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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博弈论视角的家政业劳务矛盾内在成因研究

2019-08-19,陈

生产力研究 2019年5期
关键词:家政薪资政工

韩 玮 ,陈 安

(1.中国科学院 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北京 100190;2.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 100049)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逐步转型、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和生活水平持续提高,中国社会呈现出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生活现代化和服务社会化的特点[1],家政服务业迎来了全新的市场化阶段。从巨大的市场需求来看,家政服务属于朝阳产业,其有序健康发展在城市现代化治理中占据重要地位[2]。目前最为典型的现象是老年空巢加剧、二胎政策显效、职业女性猛增,因此家政服务需求出现井喷现象,已经转变为老百姓的日常“刚需”[3]。但是,雇主对家政工的服务满意度与家政工工作满意度呈现出“双低”现象是家政服务行业凸显的矛盾之一[4]。

综观目前有关雇主与家政工之间劳务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家政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措施[5-8],主要体现在政府监督不够、市场供需失调、家政员工素质存在缺陷及其维权存在障碍、家政行业发展前景存在瓶颈等,并提出解决家政服务业发展难题的对策;二是家政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职业素质和行业规范等管理手段[1][9-13],指出家政服务业管理存在家政服务业定位不准、现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家政服务职业化进程遭遇瓶颈等问题;三是雇主和家政工之间服务关系的研究[3][14],讨论家政工与雇主在家务劳动方面的博弈过程和双方为争夺劳动过程控制权所采取的策略和行动。

上述相关研究成果为雇主与家政工的和谐关系建立以及家政服务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借鉴和建议,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以往研究大多停留在对表面现象或典型案例的描述和分析,而结合理论体系对雇主与家政工两者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加以深层次分析的研究成果却很少;二是研究主体主要是雇主与家政工以及两者之间的矛盾关系,较少涉及第三方家政公司的商业模式和家政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研究。

因此,文章将基于博弈论视角,深刻讨论雇主与家政工劳务关系不和谐的成因,描述雇主与家政工之间的博弈过程并建立博弈模型,阐释雇主与家政工两者在家务劳动过程中的博弈行为的逻辑思维,还将兼顾第三方家政公司或企业的视角,试图讨论其监督作用与有效管理对改善雇主与家政工之间的矛盾关系的价值,进而提出合理的博弈策略来调和雇主与家政工之间的矛盾,改善家政服务满意度“双低”的现状,提升现代家政服务业的品质,从而促进构建和谐社会。

二、博弈论分析方法

博弈论主要研究决策主体间行为存在相互作用时,行为主体利用对方的策略变换自己的策略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它反映了决策主体的行动及相互作用之间的冲突、竞争、协调与合作关系。其概念包括决策人、行动、信息、策略、收益、均衡和结果等。其中决策人、策略和收益是最基本要素,局中人、行动和结果被统称为博弈规则。

经典囚徒困境单从数学角度来看,选择都坦白是合理的。但在社会学领域显然存在不合适之处[15]。因为社会体系给人的行为的束缚作用迫使人的决策发生改变,所以经典囚徒困境只能作为简化模型参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决策者之间冲突关系的形成。博弈类型按照John C.Harsanyi观点可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如果对弈中意愿协议、承诺、威胁具有完全的约束力并可以强制执行,则该博弈是合作的。如果意愿不可强制执行,则为非合作博弈。非合作博弈中强调个人利益最大化,所以由各决策人之间“均衡”产生的结果往往不是最优的,因此趋于合作,当内生的合作意向有严格的执行协议时,就变成了合作博弈。而合作博弈能够增进妥协双方的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利益。

文章将从实际情况出发,基于改变前提条件的决策具体分析,说明由非合作博弈到合作博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而提出实现雇主和家政工之间和谐关系的建议与对策。

三、雇主与家政工劳务矛盾形成机理

雇主与家政工之间的关系是各主体争取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合作与对抗,符合博弈关系[16]。文章在关注“毒保姆”“坏阿姨”等舆论焦点事件、梳理网络访谈资料和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雇主与家政工之间的矛盾关系进行了分析,总结出雇主与家政工之间劳务矛盾形成机理,如图1所示。

