维护道德秩序与社会稳定更具有稳定性”[6]。

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制度化、非外在化的特殊规范,其特殊性就在于它是柔性的,是一种软约束,重在教化与规范引导。

规则与德性二者的关系犹如现实社会中的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样,二者互为补充,不可或缺。法律是一种硬性规则,是防止人们作恶的有力武器,是调节冲突和制约行为的基本手段。没有任何人可以完全将法律置之不顾,而仅仅依靠个人超凡的道德理想来生存。法律对于人的行为的规范作用和对犯罪行为的防止和惩罚作用是道德所不能达到的。正如美国著名法哲学专家博登海默所说:“规范性制度的存在以及对该规范性制度的严格遵守,乃是在社会中推行法治所必须依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7]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规范教化是高校道德教育的直接保障,离开了规则的德性教育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将是一种理想的形式主义。

3.规范教化是道德教育的基本目标

所谓德育目标就是指道德教育要培养什么样的人。2005年《教育部关于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意见》指出大学教育阶段德育目标是:教育引导大学生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牢固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精神,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全面协调发展。同时,积极引导大学生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德育目标包含“政治目标”“思想目标”和“道德目标”三方面内容。政治教育就是使学生拥护国家基本社会制度与政治制度,履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思想教育”解决的是学生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问题。“思想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区别, 在于道德指向学生的行为, 而思想涉及学生的价值倾向。思想教育的目的就是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与世界观 [8] 。

简而言之,道德教育的目的无非两个:一是使学生的行为合乎道德规范,即规范教化的层次;二是在此基础上把行为习惯内化为自身的道德品质,形成良好的德性,成为一个德性涵养较高的人,即德性涵养。从这个意义上说,规范教化是道德教育的基本目标,是道德教育的底線,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受教育者都成为“君子”和“贤人”,但应要求每个人都能做到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所以,规范教化是道德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首要目标,只有先达到这一层次的目标,才有可能进一步把外部的道德规范等内化为个人心中的道德律,从“他律”走向“自律”,成为一个有德性涵养的人。

二、高校道德教育应然资源的问题诊断

当前,我国高校的道德教育表现出国家和学校层面高度重视而学生轻视的尴尬局面,从整个国家和高校层面上而言不可谓不重视,但在大学生群体中,道德教育课程成为学生不太重视的“休闲”课程。德育课程沦为形式,这与高校德育应然资源规则教化的“病态特征”不无相关。

1.德育目标神圣化与观念化

德育目标指的是道德教育要培养什么样的人,一直以来我国高校德育目标具有神圣化和观念化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我国一直以来都把培养“君子”“贤者”“圣人”作为道德教育的最高目标。“君子”境界是指具备基本的德性,“贤者”境界是指具备完备的德性,而“圣人”境界指具备完备的德性和高尚的德性。德性修养就是要通过德性养成活动使人达到“君子”境界,通过德性完善活动追求“贤者”境界和“圣人”境界 [1] 。在这种道德目标的指引下,古往今来人们一直崇尚的是“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要求人们做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在西方人性主义看来,这种观念是“反人道”的,与人性相反的,因而也是大多数人做不到的“道德理想主义”。这种成圣成贤、尽善尽美的道德理想目标让人可望而不可求,给人“遥不可及”的感觉,使得大多数人在德育面前望而却步,不敢高攀。德育因而失去了鲜活力和号召力。

其次,道德教育目标与社会现实之间存在矛盾。这主要体现在道德与幸福的背离上,现实生活中,一些有德之人往往得不到幸福,而一些缺德者却拥有高官厚禄,衣食无忧。就如历史上德性论与幸福论的根本对立一样,德性论者坚持重义轻利的原则;幸福论者则奉行重利轻义原则,不把道德看成是人类完善自身的一种方式,而仅仅当作实现个人利益的工具。在这样的现实环境下,人们对于追求德性必然会缺乏内动力,而转向于追求更能决定人们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的物质利益。

再次,道德教育目标缺乏实效性。自孔子所处的时代起,就实行“以德主教”“以德统智”,道德教育一直是中国教育的主要乃至首要内容,但时至今日,国人的道德水平状况依然令人堪忧,“道德滑坡”“道德冷漠”的事件层出不穷,这不免让人对道德教育的实效性产生质疑。学生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不一致(“知行不一”)的现象频发,出现大学生道德知识“高分”和道德行为实践“低能”的现象,如诚信缺失、考试作弊、社会公德淡漠和道德行为偏差等道德失范行为。

