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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产业金融发展的风险防控研究

2019-09-10谭金平

海外文摘·学术 2019年1期
关键词:金融风险防控

谭金平

摘要:作者从文化产业自身基本属性与特殊性出发寻找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风险源,理清四川文化产业金融化的现实困境。从四川文化产业自身以及文创企业两个角度提出文化产业金融风控的法律应对策略。针对整个四川文化产业,应该做到准确监测文化产业金融风险的源与点,建立完善的文化产业担保体系,更新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建立文创产业专项发展基金,建立文创产业融资担保基金。同时,每一个四川文创企业更应建构金融风险法律防控体系,建立完善文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筹建文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规章,建立严格企业律师金融风险审查机制,从而促进四川乃至中国的文化产业金融化、国际化、现代化。

关键词:四川文化产业;金融风险;防控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77(2019)01-0041-04

1四川文化产业金融风险源

1.1文化产业自身属性导致的市场风险

其一,内容生产带来产品定价的不确定性。“文化产业作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是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竞相发展的支柱产业,也是转型经济中各级政府竞争的产业载体”。文化产业的基本属性表明文化产业属内容产,文化产品无论是生产还是消费都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二,文化产业集中度不高且企业规模小。作为我国产业结构中的新兴产业,我国文化产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规模小、分散化,且大多处于前端原创环节和后端衍生产品环节:其三,企业内部运作制度不完善信息透明度不高。中小型文化企业自身规模小,不仅缺乏流程化、集约化的管理模式和一套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在产品运营和内部运作上产业信息透明度也不高;其四,產业链发展不健康。产业链发展不健康是我国目前文化产业领域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如前所述,产业链中端的形式产品被大型文化企业垄断,而处于产业链前后两端的内容产品生产环节和衍生产品环节却始终是一些中小型文化企业在操控。并且不论是创意人才数量和创意人才结构上都严重不足。

1.2文化产业投资具有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银行贷款或投资债券中发生的一种风险,也即借款者违约的风险。文化企业还款能力、还款意愿上存在信用风险,表现突出,问题严重。在还款能力上,具体表现为:一是企业破产倒闭,企业资不抵偿,银行因此无法收回本金的情况;二是企业经营状况不好,资金短缺无法周转,不能按期偿还借款,银行因此无法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在还款意愿上,主要是指借款人为因素,在借款当初就有故意不归还的意愿或者借款之后产生的不归还银行贷款想法。

1.3产业结构调整具有的政策风险

文化产业从起步到发展,“文化产业具有强烈的政治属性和产业属性”,一直受着政策的影响,政策的方向对行业的发展有着很强的指示作用。文化产业由于政府的偏好定位并不一定准确、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不满足未来长期的广大受众的需求,得不到市场的认可,在长期的发展中必然会出现融资难的问题。“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和金融业更好合作,需要搭建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平台,完善金融与政策的支撑体系”,才能切实解决政策风险困境。

1.4规避风险机制不完善

由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一个突出问题是散、滥、差,产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重复建设频繁、市场分割严重,制约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提升”,文化产业金融支持面临的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等,但规避风险的措施及系统及其落后,需要每个行业每个投资主体共同努力去实现风险规避。我国担保机构比较单一,需要大力发展担保机构,每个县级地方至少要有一个有政府参与建立的担保机构;扩大担保机构规模,促进民间的担保公司满足当地文化产业发展对担保的需求。建立文创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投资者、公司高管等的信用档案,筛选文创产业创业人员,净化市场,推动文创产业投融资健康发展。

2完善四川文创产业金融风险控制的法律制度

2.1完善文创产业风险源的法律防控流程

文创产业在内容上具有广泛性,在目标功能上具有公益性与商业性,在实质资产上具有虚拟性。文创产业的基本特征为为文创产业融资埋下了不可避免的风险。文创产业内容具有特殊性,致使其在产品交易中定价不确定。文创产业内容评价多重性、定价虚拟性导致其融资时风险高。所以,寻找、发现文化产业的金融风险源头,要注重文化产业自身属性,综合文化产业产销流程,从文化产业的生产、流通、分配、销售等程序中深入细致的挖掘、确定。首先从文化产业生产“制造”中发现、确定风险源;其次从文化产品流通渠道中发现风险源;其次从文化产品流通渠道中发现风险源;还有从文化产业消费市场关注金融风险。最后从金融管道“看出”文化产业金融风险源。政府的文化产业的相关机构加强文化产业风险源的监督与提示,政府管理方开阔视野,关注市场动向,把握行业脉搏,准确密切关注文化产业金融风险,适时提醒,起到风向标作用。