图1 雇主与家政工之间的矛盾形成模式

从雇主的角度看,家庭结构主要以“421”单一类型为主,一对年轻夫妻要赡养四个老年人和供养一个孩子,又迫于生活压力,女性绝大多数在职场打拼,造成了老年人及幼儿无人照料的问题,加之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进而引发“保姆荒”之类的家政需求严重不足。在雇主招聘家政工方面,雇主经常表述的工作内容与现实信息不对称,比如“我们家基本上没什么活”或者“我们家的活儿很轻松”,但是家政工上门服务情况却可能出现大相径庭的情况,工作内容随雇主的意愿而改变,大多都增加了工作量。在雇主与家政工的相处方面,雇主会存在社会阶级不平等的观念,采用多工少薪和牢牢掌握劳动过程中对家政工的控制权,具体表现为工作内容肆意增加或改变、在行为或语言上不尊重家政工、克扣工钱等。

从家政工的角度看,近年来,高端家政服务需求剧增,急需高学历、高素质的专业家政工,但是,实际中家政工的主体还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城市下岗失业工人,以女性为主,年龄集中在30~50岁,学历大多数处于初中及以下水平。由于家政服务行业门槛较低,又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并且能够满足挣钱养家的目的,造成家政工在劳动服务中存在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表里不一、盗窃行为、效率低下等常见问题。这也说明了家政行业专业技能培训效果差、职业素养亟待提高。

因此,满意度“双低”矛盾的内在成因可归纳为:家政工凭借服务能力、职业道德带给雇主的服务满意度与雇主提供薪金支持、社会认同带给家政工的工作满意度两者间的不协调。

四、博弈分析

(一)雇主与家政工之间的非合作博弈分析

1.“囚徒困境”博弈。“囚徒困境”博弈是在决策者不知晓对方策略的前提下,同时进行选择自身策略的静态博弈。假设雇主与家政工在博弈中均为理性经纪人,都会选择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策略。在现实家政服务中,雇主希望家政工能够努力工作,达到他们的服务要求,使他们对家政工的服务满意度最大化。同样,家政工以赚钱养家为主要目的,同时也希望雇主能够尊重他们,支付的薪资能够与工作强度相匹配。所以雇主在博弈中有两种策略:发高工资和发低工资,通过衡量家政工的服务水平来决定工资量;家政工也有两种策略:努力工作和消极工作,通过雇主支付的工资来决定自己的工作努力度[17]。

设定Z1={高薪s1,低薪s2},表示雇主的策略空间;Z2={努力 t1,消极t2},表示家政工的策略空间。其中,s1、s2、t1、t2表示雇主、家政工的支付量,且s1>s2,t1>t2。博弈两方的支付函数为 U={u1,u2}。

对于雇主提供高薪来说,如果家政工采取努力工作策略,那么两主体间采用的是相互合作方式,其支付函数为u1=-s1,u2=-t1;如果家政工采取消极工作策略,这显然侵害了雇主的利益,说明两主体间采用的是相互冲突方式,其支付函数为u1=-s1,u2=-t2。对于雇主提供低薪来说,如果家政工采取努力工作策略,对家政工是不公平的,那么两主体间采用的是相互冲突方式,其支付函数为u1=-s2,u2=-t1;如果家政工采取消极工作策略,虽然两主体之间看起来是相互应付的状态,但也算是相互合作方式,其支付函数为u1=-s2,u2=-t2,故雇主与家政工之间的博弈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

表1 雇主与家政工之间的博弈收益矩阵

就雇主与家政工的博弈过程来进行分析,两主体均会采用自身利益最大化策略,那么对于雇主来说,无论家政工采用哪种工作态度,低薪是最优策略。同样地,不管雇主提供哪种薪资水平,家政工采用消极工作是最优策略。所以对于雇主和家政工而言,雇主采取低薪家政工消极工作策略属于占优均衡战略,这就构成了一个“囚徒困境”博弈。因此,在实际服务工作中,如果没有清晰掌握对方策略且没有签订服务劳务协议,雇主经常会采用“多工少薪”,家政工在获取此种信息之后,感觉受到不公正对待,自然也会采用“消极怠工”应付工作,两主体之间形成相互“欺骗”的冲突形式,从而保障自身利益最大化,这恰好解释了雇主与家政工之间矛盾突出的原因。