2.德育内容政治化

国家教委1995年颁布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规定,我国高校德育的内容是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核心的、相对稳定的教育内容体系,具体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設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民主、法制教育,人生观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学风教育,劳动教育,审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九大部分。但从课程设置情况来看,高校德育课程内容政治化倾向比较明显,甚至在建国以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高校道德教育的实质和主要内容都是政治教育。包括德育在内的所有教育内容都体现出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教育为政治服务的特色。改革开放之前的高校德育基本上是贯穿着“德育为政治服务”的理念,突出政治成为当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大特色。突出政治必然就要强调思想政治教育的工具化,强调教育对象对教育内容的接受和服从,要求学生在统一的政治标准条件下的一致性。突出政治、强调服从是大学生道德教育的一大特点 [9] 。

我国高校的德育内容体系虽然经过几次大的变化,但总体特征都是以政治教育为主,在当前开设的四门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中,有三门课程属于政治教育的内容。可见,我国高校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开设以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形势政策课为主体,融合人文选修课和各类思想道德教育资源为一体的大学德育课程。这种课程体系重视对学生思想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内容上以传授社会主义制度相关的基础理论、道德规范和法律知识为主,方法上以传统讲授法从外部灌输知识的方式进行,忽视学生的主动参与和个体发展的现实需要。道德教育课成了一种形式,一些学生修课程仅仅为了拿到学分。我国高校道德教育具有政治化的倾向,或者说以思想政治教育代替了道德教育。

3.德育应然资源供给方式单一

时至今日,在大学生道德教育方法上,讲授法一直占主导地位,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学活动以教师为中心,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的传授,机械地存贮道德教育的相关规则规范和道德条例。大学生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就是把社会要求的品德规范体系和价值观采用说教的形式“灌输”给学生,并要求学生熟记这些道德规范条例,以此达到培养学生道德品质的目的。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看,这种教学方式属于“他律”,“不顾品德内化规律,否定道德学习主体化,用规范宣讲取代心性修养的纯外铄过程,成为中国德育的现实的主流特征” [10] 。这种灌输式的教育方法缺乏人文关怀,罔顾学生个体性特征,把道德教育以知识化、系统化的方式传授给学生,虽然有利于学生掌握系统的道德知识,但是忽视了学生个人的情感体验,得不到学生的情感认同,因而道德教育课成了大学生的“自修课”,学生仅仅为了出勤率而上课,课堂上玩手机游戏、做其他学科作业等现象广泛存在。

三、高校道德教育中规范教化的完善路径

道德是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四个方面构成的,因此道德教育的逻辑顺序包括:启发道德意识,传授正确的善恶观,传授道德知识,传授所有社会的道德规范和道德理想及其理由,培养和锻炼道德判断、评价和选择的能力,培养和锻炼受教育者的道德意志能力六个环节 [1] 。而德性养成的途径不外乎环境、教育和个人修养三种。所以高校道德教育的完善路径相应地也应该从教育方法、教育内容和教育目标入手,为学生营造良好的道德教育环境,提供科学化和丰富的教育内容,并激发学生积极主动地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水平。

1.设立科学化与人本化的德育目标

德育目标既是高校道德教育的出发点,也是道德教育活动的目标和根本归宿,科学合理的德育目标是高校德育活动开展的根本保障,是整个大学生道德教育活动内容、方法及评价的依据。当前我国高校道德教育实效性受到诟病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德育目标多是“观念性的目标”,从思想上、政治上对学生提出一系列要求,而缺少在实践环节的目标设定,致使培养出来的一些学生虽是“思想上的巨人”,却是“行动上的矮子”。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使学生把道德贯穿于个人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成为一个“严私德、守公德、明大德”的道德自律之人。因此,在德育目标的设定上应注重科学性,以人为本,真正从大学生现实道德需求的实际出发,尊重学生、关爱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与个体成长,唤起学生个体的自我意识和内心的道德信念,贴近学生实际需求,除了关注德育整体宏观性观念目标之外,还应设立德育具体化、事实化目标,使德育目标贴近学生生活实际,易于实现。因此,当代高校大学生德育目标应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政治教育为主旋律、思想教育为核心、道德教育为基本内容。从个人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入手,既要有“共产主义接班人”的远大宏伟目标,也要有成为国家的“合格公民”、社会所需的“杰出人才”、父母眼中的 “优秀子女”的近期具体目标。要使高校道德教育目标日常化、生活化、具体化,而不再是“神圣化”的可望不可即的愿景目标。

