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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认知语言学视角解读领属主宾句中宾语的补语性特征

2019-09-08邵桢贻

北方文学 2019年24期
关键词:隐喻

邵桢贻

摘要:领属主宾句([NP1+V+NP2])是汉语中一种特殊的句式,句法上类似于存现句,但二者又有不同。本文试图从认知角度对宾语NP2的句法特征进行分析。通过将领主属宾句转换为同义结构([NP1的NP2]),结合原型范畴理论及凸显性和语法转喻推导,我们发现宾语NP2具有补语性特征。

关键词:领属主宾句;隐喻;原型范畴

郭继懋最早提出领主属宾句,结构是([NP1+V+NP2]),谓词一般是不及物动词,一个有名的例句是“王冕死了父亲”。湛朝虎(2009)指出,从句法功能角度看,动词前名词性成分类似主语,动词后名词性成分类似宾语,领主属宾句因此而得名。领属主宾句是汉语语法研究的热点之一。目前关于领主属宾句的研究主要分布在移位说和基础生成说。然而问题是,国内的语言学者大多从句法本身入手,从而容易忽略了认知机制对整体句法结构的影响。通过从认知视角下的语法转喻推导,本文认为领属主宾句NP2充当补语置于宾语位置,具有补语性特征。

一、领属关系中的原型范畴

原型范畴理论将范畴分为“核心”和“边缘”,分别具有“典型性”和“非典型性”。根据原型范畴理论,领属关系作为一个范畴概念,依据“领”与“属”之间关系的密切、稳固程度,可划分出典型成员和非典型成员。领属关系的典型性按以下顺序递减:“整体-部分类”>“关系类”>“领有-隶属类”。我们主要讨论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句子:1)主语对宾语具有语义上的领有关系;2)谓词为不及物动词或不及物形容词,通常都不带宾语。如下列句子:

a.王爷爷瞎了眼睛 b.教室倒了一面墙 c.王冕死了父亲 d.他来了朋友 e.杨树黄了叶子 f.妈妈白了头发 g.图书馆倒了书架 h.动物园跑了一只大象。

上述例句对应的原型范畴可以分类为:核心成员、一般成员即边缘成员。具体的划分如表1:

从表1可得,核心成员位于核心地位,典型性最强,最能在认知结构中被提取;一般成员位于过渡地带,其典型性处于递减状态;边缘成员的典型性最低,基本处于原型的范畴边缘。因此,我们把核心成员归类于典型性范畴,一般成员和边缘成员归类于非典型性范畴。

二、语法转喻推导

转喻是同一认知域内有关联的不同事物之间的映射。转喻是一种认知机制,在语言表达及语义识解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典型性成员的句法推导

典型性成员的句法推导过程主要以核心成员中的领主属宾句推导为代表。为了使推导过程更加清晰直观,便于分析。我们把例(1)的[NP1+V+NP2]结构转换为[NP1的NP2]同义结构:

(1)a.王爷爷瞎了眼睛b.王爷爷的眼睛瞎了

范畴的典型成员通常具有认知上的“凸显性”,它们最容易被储存和提取。在形成概念过程中也最接近人们的期待和预料。因此,在核心成员的同义句转换结构中我们可以继续进行语法转喻,如:

(2)王爷爷的眼睛瞎了→ 王爷爷瞎了

从例(2)来看,NP1和NP2的领属关系通过“整体代部分”语法转喻得以使“整体”NP1变为句子的主语。NP1充当主语后,如果需要进一步描述“整体”的什么“部分”,就需要添加“部分”NP2进行补充说明,从而构成领主属宾句,即:

(3)王爷爷的眼睛瞎了。→王爷爷瞎了。→王爷爷瞎了眼睛。

因此经过上述两步推导,第一步把NP1(领)放置于领主属宾句的主语位置,第二步把NP2放于宾语位置是为了使语言更加清晰明确。因此宾语位置上的NP2实际上是补语,对谓词描述对象的进一步补充说明。

(二)非典型性句法推导

(1)一般成员

一般成员处于过渡地带,其凸显性和语法转喻的可接受程度随着其典型性递减而逐渐降低。因此,一般成员中,有的整体-部分类和关系类可以进行语法转喻,而有一些不可以。如:

(4)整体-部分类:a.自行车的车把坏了→自行车坏了 b.自行车的车轮坏了→自行车坏了 c.自行车的车筐坏了→※自行车坏了

通过例(4)我们可以发现,语法转喻转换后(4a)和(4b)可接受度比(7c)要高的多,此外与(4a)和(4b)不同,(4c)的实际语义也产生了变化。如果只是“车筐”坏了,一般不指自行车不能骑了,因此也不会说“自行车坏了”。再看关系类:

(5)a.王冕死了父亲→王冕的父亲死了→※王冕死了

例(4a)和(4b)经过语法转喻后,在语境的作用下,语义并未改变。然而,例(5)语句结构转换后,使用语法转喻推导,语义完全不同。“王冕”和“父亲”属于关系类领属,期中“王冕”对“父亲”的凸显度较低。

根据凸显原理,在一定语境下,领属关系中“领”与“属”的凸显度关系制约语法转喻的可接受度。如:

(6)a.杨树的叶子黄了→杨树黄了 b.妈妈的头发白了→※妈妈白了。

从例(6a)和(6b)句中可看出,同样是颜色变化,(6a)“叶子”在“柳树”中的凸显度高于“头发”在“妈妈”中的凸显度,因此(6a)可以接受而(6b)不能。当同义句转换后可接受程度较低时如(6b),就必须添加NP2来进一步说明或描述NP1从而使其描述范围得到聚焦,最终推导变成领属主宾句。

(2)边缘成员

隶属类属于边缘成员。边缘成员的典型性最低,“属”对“领”的凸显度也最低,聚焦度处于离散状态。因此语句转换后,语法转喻会造成认知角度的完全转变,改变句子的原语义。我们可以参看下列语句的推导过程:

(7)a.图书馆倒了书架 b.图书馆的书架倒了 c.※图书馆倒了

例(7)中,如果通过语句结构转换和语法转喻来推导领主属宾句,则会改变原有语句的语义中心,从而改变了句子理解的参照框架。在图书馆的原型范畴中,“书架“不是一个好的样本完型,处于其概念范畴的边缘,因此在语法转喻中“书架”不能代替“图书馆”。其隶属关系不能满足典型性和凸显性要求,因此这种语法转喻推导不成立。那么,NP2“书架”是必不可少,不能留空。這也再一次说明了,在领属主宾句中NP2对NP1有补充说明的作用,是必不可少的语法成分,具有补语性特征。

三、结论

领属主宾句可以用于构式语法的解释范围,只从生成语法角度无法全面的解决句法问题,也无法完整的解释认知语义对句法结构的影响。语法是人们对客观世界概念化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人们体验感受世界的方式会投射到语言结构中。从认知角度上看,通过对典型性范畴和非典型性范畴成员的推导分析,我们认为领属主宾句中的NP2是形式-意义的结合,具有句法意义上的补语性特征。由于语料不足,这一特性没有做过多的检验,但我们希望这一研究能够对解释一些句法层面的语言现象提供一点启示。

参考文献:

[1]武梦娇.汉语“领主属宾句”研究综述[J].海外英语,2014(3):252-253.

[2]杨唐峰,张秋航.从认知语言学视角看领属关系对领主属宾句的制约[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19,42(2):73-81.

[3]湛朝虎.领主属宾句的认知语义解释[J].汉语学习,2009(3):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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