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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语境下集中式报道的舆论导向

2019-07-11马凯歌

新媒体研究 2019年9期
关键词:议程设置舆论导向

马凯歌

摘  要  在新媒体逐渐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后,针对一些同质新闻的集中报道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公众对现实世界的认知,有助于引导公众参与公共事件的讨论。但是集中于负面信息的报道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众对现实世界的误解,容易引发社会恐慌。特别是“贴标签”的报道方式更容易巩固公众的刻板印象,这样的集中报道对舆论导向的作用已经超过了他本身所应该具备的社会价值。在新闻报道的议程设置上需要对这样的一种现象进行解读,并从媒体、公民和政府方面提供疏解公众焦虑,合理引导舆论导向的方法。

关键词  集中式报道;议程设置;舆论导向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9)09-0075-03

1  集中式报道定义及特征

集中式报道主要指在一段时间内,对发生在不同地方的同一类性质事件的密集报道。

一方面,这类报道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在议程设置上体现了鲜明的导向性,往往通过集中报道反映某一事件所具备的共性特征,从而引导公眾参与讨论。

另一方面,这类报道往往通过同类事实引发人们的情感共鸣,当出现一些集中报道后,舆论的盲从和恐慌现象时常出现。

从这两个方面来看,集中式报道的特征具有引导性,集中性,煽动性。

2  集中报道的社会效果分析

2.1  集中报道的正面效果

2.1.1  典型事例的榜样示范

集中报道体现了议程设置中媒体的主导作用。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往往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一事件或意见的具体看法,但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的议题来有效地左右人们关注哪些事实和意见及他们谈论的先后顺序[1]。社会舆论的导向性通过媒体对有关信息的分发体现,在这一过程中,典型事例的报道引发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在公众认知层面入手,激励公众以先进人物为榜样,从而在态度和行动层面做出有意或者无意识的模仿。

2.1.2  网络谣言的“消声器”

在媒介诞生之时起,媒体就控制着信息的话语权。当一些新媒体和自媒体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成为谣言的代理人,通过混淆捏造事实引发人际层面的传播,从而引发社会恐慌。这时通过主流媒体在新媒体语境中的集中报道,匡正视听,及时引导舆论导向,通过对事实的集中阐释,利用主流媒体的权威性,消除公众疑虑,谣言的传播也会逐渐减弱。从这个层面来讲,集中式报道在新媒体语境下充当了谣言的“消声器”,是媒体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树立媒介权威的重要途径。

2.1.3  触发公共事件讨论

新媒体和自媒体出现后,信息茧房成为人们对公众能否主动参与公共事件讨论表现出的隐忧。“信息茧房”(Information Cocoons)的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桑斯坦(Cass R.Sunstein)在其著作Infotopia中提出,他在思考网络时代的美国民主困境时指出,大众的信息需求会被自身独特的兴趣导引到某些特定的领域,从而降低其他信息的接触频率,逐渐受困于信息的茧房之中[2]。在大数据和算法技术的推动下,算法将我们关注的信息引向一处而有意忽略公共性事件的感知。同时利用大数据和算法将大量的谣言和低俗信息推送到用户手中,更使用户对现实世界的感知出现偏差。新媒体环境中需要将公共事件传播到大量用户手中,通过集中性报道可以有效实现人们对新闻公共性事件的关注。在多个传播层面上关注到事件本身,透过集中性报道探究事件本质,从而引发公众讨论。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空间是社会共识形成的基础。集中报道是公共空间形成的前提,在讨论中积极推动社会,政府和个人对公共事件的关注,是推动社会民主和政治民主的重要一环。

2.2  集中报道的负面效果

2.2.1  放大社会情绪

在涉及民生报道新闻方面,集中性报道如果超过公众的心理承受范围,就会引发社会的恐慌。特别是当同性质负面事件集中报道时,人们对于事件本身和事件原因的关注会转移到对于现实世界的怀疑和恐惧。

社会性,群体性行为时有发生。2018年10月28日,重庆市万州区一大巴车在万州长江二桥桥面与小轿车发生碰撞后,坠入江中。2018年11月2日,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据车内黑匣子监控视频显示,系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在这一事件发生后,媒体先后又针对江苏南京,江西新余等多起类似事件进行集中报道。原本重庆事件后的系列集中报道是引导公众参与公交车是否应该设置隔离板的建设性的公共讨论。但是在后期的报道中,新闻标签和刻板印象逐渐占据了主流,新闻报道该类事件的主角集中到中年到老年的女性和男性角色。在舆论导向上对这一群体的声讨也逐渐取代了理性讨论,因此而引发的社会刻板成见得到巩固,加深了不同群体之间矛盾。这与集中报道的初衷背道而驰,在新闻集中报道中放大了社会情绪。

