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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钱,谁说了算

2019-07-15

现代家长 2019年6期
关键词:公序良民事行为总则

问: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13岁的儿子用手机打赏游戏平台的主播,总共打赏了8000多元,分20多次完成。这些钱是儿子的压岁钱,存在他的微信钱包里。请问,孩子的钱,他能自己做主吗?我能以儿子尚未成年为由要回这些钱吗?如果要打官司,我应该起诉游戏平台还是主播?

吉远峰(河南伊川)

律师意见: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孩子的压岁钱性质上属于赠予,长辈一旦给付孩子,孩子接受后,赠予即成立。也就是说,压岁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民法总则》同时规定,8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如果这个行为是让未成年人纯粹获益,或者是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可以独立实施。

不过话虽如此,现在的经济环境、网络环境确实发生了巨大变化,如果一个孩子拿着几千元去买电视机显然并不合适,商家跟孩子做这笔生意,极有可能最终需退货退款,然而孩子同样拿几千元在网上买游戏装备、给游戏账号充值,或者打赏平台主播,是否能一概认为实施了与年龄、智力不适应的民事行为呢?毕竟玩手机游戏,对孩子而言并不算什么过分行为。

《民法总则》第10条明文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通常情况下,能够用手机打赏平台主播,或者给游戏充值的未成年人都超过了8岁,的确是存在着一个比较尴尬的认定问题,往往需要法官自由裁量。但正如总则第十条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些行为,即使孩子用的是自己的压岁钱,也不能说是一种值得社会鼓励的行为,如果走上法庭,法官很可能会考虑到孩子年龄、阅历所带来心智不健全等因素,酌情要求平台或游戏公司退款。

关于起诉对象,如果您兒子把钱打到了平台的账户,那么应该起诉平台。需要提醒的是,对于此类案件,关键不在于孩子所支出的钱款到底该归谁所有,而是要证明,打赏行为是由未成年人进行的,也就是说证明是未成年人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登录账户并完成打赏行为,是有难度的。

【编辑: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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