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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辨思维在英语辩论赛中的运用

2019-09-10严映雪展红梅

校园英语·月末 2019年2期

严映雪 展红梅

【摘要】本文通过对一场英国议会制英文辩论赛的观摩,分析大学生对思辨思维的运用,归纳了学生在思辨思维方面的优势以及不足之处并讨论了原因及解决方案,最后进行了经验总结。

【关键词】思辨思维;思辨思维技能;情感特质;英国议会制英文辩论赛

【Abstract】This paper records one English debate competition which displays the competitors’ ability as well the shortages in critical thinking.Finally, the experience is concluded.

【Key words】critical thinking; critical thinking skills; affective dispositions; British parliamentary English debate competition

【作者简介】严映雪,展红梅,陕西理工大学。

【基金项目】本文为陕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移动学习与跨文化思辨能力培养的生态整合研究”(SGH17H126)系列成果之一。

一、思辨思维

思辨思维(Critical thinking)也被译为批判性思维、审辩式思维、明辨性思考等(谢小庆,2016)。

Bloom(1956)将思辨性思维技能界定为低级思维(对概念的记忆,理解和应用能力)和高级思维(分析问题、评价事物和自主创造的能力)。1988年“特尔斐”项目組将思辨能力界定为认知能力(阐释、分析、评判,推理,解释,自我调节)与情感特质(好奇,自信,开朗,灵活,公正,诚实,谨慎,善解人意等)两个维度。Elder 和Paul将思辨模型增添为三维:思维元素(即目的,问题,信息,概念,假设,视角,推理,启示),评判标准(包括清晰度,准确度,相关度,逻辑性,精确度,重要性,完整性,理据性,广度,深度),和智力特征(即谦恭,独立,正直,勇敢,坚持不懈,自信,富有同情心,公正无私)。融合前三个模型,林崇德将所有构成思辨能力的因素分为六类:思维自我监控,思维目的,思维过程,思维素材,思维品质和思维中的认知与非认知因素。在前四个模型基础上,文秋芳提出了层级模型:第一层元思辨能力是指对自己的思辨计划、检查、调整与评估的技能第二层思辨能力与认知相关的技能(即分析,推理,评价)和标准(如清晰度,相关性,逻辑性,深刻性和灵活性),以及与思辨品质相关的的人格特质(如好奇,开放,自信,正直和坚毅)(文秋芳,2012)。

Coon &Mitterer(董毓,2017)认为批判性思维者愿意探索艰难的问题,包括向流行的看法挑战。批判性思维的核心是主动评估观念的愿望。在某种意义上,它是跳出自我反思你自己思维的能力。

思辨思维者能够分析他们观点的证据的质量,考察他们推理的缺陷。因此,思辨思维也被看作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依托(孙有中,2016)。

二、英国议会制辩论赛

辩论因其过程严密紧凑具有即兴发挥的特质,被认为是锻炼思辨思维的最佳形式。而英国议会制辩论赛(简称BP)因为使用英语辩论,更因其完善的赛制而在大学中备受推崇。该比赛每轮有4支队伍参加,每队2人,分为正方上下院,反方上下院。每个人的角色分别为正方的政府首相、副首相、内阁成员、党鞭;反方的反对党领袖、副领袖、反对党成员、党鞭。同一方的两队不仅是同盟也是是对手。胜负取决于排名积分,而非正方或反方,即根据各队表现在四支队伍中排出第 1- 4 名。在BP中,所有选手有同等发言机会,每位各发言 7 分钟,总时长 56 分钟。在每名选手发言时间开始1分钟后对方可以质询,到第6分钟时,停止质询。面对质询可以选择回答或拒绝。选手发言顺序是:正1,反1,正2,反2,正3,反3,正4,反4。BP是通过现场抽签或者电脑随机确定对阵位置,随机公布辩题,准备时间只有 15分钟且要切断电子设备,短时准备,不允许指导教师现场指导,只允许携带纸质材料。