2.丰富规则教化的内容,突出德育的本位

首先,当前高校大学生道德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三大板块。除此之外,道德教育还应该适当补充中西方哲学、伦理学的内容,这些流传了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其中蕴含着无数先贤哲人的道德智慧和理想,能够给大学生思想以深刻的启迪,与高尚的人对话,能使人的灵魂得到升华。

其次,道德教育不应该与学科教育相分离,而应该渗透、融合到学科专业教学中。因为道德问题从来不是一个独立的问题,而是与其他学科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因此,道德教育与学科教育应该互相渗透、融合。

再次,应该加强道德实践教育的内容,道德不应该停留在课堂内、书本上,还应该体现在行为上,做到“知行合一”。因此,应该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丰富大学生道德教育的内容,组织学生直接参与关爱特殊儿童、关心帮助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学雷锋、评选大学生模范人物等活动,树立道德模范,激发大学生的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让学生在社会生活与活动中接受道德教育,激发大学生的道德意识和德性觉悟,引导其自觉成长为道德精英。只有引起学生的心理共鸣,道德教育才不会流于形式。

最后,应该对大学生的道德修养水平考核方式进行改革,把大学生的道德行为作为其道德教育课程考核的重要指标。理论知识的学习是为了指导实践,而实践也应该成为检验知识的重要标准,道德教育的考核也应该体现在大学生对道德规范的遵守情况,应综合考虑大学生在校期间有无违反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不仅仅是看各门理论课考试的分数。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学生成为一个遵守道德规范的人。

3.创新规则教化的方式方法

首先,道德教育的过程是需要学生将外部的道德规范和知识不断吸收消化并内化为自身道德品质的过程,是道德意识得到启发、道德知识得到吸收、引起道德情感的共鸣,形成道德行为习惯、最后养成道德品质依次渐进的过程。缺少其中任一环节,道德教育的效果都会大打折扣。因此,在教学方法上,教师要尽量避免灌输法、说教法等空洞的、缺乏学生主体参与性的讲授法,应该博取众长,充分利用问题讨论法、情景模拟法、案例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视觉、听觉、触觉三大学习管道,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参与,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只有学生主动参与的发现性学习才能使知识的记忆深刻。此外,还要针对大学生的性格特点和时代特点,不断探索、创新教学方法,使受教育者从被动的德性他助者转变为主动的德性自助者,从而主动地实现与德性教育的对接和互动。

其次,应加强高校师资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为学生道德教育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教师队伍是学校道德教育环境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家历来重视高校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但高校教师学术腐败、贪污受贿、骚扰女学生的事件屡见报端。德高才能为师,身正方能为范。比起知识的传授,教师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人格魅力对学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更为深远。教师的道德水平是学校能否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因此,要加强高校教师队伍的道德水平,每一名老师都是德育老师,德育不仅仅是两课老师的任务,也是高校每一位工作者的任务,教师的职责不仅仅是“教书”,更重要的是“育人”。

再次,应加强与中小学教育的衔接和家庭教育相结合。学生道德品质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过程,一方面需要学校、社会和家庭三方共同努力,而家庭教育应该是道德教育的主阵地。因为家庭才是学生个人性格、德性形成的首要场所,“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学校教育传授更多的是科学文化知识,而对学生性格、品德等个性特征影响更大的则是家庭教育;另一方面,是由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决定的。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3至12岁才是儿童性格、习惯养成的关键时期,而大学生基本上都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性格已经基本定型,甚至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其进行校正已经不像幼儿时期一样容易,所以道德教育应该与中小学阶段衔接,实现大中小学道德教育一体化。

四、结语

规范教化与德性涵养是德性养成的两个根本原则和实现途径,二者都是道德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在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快速进程中,它们承担着各自的功能,满足在不同领域中人类实践活动的不同需要,正如有学者提到的“德性通过道德主体的自我完善来实现道德的规约功能,规范通过道德规范对道德主体产生道德要求来实现规约功能。”[11]只有真正拥有德性的人才知道如何运用行为规范。但“倘若没有制度所提供的指引,道德的方向就很难把握,致使主体性的弘扬不仅不能服务于善,反而可能滋生出恶”[5]。因此,在高校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规范教化的应然资源和德性涵养的实然资源作用,使规范教化和德性涵养二者互为补充、良性互动、相辅相成。通过规范教化把道德外化为学生的实际行动,通过德性涵养把道德内化为学生的精神追求,二者互相依存,共同为高校“立德树人”的道德教育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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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广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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