2.序贯博弈。事实上,雇主在招聘家政工时会有沟通,所以两主体会基于对方策略选择自己的行动,也就是说,选择策略是有先后顺序的,这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说法是一致的,这种有先后顺序的决策称为序贯博弈,是一种动态博弈[18]。文章以家政工在知晓雇主采取怎样的薪资策略的前提下决定自身采取哪种策略为博弈过程,如图2所示。

图2 雇主与家政工之间的动态博弈模型

对于此博弈顺序,将采用逆向归纳法进行求解。逆向归纳法是从该序贯博弈的最后一个阶段博弈方的策略开始分析,逐步倒推回前一个阶段同一博弈方的策略选择,一直到第一个阶段。

首先,建立以下数学博弈模型:

设定s为雇主支付的薪资水平,t为家政工的工作努力程度。故可假设雇主收益函数为:

g(s,t)=R(t)-s

其中,假定R(t)是严格递增的凹函数,应满足R'(t)>0,R"(t)<0。同时假设雇主的薪金 s 与家政工的努力程度 t之间存在关系:t=t(s),且 t'(s)>0,这表明雇主支付的薪资越高,家政工的工作努力程度越高,符合实际情况。

假设家政工的收益函数为h(s,t),由现实情况可知,雇主支付的薪资越高,家政工的收益越大,即h'(s)>0;家政工的工作越努力,工作强度就越大,对家政工本身收益会减少,即h'(t)<0。

按照如上所述的博弈顺序进行分析,家政工依据雇主支付的薪资水平来决定自身的工作努力程度。根据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求家政工的收益函数 h(s,t)的最大值,即为 Max h(s,t)。

最大化的条件一阶导数为0:

h'(s)+h'(t)*t'(s)=0,即 t'(s)=-h'(s)/h'(t)

根据上面的假设可知,在雇主收益最大化的条件下,家政工的工作努力程度是雇主支付薪资的增函数。

其次,雇主基于上述前提条件来决定支付家政工的薪资水平。

同样,求解雇主的收益函数g(s,t'(s))的最大值,即 Max g(s,t'(s))=Max(R(t'(s))-s)。

其最大化条件为R'(t'(s))*t'(s)-1=0,即:

R'(t'(s))=1/t'(s)=-h'(s)/h'(s)

综上所述,雇主会选择s'使其利益最大化,由此可得,博弈占优均衡的结果为(s',t'(s'))。在动态博弈中,雇主在决定薪资水平之前,会考虑到薪资高低对家政工服务的影响,薪资越高,家政工工作越努力,由雇主收益函数g(s,t)=R(t)-s可知,雇主收益与家政工的工作努力程度成正比,即家政工越努力,雇主收益越大。根据连续性说明雇主采用低薪的策略是不完全明智的,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薪资水平能使雇主收益最大。

此结论与“囚徒困境”博弈的占优均衡解不同,更趋向于合作博弈,这也说明了由非合作博弈向合作博弈转变才能使其达成最优均衡的可能性加大。在两主体各自追求收益最大化的前提下,采用合作博弈的意愿取决于三个条件:第一,正如“囚徒困境”中,合作博弈的各自支付要大于非合作博弈带来的支付;第二,双方发生冲突的成本要高于合作成本;第三,要有强大的外在推动力和约束性。

(二)雇主与家政工之间的合作博弈分析

1.重复博弈。重复博弈是相同结构的博弈重复多次,甚至无限次,是一种动态博弈。在每个阶段博弈中,参与人同时行动,每个参与人可以使自己在每个阶段选择的策略依赖于其他参与人过去的行为。在重复博弈中存在“一触即发”的策略,即只要对方背叛,己方随后永远背叛。

据此,文章采用无限次重复博弈进行分析合作博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9]。

由于无限次重复博弈的次数太多,且最后一次的博弈发生时间是未知的,那么在不同的时间点上体现的价值也有所不同,所以引入时间贴现因子δ,可以表示在无限重复博弈中决策人的耐心程度,将不同时间点上的收益贴现到同一时间。

首先,假设雇主与家政工在每一阶段博弈的收益为 y1,y2,y3,…,yn,根据每个参与人的总收益为之前所有阶段博弈收益的贴现值之和或加权平均值,那么两主体经过无限次重复博弈的总收益为:

Y=y1+δy2+δ2y3+…+δn-1yn

假定双方采用合作策略,设收益均为R(R>0);如果一方合作、另一方不合作,选择合作方损失R1,不合作方获益R1;如果双方均选择不合作,均损失R2,且R1>R2。其收益矩阵如表 2 所示。

表2 双方合作与否收益矩阵

以雇主为例分析博弈过程,首先假设雇主选择合作,而家政工选择不合作,根据“一触即发”策略,雇主以后也会选择不合作。由此可知家政工在博弈过程中获益为:

其次,当雇主选择合作时,家政工也选择合作策略,并且接下来的博弈中均选择合作,获益为:

由此可知,当雇主一开始选择合作策略时,家政工选择合作与否取决于δ。只要δ满足一定条件,对于家政工来说合作属于占优策略。同样,当家政工一开始选择合作策略时,也存在贴现因子r,使得雇主选择合作是最优策略。所以,无限次重复博弈可实现合作为双方的最优策略,双方选择合作的可能性增强。

2.在家政行业规范下的合作博弈。上述分析只是以雇主与家政工两者为博弈人,现考虑加入第三方家政行业。在现实情况中,家政行业或企业的作用是为雇主与家政工之间构建沟通桥梁、负责协调关系和实施监督惩罚。通过制定规则或签署协议,维护雇主与家政工的自身利益,从而达到多方关系和谐,实现集体利益最优。

假设家政行业如果通过一定手段获知雇主与家政工没有采用合作策略,则给予不合作方惩罚,只要保证惩罚大于因不合作带来的收益,就可以始终使合作成为唯一的均衡解,从而保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协调。设定雇主与家政工双方合作时,收益均为R;如果一方合作但另一方不合作时,合作一方损失R1,不合作一方获益R1,但是会被惩罚R2;如果双方都不合作,均损失R3,也会被惩罚R4。所以其收益矩阵如表3所示。

表3 在家政行业规范下的合作博弈收益矩阵

由上述分析可知,只要保证R2>R1,雇主与家政工采用{合作,合作}策略是唯一均衡解。可以看出家政行业规范条件下,对雇主与家政工之间的合作态度具有明显影响,惩罚力度越大,双方采取积极合作的可能性就越大。所以家政行业作为第三方的监管对有效促进雇主与家政工合作有积极作用。

五、总结与启示

通过文献梳理、访谈信息探析雇主与家政工之间的矛盾形成机理,采用“囚徒困境”及序贯博弈深入分析了雇主与家政工关系不和谐的原因,并重复博弈验证了由非合作博弈向合作博弈转变的必然性,最后加入第三方的合作博弈说明了家政行业的规范化和强力监督对雇主与家政工之间关系的协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基于以上结论,文章提出以下三点改善雇主与家政工之间矛盾的建议:

第一,提升家政工服务能力,加强家政工道德修养。在家政行业内完善职业培训制度,丰富职业培训内容,包括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家庭礼仪、实务操作和规范,强调持证上岗。鼓励社会和企业发展家政服务专业培训工作,优化家政服务人才结构,并制定相关标准实行考级制,建立家政诚信档案。提倡大中专院校开设家政服务专业,专业精细化、多元化,满足市场复杂多样的需求。建立第三方平台,提供家政服务人员从业心理培训和疏导,缓解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心理压力。

第二,提倡家政服务高尚化,增强家政社会认同度。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摒弃尊卑观念。在社会上公开评选家政服务标兵,引导公众理解和尊重家政从业者。加强家政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家政服务人员职业归属感。利用新闻媒体传播家政从业者乐于奉献、诚信负责的案例,发挥社会舆论的正面宣传作用,积极树立家政行业管理先进、服务一流的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认同氛围。

第三,促进家政管理制度化,推动家政行业规范化。切实解决家政行业发展中的矛盾,就必须加强家政行业法律法规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支持的原则,政府部门设立家政行业专管部门,制定出台促进家政行业长远发展的优惠政策,培育和扩大家政服务市场。积极发挥家政行业协会(工会)的作用,引导、支持和鼓励行业交流、技能培训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开展有效工作,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维护和完善家政服务人员社会保障体系,包括规范家政行业的劳动用工关系、建立家政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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