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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工就业问题研究

2019-09-08黄竹梅苏萌

价值工程 2019年21期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问题对策

黄竹梅 苏萌

摘要: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和谐发展。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逐步推进,大批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纷纷涌入城市,他们不断推进着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步伐。但是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还存在着社会歧视、就业层次低、工作稳定性差、工资收入低等诸多问题,导致频繁失业或跳槽;在现实生活中,“就业难”与“民工荒”并存的现象愈演愈烈。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解决好农民工就业问题是实现“四化”的重要保障。

Abstract: The core of new urbanization is people-oriented and harmonious development. With the gradual advancement of China's urbanization construction, a large number of peasants have lost the land they depend on, then they have poured into the cities, and they continue to advance the pace of urbanization in China. However, in the process of employment, migrant workers still have many problems, such as social discrimination, low employment level, poor work stability, low wage income, and so on, resulting in frequent unemployment or job hopping. In real life, the phenomenon that "employment difficulties" and "labor shortage" coexist is getting worse. Therefore, in the context of new urbanization, solving the employment problem of migrant workers is an important guarantee for realizing the "four modernizations".

關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民工就业;问题;对策

Key words: new urbanization;employment of migrant workers;problems;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9)21-0025-03

0  引言

城镇化,是当今发展中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必经之路,也是拉动经济发展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自党的十八以来,新型城镇化建设己经成为影响我国“新四化”建设大局,实现共同富裕,走向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同时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内需的重要途径。在我国大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下,农民工就业问题不仅关系到本人及整个家庭的利益,也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1  相关概念的界定

1.1 城镇化

城镇化的概念来源于英文单词urbanization,也可以翻译为城市化,二者在本质上并无区别,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认为:“城镇化不仅包括人口的集中和非农业产业在城市地域的集中,从而实现的非城市景观转变为城市景观的过程,同时包括城市文化、城市市民生活方式和城市居民价值观在农村地域的扩散过程。结合国内外专家学者的观点,本文认为:城镇化就是由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它主要表现为随着一个国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城镇规模扩大,土地及地域空间发生变化,使得其农村人口居住地点向城镇的迁移和农村劳动力从事职业向城镇二、三产业的转移。

1.2 新型城镇化

针对我国近年来城镇化发展中出现的盲目追求城镇化的规模和速度,给城市住房、交通、环境、就业、安全带来的诸多问题,国家提出了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所谓新型城镇化,就是在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规划和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实现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言:统筹“新四化”,需要平衡多方面关系。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要走集约、节能、生态的新路子,着力提高内在承载力,不能人为“造城”,要实现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融合,让农民工逐步融入城镇。要为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提供市场,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

1.3 农民工就业

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和求职愿望的人的公民,依法从事某种有报酬或劳动收入的社会活动。农民工,也称进城务工人员,是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中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农民工就业”指的是:农民工出于生存、发展的需要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努力付出,取得在城市工作的机会,以获得劳动报酬和自我需要的一系列活动。

2  宁夏新型城镇化发展与农民工就业存在的问题

宁夏是我国五大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在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指引下,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同步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乡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截止2017年末,全区总人口约为681.7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95.33万人,城镇化率为57.98%。在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大批农民工,对宁夏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宁夏本身工业基础薄弱、经济不发达、城镇吸纳农民工就业能力的有限、农民工自身能力和需求难以满足市场用工需要、以及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不完善,导致劳动力市场上,农民工就业难和企业招人难两种现象并存,影响了新型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2.1 半城镇化现象明显,产业支撑不足

产业与城镇融合、协调发展不够,产业整体规模小,依靠产业吸纳人口进城作用不突出。宁夏有8个县市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地区,大部分县市以传统农业为主,土地集约化程度不高,经济基础薄弱,沿黄城市带产业布局统筹不足,同质化问题比较明显。餐饮、交通、商贸等传统服务业发展较慢,信息、咨询、金融、旅游、物流等新兴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乡镇企业规模小、数量少、经济效益不高,县域经济发展不充分,使得城镇无法为农民工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制约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2.2 就业服务体系不完善

就业服务体系包含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四项个方面。在宁夏现有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中,服务项目单一,服务的针对性和专业性不强,信息化手段落后等问题比较突出。通过调查和访谈发现,近80%的农民工就业的途径主要通过报纸、网络等企业的招聘广告及亲朋好友介绍,而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的农民工只占了不到20%。随着80后新生代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比重不断提高,由于他们的文化水平、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比上一代农民工有显著的提高,使得他们对职业的选择更加多样化,在工作中不仅仅局限与收入的多少,更注重自身的发展和职业生涯的规划。