2.2.2  弱化媒体的社会责任

集中式报道其实是一种追求眼球效益的做法,在这样的系列报道中,虽然简化了新闻选题的难度,但是“以我为主”的集中报道未考虑到媒体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相应地,在跟风性的集中报道后,媒体自身的威信力和报道特色受到冲击。同时,媒体的同质化程度加深,在新媒体中集中于事实报道,忽略对事实本质的探求,在舆论的阵地上逐渐让位于自媒体引发的讨论空间。因此在一系列集中报道后,只发布事实,不发表观点的媒体在报道后的舆论引导上处于被动状态。归根到底,这样的新闻操作其实是弱化了媒体的社会责任感,更是对自身报道风格和威信力的消解。

2.2.3  固化社会道德模式

公众在现实世界的行为是依据一定的媒体报道作为参考的,集中报道的正面案例成为公众积极行动的推动力,负面消息也成为强化公众道德模式的原因之一。

在许多议程的设置上,例如老人扶不扶、女司机、校园暴力等,集中报道对我们的道德模式具有强化作用。在实践中公众往往参考同类事件,引发人们道德认知危机。这样的集中报道后的一个鲜明特征是即使在后續中出现与此相反的报道,公众对于最初的道德认知已经得到固化,也很难采取与后续报道相适应的行动。这类集中式报道固化人们的道德认知,往往还是消极的道德因素,因此对于社会信任的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都是一个潜在的危害因素。

集中式报道的后续影响远远超过报道本身,道德认知的固化是集中式报道负面影响的集中体现。

3  集中式报道的策略

3.1  规范媒体集中报道模式

3.1.1  去标签与去偏见

在新闻写作中,由于新媒体的传播特点,一则消息通过标签可以迅速吸引用户注意力。但是在集中性事件报道中,新闻记者应该特别注意社会固有的刻板标签。在写作中采用巧妙的办法引出新闻,将固有的标签不在新闻事件中体现。如针对司机类的报道中,在新闻消息中弱化女司机,只强调司机即可。这样的规范首先是去除新闻记者自身的偏见,避免先入为主。消除认知的偏见才能注意到新闻写作中对于用词和标签化的用法。

3.1.2  拓宽报道深度

集中式报道着眼于新媒体舆论场中的宽度,同性质事件的集中报道涵盖的就是地域上和时间上的宽度的体现。对于新闻事件来讲,需要宽度和深度的融合。在报道层面上数量只是一方面,报道的质量更是引导新媒体中舆论导向的重要一级。通过深度调查,解释性报道等对事件发生的起因和结果进行分析,充当公众的意见领袖,在事实和观点上体现明显的报道特色。媒体对于集中性报道的解读偏向理性,在引导公众对于相关事件的讨论时也容易产生理性趋势,缓解了集中报道带来的舆论环境的紧张气氛,促使公众的注意力停留在公共事件原因和结局办法的讨论,而不是转向由于过度报道而导致的现实忧虑。

3.2  政府调控集中报道容量

3.2.1  媒体报道的议程设置

在新媒体语境下,媒体在热点的推动下对于同一性质的集中报道体现出媒体的自发和盲目性的缺陷。政府在对事件性质和事件报道的容量上要有所考量,针对同一性质事件,政府通过调控避免出现所有媒体都在追求热点的现象。所以对于一些主流媒体的议程设置上要有所要求,同时对新媒体和自媒体网站要加强监管。一方面要发挥主流媒体的议程设置上的引导作用,对集中性报道的案件做出深度解读,另一方面,要发挥新媒体和自媒体的社会责任感,适当控制对同一性质事件报道的数量和方式。

3.2.2  信息公开参与讨论

集中式报道中政府往往是信息公开最权威的解读者,包括信息的发布,事实澄清,事实原因和事实处理。在集中式报道中,政府要积极融入到公共讨论的空间中,充分和媒体交换信息实现信息平衡。并在各个环节中参与讨论,积极协调好媒体和公民的舆论导向。由于集中式报道一般是发生在不同地方,不同时间的事件的聚合体,这就更需要当地政府及时介入,对信息真实性和事件严重程度做出分析。建立集中性报道舆论调控机制,防范因为政府缺位导致的谣言以及舆论导向的极端化。

