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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参与的问题及对策

2019-09-10宁洋

锦绣·上旬刊 2019年2期
关键词:公共政策公民政治

宁洋

我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发展,“互联网+”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入到经济、社会各领域中,即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和整合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而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也是践行“互联网+”的重要形式之一。互联网极大地拓宽了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渠道,同时也促使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热情不断高涨。然而,公民在网络政治参与过程中表现出一些非理性、无序性行为,使政府和公民之间的交流沟通无法正常进行。

本文从政策制定层面出发,从我国公民参与面临的主要障碍进行分析,并在其基础上提出提升我国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尝试通过法律和道德等路径加以规范,从而实现政策过程中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公共政策制定中公民网络参与的定义

在戴维·米勒所编著的《布莱克维尔政治思想百科全书》中,公民参与被定义为参与制定、通过或贯彻公共政策的行动。具体来说,公民网络参与就是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公民能够参与进来,并能够对公共政策的制定、评估和监督产生作用。通过对国内学者的研究,可以对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进行如下定义: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就是我国公民在使用手机、电脑等媒体的过程中,依赖互联网技术,以电子邮件、后台留言、微信微博等途径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并对公共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我國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公民网络参与带来的双重影响

(一)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公民网络参与带来的积极影响

互联网的开放性进一步增强了公民对于政治权利的追求。由于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系统,所有公民都可以参与其中,浏览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并发布自身诉求,而这个过程也极少受到外界的约束和影响。也就是说,“互联网+”政治参与给公民提供了一个突破时间和空间的信息获取与发布平台,使公民能够更加快捷地了解政府所发布的最新公共政策,并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制定中,这种便利也提升了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

(二)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公民网络参与带来的消极影响

网络带来公民政治参与的非理性和情绪化。首先,由于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很难被核实,一旦一些虚假的公共政策被广泛传播,则会激发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情绪化和无序化,最终导致网民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非理性。其次,一些非法团体和个人会利用网络参与对某些涉及公民利益的问题进行舆论诱导,在短时间内使大量的公民通过互联网聚集,激化非理性情绪,并相互感染,甚至导致网络舆情的产生。这种非理性情绪的蔓延和激化,会对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正常程序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参与存在的问题

1、网络设施资源分配不均造成“数字鸿沟”

目前,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超过50%,已经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我国互联网的发展显示出很强的地域性,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的互联网普及率已超过70%,而我国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农村互联网普及率和发展速度十分缓慢。这种经济发展和网络资源分配不均所带来的“数字鸿沟”,闲置了网络政治参与群体,如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区域的居民、农村区域的居民和年纪较大的居民均不能通过网络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制定中。除此之外,社会弱势群体受收入、教育水平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对于日益普及的网络资源却没有条件享用,这就使网络政治参与的公民带有明显的群体性特征。

2、地方政府对电子政务的发展缺乏重视

大多数政府网站、政府微博处于长期无人管理状态,网站形式简陋、内容陈旧,无法满足公民对电子政务的要求。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地方政府对电子政务的不重视,习惯性认为群众可以通过窗口解决问题,故忽视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内部缺乏计算机专业人才,没有设立专门的政务网站管理岗位,导致最新的政务动态没有及时更新,而公民通过政务网站所反映的意见也无人问津,阻碍了政府网站的良性运营。

3、公民网络参与制度缺失

现如今,虽然“互联网+公共政策制定”的方式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公民通过互联网所发表的意见也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能够对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行为进行引导和约束。这就导致部分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同时致使网民在网络上发表个人诉求时缺乏遵守传统伦理道德和形成公序良俗的意识,造成网络参与秩序的混乱,甚至还有一些媒体为了博取流量和眼球,所发布的信息没有经过核实甚至歪曲事实,从而在社会上引起极大的负面影响。

四、公共政策过程中公民参与存在的问题采取的对策

1、政府层面

完善“互联网+”有关政策法规。随着互联网和网络政治参与的发展,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条例,但这些条例所规定的事项及范围大多过于笼统,并不适用于实际操作,特别是对于公民进行网络政治参与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没有进行保护和约束。因此,有关部门一是要持续不断地完善我国现有的网络监管法律法规,明确并细化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政策制定的方式、途径和公民应有的权力及义务,以法律的形式对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政策制定过程进行约束;二是要切实加强网络监管,加大监管力度,对于煽动网络舆情、散布网络谣言的非法违规团体和个人,依法进行惩处。

2、公民层面

维护自身政治参与权利。首先,在“互联网+”背景下,民众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手机APP等方式积极发声,以增加自身网络参与民主决策过程的深度。其次,依法参与民主监督,不仅是政治参与途径,更是将“权利放在阳光下”的体现。公民应依法行使监督权利,如批评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等,以此来维护自身政治参与权利。

五、结语

“互联网+”战略的实施不但对我国经济领域产生影响,更有利于畅通公民政治参与渠道,使公民更便捷地表达自身利益诉求,促进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面对“互联网+”背景下网民参与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需要政府和公民双向发力,从而形成良性交流互动,不断提高我国政治民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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