2.2建立并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担保体系

新兴产业文化产业的整体结构及发展路径都处于摸索阶段。文化产品是实体资产与虚拟资产的结合,文化企业实体资产量少,占比不高,企业资信状况不乐观。文化产业的投资者(或者资金提供者),对文化产业或者文化企业进行投资或者借贷时,考虑的重点就是借贷风险。除开国家财政及政策对文化产业进行经济支持外,文化产业在金融市场上的融资能力很低;形成融资低,产业弱的不能自拔的怪圈。所以建立健全文化产业担保体系依然成为我国文化产业金融化发展的关键环节。首先是建构文化产业信用担保体系。我国文化产业信用金融以信任、信用、信誉为基础,辅之部分实体资产。“信用担保制度对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效率的改善,提高中小企业融资信贷效率”。其次是完善实物资产担保体系。实物资产担保是有具体是在有相当价值的担保物。实物资产以有形资产或者实物为对象,担保物容易审查,有市场价值,可以变现,担保信用度较高。再次是完善健全文化产业再担保体系,加强政府在再担保中的作用。中国融资担保业在市场化改革中应运而生,再担保机制的建立和发展,是完善我国融资担保体系制度性创新和重要举措。完善再担保法律体系,制定专门的再担保法律。专门的再担保法律体系将有助于文化产业融资再担保的操作规范性,将有助于投资者利益的回收保护,将有助于文化产业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

2.3更新完善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是知识资源开发的原动力之一,是知识资源合理合法利用的指向标,是知识资源利益的护航舰。“知识产权制度推进的阻力,实质上就是知识产权制度与知识产权文化的融合困境问题”,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亟待创新”。知识产权制度调解者知识资源创造者与知识资源享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一方面推进知识文化的创造与再创造进程,另一方面也是知识文化为社会所用,惠及全社会,推动社会生活多元化、社会文化价值观多维化、社会经济结构平衡科学化。具体做法有:第一,将民族文化纳入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写入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之中。民族文化是一种文化资源的创造、创新,是一个民族智慧的结晶,民族的每一个组成人员都是其创造者,也应该是其知识产权利益的受益者。民族文化具有极大的传承价值,更具有极大的潜在市场经济价值。制定法律规范对民族文化的继承者、开发者进行全面保护,鼓励民族文化的创新研发,形成新产品,丰富文明。推动民族文化产业金融化、市场化;第二,将传统节日纳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中。传统节日是我国历史文化的象征,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历史价值。只有将传统节日纳入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才能保护好我国的精品文化,也就才能保护好我国的文化产业;第三,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商业化促进机制。知识资源的根本创造动力在于经济利益,将知识资源成果商业化,通过市场应用来创造利润,让知识文化创造者看到创造的希望与价值,也让知识文化市场扩大,让资金持有者考到文化产业的发展前景,也将市场资金引入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的金融化,增加文化产业资金使用能力,融资能力;第四,更新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保护种类主要集中在在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三个方面,种类较为单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相对现实需求和国外也比较落后。更新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同时以其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立法为辅,保障知识产权的合理合法利用,防止文化产业领域的不当竞争,兼顾多方利益,促进文化产业金融化的健康发展。

2.4建立文创产业专项发展资金

专项资金是指国家、国家有关部门或者上级部门依据一定的标准、原则,下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用于指定目的或者特殊目标的单独资金。“财政专项资金一般都会要求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设定一定的期限”。就此可以建立专门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专项鼓励、资助、补贴文创产品,专款专用专项审计。为促进国内文化产业发展,缓解文化产业融资困难的情况,国家依据以往专项资金的设立原则、创建经验,特别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5建立规范化法治化的文化产业融资担保基金

借鉴“台湾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模式和各地方政府出资,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打造政府出资为主,其他多元化资金为辅的投资机制,实现文化产业融资担保基金的健康发展。同时改革金融机构,发展普惠、绿色、快捷金融,进行金融机构与文创产业企业的投资信贷联合试点,建立国家或地方或行业的文创产业融资担保基金,解决国家文创产业、行业、产品金融融资难问题。

3文创企业金融风险的法律防控

3.1建立完善文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顾问对于企业而言,可为企业进行法律风险防范”,文创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法律方面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企业法律咨询业务;法律顾问业务:项目谈判中的法律协调谈判业务;防范法律风险,注重法律风险评估、审查、监控;依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提出法律意见,主要针对文创公司的重大经营行为、重大改革变动;文创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制定审核;合同的具体审核、签订:企业诉讼与非诉讼业务的处理等。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一是狠抓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现在企业法律顾問人群多以教授、专家、大律师为代表的法律专业人群为主。日益复杂的商业竞争关系,加上国家商业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丰富完善,企业内部法律顾问是势在必行的重要举措。在抓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时应切实注意以下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构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时,应以企业现阶段发展需要为基本要素,同时综合考虑下步规划,以求企业法律制度与企业发展相得益彰。(2)科学合理原则。企业法律顾问的设置就在于催进企业的科学合理发展。企业法律顾问人才配置制度应当科学合理,企业法律顾问机构设置应该科学合理。(3)合法原则。企业应积极响应国家法治化的号召,建立企业法治化管理模式,依法成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有效快速、公平合法。