三、对一场英语辩论赛的观摩

1.辩论赛中凸显思辨思维。2018年4月,笔者观摩了一场外研社辩论赛的选拔赛。这场赛事群英荟萃、异彩纷呈,在唇枪舌剑中尽展思辨的光芒。

这场比赛的辩题是:THBT cheating in exam should be criminalized(本院认为:在考试中作弊应该判为有罪)。

根据现场记录,该辩论中的要点辑录如下:正方一辩一开场就开宗明义,提出考试作弊有碍社会公允,破坏社会秩序,必须要严惩。

反方一辩马上反驳,认为因作弊被判有罪太简单粗暴。

正方二辩提出教育公平在中国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考试作弊有损教育公平。教育意味着国家的希望,破坏教育公平不但会伤害遵守规则的学生及其家长的希望,还会因此影响社会安定,因而进一步破坏社会制度。

反方二辩提出质疑,她认为并不是所有的规则都一直是对的。一个学生会在考试中作弊跟他所成长的环境、他所受的教育,他的父母都有关系,判他有罪是不公平的。

正方三辩提出,考试作弊是一种很严重的错误,既然犯错就应该进行惩罚。考试作弊不仅是对规则的破坏更是个人品德的污点。通过举例说明并强调“勿以恶小而为之”。

反方三辩同意考试作弊是是很严肃的问题,但不一定非要判有罪。

正方四辩提出,作弊就是欺骗,是对考试组织者、参与者以及参与者的家庭的欺骗。那么谁又应该被欺骗呢?如果不将作弊判为有罪,那么作弊者将得逞,这也就意味着有的人可以为所欲为,伤害他人。

反方四辩发出质疑,既然规则是由人定的,那么这些人的想法就一定是对的吗?应该具有人文关怀。之所以作弊是因为分数的要求。分数的压力来自于家庭、学校和社会。想获得好的分数也是为了获得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并让家人满意。

在这场辩论中,双方辩手展现出追求真理,主张正义的正直品格,表现出相信自己判断的自信,更是在对手的针锋相对中尽显执着、坚毅,永不言败的特质。

2.不足之处。根据辩论的理性规则——十诫(董毓,2017)笔者对同学们在这次辩论中思辨思维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第一,双方没有没有进一步澄清概念,一直纠结于“应该判为有罪”或“不应该判为有罪”,使得反方对“应该判为有罪”的否定导致一个错觉,似乎他们在为作弊开脱。但若辩论伊始,反方一辩就明确澄清“考试作弊不应该判为有罪”并不意味着可以免责、可以逃避其他惩罚,这样不但会强化自己的正直品格更会为自己争取更大的主动。

第二,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语用规则。因为英语语言措辞和句式的的选择,一些表达不够清晰,各位辩手在为自己立场据理力争的时候,一些内容略显含混,有的部分稍显冗长,语言清晰度不够,论证不够精准,使整个辩论显得有点模糊拖沓。

第三,证据的可靠性有待判断,信息能力有待提高。在论辩中,双方虽然都在论证中旁征博引,但因引用证据来源及可靠性有待考证致使论证不够严密。这反映出学生平时的阅读量不够广博,知识储备不够丰富,对信息的掌握不够精准。

第四,没有完全遵守批评对象规则,人格特质有待加强。在辩论中,双方都有对对方的质询,但遗憾的是都被对方拒绝了。虽然双方在唇枪舌剑中都彬彬有礼、相互尊重,但却在倾听对方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耐心。倾听不够,各位辩手置对方抛出的问题不顾,与前一位辩手的论证链接不紧,同时对对方的思路和薄弱之处不够了解。这些自信和开放性人格特质的不足使论证的深度和效果大打折扣。

四、经验总结

不同于中文辩论,BP的规则对选手意味着相同的表现机会,若同队中两人实力相差较大将会为比赛结果带来灭顶之灾,因此选手实力必须旗鼓相当。

在英语辩论中进行脑力的角逐,良好的语言能力是必须的。选手都是从英语演讲赛中选拔的,语音语调、台风、表现能力都经过严格的考核,整个比赛是一场引人入胜的语言能力秀,更加凸显出对思辨能力的考量。在具备了较好的英语语言表达能力的基础上需要加强知识储备并勤加练习。同样的辩题可以在正反方立场上各辩一次,以此深化思辨能力的各项子技能和人格特质,提升临场经验。当然,辩手在辩论结束之后对自己表现的分析和总结必不可少,对整个辩论的思辨思考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董毓.批判性思维原理和方法--走向新的认知和实践[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

[2]孙有中.外语教育与跨文化能力培养[J].中国外语,2016(3).

[3]文秋芳.中國外语类大学生思辨能力现状研究[M].外语语研究出版社,2012.

[4]谢小庆.审辩式思维[M].学林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