2.3 农民工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调查数据显示:从受教育程度看,在农民工人口中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文化水平在初中及以下;从技能培训看,有不到百分之三十的农民工真正接受到专业技能培训,也就是说由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农民工并未得到相应培训。由于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低,自身素质参差不齐,缺乏相应的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证书,难以适应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

3  新型城镇化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对策——以宁夏中卫市为例

宁夏中卫市属于地级市,下辖中宁县和海原县,以旅游业和特色农业发展为抓手,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2017年末全市总户数39.56万户,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9.94万人,人口城镇化率为43.1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年来,中卫市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民工就业为目标,多措并举,有力地推动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步伐,为农民工就业提供了机制和保障。

3.1 做好顶层设计,夯实农民就业的工作基础

3.1.1 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市民化  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出台并落实了促进新形势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政策,引导农民工进城就业创业。

3.1.2 破除户籍限制瓶颈,畅通农民工市民化渠道  制定并落实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户口登记管理等政策,全面取消了“农业”“非农业”户口登记限制,实行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全面放开了城镇落户限制,打破了制约瓶颈,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年均迁入城镇户籍1600余人。

3.2 拓展農民工就业的渠道

3.2.1 实施精准就业服务,为农民工就业搭建平台  自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资1.57亿元用于促进就业创业。通过就业创业网、微博、微信等累计发布用工信息8960余条,免费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13100余人次,举办“春风行动”等专场招聘会及常态化招聘服务43场次,帮助农民工就业。

3.2.2 优化产业结构,拓展农民工就业空间  加快发展云计算、新材料、新能源,打造了一批集加工、制造、储能、应用为一体的产业基地。以优化存量、培育增量为重点,加快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步伐。组建了卫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推动中卫、中宁工业园区整合发展。着力打造光伏新能源、云计算及军民融合、精细化工3个百亿元级和新材料1个千亿元级的产业集群,助推海兴开发区发展,使之成为农民工就业的重要平台。

大力发展全域旅游、交通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拓宽旅游发展空间,加快全域旅游示范城市建设,促进产业发展与城市功能融合。加快城市转型、产业升级,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带动三产服务业转型升级,不断激发市场活力。目前,全市市场主体达1.74万户,每个市场主体带动就业2.6人,直接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近3万人。创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9家,帮助2000余名社会人士成功创业、带动就业2万余人。现代服务业就业已成为农民就业的有力支撑。

3.2.3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围绕“以培训促就业、以就业保稳定、以稳定促和谐”的主题,整合全市优质培训资源,紧扣市场需求,以提高农民工劳动技能和实现就业为目标,组织开展了瓦工、电工、电焊工及“汽车驾驶”“工程车辆操作”“特色餐饮”“剪纸刺绣”等技能培训,有效提升了农民工劳动技能,为农民工就业增强了本领。

3.3 提供有效维权服务

举办农民工维权知识培训班和全市保障农民工(职工)工资支付政策宣传培训班,强了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深入企业、社区、工地开展政策咨询、法规宣讲等服务,促进农民工了解其合法权益及如何维权;建立责任制,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列为市委、市政府“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层层夯实责任。近3年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受理农民工投诉案件919件,为1.57万名农民工讨要工资1.79亿元,结案率达到97.3%;认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整治行动,将各类用人单位纳入“网络化”“网格化”管理之中;建立了中卫市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做到欠薪案件快立、快审、快裁。

3.4 丰富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载体

认真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的意见,实施关爱农民工子女入学服务行动,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在接受教育、参加各类活动、评优选先及奖励等方面,与本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优质教育。2017年,1232名进城农民工子女在市区中小学入学,进城农民工子女在校人数达到6315名,农村学生占城镇学区总体学生入学率的40%;为农民工及家属提供均等的公共卫生服务,对居住6个月以上的户籍和非户籍农民工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对发现的高血压、Ⅱ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农民工患者建立专档给予随访管理。加强对农民工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筛查和防治工作,对确诊重大疾病农民工纳入结核病免费治疗项目,对65周岁以上的农民工每年免费体检1次;进一步完善农民工住房保障制度,将进城农民工的住房问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对在城镇稳定就业并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按城镇原户籍居民同等准入条件、同等审核流程、同等保障标准申请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逐步实现农民工住房保障常态化。放宽农民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拓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

参考文献:

[1]程云龙.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8(2).

[2]丁志慧.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工就业问题研究[D].长江大学,2016,4.

[3]王鹏.宁夏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研究[J].宁夏工程技术,2018,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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