3.3  公民媒介素养的提升

集中式报道的目的之一就是媒体通过报道不同地点的同一性质的事件,引发所属地公众注意,进而引发全民讨论。在这一过程中,公众积极参与讨论,分享不同观点,并对新闻媒体和政府政策进行有效监督,是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理想化途径。但是在一些集中报道出现偏差后,尤其是集中报道容量过大的情况下,公众对现实的观察转移到新媒体拟态环境的观察,导致了理性讨论滑向非理性讨论的可能。在这个过程之中,公众应该参与到提高媒介素养的工作中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地进行相互协作,提高能力和素养。在分析和判断集中性信息中,不要被媒体所左右,要敢于发表自己的看法,同时也应该让公众了解新闻制作过程,从而积极和媒体互动,表达出自己的意见[3]。

新媒体环境下,网络用户对于法律的界线还是模糊的,公民容易混淆私人领域与公共空间的界线。个体行为的极端行为在很多情况下不具备约束力,尤其是集中报道煽动的情绪化表达愈演愈烈时,多数人的非理性讨论容易演变为群体性事件。当前法律的确滞后于对这种群体性事件的约束。在网络空间普及法律知识,明确法律底线,是提升公民媒介素养的内发因素。

4  集中式报道舆论导向

4.1  媒体与政府协调

集中性报道具有从一般现象的综合到事件本质的分析的特征。在新媒体语境下更需要集中报道具有正能量的新闻事件引导社会舆论,利用正面事件进行集中性报道。在整体报道中,把握好正面引导事件的报道,利用负面新闻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因此利用集中报道的优势,引发公众关注社会问题的解决。政府和媒体利用好这一优势打造服务型政府形象,在良好的舆论环境中推动事件的解决,可以巧妙利用集中性报道考量地方政府的服务意识。

4.2  媒体与公民联动

集中性报道的舆论导向主动权在媒体手中,但是一旦报道过多则很容易失去主动,造成舆论场的混乱。在有关集中性报道的新闻事件中,新闻记者坚守职业道德,体现为对新闻采写的客观性,及时更新有关事件的最新情况,对不实信息进行纠正。在公众层面对于新闻记者也要实行有效的监督,对一些集中性事件的报道失实部分及时给予纠正,尤其是对于一些标签化文章给予一定的批评,提高新闻专业性。

4.3  公民与公民互动

新媒体中关于集中性报道的讨论是一个舆论场,这个舆论场近乎于以匿名性的方式展开,因此在讨论中网民往往出口不逊,丧失了互相尊重的道德原则。这样的讨论方式促使更多网民加入言语暴力,从而损害舆论场的风气,并进一步压缩合理讨论的空间。另一个舆论场是体现在微信朋友圈这样强关系的非匿名讨论,这样的讨论由于社会习俗的规范作用,公民保持了基本的尊重,讨论能有效开展。这两种讨论如何实现良性互动,通过强关系非匿名讨论促进匿名讨论的有序进行,关键在于社会习俗规范的约束作用如何体现在网络匿名之中。单纯依靠公民自主性是不够的,还需要完善相关平台,媒体的监督机制,设立信用评分,黑名单机制等。对于一些针对集中性报道事件采用极端方式攻击他人的行为要有惩罚机制,力图保证公民与公民的良性互动,形成合理可控的舆论场。

5  结束语

新媒体下集中性报道具备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这类报道对于新闻舆论以及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都是不可忽视的。区别对待集中性报道的优势与缺点,从新闻报道理念和技巧,政府引导和公民媒介素养三个层面提高集中报道的有效性,减少集中报道的舆论偏向问题。从而发挥集中报道的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公民积极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高,进而推动社会公序良俗固化为公民心中的道德认知。

参考文献

[1]乔永晟.对于同一类型新闻集中报道的社会影响思考——以国人国外失踪事件为例[J].视听,2017(10):117-118.

[2]Sunstein C R.Infotopia;How Many Minds Produce Knowledge[J].Social Science Electronic Publishing,2006,87(1):593-594.

[3]贾曜榕.自媒体时代下公民媒介素养调查[J].新闻传播,2018(8):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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