二是完善企业外部法律顾问制度。企业外部法律顾问服务意愿来源于指派或者委托,而企业内部法律顾问服务意愿来源于工作岗位要求。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多是解决企业发展、运营过程中的基本问题;企业外部法律顾问多以大律师、大专家为主,致力于公司发展运营过程中重大法律问题的解决、法律意见的出示。企业外部法律顾问对企业健康发展更为重要和关键。完善企业外部法律顾问制度可供参考以下路径:一是建立企业外部法律顾问发展专项资金。资金支持资金后备是其发展胡基本物质前提,也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决心的表现;二是将与大律所、高校法学院所合作作为企业外部发展完善的首要路径。大律所、高校法学院所是顶尖法律人才的聚居地,拥有大量专业行业特色的外部法律顾问可资利用。

三是精建专项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律师与相应公司单位所签协议时间的长短与法律服务事项的多寡,企业所聘律师分为常年法律顾问与专项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法律服务事项多在于仲裁、诉讼、劳动争议、投融资等。一般专项法律服务事项倾向于专业性比较强的范围,比如知识产权。在建设专项法律顾问制度时应加强以下工作:订立专项法律服务标准。根据业界的标准建立一套专项法律服务标准,有利于自身专项法律服务的良性评价与调整改善,更可以在业界内树立榜样风貌、增强公司信誉。引进文创企业专项法律顾问制度,增强公司专项法律顾问制度的可操作性。建立专项法律事务的监控制度,专项法律顾问来解决相应问题,专项法律顾问从源头开始监督防控专项事务法律风险的出现。

3.2建立法律风险评估体系

第一步选取八大评估标准:合规风险、法律风险评估机制、法律信用风险、经营程序的正当性、风险补偿基准、受损救济机制、企业风险监督机制、法律专业化水准。

第二步,建立文创企业律师法律风险等级评估总分值。以1000分为评估总分,合规风险、法律风险评估机制、法律信用风险、经营程序的正当性、风险补偿基准、受损救济机制、企业风险监督机制、法律专业化水准等八项指标各自按100分打分,但在按百分制折算总分时,八项指标依次占比为:20%、20%、15%、15%、10%、10%、5%、5%。具体公式为:

评估总分二合规风险打分值*20%+法律风险评估机制打分值*20%+法律信用风险打分值*15%+经营程序的正当性打分值*15%+风险补偿基准打分值*10%+受损救济机制打分值*15%+企业风险监督机制打分值*5%+法律专业化水准打分值*5%。

第三步,确定文创企业律师法律风险评估等级。文创企业产业风险评估最终计算的总分值是百分制,得分越高则法律风险越低。评估分为五个等级:第一等级评估总分值在85分至100分(绿色畅通)。第二等级评估总分值在70分至85分(橙色预警)。第三等级评估总分值在60分至75分(红色危险)。第四等级评估总分值在40分至60分(绝对高压)。第五等级评估总分值在40分以下(绝境)。

3.3加强法律防控保障

首先打好文创法律人才战。“因为总法律顾问具有重要责任,因此需要严格选聘,其需要有律师证、从业资格证;还需要具备有关的执业能力,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还需要经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考试”,”,故而法律人才是指经过法学法律教育、具备法治思维与法律实践能力、经过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专业性人才。文创法律人才是双重的或者多重能力,法律精通、文创产业产品吃透。文创法律人才是文创企业法律防控的基础条件,重视优秀法律人才就是重视企业法律防控。对文创法律人才进行文创产业行业专业的培养、培训、选拔、使用。建立公开高效公平的文创企业法律人才选拔机、储备、考评、使用、激励机制。

其次,建立文化企业风险补偿制度。风险补償(Risk Compensation)是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在事前所得到风险承担的价格补偿。文创风险补偿指文创产业行业企业既无法通过风险分散、对冲、转移来化解的,又无法规避且必须承担的风险。投资者注重交易价格定价权力,通过交易价格上附加风险溢价,以提高风险回报率为手段,获得风险承担上的价格补偿。文创风险补偿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双向机制,既有利于解决文创企业融资困境,又保护了企业融资、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文化企业风险补偿制度定义为为提升融资机构、投资者对文化企业融资、投资信心,融资机构、投资机构在风险事发前就可得到风险承担价格补偿的投融风险规避机制。

最后,健全企业法律防控法律法规,增强国家文创企业发展的政策促进,加强文创企业法律研究设计与利用。为保障国家经济建设、市民生活水平,应从国家法律层面对于企业风险防控提出要求。完善商法体系、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防控法律法规则是国家层面要求的最好办法,同时企业律师在进行企业运营风险法律防控时也就有了基本法律依据。其次,文创企业法律顾问必须加强文创企业法律研究,从研究成果中来设计企业最佳法律运营模式,从而借助国家法律法规的大门将文创企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高度。例如;企业律师就可以研究企业上市法律法规,设计出文创企业上市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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